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安全生产工作“十三五”专项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1-16 浏览量:18

各相关单位:

  经区领导同意,《徐汇区安全生产工作“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徐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徐汇区安全生产工作“十三五”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本区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一流中心城区这一总体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提升城市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实现2020年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届市委、九届区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准确分析“十三五”时期本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推进“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编制区安全生产工作“十三五”专项规划。

  一、基本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群策群力,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有关城市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遏止了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受控。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文化自觉进一步养成,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地促进了本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安全生产监管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仍然淡薄。一些单位和企业没有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没有深刻吸取教训,存在一定的侥幸和麻痹。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递减,有关制度执行不力,“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三是安全缝隙盲点没有补齐。一些部门和行业领域自认为风险不高、危害性不大,长期以来安全形势比较稳定,放松了安全生产这根弦。一些非传统、非高危行业事故时有发生。四是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足。在安全生产审批方面把关不严,有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分析不透、抓得不准,监管执法不严,街道镇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二、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本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转型发展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能级提升,经济业态更加多元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对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一)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

  一是本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徐汇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工)委(党组)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工作目标,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这对于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增强其前瞻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本区产业能级将进一步提升,部分劳动密集型、管理水平较低、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将在市场作用下逐步转移或淘汰。同时,本区劳动力素质将不断提高,也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三是在经济增速放缓、投资拉动减少的背景下,发展的质量和均衡性愈发得到重视,压指标、赶工期、抢项目等情况将随之减少,违规操作、非法施工的现象也将有所好转。

  (二)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近几年来,本区尽管每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内,但时有反复。2011年指标12人,死亡4人;2012年指标9人,死亡6人;2013年指标9人,死亡8人;2014年指标8人,死亡6人;2015年指标7人,死亡5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难以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把握的不平衡性。摆在我们面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风险长期存在。随着城市的发展,各类要素流动性和集聚度进一步增加,在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线等“生命线”工程、老旧建筑、工程建设、宾馆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薄弱环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风险将长期、客观存在,风险管控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给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新的挑战。随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给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新的问题,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逐步下放,执法监管更加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适应这种“新常态”,必须做好“放好、管住”这两篇大文章;随着大量混合所有制形式企业以及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组织的涌现,也给安全生产监管带来新挑战,传统的行政监管手段,已不再适应安全生产的新形势,必须更多地采取市场手段、法治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担当,由被动变自觉;随着经济增长减速和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小微企业不断涌现,人员流动性大、安全设施薄弱、安全管理难以落实,如何抓好这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如何避免小微企业成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地带也是政府监管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的社会关注度不断加大。迈向全面小康社会,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到了新的高度,全社会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呼声和期望值更高,从业人员对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意识更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公众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关注和讨论持续升温,社会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更严。同时,随着本区现代化国际一流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又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区,上海、全国乃至全球对本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放大”效应也将随之增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主要目标和指标

  到2020年,本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指标,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在全市中心城区中名列前茅,与本区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一流中心城区的面貌相称,展现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和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1. 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0.016人/亿元以内;

  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63以内。

  四、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职责

  一是按照《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沪委办发〔2014〕39号)有关要求,推动建立完善我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街道、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各有关部门、街道、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继续抓好区政府与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镇以及区属集团公司等单位签订年度徐汇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签约单位的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三个落实”即: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三是进一步发挥好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综合监管职能。完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会商制度,实施重点工作专项跟踪督办,加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推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及工作督查考核等。四是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建立建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五是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治理整改不彻底以及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加强分类监管,提升保障水平

  1.道路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水平,开展事故多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同生产安全事故间联系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规范体系,促进企业落实安全投入。持续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和教育。加强责任倒查追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问责制、重大交通事故联合督办机制和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

  2.油气输送管道及燃气管线。健全我区华东航油输送管道保护、监管等责任落实,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航油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及时整治新增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危及管道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我区燃气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冬季液化气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型燃气器具推广力度,做好区域内液化气钢瓶全配送工作。

  3.建筑施工。健全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心,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施工过程的领导责任,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推进落实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建筑信息化模型(BIM)、在线监测等先进技术运用力度,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监管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探索引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4.危险化学品。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升级和总量控制。结合本区产业布局调整,推动漕河泾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行业区域风险评估和预警常态化机制,制定危险化学品行业区域风险评估和预警导则,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力度,推广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信息监控系统运用。

  5.消防(火灾)。全面打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强化消防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提升消防宣传实效,完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多种形势的基础建设,提高各类火灾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构建本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

  6.特种设备。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以分类监管为基础,探索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自我声明、使用单位安全自我承诺制度,完善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隐患发现、治理、跟踪的风险防控体系。发挥区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和协调作用,推动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综合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会同区房管、区商务委、区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察的同时,通过热工测试、用能状况调查等手段,探索对锅炉、电梯、换热类压力容器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进行节能监管的方法。做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十三五期间完成1494台评估目标,并配合相关部门为后续整改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小浴室锅炉更换工作,分批将小浴室使用的危险性较高的燃气锅炉更换为全自动热水器,降低锅炉管理、使用、维护中的安全风险。

  7.地下空间。理顺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强化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监控、预警以及应急管理,推进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摸清存量地下空间数据,建设信息平台,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地下空间数据建模,利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地下空间结构安全风险监控及预警,进一步加大地下空间管理技术创新力度。

  (三)创新监管办法,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沪府发〔2013〕76号),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创文明城区、平安小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各街道、镇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整合资源、联勤联动,增强监管力量,一线安全生产工作应有专职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一些在居民区的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三小”项目,要发动居委会等群众性组织摸清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向街道、镇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将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前提,以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为抓手,开展滚动式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三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编制我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单位分布图,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及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设施等进行网格化定位,重点推进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领域的安全执法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执法联动联勤。四是充分建设利用好现有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完善我区危化品单位数据库,同时试点建立条块结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操作平台,做到信息的及时互通和共享。五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分类编制标准化检查手册,规范检查内容与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区和街道、镇两级安委会层面聘请一批专家和相关专业机构,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第三方机构作用,以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支撑。六是发挥居委会、村委会志愿者等基层组织作用和群众优势,制定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和报告机制。

  (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治安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报道,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为抓手,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的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扩大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和受众率。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农民工安全培训目标。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快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和危化品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活动,健全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重大险情通告、警戒、疏散等应急措施。三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重点加强法定代表人责任追究以及漏报、瞒报、谎报行为的责任追究。同时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工程承接、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努力解决执法不够严格、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能力,树立和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