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量:18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区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果

  “十二五”期间,区审计局围绕区经济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指导职能,财政审计实现“全口径、全覆盖”,覆盖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资预算三本预算,建立“下审一级、重点延伸”的工作机制;开展民生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9个,涵盖残疾人就业保障、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区公共图书馆资源利用、物业服务补贴、河道整治、公共建筑节能等多个领域;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5人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89条,完成第一个“五年轮审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现对300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有效规范工程管理,节减工程费用支出;开展对国有资本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促进深化区国资国企改革。

  期间,区审计局制定并实施《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徐汇区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的职能履行。制定《徐汇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办法》,将内审考核结果列入区人社局对各委办局年度考核的常规工作中,不断完善区内部审计体系。将审计结果纳入区纪委监察、巡察和责任制检查中,通过“事前服务、事中预警、事后监督”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二)主要做法

  1、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十二五”期间,重点突出全面预算的审计理念,融入绩效财政的审计观念,加入重点专项经费的审计内容,积极探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区级财政资金的科学、规范使用。

  2、监督制约公共权力运行。“十二五”期间制定《徐汇区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试行)》,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建立“五年轮审”工作机制,及时融入“三公”经费、“八项规定”等审计内容,以监督制约财权运行为重点,以监督制约经济决策权为主线,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提高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保障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通过探索对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督,掌握自项目筹建以来的建设进展情况,摸清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来源与运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从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予以关注,保证政府投资的效益和建设资金安全。

  4、推动民生保障工作有效落实。以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为切入点,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加强生态建设和管理”的发展目标,先后开展万人就业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困难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房和售后房物业服务管理等专项审计调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体现“审计为民,审计维民”的审计理念。

  5、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审计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点关注未整改事项、未整改原因、长效机制建设等,开展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加强部门协同,从体制机制上予以完善。并开展财务辅导讲座,帮助各单位建立有序有效的内部纠错机制。

  6、抓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打造复合型审计队伍;以职业道德检查月为契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满意在徐汇,服务在基层”活动,确保审计队伍思想、作风双过硬。完善审计制度化建设,加强审计质量全过程管理。修订并实行《上海市徐汇区审计局关于中介机构选聘及考核实施规范》等制度,有效利用中介机构补充审计力量不足。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全员培训推进AO和OA系统的全面运用,为大数据审计打好基础;加速审计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二、“十三五”审计工作总体形势和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审计地位提升到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的新高度。“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超大城市的能级将加速提升。徐汇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着力优化城区空间布局,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和产城融合,加快建设重点功能区;积极推进区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改善城区居民生活品质,努力让居民群众在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区审计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服务大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审计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三、“十三五”审计工作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夯实“创新徐汇、幸福徐汇、文化徐汇、美丽徐汇”战略部署,坚持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依法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实现审计制度更加完善、审计机制更加健全、审计模式更加科学、审计能力全面提升,更加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机制

  按照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二)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确保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积极推行现代综合审计模式

  着眼于推进审计“一盘棋”,牢固树立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加大审计力量、审计计划、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的统筹整合力度,着力推进审计工作的“六个转变”和“七个一体化”,实现审计能力、层次和水平的跨越式提升。即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在审计内容和范围上,形成财政、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审计一体化;在审计资源整合上,形成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一体化,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一体化,审计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一体化;在审计作用发挥上,形成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一体化,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政、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促进公平正义与推进民主法治一体化。

  四、“十三五”审计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计

  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制度规范,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

  及时揭示反映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三)坚持客观求实

  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

  (四)坚持鼓励创新

  积极稳妥处理依法审计与服务大局、揭示问题与鼓励创新、处理处罚与宽容失败“三个关系”,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调结构、去库存、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的创新举措等,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五)坚持推动改革

  把审计的最终落脚点放到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改革发展上,深入把握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五、“十三五”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一)推动政策落实,发挥好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把国家、市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以及本区相关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生效。

  (二)促进深化改革,发挥好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

  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涉及面广,掌握信息全面、系统、客观的优势,运用“N+1”的审计成果利用模式,加强对多个单项审计成果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数据信息的综合关联分析,揭示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推动完善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促进各项改革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三)维护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利益“守护神”作用

  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使全体居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针对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民生服务和常态管理资源下沉基层等实际,高度关注各部门、各街镇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配置。

  (四)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发挥好经济运行“安全员”作用

  密切关注财政、民生、国有资产、资源、环境保护和城市运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关注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揭示苗头性问题,推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提升经济抗风险能力。

  (五)推动依法行政,发挥好权力运行“紧箍咒”作用

  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监督公权力行使和运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履行好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反腐败“尖兵”作用

  加大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紧盯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追责问责,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和单位。着眼源头治理,深入分析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对策建议。

