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给人民健康和国家安全带来了重大挑战。为进一步织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法治防线,刚刚结束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的报告,通过人大力量保障全市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自“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效保障了畜牧业生产、畜禽产品供给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有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连续11年获得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考核全省优胜,其中5个年度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尤其是构建防疫组织体系,在全省率先完成“一局一所一中心”(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框架布局;健全防疫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核查机制、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落实机制、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畜禽屠宰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防疫制度体系,先后制订《丽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9个配套制度;强化防疫保障体系;逐年扩大疫病防控、基础建设、产业扶持等支出规模……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上旬至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听取政府、部门、人大代表、部分畜禽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的建议,同时收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就本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提交的检查报告,最终形成调研报告。
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规条文,聚焦非洲猪瘟防控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检查组肯定了我市在动物防控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成效,但同时也明确指出我市基层防疫和监管队伍建设较薄弱、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亟需改善等现实问题。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部门要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环境”的目标任务,完善体系、创新机制、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推进“一法一条例”的全面深入贯彻实施。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动物防疫的良好氛围。利用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一法一条例”及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等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户、屠宰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从源头上把好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关。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夯实动物防疫和监管基础。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增加乡镇基层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基层动物防疫和监管经费投入,解决畜牧兽医人员有关医疗卫生津贴的享受政策;扶持和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地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
要进一步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补齐补强设施设备建设短板。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尽快减少使用深埋和处理池等模式处理病死动物;加快推进屠宰设场造提升,引导屠宰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同时将禽类屠宰纳入屠宰范围;提升县级防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要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活禽调运和交易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活禽调运环节、规模养禽场(散养户)、交易市场的监管;加大牛羊屠宰监管范围,完善牛羊疫病防控溯源体系建设;加强犬类强制免疫管理,重视强制实施狂犬病疫苗接种。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