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量:19

为进一步指导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区紧紧围绕“四个标杆”“四个前列”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1.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蓝天保卫战方面,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规范化整治,累计完成油烟在线监控安装1327套、小型餐饮规范化整治511户。推进燃油锅炉“油改气”“油改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完成118家单位355台锅炉改造任务。持续巩固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和印刷单位VOCs治理工作成果。加强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监管,建设全区土建工地视频网络系统,全区土建工地、大型装饰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加强部门联防联治,定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综合检查、夜间施工和扬尘联合执法。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路检执法和污染整治力度,建立年度检测、路面监管、停放地抽查“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碧水保卫战方面,在区内9个其他湖泊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般景观要求水域Ⅴ类标准基础上,开展水质提升治理方案研究,探索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一湖一策”治理方案,进一步提升景观水水质。加大对区内工业企业、医疗机构、餐饮单位废水排放监管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区场地普查、重点区域潜在污染地块排查及公共绿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现状,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及理论支撑。相关部门通过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联合开展清废行动及固体废物堆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堆放点排查,进一步预防潜在土壤污染风险。垃圾分类攻坚战方面,立足顶层设计,发布各项配套制度,基本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获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称号,所有街道获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称号,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初步形成。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以老城厢等薄弱地区为重点,扎实推进“1+10+X”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区域面积约占全区面积25%,拓展治理区域面积约占全区面积70%。以“三美联动”为抓手,创建27个“美丽街区”,385个“美丽家园”小区,打造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在街区、家园、景区上形成特色亮点。在全市率先探索构建城区管理标准体系,先后编制出台《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2016版和2018版,初步形成管理标准2020版。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排水系统方面,推进重点路段积水点改造,增强市政道路排水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逐步贯通开放,不断实现景观品质提升和服务功能完善;完成2处市政雨污混接点改造,通沟污泥处置工程稳步推进。环境监测方面,全区布设50个工地扬尘监测点,28个道路扬尘监测点,针对性开展扬尘治理并取得良好效果。设置3个道路噪声监测点,2个区域噪声监测点,2座辐射自动监测站,提升日常监管效能。绿化方面,稳步推进苏州河南岸滨河公共空间提升工程,区域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有新增长。新增各类绿化面积30.5万平方米,新建林荫道3条,人均绿地面积4.4平方米。

3.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节能降耗方面,在本市率先出台区级《重点能用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审计管理办法》。2020年全区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21.34%,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6.03万吨标煤,累计下降4.88%,远低于市政府年均增幅不超过2%的目标要求。外滩-滨江区域以低碳生态发展为主线,聚焦“三区联动”,成为全市首批低碳发展示范区。上海市城区(黄浦)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获得国家批复认可。全区高标准绿色建筑达到42幢。推进既有建筑能效“进档升位”,节能改造250余项,形成节能量约为25000余吨标煤。建成全市领先的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楼宇数和数据健康程度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市首位。绿色交通方面,南外滩滨水区综合改造工程全面建成,形成高起点、高标准的慢行交通空间。推动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超1685根,完成区级机关大楼18个充电桩建设,设置电动车分时租赁内部循环点。绿色生活方面,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转运畅通的两网融合体系,绿色账户开卡户数达22.69万户。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覆盖所有居委,累计建成市级绿色社区4个、市级绿色学校13所、国际生态学校2所、区级绿色小区80个、区级绿色学校50所。在全市率先搭建绿色供应链促进平台,培育推进5个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

领导责任体系方面,调整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统筹领导。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黄浦的实施意见》,每年细化水、气、土三大攻坚战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强化制度建设方面,不断深化《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协同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统一执法口径、规范执法程序。制定《黄浦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破零”。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制定《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督查办法》,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围绕督察问题整改和区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处理生态环境投诉,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基础工作创新方面,以生活类锅炉、加油站、食品行业等主要生活类污染源为重点,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小餐饮、医院等生态环境管理办法,以“黄浦标准”规范管理。培育一家区级企业成为全市首批废铅酸蓄电池中转暂存名录单位,解决废铅酸蓄电池中转和贮存阶段性问题。打造“黄浦模式”,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抓大顾小”的综合楼宇分级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48小时内规范清运,打通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调查研究及科技赋能方面,开展《黄浦区公共绿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黄浦区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土壤污染防治》等课题研究,强化区域土壤全生命周期管理;绘制噪声电子地图,试用于噪声测算、**处理;实施颗粒物走航监测,助力识别细颗粒物局地污染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系统、LIMS现场移动端,提升行政效能。

