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市政综合管理 “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黄浦区市政综合管理“十三五”规划
根据“到2020年初步建成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基本框架”的总目标以及区“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制订黄浦区市政综合管理“十三五”规划如下: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以来,我区在“撤二建一”的新形势下,积极作为、开拓创新,聚焦城市名片、重点地区和难点区域,发挥后世博效应,城区环境总体有序可控,市容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指标在全市始终保持前列。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市政综合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一是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关注,按照上提层级、做强体系的原则,创新城区综合管理体制,结合“1+6”改革,在原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区市政综合管理委员会,由区长挂帅担任主任,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发挥区市政管委会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的总指挥、总牵头职能,做实做强区市政管委办,牵头开展对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管理执法任务的组织协调,并在全市率先发布《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1.0版)。二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模式初步形成,城管执法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统筹了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执法事项,理清了“四张清单”,明确了330条执法事项。
2.综合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联勤联动机制不断强化。黄浦区已基本形成“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格调,各职能部门在主动履职的同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搭建了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平台。二是网格化管理机制初步完成。调整和强化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职能,建立29个工作站、183个居民信息点,初步构建形成“两级平台(区-街道)、三级管理(区-街道-工作站)”的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日常发现、处置效能不断提升。街道层面,主动适应街道、服从街道、服务街道,按照“三个延伸”的要求,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等“五进”活动,努力建立和完善新型网格化管理勤务模式。三是深化了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开展每周四义务劳动和每月15日清洁家园行动,全区已经成立的路管会、弄管会、片管会、商家自治协会等居民自治组织有150余个,加强了社会治理能力。
3.城区环境实效不断提升。一是重点地区、重大活动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间,我区完成了2011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2014亚信峰会、2015劳伦斯颁奖以及每年度上海旅游节、国际马拉松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任务,全力保障了上海市文明城区的成功创建。在外滩、人民广场、南京路步行街、新天地、豫园、田子坊等地区开展了亮点创建和综合保障,提升了管理能级和安全监管水平,努力打造最过得硬的风景区,各风景区在全市测评中始终名列前茅。二是难点区域顽症治理成效明显。针对无序设摊、跨门营业、违法搭建等突出的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市容环境责任区达标创建、34个无序设摊点位的集中治理、“五个周边”环境治理三年行动等综合性工作,营造了环境综合治理的氛围。“十二五”期间拆除违法搭建近7万平方米,完成28个设摊集聚点、管控点的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五个周边”204个单元治理任务,厅西路、徽宁路、四牌楼路、东街、江阴街、重庆南路26弄、瞿溪路1079弄、东台路、人民广场17/18号口、成都北路鸟市场等昔日的乱点区域环境明显改观。三是城市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城管执法共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9639件,城管执法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主要的瓶颈与问题
1.城区区域环境实效仍不平衡。虽然“十二五”期间在改善老城厢地区市容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当前城区“二元结构”仍较突出,部分地区硬件设施较差,非重点地区与窗口地区、中小道路与景观道路、夜间与白天的反差仍较大,在治理老城厢和全面提升环境方面任重而道远。
2.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尚待完善。区街两个层面的统筹协调能力还需加强,街道层面联勤联动频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与实现全覆盖、全天候以及“三个延伸”的网格化管理要求还有差距,高标准城市管理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形成。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综合执法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够健全,队伍规范管理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尚待完善。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的情况仍然存在,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力量下沉后的执法勤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十三五”形势与背景分析
(一)机遇
1.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改革步伐。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中央时隔37年再次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有重要意义,为黄浦区作为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探索城市治理模式带来了先行优势,为理顺管理体制、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文明意识等创新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2.上海市“1+6”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城市管理向纵深发展。随着市委“1+6”改革特别是网格化综合管理、街道体制调整、城管执法体制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十三五”成为黄浦区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以及优化网格化管理的关键时期,落实“1+6”为进一步探索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供了有利条件。
3.市委一号调研课题“补好短板”为十三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补短板”列为上海市今年唯一的重点调研课题,重点聚焦“五违”问题,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市委主要领导强调了“城市顽症治理核心是补短板,关键是精准施策”的要求。市级层面的全力支持为黄浦区加快推进难点区域的综合治理、缩小二元差距、努力实现“四个标杆”和“过得硬地区”的目标要求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
(二)挑战
