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庙街道居民老王给汪泓区长写来一封信,表扬昌鑫时代绿园居委党支部书记沈明兰和其他居委干部给予他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
老王今年56岁,曾几次羁押“大墙之内”。2004年3月,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半后解教回家。不久,妻子与他离婚,并瞒着他把住房卖掉后,带着两个女儿远走他乡,彻底与老王拗断了关系。孤身一人的老王自感“是自己的过错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只能吞下这个苦果。从此,无家可归的他断断续续地帮人打工,靠寄人篱下打发日子。
2009年1月,原在通河八村担任社工站站长的沈明兰当上了昌鑫居委党支部书记。老王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找上门来“诉苦”。沈明兰耐心听取了老王的诉说,又从居委民政干部王秀平那儿搞清了前因后果后,明确表示:“老王以前确实做了不少坏事,但现在已经回归社区。两劳释放人员也是我们的居民,我们不仅不能歧视他,而且应该更加费心地帮他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否则,他还有可能走回头路,成为小区不安定的因素。”
沈明兰与王秀平统一意见后,随即向街道反映了老王的情况,为老王办理了低保手续,并定期给予他补助。老王的情绪不再低沉,之后几次外出打工,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些工作都未长久。
今年初,再次闲散在社区、寄居在他人家的老王病倒了,情急中向沈明兰打了求助电话。沈明兰二话没说,带上几名居委干部,提着生活用品上门看望他:“老王,新的民政条例出来了,你把病养好了,我们会努力争取,帮你安排一个适当的工作。”
沈明兰说到做到,不久,她与居委干部协商后,将老王纳入“4050”就业人员名单,安排他当上了楼道清洁工。这样一来,老王不仅每月有了1450元工资,而且享受到“三金”政策,更主要的是,以前有过工龄的他今后还可以“凑满工龄”,获得养老保险金。老王对此十分感激,工作也很认真,但他还有一块心病:“我现在还借住在别人家里,晚上经常睡在塑料布铺的地铺上。我也想借房子,但现在租一间房子最起码要千把元,我借了房子,靠什么过日子啊!”
沈明兰听了这话,“心里不是滋味”。她没有责怪老王“得垄望蜀”,因为她觉得老王的话非常实在。于是,她再次向街道反映情况,说出自己的想法:“像老王这样无家可归的人在我们小区只此一例,我们是否可以特事特办?老王自己提出,愿意拿出工资中的‘零头’来借房,倘若我们能补助他部分费用,资助他借上房子,他的心病也就没有了。像老王这样的两劳释放人员彻底转变好了,对小区稳定工作一定能起很大的作用。”
在沈明兰和街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老王终于获得了每月570元补助金。靠上这笔补助金,老王每月再自付370元,与别人合租了一套月租1800元的房子。“我现在过上了正常日子,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以前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今后一定努力工作,回报社会,报答比我亲人还亲的沈书记和居委、街道干部!”老王在给汪泓区长的信里这样表示。
记者了解到,作为一个常年与居民打交道的基层干部,今年已经50岁的沈明兰始终明白这样一个基本道理:居民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她离开通河八村后,居民们对她念念不忘。她来到昌馨居委4年来,通过一次次努力,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难题:清除了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垃圾堆场;在小区露天水沟上铺设“盖上面板”;完成小区全封闭门禁系统;对小区大门两侧临街店铺实现“清洁自保”……这些变化促使小区环境面貌不断改善。面对居民的赞扬,沈明兰说:“带领全体居委干部办好每一件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情,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