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4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量:12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纪实

小区门口乱停放、乱摆摊的现象渐渐消失了;今年的春节过得特别安静和安心;最担心的电梯事故越来越少了;不文明养犬要被依法处罚了……这些变化,都是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深入实施带来的。

换届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抓重点、可操作、得管用”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立法工作,为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全市加快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7年8月30日,《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获批,满足了市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为打造碧水蓝天的湖州形象锦上添花。 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18年3月31日,《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获批,并于同年4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

2018年7月27日,备受市民关注的《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批, 6章40条,从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促进和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了规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份成绩单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突出抓好立法质量、开门立法、立督结合三大特色工作,制定出台并着力推进了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坚持开门立法 实现立法为民

2017年5月,对于市人大内司委每个委员来说,这个月格外忙碌,因为烟花爆竹“双禁”立法需要他们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希望空气质量再好一点”“想过一个安静祥和的年”“不放烟花爆竹就能减少伤忙事故”……整个5月,市人大内司委每个委员都走访了30户以上选民,把群众对“双禁”的意愿真实反映上来。

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和各方意见建议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在《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部门集中会商会6次、座谈会26个、对接商量会30多次,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民意调查,共征集到反映不文明行为的意见4.7万条次,意见建议11034条,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做足了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县区人大作用,专门出台了具有湖州特色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和法规监督执行工作的13条《办法》。

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广大群众,最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最清楚基层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基于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参与立法若干规定,邀请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活动,引导代表根据各自实际,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以发挥代表自身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民意支持。

此外,市人大独辟蹊径,创新推出了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并出台《立法听证规则》《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等,为公众参与立法提供依据。在做到立法文本和立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的同时,还建立了立法基层联系点13个,今年又将所有实体代表联络站作为地方立法听代表和选民意见的重要平台,在走中听、在听中议,在议中立,使过去“高大上”的立法来到百姓身边。

市人大常委会督查《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听证会

把好正确方向 发挥人大优势

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核心要求。

从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到召开第一次全市立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党领导立法的机制和要求,再到坚持立法工作请示汇报制度,每部法规出台前都提交市委常委会暨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路上踏出的每一步,都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围绕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时列入立法计划;围绕践行“两山”理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的落地,将《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列为今年的一类立法项目……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都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确保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提高立法质量是地方立法关键之所在。而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着眼“三精”准则、问题导向和能力规范,在发挥主导作用、推动良法善治、强化立法保障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我市地方性立法工作质量。

何为“三精”准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精准、精细、精干,共同构成了我市立法工作的准则。广泛多途径听取各方意见、组织对每个立法建议项目的论证评估……如此精准,才能确保立法选题能够反映党委要求、政府建议、群众期盼、现实需要;人大提前介入调研论证、草案起草等环节……如此精细,才能强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把关作用;不贪大求全,总结形成“六个不写、四个重点写”的工作做法……如此精干,才能使所立法规简单明了、体现特色、便于操作、务实管用。

衡量一部立法优良与否,有很多的标准,但归根到底要看是否能解决所针对的社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例如,在《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中,重点对养犬扰民、高空抛物、公共场所吸烟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在电梯管理立法中,围绕电梯事故60%以上发生在使用环节上,调整立法方向、突出重点,出台了《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

“生态立法固‘两山’忠诚履职见实效”生态文明日集中宣传活动

立法督法齐发力 法规落地见实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如何才能推动法规落地施行见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坚持制定法规和监督执行两手抓,既建机制、又抓跟踪,从新法出台到法规落地,再到实施落实,全程监督,确保“书面”的法规转化为“实践”的法规,真正让百姓获益。

每一部新法出台后,都做好“三个规定动作”,确保法规的宣传到位。“除按规定在《湖州日报》、湖州人大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法规文本外,我们还要专门印发5万本单行本。”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说到,“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立法概况和重点立法内容,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

法规施行后,由人大和政府两位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宣贯小组,市政府制定宣贯执行《方案》,把法规提出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明确政府制定法规配套制度的时限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计划,将监督任务分解到市人大各委室,由相关委室实行对口监督。

对于法规的跟踪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每年开展“六个一”监督活动,即开展一次集中普法活动、一次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一次新法施行推动活动,组织一次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听取一次实施情况专题汇报,举办一次法规实施研讨活动,持续跟踪每部法规的有效执行。今年7月27日至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第四个“生态文明日”前后,结合“六个一”活动,举办了一场为期20天的“生态立法固‘两山’忠诚履职见实效”集中宣传活动,受众达2万余人次,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践行“两山”理念、依法守护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合力助推了新时代高质量赶超发展。(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