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量:2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期间浦东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美丽浦东建设的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浦东新区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整体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多优质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共治共享。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高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浦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形成“生态宜居、安全高效、功能复合、彰显魅力”的人民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

主要指标:

生态空间布局方面。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河湖水面积增加0.95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及以上,大气常规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达到80%左右。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到2025年,全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9%,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9%;中心城雨水排水能力达3-5年一遇面积占比达到35%左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上海市相关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完成市下达目标,农田化肥和农药施用量下降率达到5%左右。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编制浦东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各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同步谋划远期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监管制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及督查考核办法。引导培育碳资产管理、碳交易咨询、碳金融服务、碳排放评估核算等机构。加强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支持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示范,加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控制秸秆还田中甲烷的排放,积极拓宽秸秆、畜禽粪便等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林业等碳汇体系建设。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示范机构、零碳建筑等试点工作。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禁止新建燃煤设施,严格控制高桥石化的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现有燃煤企业的燃煤质量监管。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除电站锅炉和钢铁冶炼窑炉以外),加强社会码头销售和转运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行为管控。加大非化石能源发展力度,进一步发展太阳能、风电等本地非化石能源,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推进低能耗建筑体系建设,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

(三)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突出分级分类空间管控指导,加快高桥石化等重点地区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三高一低”企业淘汰转型,加大企业落后工序和设备淘汰力度。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材料工艺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船舶、飞机、汽车等大型涂装行业低挥发性产品替代或减量化技术,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引导创建一批“绿色示范工厂”。通过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企业加快发展,构建节能低碳环保产业集聚区。

(四)推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以及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6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25%以上。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形成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到2025年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试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种养模式,建设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场。

(五)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城市客运体系,完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支持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物流园区发展,加强干线铁路、高等级航道、高等级公路与货运枢纽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水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建设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区公交、巡游出租、邮政、环卫、公务用车等新增或更新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公交、巡游出租基本实现“新能源”,大型载重货运、环卫、工程车辆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明显提升,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加大氢能源车的推广力度。

(六)倡导和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重点聚焦噪声扰民问题,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完善社会生活噪声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噪声污染防控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三、坚持量质并举,着力构建彰显魅力的绿色空间

(一)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完善绿地生态结构

加快构建城乡公园体系,提升公园的可达性、体系性、连通性和功能复合性,为市民提供多元化有品质的游憩空间,让更多市民开窗见绿色、漫步进公园、四季闻花香。“十四五”期间,新增绿地1500公顷,新建绿道100公里,新增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到2025年,公园数量增至200座。

打造“环城生态公园带”。持续推进外环绿带改造提升和开放共享,向内连接楔形绿地,向外沟通生态间隔带,形成连接市民与自然、沟通城乡、无界融合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大生态圈。环上,研究外环绿带规划未建部分,升级改造已建部分,完成滨江森林公园(二期)、高东镇(张家宅段)、三林环外生态绿地等建设项目,完成港城公园、金海湿地公园、南汇生态地块等公园升级改造。环内,完成碧云、森兰、三林楔形绿地建设,加快推进北蔡楔形绿地建设,适时启动三岔港楔形绿地建设研究。环外,启动外环运河生态间隔带、川杨河生态间隔带前期研究,推进生态间隔带内的张江森谷公园、浦东奥林匹克公园一期研究,并适时建设。

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努力推动以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均衡发展为目标的绿地建设,加快公园绿地扫盲,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完成世博文化公园等高能级城市公园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推进曹路、民乐等大居绿地建设,打造宜居生活环境。聚焦“滨江文化带”,启动川杨河绿地(杨思段)建设研究。聚焦城市副中心,推进金桥中央公园建设,助力“金色中环发展带”。结合“缤纷社区”,有效利用边角空间,建设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街心公园),为市民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休憩空间。

推进郊区公园绿地建设。加大镇级公园建设均等化水平,力争每个镇有一个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公园。积极推进新城绿地建设,重点推进星空之境、8公里一环公园景观带及北岛公园绿地、顶级科学家社区生态绿心等项目建设。

加快完善城乡绿道体系。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城市沿河沿路生态网络,重点推进外环绿带内绿道贯通,完成外环南河、张家浜、川杨河等骨干河道两岸绿道建设,推进南汇生态专项NA-NF地块绿道建设,推进社区毛细绿道建设。