5.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区内河湖水质有效提升、水面积只增不减。区内9个其他湖泊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般景观要求水域Ⅴ类标准。2020年,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分别下降36%、38%;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9.9%,较2015年同期上升15.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臭氧优于全市平均值。车辆鸣号率持续控制在3%以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更加安全、规范。完成全市下达的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目标。

专栏1  黄浦区生态城区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十三五”目标

2020年完成情况

1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

%

72以上

89.9

2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42左右

32

3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

100

100

4

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

%

3以下

3以下

5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3

3

6

生活污水纳管率

%

100

100

7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8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9

新建公共绿化

万立方米

10

10.10

10

新建专用绿化

万立方米

10

10.37

11

新建立体绿化

万立方米

10

10.03

12

新建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占适宜屋顶绿化建设的比例

%

30

30

13

区域绿地总面积

公顷

290.22

290.69

14

绿地率

%

14.18

14.20

15

区域公共绿地总面积

公顷

180.41

180.52

16

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

4.40

4.40

17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2.73

2.74

18

新建林荫道区域

3

3

19

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率

%

95以上

100

20

绿色帐户办理和开通户数

万户

13

22.69

21

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率

万吨标准煤

年均增幅不超过2%

累计增幅为-4.88%

22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15

21.34%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黄浦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打造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发展标杆的关键五年。这一时期,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迎来多项发展机遇。一是功能布局、经济结构持续调整优化。黄浦将积极打造“一带引领、双核驱动、三区联动”战略新布局,加快发展“五型经济”,中心城区核心区的功能优势、产业优势、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二是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全面提速。全力打赢旧改攻坚战,城区格局将进一步优化,城区功能和面貌将迎来一次质的改变,中心城区生态环境的一些痛点、堵点问题将随之得到改善解决。三是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不断涌现。“十四五”是人工智能、5G、物联网逐步进入核心技术突破或商业化的时期,数据资源将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参与处理、分析及管理的全过程,全面应用于智慧城市、环境监测等场景,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预警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诸多制约与挑战。一是转型阶段不确定性增多。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叠加疫情常态化,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在多重目标要求中,要积极寻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统一的最佳结合点。二是生态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PM2.5年均浓度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改善不够稳固。区内餐饮、汽修、干洗、工地施工产生的废气、噪声、扬尘等成为环境投诉热点,量多面广的特点加大了监管难度。碳达峰、碳中和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环境问题处于新老交织、多领域化的复杂阶段。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老城厢内部、老旧小区管道布设不合理,改造施工难度大;市政雨污合流排放设施老旧,城区防汛、泵站放江与河湖水质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垃圾收运渠道极为狭窄,缺少标准化的固废回收、中转、分拣场所及设施体系;绿化建设发展受到城区空间小、人口密度高和可绿土地少的约束,绿色生态空间总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四是环境治理机制手段有待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需进一步夯实,部门协同、条块协作需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不足,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聚焦城市“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和“功能新高峰、品质新标杆”发展主线,加速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建设美丽黄浦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强化源头防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绿色发展基础,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逐步实现城区低碳、智慧、国际化的发展定位目标,树立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地区标杆。

2.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

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到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

3.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通过推进实施机制创新、模式示范、平台搭建、标准完善等重点改革举措,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凝心聚力共绘发展蓝图。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让绿色成为黄浦城区发展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助力初步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大气六项常规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区内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景观水质、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逐步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品质人居方面,加快、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全面深
化美丽景区、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建设;着力优化区域绿化布局,综合楼宇立体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升;特色街区创建和花园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社区绿道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完成黄浦江、苏州河三道贯通,公园绿地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完成市下达节能降碳控制目标,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单位增加值能耗继续保持全市最低水平;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进一步推广建设绿色供应链项目;持续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完成董家渡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创建工作。

专栏2  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评价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5

约束性

2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

%

85左右

约束性

3

其他河湖水水质

Ⅳ类以上

预期性

4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保持稳定

约束性

5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率

%

80左右

预期性

生态环境治理

6

城区污水纳管率

%

100

约束性

7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

%

5

预期性

8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

%

95

预期性

9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5

约束性

1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11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12

工程泥浆源头干化率

%

90

约束性

13

辐射源管理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4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约束性

品质人居

15

新建公共绿地面积

万平方米

10

约束性

1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2.81

(以66万人口)

