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量:18

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

(拟文稿)


十四五”时期是浦东新区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十四五”期间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制定实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援企稳岗措施不断发力。开展两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和创建“创业型城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劳动者职业技能持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2.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向“家门口”延伸。

3.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100%。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达标活动发挥正面引领作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劳动监察执法和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基层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

4.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保参保扩覆,养老保障待遇稳步提高。稳步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调整和社会保障落实,工伤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可及性不断提高,长护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时期;是上海市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加速时期;是浦东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关键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国家、上海市和新区政府的一系列减负稳岗保就业举措下,就业形势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经济社会转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浦东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一定压力。

1.外部形势纷繁多变给就业工作带来新挑战。一是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产业变革加速,新经济新业态不断催生,浦东作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产业结构和就业形势迎来考验。二是双循环背景下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海正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经济结构必将进一步转型,就业结构也将随之转变。

2.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对就业工作提出新命题。一是要进一步适应区域发展和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需求。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发展对劳动力供给质和量的要求更高。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不强、社会认同度低,职业培训存在与企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瓶颈。二是要进一步适应社会就业观念和形态变化。青年“慢就业”观念有增加趋势;新就业形态覆盖行业和群体日渐扩大,但劳动关系等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3.优化营商环境对就业保障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高水平营商环境需要健全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作支撑。要对照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升级。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就业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还不充分、不全面,人力资源产业的聚集效应、品牌效应不明显。

4.新时期新变化带来劳动关系工作新特点。一是劳动关系领域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加。受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影响,经济领域矛盾风险可能向劳动关系领域传导,要把握好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二是新业态、新经济给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新挑战。劳动者结构、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发生新变化,对传统理念和方式带来挑战。

5.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服务拥有新期望。一是新时期医保制度改革尚需深化。医疗保障局的组建是推进完善新时期医保制度的新起点,“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基金监管重要机制和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任务更为艰巨。二是医保基金监管手段需更加有力。随着医保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医保基金面临风险急剧增加,医保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智能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新手段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二、“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服务于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站在开发开放三十年的发展高位上,始终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谋划、推动“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海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

坚持改革与创新并举。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充分把握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红利,进一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背景下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争当时代发展的擎旗手、领头羊、主力军,让浦东开发开放的成果更广泛、更充分地惠及广大市民群众。

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经济下行压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因素对就业保障工作的冲击,加强政策储备和风险预警,守住不发生大规模失业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水平不降低。聚焦重点群体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关键少数,坚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坚持产业与就业互促。经济发展是实现就业的根本动力,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就业目标相适应,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同时根据新区产业转型发展需求,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为产业蓬勃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促进人力资源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坚持保障与发展同步。加快改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多元化推进,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坚持服务与管理协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切实践行“五个人人”理念,专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切身的问题。同时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事项清单和权力清单,切实依法履职,用高质量的行政水平助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保障服务。

(三)发展目标

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深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机制,构建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引导和托底就业、社会力量参与就业的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推动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聚焦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技能改善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援助托底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信用监管,完善群体性劳动纠纷预警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水平,坚持调解为主、依法办案。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设完善与城市发展进程相同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聚焦薄弱环节,加快完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推进城乡居保扩面覆盖,强化工伤认定、预防和康复联动机制。落实医保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医保管理更有效率、医保支付更加科学、医保服务更有温度。

十四五”时期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十四五”主要目标

指标属性

就业创业

培训

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累计50万个以上

约束性

2.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数

始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约束性

3.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

参照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4.帮扶引领成功创业人数

累计1万人

约束性

5.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超过50万人次

约束性

6.新增高技能人才数量

4万人以上

预期性

劳动关系


7.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数

保持在1200家以上

预期性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

不低于92%

约束性

9.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

不低于98%

约束性

医疗保障

10.参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稳定在850%左右以上

约束性

11.参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稳定在705%左右以上

约束性

12.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

稳定在70%以上

预期性

三、“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坚决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目标导向优先机制,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宏观调控,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提升政策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加强政策联动,推动产业、财税、金融、贸易、教育等政策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综合发力,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实施重大产业和事业投资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明确带动就业目标,政府投资项目充分考量带动就业因素。健全就业形势分析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关键性指标的及时监控和精准分析,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政策储备和服务储备,确保以稳定的就业形势助力实现浦东经济总量倍增目标。

2.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着力稳企稳岗扩就业。面对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产业升级空前加速的新形势,坚持产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一方面依托以“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为代表的产业发展契机,深挖内需、增加投资、稳定外贸、培育壮大新动能,不断扩大劳动力市场新容量。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实施覆盖更广的灵活就业新模式。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好产业转型升级中可能出现的就业岗位流失问题,持续做好稳企纾困工作。

