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旅游开展项目推进 景区村庄两大建设大比拼

来源:湖州日报2017/10/31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3

与会人员实地考察长兴县旅游项目和村庄景区化推进情况。

  编者按: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在湖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市旅委、市农办、市发改委按照“四新”主题实践和“六重”工作战略部署要求,依靠全市上下,同心共推旅游项目和乡村旅游景区村庄工作。日前,全市旅游项目暨村庄景区化现场推进会召开,通过项目大推进、村庄景区化,真正实现旅游富民,再次掀起旅游发展新高潮,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步伐,实现湖州经济绿色发展。

旅游项目高开高走

在湖州龙之梦乐园项目现场,7000多名工程人员奋战在建设一线,400多个施工点全面开花。其中钻石酒店项目已经结顶,内部装修正在同步进行,其他酒店也已全面施工;动物世界项目道路已经贯通,场馆全部封顶;太湖古镇项目正日夜赶工;大马戏、海洋世界等项目主体工程正在加快建设;快乐农场葡萄长廊路基回填完成80%,全区域土方回填完成80%,预计到今年年底,所有主体结构可全部结顶。

前三季度,全市旅游项目完成投资164.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4.8%,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据了解,今年湖州市旅游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30个,总投资762.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前三季度完成投资95.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9.64%;列入市重点建设实施类项目41个,总投资856.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4亿元,前三季度完成投资118.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95.18%。

在全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中,今年湖州市有76个项目列入该计划,数量居全省第一,其中旅游项目39个、占比达51.3%,总投资506.5亿元、占总投资的66.3%,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占半壁江山。

湖州市旅游项目招引也是捷报频传,今年全市下达的完成招引7个10亿元以上项目任务中,旅游项目贡献了4个。

村庄景区化快速推进

在日前举行的2017年全市旅游项目暨村庄景区化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市旅委将联合市农办、市财政局共同实施村庄景区化工程,计划到2022年,湖州市600个村成为A级景区村庄标准,其中120个村达到3A级旅游景区村庄标准。截至目前,湖州市101个村庄成为A级景区,其中22个村庄成为3A级景区。

市旅委负责人表示,实施村庄景区化工程是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湖州市将紧紧围绕“乡村旅游第一市,滨湖度假首选地”的发展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区域资源,挖掘文化资源,创建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

加快制定创建方案。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按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和《湖州市关于加快3A级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列入创建计划的村庄均要按照在创建前一年的6月份前制定创建专项方案,明确村庄景区名称、范围、主体、政策、产品、特色、管理、安全、培训和创建进度等,通过创建方案指导创建工作。

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根据村庄自身实际情况,均要在创建前一年的8月份前按照创建标准编制景区村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村庄景区产业定位、空间布局、旅游业态,注重“乡情、乡土、乡愁”的传承与发扬,使当地特色与旅游深度融合,形成差异化、多样化发展格局,提升景区吸引力和品牌号召力。

加快制定一套标准。在2017年12月前根据景区村庄的自身基础和特点,由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省级标准制定《湖州市景区村庄建设服务与管理指南》地方标准,对景区村庄基本条件、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项目与活动、综合管理等进行规范。按照标准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并实行复核制度,达不到标准的予以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

加快丰富旅游元素。在村庄景区化建设过程中,贯穿旅游景区建设理念,注重统筹融合“吃、住、行、游、购、娱”等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元素,满足游客需求。逐步推动乡村景区串点连线成为精品旅游线路,全面打造乡村旅游村域集聚区。真正实现景区化、特色化、产品化、市场化、品牌化和产业化。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在变资源为产品上下功夫,不断打造新产品,推进景区旅游产品的多元化、品牌化、体系化发展,逐步增加并提升景区食、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的产品,延长产业链,培育景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延长游客逗留时间。3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每年确保1-2个改造提升项目,增加1-2个新产品。重点要加快十大乡村旅游集聚区向景区化方向发展,原则上集聚区中心区域都要打造为4A级以上旅游景区。

加快落实创建政策。依据《湖州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促进村庄景区化政策,对于创建村庄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村庄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景区管理方面有显著成效的,市县区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以及用地的倾斜。原则上市农办、市旅委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补助。市、县区、乡镇、村要整合资源,出台促进村庄景区化的专项政策,全面构建四级村庄景区化建设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

加快提升景区管理。按照旅游企业“环境、文化、服务、品牌”四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健全景区质量安全、环境卫生、导游讲解、咨询投诉、统计分析、流量监测等规章制度,同时确保各项制度贯彻得力。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置旅游警务室、消费者维权中心,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强化景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在安全、导游、卫生和服务等方面业务的全面培训;规范员工服务,要求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服务态度优,效果质量好,并能针对不同客源群,提供个性化订制服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各县区要明确创建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创建时间,落实工作举措,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步骤,分年度高质量地完成景区村庄创建目标任务,打造区域村庄景区化特色品牌。同时要加大景区村庄产品培育、市场推广、品牌打造、景区经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