1.城市管理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增加。黄浦区人口集聚、城市功能多样化,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渐融为一体,城市管理问题复杂性、综合性越来越强,特别是在老城厢地区,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到市容环境、市场监管、街面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人口管理、居住区管理等多方面,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的过程对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社会公众对城市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随着社会、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心城区的居民对于改善城市环境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对于城市环境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加强,给城市管理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3.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目标任务紧迫。“十三五”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黄浦区也将面临功能提升、加快国际化和总部集聚的新要求。在城市管理上,也需要对标世界一流,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创新、完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构建与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三、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的新要求,紧紧围绕黄浦区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法制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为导向,深入推进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补短板、治顽症、惠民生,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管理创新高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健全综合化、精细化和自治化的法律法规配套政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规范执法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健全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大众依法守法的公共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于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建设便民设施,落实惠民实事工程,提升满意度,使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坚持多元共治。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城市治理,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商机制,促进居民自我管理;动员公众参与,拓展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和途径,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
4.坚持协同创新。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区街联动,以深化网格化管理为契机,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加强物防、技防投入,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建设智慧城区。
(三)总体目标
围绕“安全、有序、规范、整洁、美观、文明”的目标,积极完善机制、树立标杆、突破难点、提升整体,建立健全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主体明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有力、执法到位、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格局,将黄浦打造成为上海城市管理最过得硬的地区和城市管理的标杆。具体目标如下:
1.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市政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并推广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探索和形成在全市具有标杆性、可推广的体制机制示范。结合“1+6”体制改革的深化、细化,夯实基层管理,推进重心下移,逐步形成街道层面的力量统筹、发现及时、处置快速、治理有效、协同有力的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2.树立标杆。12张名片等景观区域和24条主要道路的各项综合管理指标保持全市一流水平;打造和树立多个具有黄浦特色的“城市管理品牌”区域和行业标杆,黄浦区心脏、窗口、名片的地位和形象不断强化,过得硬城区地位不断凸显。
3.突破难点。无序设摊、跨门经营、违法建筑等难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设摊集聚点、跨门经营基本消除,拆除违法建筑比“十二五”翻一番,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新违法搭建实现零增长。严重影响环境、老百姓反应强烈的市政市容问题基本消除,老城厢环境明显改善。
4.提升整体。城区环境有实质性改观,城区市容环境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市容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保持全市前列;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效能和水平不断提升,“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四级延伸”的模式真正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立足顶层设计,提升综合管理能级
1.完善市政综合管理工作体系。根据顶层上移、强化体系的要求,强化区市政综合管理委员会在城区管理中的决策规划、牵头协调、组织指挥、监督考核等职能,使市政综合管理委成为全区城区管理工作的指挥部,使我区这一创新的城区管理体制在全市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强化网格化综合管理,拓展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的范畴,加强分析和研判,全面提升网格化“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四级延伸”的作用和常态管理效能;强化街道对属地化管理执法力量的指挥权、监督权、考核权,真正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健全“发现及时、指挥有力、协调顺畅、处置迅速”的社区治理体系。
2.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开展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现状调研,按照完备性、系统性、引领性、差别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与黄浦窗口、名片、心脏地位相适应的具有较高水准的《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标准》(2.0版)及相关评价标准,与网格化综合管理处置标准相衔接,形成由工作标准、处置标准、评介标准三者合成的可操作、可推广的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体系的权威性、导向性、约束性、推进性作用,指导推进我区城市综合管理,厘清部门权责、操作流程,推进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全覆盖,提高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3.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据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展示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大数据和云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开发应用责任区管理信息平台,以网格单元和责任区管理信息为基础,整合城市运行、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基础数据,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形成完备的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监督系统,实现对城市管理对象、工作动态、处置实效的及时有序掌控,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体系。同时,建立黄浦区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黑名单数据库,对接上海市征信管理体系,对城市管理领域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城区环境、多次违法拒不整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法人及个人依法进行严格的信用约束,全面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二)强化重点打造,树立经典精品城区形象
