浙江率先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

来源:浦东日报 2011-12-09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1-29 浏览量:12

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 

《意见》提出的具体举措包括——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和商贸流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资流向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通过多种途径集聚民间资金参与浙江省内重大项目建设和国企改制重组。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培育发展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以集约化管理方式,吸引更多的民资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有序流入实体经济和成长型骨干企业。 

支持民资参与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资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增资扩股,参与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扩面。鼓励和支持小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资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选择温州市、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及部分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市、区),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建立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探索培育民间融资中介类服务机构,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对接,降低民间融资成本。 

《意见》同时提出,维护民间融资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撬动万亿民资流向实业

民资是一把“双刃剑”。浙江作为民资丰沛之地,潜藏于民间的资金数额达数千亿甚至万亿元之巨。如此大规模的民间融资市场生存于地下,无法得到合理引导,势必会形成鱼目混珠的局面。一方面,既有大量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资金进入投机渠道甚至非法渠道,埋下巨大的金融风险与道德风险隐患。 

堵不如疏。《意见》旨在引导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的一面,逐步构筑一个使之从地下走上地面的阳光化体系。

通道之一:引向实体经济

让民间融资阳光化,关键就在于为民资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意见》确立了积极拓宽民资投资渠道,合理引导民资流向的思路,明确对民资非禁即入,包括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实体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 

浙江省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吸引民资回归实业,关键是让他们看到投资的前景。《意见》为民资所辟设的阳光化投资领域,都蕴含着大量的投资商机。以“十二五”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为例,全省统筹安排相关重点建设项目近500个,总投资约1.2万亿元,今后5年将投资8000多亿元。正因为发展空间巨大,才更需要资本的助力。像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也都是浙江“十二五”时期发展的重点领域,可以说早进入就早得益,谁抓住了先机,谁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通道之二:灰色融资换新装

充裕的民资如何有效地转化为规模化的产业资本?民间“地下融资”如何转化为阳光下的规范投资?方兴未艾的PE(即私募股权投资)无疑是民资阳光化的合适路径之一。浙江省金融研究院常务副理事长陈国平说,对浙江民资需要有一种金融工具去引导、集合,PE一头联结着社会资金,一头联结着产业项目,恰好具有这样的“桥梁”功能。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以创投、风投为名注册的企业约200家,注册资本超过100亿元;以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为名注册的超过1000家,加上参与股权投资的各类企业,浙江PE可谓蔚为壮观,其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民营企业。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PE,犹如一根根“管道”吸纳着民资,有序地流向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 

政府不仅乐观其成,更乐于加力助推。浙江省除了出台对股权投资机构的扶持政策外,还相继发起设立了管理规模达50亿元的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和规模为5亿元的创投引导基金,并推动开展全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通道之三:有望“嫁入”银行

民资进入金融业,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已没有任何障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童松青表示,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两个“36条”文件,即《非公有制经济36条》和《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意见》,均对民资进入金融业作了明确阐述。但从操作层面看,民资要想真正无碍地进入金融领域还有待时日,特别是民资所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亟待破除。因此,吸引民资进入金融业关键还在于开放力度与落实力度。 

此番《意见》明确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吸引更多民资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举措,表明浙江省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将进一步敞开对民资的大门。事实上,浙江地方金融改革起步早、发展快,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十二五”时期,无论是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还是打造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对民资都意味着机遇。 

(综合新华社、《浙江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