约束性

17

新建立体绿化面积

万平方米

7.5

约束性

18

新建专用绿化面积

万平方米

5

约束性

19

新增纳入城市公园名录街心花园

10

预期性

20

新增绿道

公里

3

预期性

绿色低碳发展

21

主要污染物排放

完成市要求

约束性

22

能源消费增量

%

完成市下达要求

预期性

23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

%

完成市下达要求

约束性

24

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市下达要求

约束性

25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15

预期性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瞄准全球新 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深化市级外滩滨江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服务型经济发展优势。一是积极构建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在“一带双核三区”功能布局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金融服务为核心,商贸服务和专业服务为优势的三大千亿级产业,加速发展以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和科创服务为新动能的三大百亿级产业,积极布局节能环保等潜力产业,构建“3+3+X”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平台经济作用,拓展、延伸高端服务业产业链,加快形成高端服务业空间布局。二是鼓励扶持节能低碳环保产业。鼓励更多企业发展建设成为区位优势明显的生态环境保护骨干优精企业。从控制区域能耗快速增长、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的角度,加强产业升级引导。充分利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落地我区的优势,加大引导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推动城区全方位发展。三是深化发展低碳特色项目建设。加强绿色施工管理,创建一批节约型工地。加大对城市更新过程中低碳建筑的推广,70%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两星级及以上标准。加强董家渡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一批超低能耗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推进新建建筑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落实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积极推进《黄浦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百幢楼宇能效提升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电、节水等节能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打造国内建筑能效提升标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优化升级,深化国家级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建筑能源管理体系,提升全能源品种计量楼宇数量和计量深度。

2.积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

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城区客运体系,一是构建立体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推广稳静化交通措施,形成低速、低噪的交通环境。二是完善以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为主的慢行网络。从系统网络优化、道路景观设计、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聚焦开放式街区,完善安全通达的骑行网络和舒适便捷的步行活动区域。开展苏州河沿岸现有人行步道景观提升工作。三是加大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 ,加快配套充电桩建设,至少完成2个市实事项目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3.大力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示范引领和模式创新,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低碳发展体系,提倡和引导绿色消费、绿色生活。一是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升采购能效标准;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二是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共享打印站”等绿色供应链衍生项目,建立生态城区、生态社区、生态家园三级生态模式。

4.稳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围绕本市实现碳排放提前达峰的目标,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治理,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达到全市领先水平。一是编制本区碳达峰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本区行动计划。明确各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同步谋划远期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细化重点行业和区域达峰方案和举措,对建筑、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确定达峰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区碳达峰监控服务平台。二是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根据全市碳排放管理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统计核算、目标考核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工作。持续聚焦低碳商业商务区、低碳创意园区、低碳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加大外滩-滨江低碳发展实践区辐射效应,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持续推进近零排放项目试点,强化零碳建筑、零碳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一批楼宇能效管理认证试点,优化一批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探索开展区能源(碳排放)地图建设。

(二)聚焦核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水环境保护

一是持续完善河湖常态管理。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继续推进区内其他河湖、小微水体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南市水厂附近备用水源区域内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周边新增污染源,确保备用水源安全。二是试点开展景观湖生态治理。围绕提升景观湖生态功能系统,试点开展南园公园等景观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在防控水体富营养化的同时,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三是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市下发的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对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全过程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统筹协调给排水、园林绿地、道路等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到2025年,4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地面透水率,增加雨水调蓄模块,继续协调推进大型绿地、公园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四是完善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完善城区雨、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加强排水系统智能化管理水平,配合推动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运行。开展排水设施排查,建立管道、泵站等排水设施周期性检测制度,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五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加强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单位监管,落实设施检修、维护、拆除、闲置等报告制度,提高设备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率。加强区内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推行水污染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2.大气环境保护

一是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落实食品加工行业VOCs应急减排。深化汽修、印刷、干洗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实施倍量削减或减量替代。鼓励采购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二是加大移动源污染控制。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止区执法监管,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监察、监测的执法联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治理及远程在线监管。加大在用车路检执法和污染整治力度,开展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测和柴油车停放集中场所的监督抽测。巩固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督促码头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三是持续推进扬尘污染防控。进一步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加大对数据超标和安装不规范行为惩处力度。以国控点、市控点等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建设工地、道路扬尘控制巡查及联合整治,研究制定本区施工工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强对装修等小型建设工程的管理,逐步完善发现机制、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对修缮工程的过程管控。四是加强社会源排放综合治理。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做好成品油源头质量管控及经营过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持续优化餐饮油烟智慧精细化监管机制,继续深入推行小餐饮标准化建设和综合楼宇集约化管理。深化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管理,结合年度备案审核,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五是强化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在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制定《黄浦区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精准施策。加强跨部门联动管理,不断优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形成符合本区实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进前期调研课题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和土壤污染行业管理等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联动,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强化土壤污染防控。二是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健全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机制,实施严格用地准入管理,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用地历史信息管理,强化遗留场地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跟踪机制。细化开展公共绿地土壤环境研究,探索开展土壤土质优化和绿植土壤肥力提升研究,保障绿地土壤安全。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单,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和土壤调查评估、监理、修复等第三方从业人员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非法排污清理整顿,严查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废水地下偷排等土壤污染行为。四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级部门基本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推进加油站、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有害垃圾)中转场所等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配合市级部门梳理、建立并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结合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实行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联合管控、动态管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1)大力推进源头减量