  六、“十三五”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关键岗位加大审计力度。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市审计局的交办和部署,对各部门、各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单位和个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本市相关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持续组织开展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国家、市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着力关注政府工作目标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情况,及时揭示和反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财政审计

  围绕推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促进深化财税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以财政政策为总揽、以财政管理为核心、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促进事业协调发展为重点,依法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审计“大格局”,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建设性。

  1、深化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每年组织开展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政府预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财税体制运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推进政府资产管理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库款管理制度等情况。每年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预算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内容。探索开展科目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组织实施方式。

  2、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主要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要在一个周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管理的总体水平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以及预算资金效益等情况,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下属单位管理情况以及收费管理等情况,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草案之间的差异情况;循着资金流向,关注“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执行情况。

  (三)投资审计

  依法对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3000万以上已完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突出审计重点内容,强化对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和承发包、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关注投资领域政策执行、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完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在明确投资审计全覆盖范围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分层次的组织模式,健全配套制度,按照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和重要程度,分类有序组织开展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1、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科学编制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编制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十三五”轮审计划,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对未列入轮审计划的审计对象,通过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其他审计方式实施监督。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分类管理指导,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均衡发展。推动各单位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

  2、深化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深化街镇、大口党委党政领导干部、国有集团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审计,逐步扩大同步审计范围。研究总结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做法和经验,促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3、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及时清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基本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审计对象分类、审计操作规程、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和规范体系。根据领导干部(人员)职责权限、部门“权力、责任”两份清单以及工作特点,分类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分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和要求,评价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协助协查、情况互通等方面密切协作,建立会商机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

  依法对土地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促进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共建生态宜居家园。

  1、对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等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2、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水环境保护工程推进、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运营效果以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六)民生审计

  以促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共享发展为目标,加强对科技、教育、卫生、就业、文化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情况,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追踪到项目和个人,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推动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七)企业审计

  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依法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国有资本进行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1、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否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完善国资监管制度规定;是否按照国家、本市和本区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促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国资收益收效、使用、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情况。

  2、强化国有企业审计。运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多种方式,对区管国有企业(集团)5年内至少审计1次。结合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区分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规模、管理状况,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发展潜力和风险隐患情况、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八)内部审计

  围绕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部门(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1、推动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推动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2、推动内部审计业务发展。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以及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审计。

  3、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通过完善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制定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加大对机关大口单位的下属单位内审工作审计方案制定阶段的辅导,同时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评价内部审计开展情况,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九)审计整改

  围绕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细化审计整改工作措施,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流程,落实整改责任。

  1、推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通过审计工作会议、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推动被审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察机关落实在审计整改方面的责任,形成责任体系和闭环管理。

  2、完善审计整改推进机制。借助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两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跟踪检查审计整改的机制,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对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

  3、强化审计整改部门联动。推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常态化联合督查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配合,完善监督协作机制。

  4、推动强化审计问责。进一步明确审计问责的启动情形、程序和方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的,或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推动相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责任追究。

  5、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通过对审计项目的事前指导、程序监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上促进被审计部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屡查屡犯;通过联合执法,将审计与巡察、监察、专项检查、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做到事前预防预警。

  (十)审计信息公开

  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序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讲好审计故事,发挥审计网站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

  七、“十三五”审计工作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审计基础建设,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目标提供保障,全面提升审计的能力层次和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

  以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为目标,大力推动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发展,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全局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一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以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为平台,建立预算执行审计滚动项目计划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库和投资审计项目储备计划库,各类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审计。二是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充分有效整合各类审计资源和相关监督资源,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既分工又协作的审计监督大格局,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探索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协同,合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有效利用社会审计资源,除涉密项目外,根据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完善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二)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根据市“十三五”时期审计信息化建设目标,积极对接“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工程”和“金审三期”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审计全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统筹推进审计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软硬件设备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数据采集与管理等制度规范的落实。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大幅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大信息化审计力度,进一步深化对各部门(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对数据集中管理或开展跟踪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探索远程联网审计。

  (三)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审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完善审计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清理、修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完善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制度,优化复核审理流程,实现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结合“七五”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文明审计、客观求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清理退出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力争到2020年,审计人才总量和结构基本能够满足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审计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提升,高层次、复合型审计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提高领导班子政治判别能力、把握大局大势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四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审计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精神,适应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的领导人才队伍。加强审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内部管理水平的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选拔一批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青年英才。加强审计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扎实审计理论基础,能够进行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和有效性研究的审计理论研究人才。

  (五)强化审计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

  大力推进“研究式”审计,针对本市、本区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组织开展理论攻关和实务研究,形成一批好用、管用的研究成果,发挥审计研究工作的先导性、前瞻性引领作用。加强对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提炼,把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或制度规范,为审计实践提供有效指引。对一些前瞻性强的课题,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招标,充分发挥社会研究资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