持续提升生态感受度和生态服务水平。推进“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工作有序开展,优化树种配置,突出主题植物特色,集中应用一批观花、观叶、观果的植物品种。推广应用新优行道树树种,创建绿量充沛、特色显著、通行舒畅的绿化特色道路。聚焦内环、中环、杨高路高架等重点区域,开展立体绿化建设,形成“连带成片、聚集散点、小型多样、绿色共享”的城市立体绿化网络。

(二)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立森林生态网络

以近郊绿环、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为骨架,注重打造“城市绿肺”,让城市融入森林,让绿意拥抱城市,“十四五”期间,新增林地5万亩。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完成S2、S32、G1503等市级生态廊道以及大治河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泐马河、团芦港等生态走廊建设,持续构建串联城乡、互联互通的绿色网络,构筑韧性生态之城的绿色屏障和天然涵养地。通过林地抚育、开放林地等项目建设,提升和改造现有林地资源,建设乡村公园,打造水田林村一体化乡村新风貌。积极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旅游、休闲等绿色产业,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市民拓展更为广阔的绿色生态空间。严格控制林地减量化,通过严格执行使用林地预审制度、强化征占用林地监管、规范行政审批等措施,加大林地管控力度,依法办理林地审核手续,对于占用林地按照“同面积、同规格、同效益”进行补偿。

(三)推进湿地城市建设,强化湿地保护

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为重点,构建水、城共生的“湿地城市”体系。启动老港造林区域内湿地修复,积极推进临港赤风港湿地公园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有湿地生态功能的公园绿地建设。启动九段沙外来物种入侵整治工程方案基础研究,努力恢复湿地原生植被。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力争维护总量稳定。

四、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打造安全美丽幸福的生态水系

(一)全面提升防汛除涝能力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围绕“五横六纵”骨干河网,推动北横河、外环运河、泐马河等“一横两纵”骨干水系建设,协同张江科学城、“金色中环发展带”等重点区域建设,完成浦东运河、张家浜、三八河等20条段、38.42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同时启动12座外沿泵闸前期研究,完成赵家沟东泵闸、西沟泵闸、泐马河出海闸等3座泵闸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心城排水系统提标建设,完成张家浜地区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及康桥、龙阳、洋泾雨水泵站建设。启动实施恒大(含杨东)、凌兆、金桥地区、高西东等6个排水系统提标改造。

(二)提升城乡饮用水品质

围绕补短板和提品质,不断完善“一网调度、三片联通、覆盖城乡”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安全。完成航头、惠南水厂的深度处理工程,力争长江水源水厂全部实现深度处理。按需开展供水配套工程建设,推进老港泵站扩容改造,结合道路建设供水管网,实施区域隐患水网改造。

(三)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初期雨水治理,推进花木南西、花木北等4个排水系统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系统梳理区域雨污水出路,聚焦雨污水管网不完善区域,深入推进雨污水管网补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污水污泥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厂站扩容,推进海滨污水处理厂、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立方米/日,推动浦星3号、周浦等6座污水泵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重点推进沪南公路污水总管扩建及支线改接工程、济阳路(浦星公路)污水干管建设,推进无污水管网道路新建污水管道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道约26公里,增强地区污水收集能力,逐步实现重要地区污水支线互连互通。提升污泥处置能力,完成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新建工程(一期)建设,推进灶东通沟污泥处置站建设。

(五)建设健康幸福生态水系

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统筹河湖水系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修复和人居环境改善,以“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为目标,集中连片开展河道水系生态治理,重塑城市河流生态空间,打造连续贯通的滨水开放空间和“幸福河”样板,实现“水域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到2025年,力争建成7+X个生态清洁小流域。

(六)落实长江大保护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水面积和水域岸线监管,落实生态水位管控要求,做好水资源调度,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文监测能力,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配合做好长江采砂管理工作和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功能修复。全面排查整治江河、湖泊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接收作业的监管,配合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及其与城市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船舶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继续开展增殖放流,促进长江口渔业资源恢复。

五、加强协同控制,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深化VOCs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和行业控制,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或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建立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到2022年,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六大领域24个工业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健全化工行业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立重点化工园区VOCs源谱和精细化排放清单,将排放主要污染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全面提升VOCs监管能力。

