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浦东新区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4日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浦东新区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地方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浦东新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年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启动之年,按照国家和全市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围绕“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国家改革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历史机遇,通过规划研究和编制,确定 2016— 2020年的总体目标、发展主线和战略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引领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编制要求
(一)把握时代特征,突出区域特色
一方面,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要与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衔接,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相衔接,与“十二五”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总方针相衔接。另一方面,又要体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对浦东的发展定位,体现浦东“二次创业”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要提出高于国家和全市基本标准的具体目标,既体现国家和全市的要求,又突出浦东的区域特色。
(二)深化改革创新,转变规划思路
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转变规划思路。一要把改革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保障和途径,将改革的内容充分融入到规划中。二要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减少对市场起主导作用领域的过度干预,突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细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任务和举措;三要更突出“以人为本”,反映公众期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养老、保障、教育、医疗等问题;四要更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应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强化制度安排,明确重点举措。
(三)完善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
“十三五”规划要积极推进编制方法创新,体现出更高的研究能力和规划水平。一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的理念,要以国际视野、全球眼光谋划浦东长远发展,同时积极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方式,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讨论和建言献策,提高规划编制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编制成为凝聚各界智慧、协调各方利益、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二要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强化部门之间的统筹协作,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努力实现“三规合一”;三要在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随意性。
(四)制定务实目标,突出可操作性
“十三五”规划目标制定要突出求真务实,强调可操作性。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好高骛远。要从实际出发,聚焦新区必须做、最想做、最难做的事项,制定可望又可及的有限目标,不盲目确定不合实际的过高目标。二要坚持抓主要矛盾,避免面面俱到。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着力研究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课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期性、导向性指标体系,推动各区域、各行业、各专业协同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和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新区“十三五”规划体系由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成,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启动、形成基本思路、形成规划纲要三个阶段。
(一)规划编制前期启动阶段( 2014 年 6 月底前)
1 、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总体安排,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选题,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2 、召开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形成基本思路阶段( 2014 年 7 月 -2014 年底)
1 、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抓好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协调推进,同步开展广泛调研。8月底前,社会研究机构形成重大课题中期成果;9月底前,形成最终成果。
2 、相关单位开展基本思路研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自领域、区域的基本思路研究,9月底前形成报送稿。
3 、新区领导开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专题调研。8月至9月,新区领导根据分工,按重点领域、重点专题开展基本思路调研,听取部分重点领域基本思路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4 、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10月底前,新区发改委组织起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初稿; 11月底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年底前,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报区委、区政府审议。
5 、开展全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为集中民智、听取民意,根据全市安排,于第四季度启动新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工作,以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听取社会诉求,形成社会共识。
6 、确定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根据全市的部署和要求,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立项工作。
新区各街道原则上不要求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各镇自行组织开展,有关规划思路请于 2014年 12月底之前送区发改委汇总,有关规划文本请于提交本镇人大审议前二个月送区发改委备案。
(三)形成规划纲要阶段( 2015 年 1 月 -2015 年底)
1 、组织起草《关于制定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素材稿。在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深化细化各重点领域,按照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于 2015年 6月底前,形成《建议》的素材稿。
2 、组织开展新一轮重大问题研究。 2015年 3月底前,根据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明确新一轮重大研究课题选题,确定承担单位; 6月底前,各承担单位形成课题成果。
3 、组织开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 6月底前,形成初稿; 9月底前,基本形成文本,并与规划纲要充分衔接; 12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工作,原则上在 2016年上半年完成衔接、审批和发布工作。
4 、区领导专题听取重点领域情况汇报。 2015年 6月至 8月,新区领导开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听取部分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 、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5年 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 10月底前,根据区委《建议》,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开展研讨、座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会进行论证,形成送审稿; 12月底前,完成新区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正式提交新区人大,于 2016年初由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四、组织分工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周亚副区长任组长,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规土局、经信委、商务委、科委、金融局、教育局、卫计委、人保局、民政局、建交委、环保局、改发院等部门作为主要成员单位。
请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明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反馈至区发改委(回执见附表 3)。
五、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编制的质量。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由两部分组成。
(一)重大课题研究
主要围绕总体思路、空间人口、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城市环境、综合改革等六个方面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选题(详见附表 1)。由区发改委为主(部分课题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委托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同时,根据规划思路研究进展、相关课题研究成果,以及宏观形势发展的最新变化等,及时增加需要研究的新课题,滚动开展研究。
在具体组织方式上,注重内外结合,更好地发挥社会研究力量作用,对于一些带有综合性、战略性的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通过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规划基本思路专题研究
主要为形成《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供支撑,由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开展研究,于 9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送交区发改委汇总(详见附表 2)。基本思路专题研究的要求:一是问题分析。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和评估本领域、本区域“十二五”时期发展总体情况,进一步明确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或瓶颈约束;二是目标指标。对接基本建成“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国家改革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等目标,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本领域、本区域到 2020年(可展望至 203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三是重点举措。根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提出发展重点和重要措施。同时,提出建议列入市和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要内容。
六、经费安排
“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按照工作专项经费予以安排,主要用于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基本思路研究和编制、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等方面。具体预算规模和使用方式,由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研究提出方案,报新区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