一是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强化对产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提升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鼓励产废单位实施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合规处置。二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容减量。倡导践行光盘行动,在菜场、楼宇及餐饮较为集中的有条件区域试点推进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到2025年,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 5%。三是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收集点封闭式、遮盖式管理,在有条件的小区施行预约式收运,力争实现无尘堆放运输。加强泥浆源头减量,提高工程泥浆源头干化率至90%。四是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治理。在餐饮、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及各类展会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基本建立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提升固废收运能力

一是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升级改造居民区分类垃圾箱房和分类投放点,健全“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加大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对景区、商圈等公共区域增强分类实效。重点聚焦源头收运力量配备、分类运输作业规范、渠道畅通,实现全品类中转、处置有序。规范居民区有害垃圾和单位零星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完善大件垃圾收运管理。二是推进固废贮存中转场所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稳定性、服务便捷性、资源化利用托底保障性。全区至少开展一处有害垃圾暂存点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南外滩环卫大楼建设,启动装修垃圾中转站建设,提高装修垃圾分拣质量。三是统筹工程渣土消纳渠道。区内工程项目按照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定,进行流量和流向管控。对于非重大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内部用土平衡。

3)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是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提升“两网融
”体系,在可回收物“点、站”基本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功能提升,合理扩大智能回收设备服务范围。指导区主体回收企业完善再生资源物流运输体系,推广拓展“拾尚包”用户,推进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实施。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加强源头分类,优化装修垃圾分类分拣,对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按类别细分,将木质类、玻璃类、金属类等进入综合资源回收体系,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鼓励泥浆采用回用等方式,降低处置需求。

4)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形成符合本区特点的学校实验室等各类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最后一公里”方式,实现规范贮存和合法运输。二是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深化推进医疗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成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48小时处置规定要求,形成公立医院从病床医疗废物产生直至末端处置公司焚烧的溯源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落实化学品管理。深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落实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核查和跟踪控制检查工作。四是完善全过程危废监管体系。在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调研基础上,将全区危废产生单位纳入信息化分类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优化布局,实现绿色生态新格局

1.拓展多维公共生态空间

一是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坚持“高密度+高强度+立体开发+紧凑型+精明增长”的空间开发模式,在公共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以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发雨水利用空间,进行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形成功能适宜、布局合理的竖向结构。二是进一步开发增绿空间。精心建设“一江一河”沿岸公共空间,大力推进串联滨水与腹地、联通老城厢各片区的“蓝绿丝带”建设,加快推进外萃丰弄、新码头街等公共绿地建设,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商圈街区和街心花园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各类绿化面积22.5万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街心花园数量10个;新增林荫道2条、绿道3公里;完成总长为11.2公里的黄浦江、苏州河三道贯通。提高规模以上生态空间服务半径,力争全区常住人口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全市各区均值。三是加大立体绿网建设。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在公共活动密集地区,促进屋顶、平台等空间的绿化建设及其开放利用。推进高架桥柱及沿口、综合楼宇、创意园区等区域立体绿化建设,继续指导学校、医院、在建工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立体绿化建设。

2.提升城区生活环境品质

一是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深化“五违四必”和无违建先进街道创建成果,加快、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实现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清库”,全面完成二级以下旧里改造。结合旧区改造、“三重”保障、“第五立面”整治等重点工作,再建10个“美丽街区”,全区“美丽街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建成4-6个“美丽街道”,全区“美丽街道”覆盖率达到50%;全区小区“美丽家园”累计建成率达到70%以上,力争90%以上社区“绿色社区”创建达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标提档精细化管理。巩固拓展“一带一路一环”精细化管理标杆示范区建设成果,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楼宇等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形成城市管理区级标准3.0版。坚持以创建高标准精细化保洁区为引领,“十四五”期末,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达95%,道路整洁优良率达98%。将区内24条主干道打造成为“洁净大道”,实现外滩、人民广场、南京路、淮海路等重点景区街区席地而坐。以背街小巷作为突破点和提高点,各街道每年至少完成1条背街小巷整治,“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三是着力提升城区形象和品质。实施衡复历史风貌区精品化改造,加快推进成片街坊风貌修缮、景观和业态提升,促进历史风貌与品质生活有机融合,打造全域可漫步、昼夜皆风情、美丽全天候的卓越城区环境。以“智慧外滩”“田子坊智脑”、南京路步行街5G智慧化商业场景为样本,把外滩打造成国际领先的智慧化城市观光景区,把南京路步行街打造成世界级的智慧化商业街区,形成示范。