(二)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

继续深化老旧车辆淘汰和治理工作,持续推进高污染车辆的限行措施。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内部加油站点长效监管,开展公交、物流、搬场等运输行业以及码头等内部加油站排摸,加强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为。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检测和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标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改电、油改气,上海港港区、机场、工业企业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船舶、摆渡车等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移动源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切实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加强上海港集装箱运输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强化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

(三)加大社会源污染防治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在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的加油站推广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持续推进汽修和干洗行业整治。深化油烟气治理,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四)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持续推进道路、建设、码头等扬尘污染治理,重点对煤炭、建材堆场、建筑施工、房屋拆迁、混凝土搅拌站和运输扬尘加强监管,建立全区建筑施工工地、堆场扬尘点源数据库。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内部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制墙、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企业散装原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

六、推进系统防治,深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一)加强农用地污染风险防控

落实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分类管控制度,推进拟开垦耕地土壤环境调查治理。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周边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从源头减少投入品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提升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水平

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重点企业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拆除备案和信息公开等法定义务,定期对重点单位周边土壤进行检测。加强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染排放监管与执法工作,控制重金属土壤污染环境风险。有序推进钢铁、电力行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建设用地划拨、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动态更新属地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制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建立跟踪机制。持续推进“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强“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区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地块档案实施跟踪管理,属于林地建设规划内的优先用于生态林地建设,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建立并动态更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管理数据库,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

(三)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加强统一规划和整合优化,合理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联动监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在产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风险隐患排查及跟踪监测工作。配合全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推进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根据全市确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防控管理体系,结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污染地块,做好浦东新区土壤、地下水污染联合管控、动态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区域—场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多尺度、多要素协同监测、综合监管与协同防治体系。

七、提升固废治理能级,打造高品质的市容环境

(一)优化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坚持“养治结合、建管并举”,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到2025年,街镇创建美丽街区数量平均不少于2个,建成区美丽街区覆盖率达到45%。加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责率达到90%,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比例达到100%,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5%,市容环境卫生公众满意度测评分数持续提升。继续推进黄浦江东岸、南北高架沿线、张江科学城和南汇新城镇等重点景观照明项目的实施。到2025年,基本形成浦东新区城市夜景框架。全面提高道路保洁服务质量水平,到2025年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城市道路冲洗率达95%,城市道路整洁优良率达到98%,打造一批高标准保洁区域。加强全区环卫公厕管理,环卫公厕服务优良率达到95%。

(二)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测评,强化投放、驳运、收集、运输、处置五个环节“双向监督”,巩固垃圾分类实效。按照“定时定点、功能融合、便捷利民、环境良好”原则,加快推进垃圾房、收集站等社区基础设施更新度,完善不同场景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的设置和设计要求。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和小型菜场湿垃圾与有机肥厂协同处理,引导有处置能力的菜场合理处置周边区域菜场湿垃圾,开展湿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研究。贯彻落实限塑政策,提倡绿色包装,推进包装减量,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制品的使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在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有实质性进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完善垃圾中转设施体系,启动新场、三墩等6处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新建和迁建工作。加快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3000吨/日),完善集中处理为主、就近就地处理为辅的湿垃圾处理体系。到2025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日,湿垃圾集中与分散处理能力达到2000吨/日(含市属老港基地部分处理能力)。打造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网络,建立有效便民的可回收物投放模式,加快培育回收优势主体企业,形成多方参与、多元经营的可回收物市场体系。

(三)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完善分拣分流体系,推动三林装修垃圾分流转运中心原址新建,探索增加1-2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及南北片区2处大件垃圾分流中心。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保障黎明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稳定运行,完善“一镇一点”(装修垃圾、拆房垃圾临时堆点和资源化设施)体系,促进规范运行,推动资源化产品的推广应用。努力挖掘区级、镇级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完善工程渣土消纳体系。

(四)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建立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做好浦东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的申报,有效开展全过程管理。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工艺改造,促进源头削减。

(五)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违法偷倒、违规收运等行为。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动落实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加强浦东新区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企业监管。

八、强化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入海污染物控制

排查污染物入海排放口,实施针对性的污染物排放口治理。开展入海河流沿岸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临江、沿河生活和工农业重点污染源的整治。