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强化重点群体分类帮扶和动态管理,持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户籍地、学籍地、求职地联动,统筹推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举措,鼓励青年大学生参加就业创业见习。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自愿选择、多方支持,协调社会各方共同促进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鼓励各类主体依法优先招录退役军人。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到特定行业就业、灵活就业,对市场化就业确有困难的对象予以托底安置,加强对就业托底基地的管理。扶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建立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相适应的就业服务模式,通过实施建档立卡、专项招聘、技能培训等多种手段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动就业增长新引擎。围绕深入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和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进一步加大促进创业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创业培训等实施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等返乡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通过集中注册地、创业园区等途径主动对接初创企业提供服务,将帮创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鼓励街镇开展特色创业服务社区创建,不断深化“家门口”创业服务。支持创业孵化平台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和市级优质创业孵化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让创业孵化基地成为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园区、高校、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商业资源、商务楼宇、闲置厂房等资源,新建或改建成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打造具有浦东特色的创业服务品牌和创业文化。

5.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增加产业发展强供给。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定给予补贴。面向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围绕新区硬核产业和就业需求,鼓励企业、基地、园区、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开发紧缺急需课程。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产教融合,鼓励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推动职业培训发展契合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持续优化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与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提升企业便利度。加快推进落实“互联网+”培训,建设新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出一批优质线上培训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入优质境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提升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

6.打造技能人才高地,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技能人才需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服务新区六大硬核产业发展需求,为企业引进技能人才提供多渠道政策支持。建立集技能人才培养、实训、课程开发、人才服务等内容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技能湾”品牌。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库,提升优秀技能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激励资助力度,持续开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加强正向引导宣传,弘扬工匠精神,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

(二)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属地政府辖区管理、资源统筹、综合协调的特点,形成属地化监管处置、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信用监管,有序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等级评价等工作,严格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推进欠薪入罪,杜绝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和极端事件。完善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欠薪保障金的审查垫付,提高垫付效能,维护社会稳定。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有效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促进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协调,推动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及时化解因企业关停并迁产生的劳动关系矛盾。建设劳动**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申请**便利化、调解服务精准化、立案受理自动化、风险预警智能化。按照依法依规、互利共赢、协商求同原则,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增强三方协调工作实效性。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标杆引领作用。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24小时接受举报,365天监察无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通过接入社保、税务、市场监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监管数据和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的“大数据”信息,探索形成“互联网+智慧监察”的工作模式。稳妥审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强化动态监管、街镇联动、分类指导、指挥调度于一体的预警处置系统,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精准性。加强新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队伍建设,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协调员的服务指导和法律监督作用。

4.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进一步提升调解效能,加大人力、经费和场地的投入。强化多元化力量调解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设立区域性联调分中心及仲裁巡回庭。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调裁衔接,充分发挥各级专业性调解组织裁前调解作用。围绕提质增效创新仲裁方式,提升庭审与裁决中的智能化辅助水平,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裁、审衔接,提高庭审水平。

(三)全面建设适度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

1.稳步提高城乡居保和被征地人员保障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保、征地养老等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配合市、区重大工程建设,妥善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化解历年来征地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引导未就业未参保人群、贫困人员及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鼓励参保人员提高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积极指导各街镇做好社会保障落实工作,落实街镇责任意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强化工伤预防认定康复保障机制。在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机场等领域,不断扩大覆盖范围。配合“一网通办”的城市治理实践,推进工伤保险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化“互联网+工伤”模式,以服务企业、个人需求便利为目标,推动申请受理流程再造、线上服务全覆盖、平台融合升级,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数字赋能,不断优化工伤预防“智慧判”、案件办理“智能审”、工伤康复“智能筛”等系统功能。积极研究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争取在浦东率先开展试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障体系。

3.完善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机制。适应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新理念,建设健康医保。实施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优化医疗救助体系,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探索拓宽医疗救助渠道及方式,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健全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相适应、具有浦东新区特色的配套支撑体系,完善优化评估机制,规范护理服务有效供给。

4.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深化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系统集成,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价值医保建设,助力健康浦东建设。优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办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建设,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体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长期护理、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应急医疗救治费用。

5.健全严密有力的医保监管机制。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建设可持续医保。实施完善“信用监管”,加强对失信行为认定、惩戒和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持续推进“智慧监管”,推进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畅通监管环节和信息通道,实现预警前置和全覆盖。强化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健全完善与区卫健委、民政、市场监管、公安和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医保监管结果的权威性和强制力,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