3.严格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为着力点,切实推进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推动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与安监、公安、交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应急联动。二是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企业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全面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并定期更新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形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跨部门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与健康试点监测与评估工作,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2)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生活类辐射污染源监管防控实现全覆盖。根据放射源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监管。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实行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对射线装置等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二是加强电磁辐射日常监管。探索通信基站及变电站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企业辐射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落地。三是提升辐射应急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效能,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区内辐射污染零事故。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及其他环境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结合**投诉和夜间施工审批情况,持续开展夜间施工执行情况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强化固定源噪声污染防治。依托专业机构技术支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捕捉和分析研究,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噪声管理措施与污染防治技术手段,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三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管。运用“一网统管”平台,加强数据对接,落实属地化管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娱乐休闲、夜间经济领域等社会生活噪声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开展移动监测,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倡导公民通过规约等方式参与环境管理,营造文明、安静的生活环境。四是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要求。

(四)制度引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探索建立街道、产业园区、集中商业区等“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新模式。二是优化评价考核和督察整改机制。全面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各项考核要求,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和督察整改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健全企业责任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覆盖推进企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管理,积极探索区内重点生活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加强证后执法监管。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二是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分批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环保宣传手册,明确相关行业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借助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本区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期下,向社会公众开放。四是推进企业环境信用建设。贯彻落实《企业信息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落实企业环境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执行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

3.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一是强化全社会监督参与。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完善环保举报热线、**投诉等查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通过网上公告、微博、微信公众号、媒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制度,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二是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大力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鼓励相关基金会和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或捐助环保公益活动。三是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素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相关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楼宇、进企业、进机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文化推广力度。大力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科普等活动,多方位宣传生态文明建设。

4.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监测能力建设。不断优化调整大气自动监测、声功能区监测点位,不断扩大环境监测设备应用范围和规模,建立涵盖全要素、全区域、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逐步推进完善土壤、辐射等专项能力建设,建立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检索系统,2025年基本覆盖本区污染源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夯实环境监测队伍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对各类污染源持续滚动式现场排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等形式,拓宽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统一生态环境执法口径,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手段,建立符合黄浦特点的各类污染源监管规范要求。落实《黄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修复实施机制。三是推进智慧环保管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现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全域全量整合、汇聚及综合分析,强化智能场景开发应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通过推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智慧管理系统等数字赋能,提升污染防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5.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一是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引导各类资本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从业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严厉打击不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强化环保产业支撑。鼓励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以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为导向,促进相关咨询、设计、治理等服务业发展。三是鼓励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根据本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在我区开展土壤调查、修复等工作从业单位的管理。

6.健全环境治理政策标准体系

加强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体系建设,聚焦环境管理规范空白领域及新兴环境问题,制定区级规范、标准。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安排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积极落实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分工,细化落实相关规划目标、任务和工程,强化部门协作、条块联动,定期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强化投入保障

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三)重视宣传引导

健全规划公开制度,鼓励引导社会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后评估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好典型案例的报道与经验推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强化跟踪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在2023年、2025年度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附录:名词解释

 

1.一带双核三区:“一带”指外滩金融集聚带;“南京东路-人民广场”、“淮海中路-新天地”两个黄浦“十四五”发展高密度核心区;统筹推进老城厢区域、打浦桥-思南路街区、世博浦西园区三个区域协同联动发展。

2.五型经济: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流量型经济。

3.“3+3+X”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以金融服务为核心、商贸服务和专业服务为优势的三大千亿级产业,加速发展以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和科创服务为新动能的三大百亿级产业,积极布局未来潜力产业。

4.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

5.碳达峰、碳中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是指某一个时刻,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是指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碳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6.点站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转运站、集散场。

7.第五立面:建筑的顶面。

8.“一江一河”:“一江”指黄浦江,“一河”指苏州河。按照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总目标,黄浦江沿岸定位为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苏州河沿岸定位为特大城市宜居生活的典型示范区。

9.“蓝绿丝带”:方浜路-昼锦路之间规划建设一条贯穿东西、串联滨水与腹地、缝合老城厢各片区的公共活动走廊,形成蓝水、绿地组成的“丝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