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一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9/12/11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量:13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个职能部门,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此前公布了18个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工作举措和投诉电话,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分别是:

农村用电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知识普及行动、农村供电服务优化行动、农村坚强配网建设行动、农业生产用电降本行动。加快农村电力设施建设,供电可靠性提升至99.95%,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缩减至4.25个小时,平均抢修恢复时长缩减至60分钟以内,停电用户数下降39.41%,电压合格率达99.97%,今年6月至11月,全市新增农网投资额3.42亿元,农网低压绝缘架空导线长度提升近0.115万公里,绝缘化率从81.77%提升至86.19%,联络线路条数增加17条,联络率从88.91%提升至89.86%。全面提升农村配电台区总保安装率、投运率,全市总保新装1240台,安装率持续保持100%,总保新增投运1240台,投运率从98.89%提升到99.41%,全面消除农村低电压、重过载等供电“卡脖子”问题。实现农村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率先在全国推动办电业务“一网通办”,线上办电率超过90%。推动乡村清洁能源全面开发,截至目前,实现分布式光伏并网1.9万户,促进农民年增收3500万元。主动向相关用户宣传排灌脱粒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惠农电价政策,今年销售排灌脱粒电量1.53亿度,农业生产峰谷分时电量5225万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为全市1.5万低保户减免电费100余万元。(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建立了市教育局进校园活动认定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完善了市级进校园活动申报、审核、认定制度,对进校园活动数量进行严格限定,落实每学期每校省市县三级进校园活动不超过5项的要求,下半年批复开展市级进校园活动仅3项,各区县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县域内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工作。根据抽样了解,全市各类进校园活动从2019年初平均每所学校的15项,减少到4.6项,减少了69%,大大减轻了校园负担。(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营养餐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简化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程序,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为29.08万人次各学段学生发放各级各类资助经费10334.4万元。其中,为888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保育费162.62万元;为5992名义务教育学生补助营养餐362.36万元;为24.73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除课本费4439.42万元;为347名义务教育学生发放21.0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为631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免除学费和代收费110.23万元;为2.85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4718.87万元;为1348名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34.8万元,为2850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85万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又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为2919名义务教育学生发放100.06万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打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昆仑行动”。坚持“四零”工作原则守青山、护绿水。坚持排查“零盲区”,充分依托“六类警长”对全市主要河道、湖泊等地方进行巡查,将工作重点放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上,全市449名“河道警长”共巡查全市河道12397次,发现问题70处,整改完毕49处,排查相关线索32条,其中向行政部门转递1条,自行立案查处31条。坚持整治“零懈怠”,围绕重点食药企业、排污企业,结合“三服务”工作开展进企服务,推动重点行业整治,走访企业28人次。坚持打击“零容忍”,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目标,深化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工作。全市破获食药环劣类案件55起,同比上升44.7%,省厅督办案件1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9人,同比增长61.9%,摧毁犯罪团伙9个,捣毁犯罪窝点43处,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坚持协作“零距离”。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多部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出台会议纪要。(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围绕2018年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全省同步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紧盯治理目标,拓宽方法深入查,细化要点分析查,突出问题重点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为满足个性化救助新需求,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修订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和急难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扩大救助覆盖面、增加救助内容、提高救助待遇,加强与其他专项救助衔接。截至11月底,全市在册低保对象2.9万人(含支出型贫困对象1756人),特困对象1524人,低保金累计支出20920.9362万元(支出型1302.43万元),低保边缘保障对象8848人,实施临时救助5938人次,921.73万元。(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黄沙山)项目。制订《湖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固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黄沙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72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1.59亿元。截至目前,厂前管理区综合楼、固化车间、综合车间、机修车间、消防泵房等建筑已完工;生产区总布雨、污管道铺设已完工,场区内道路完成100%;填埋库区中飞灰库区及生活垃圾应急库区已完成;配套固化设备安装完成;渗滤液处置设施土建部分已完成,设备已安装,配套绿化工程完成100%。(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按照“一户都不能落下”的工作要求,组织区县、乡镇开展困难家庭户全覆盖交叉走访工作,全面了解全市247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近况、存在问题和主要诉求,着重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截至当前,已经完成改造247户,当前完工率100%,有力推进我市农村住房领域“精准扶贫”,进一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增效。(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经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巡查小组共出动检查人员130余人次,总共对231家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有131家,存在的各类问题共计240个,当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共计195个。其中有5家机构因整改不到位已立案,3家机构已被罚款。(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路安防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围绕公路安防能力提升,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具体项目,推动抓好落实。计划全市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项目30公里,项目涉及四个区县,5条县道、6条乡道、4条村道,危桥改造30座。截至10月底,全市实际完成36.07公里,完成率为122.3%;完成投资753万元,投资额完成率为110.7%。完成危桥改造33座,完成投资27323万元。(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