6.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围绕民生改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五大新城建设、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构建服务医保,助力浦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长三角区域医保一体化发展,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探索养老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市医保局与浦东新区签订《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推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紧密医联体健康发展,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合理调整定点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医保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建立医保定点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一)实施就业促进提升计划。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促进就业各项政策,加大援企稳岗扩就业力度。加强政策多渠道宣传发布,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政策联动。做好稳就业政策储备,对新就业形态予以灵活就业政策支持。优化政策补贴经办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材料和环节,加快补贴审核发放,让企业少跑路,提升企业获得感。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坚持产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聚焦“五型经济”、六大硬核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基地管理,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履行托底职责。鼓励自主创业,推行更加普惠的公共创业服务,大力扶持社区“生存型”小微创业组织,做深做实社区创业主阵地。鼓励引导园区、社区、校区加强创业服务工作协同,以优质园区资源服务社区校区创业需求,以社区校区需求反哺园区创业组织发展,让创业资源充分流动。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区、创业型社区建设,鼓励扶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公共创业实训基地浦东分基地建设,围绕分基地建成完善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二)开展劳动者技能提升行动。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技能培训规模。做好培训载体建设,运用正负面清单、智能化督导、大数据运用等手段,形成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闭环,对诚信经营的培训机构给予正向激励,对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地方教育附加费等政策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平台作用,引导其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等级评价。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集团等开展培训,提升新生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不断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扩大线上培训的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自主开发培训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开发培训课程。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的政策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制度。大力推进“技能湾”建设,围绕新区硬核产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建立“产业+技能”模式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平台。

(三)全力办好职业技能比武竞赛。以上海市承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全力办好职业技能比武竞赛,把技能竞赛打造成集竞技、宣传、发展、选拔、交流于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平台。聚焦浦东六大硬核产业,对标市赛标准,完善赛事体系,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建立技能人才选拔成长的快速通道,加快培养一批符合浦东重点产业、社会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加强技能竞赛与行业产业联动,不断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组织竞赛项目。加大技能竞赛宣传力度,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鼓励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强国之路。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强化技能竞赛与高技能人才评比表彰工作的关联度,给予竞赛优胜选手更多人才政策支持,推进竞赛成绩与技能等级认定相挂钩。发挥技能竞赛人才“蓄水池”的作用,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更高级别赛事。加强赛事交流,学习借鉴长三角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鼓励技能人才相互交流和自由流动,探索长三角区域联合办赛。

(四)探索实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就业保障计划。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创造更多适合高素质年轻群体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大的就业空间。完善灵活就业政策,鼓励和促进各类群体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多渠道就业创业,引导新经济从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进行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加强新就业形态经济从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开发符合新经济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探索适合新职业新就业经济形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完善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服务,改进平台经济用工监管与服务,对平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对从业者进行兜底保障的制度安排,发挥现行劳动法规对用工关系的指引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适度创新,加强平台经济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合理界定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类型,分类规范引导。

(五)建设劳动**智慧服务平台。遵循“服务实战,智能高效、减负基层”的工作思路,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劳动**综合受理、基层调解、仲裁案件、行政执法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便捷度、感受度。夯实数字化基础,归集整合人社各条线业务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集申请**、基层调解、劳动仲裁、行政执法、裁员备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与服务、集体合同备案、企业关停并转迁政策指导、劳动用工风险预警为一体的智慧服务平台。探索构建“智能发现、网络协同、敏捷响应、高效决策、动态优化”的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预警、协同处置体系。

(六)实施公共服务能级提升计划。健全覆盖区、街镇、村居的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广泛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优化“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做实做精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推动资源下沉、服务下沉,促进劳动力供需匹配,多渠道解决家门口就业需求。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减证便民、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持续推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数据关联和分析应用,建立定期筛查和预警触发机制,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事件。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积极服务参与全市智慧医保建设,助力建成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支撑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优化医保经办适老化线下服务渠道,为各类人群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提升窗口经办服务质量,加强多元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民生一线服务尖兵。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街镇要健全协调机制,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督促落实机制,统筹领导推进本区域稳就业工作。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失业风险应对机制,完善就业监测体系,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好问题矛盾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完善资金保障。结合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区、镇两级财政合理安排并适当加大基本民生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各部门(单位)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引导各类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做好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社会保障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强化实施监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监测体系,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实施数据监测和分析应用,充分挖掘数据潜能。严格执行规划跟踪评估制度,落实日常跟踪、中期评估、末期评估等机制,充分关注基层呼声,切实回应基层关切,对照规划目标任务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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