(二)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海域监管

加强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的监测力度,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入海排污口监测、近岸海域监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浦东新区海洋资源清查及摸底调查并逐年推进,掌握浦东新区海洋沿海滩涂、海域使用、生态资源以及岸线使用等情况。

(三)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大陆生态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对浦东滨江森林公园、南汇嘴湿地保护岸线两段自然岸线开展测绘及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掌握自然岸线海域的生态状况。加强洋山深水港、临港港区具有特殊功能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港区海洋岸线的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实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世纪塘海岸带修复工程、南汇东滩促淤整治工程生态补偿项目。

九、严密防范环境风险,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一)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优化辐射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机制,强化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分类监管,并结合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辐射类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区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辐射环境监测,构建覆盖全区的电离、电磁监测大网络,形成以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为指导,区级辐射环境监测队伍为基础,社会环境检测力量共同参与,科学、高效的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辐射源监督性监测的规范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辐射类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性监测和自主验收监测技术核验。

(二)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特点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事件、水务行业突发事件、供水突发事件、防汛防台事件、海洋灾害事件、雨雪冰冻天气事件、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森林火灾事件等10个专项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生命力和执行力。建设形成“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安全管控工作措施,防范化解重特大环境安全风险,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防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基本实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自动化、网络化和风险预警功能,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和队伍配备,提升环境应急监测队伍能力水平。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数字化建设,构建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决策的信息化水平。做好应急值守保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规范制度,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升环境应急保障水平。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加强违法捕猎行为监管。支持在公园绿地改造中优先选择本土植物,合理配置生态空间,丰富生物多样性。强化生物安全监管,实施美国白蛾、加拿大一支黄花、互花米草等入侵生物防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与监测,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积极打造韧性城市

落实“绿、灰、蓝、管”多措并举,在有条件的绿地、公园等设置调蓄池、调蓄箱涵等海绵设施。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施“海绵”项目,对道路广场、公园绿化、河道水体等进行改造提升,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

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严明的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以绿色为发展导向的区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进一步促进树立绿色政绩观。深化落实河长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做好中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强环保督察常态长效管理,建立发现、核实、交办、核查、办结的浦东新区督察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二合一”,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加强环保宣传,推进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提升公民环保素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民间河长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让每个人都成为河道的守护者,积极主动参与爱河护河队伍,实现水环境治理良性循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二)打造智慧高效的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由标准站、各类微站、遥感、视频捕捉、激光雷达、无人机、无人船等组成的天地空一体、陆海统筹、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智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格局,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强司法保障,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深化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联动的上下协同监管,加强各委办局联动的横向协同监管,构建立体严密的监管网络。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深化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一网统管”,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设融数据中心、展示中心与监管中心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围绕“用、融、通、智、效”,强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河湖监管平台、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平台、绿化监管平台、林业监管平台等应用场景的开发应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态势全面感知、风险监测预警、趋势智能研判、资源统筹调度、行动人机协同,持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浦东样板。

(三)塑造公平规范的市场治理体系

构建公平规范开放的市场,引导一批专业化企业参与环境治理,提供高质量服务和产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制定和出台“环保管家”1+5配套文件,开展张江、金桥等园区街镇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及时推广试点经验。

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保障

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浦东新区河长制办公室、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浦东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条块联动,沟通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遇到的问题。

(二)规划空间保障

加快落实林地、环卫、供排水用地空间,编制和出台《浦东新区“十四五”林地建设专项规划》《浦东新区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浦东新区供水规划(2020-2035)》《浦东新区雨水排水系统规划(2020-2035)》《浦东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0-2035)》,深化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和建设标准,为规划确定的重大生态工程提供空间保障。

(三)政策机制保障

强化政策支撑,深化完善“五票协同”机制,积极探索绿化林业和水域功能的复合利用,建立绿化搬迁苗木统筹监管机制,完善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建立绿化、林业、水务、市政、房屋等重大工程渣土处置统筹机制,建立完善景观照明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户外招牌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保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

(四)资金投入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上海市专项资金扶持,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环卫资金投入稳定机制,建立与绿化林地建设和管养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水务工程设施长效管理配套资金保障机制。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应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五)人才科技保障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海洋、土壤监管、环境应急等领域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人才库。加强环境科研对管理决策的支持保障,开展环境污染控制、环境风险防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低碳循环发展等领域的环境应用基础及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