4.推进城市管理最过得硬地区建设。推进最过得硬重点地区(风景区)、过得硬街道、过得硬道路和小区等的建设和打造,实现区域环境品质的整体提升。十三五期间,计划每年推进2-3个最过得硬区域或街道,40-50条段最过得硬道路,20-30个最过得硬小区,在全市市容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保持前3。到“十三五”期末,12张名片全部实现过得硬地区,全区70%街道基本成为过得硬街道,70%(300-350条)的道路成为过得硬道路,70%的小区成为过得硬小区。
5.提升重点地区管理品质。按照“一带四组团”功能布局要求,在外滩、人民广场、南京路步行街、豫园、新天地、田子坊等重点地区继续 “擦亮窗口,扮靓名片”,在“管理求精细,执法求精准,服务求精心,成效求精品”上进一步努力;从细节、细致、细部入手,创新管理举措,提高管理标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树立景区管理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在保障基础管理的同时,注重在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平,风景区市容环境公众满意度在全市保持领先,努力塑造城市管理的制高点和标杆。
6.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控力度。依据黄浦区道路停车规划,结合区域非机动车停放量的需求及道路状况,提高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覆盖率,合理调整公益性站点布局,坚持“设置合理、设施规范、停放有序、管理严格”的管理标准,实现非机动车停放示范点从主要道路向中小道路延伸、从重点地区向老城厢延伸,推进“三个一批”,到“十三五”期末管理覆盖率达到95%、设置规范率达到100%、管控有效率达到95%,使黄浦区重点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成为靓丽的风景线。
(三)着力补齐短板,攻克城区管理难点顽症
7.持续开展老城厢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坚持综合治理与隐患排除相结合、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要求,围绕“重塑老城厢”等城市更新理念,坚持补好短板,持续加大“四个必须”整治力度,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改观城区市容环境,改善百姓居住生活,缩小黄浦区“二元差距”,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十三五期间”,在2016年市级重点区域20万平方米治理的基础上,之后每年重点推进总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总计100万平方米,至“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区老城厢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8.全力拆除违法建筑。落实街道拆违办牵头组织,城管主攻拆除,房管、规土性质认定,公安执法保障,区政府和司法部门法制支撑,区拆违办抓好大案要案的拆违新机制,坚持“公字头”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居民自用历史违法建筑逐步拆除,用于经营性的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拆除的工作要求,做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快速拆除违法建筑,及时遏制新增违法搭建。到“十三五”期末,力争拆除现有违法建筑总量的50%(15万平方米)以上,新违法建筑确保零增长。
9.全面遏止无序设摊和跨门营业。以马路菜场、马路市场、马路餐饮为整治重点,持续加大对无序设摊集聚点的整治力度,消除董家渡路、台湾路、云中地区、文庙路、梦花街、厦门路等区域的设摊集聚点,通过“三个延伸”加强夜间无序设摊管控。全面落实门前责任区制度,倡导“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岗位我尽责、我的区域我落实”,力争“12345”投诉中无序设摊和跨门营业逐年减少,至“十三五”期末基本消除跨门营业和占道设摊,12张名片和24条主干道做到零设摊。
(四)推动法治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10.提升城管执法效能。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认真梳理城管执法“四张清单”,优化完善执法检查、证据收集、权利告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办案程序,细化专业执法办案程序,每名队员每月至少办理1件一般性程序案件。二是完善指挥调度系统。“十三五”期间,开发应用智慧城管勤务通,将考勤签到、问题处理、执法办案、任务处理、社区工作、勤务数据六大内容纳入其中,城管执法指挥中心运用、执法人员定位通讯系统运用、执法车定位导航系统运用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网格化等部门视频监控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三是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形成完善的案件在线登记、审批、流转、证据管理、自由裁量提示、暂扣物品管理以及案卷归档等功能。对于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加强全程动态监管,显著提高执法办案的公正度、透明度和高效性。“十三五”期间,城管执法网上办案系统运用达到100%。
11.完善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建立适应“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和“三个延伸”要求的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配置执法巡查力量,灵活机动运用视频监控、岗区固守、网格巡查、联勤联动等多种执法巡查方式,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与网格化对接。同时,实行城管队员定人、定点、定时的“三定”联系制度,采用定点挂钩居委会的形式,推行以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城管执法工作室,发挥城管执法队伍在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的主力军、先锋队、突击队的作用,继续深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商户、进工地等“五进”活动,把问题解决在社区内,“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城管勤务管理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
12.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制定完善的队伍培训和干部培养规划,建立队伍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针对不同的培训主体,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通过分类分层推进全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城管执法队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法律素养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支业务精通、办案高效、执法为民的城管执法队伍。“十三五”期间,每年每名执法队员在线培训不低于56学时、脱产培训不低于50学时;每年每单位执法队员参训率不低于98%,合格率不低于98%。
(五)夯实常态管理,推进长效机制完善
13.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完善区、街道、工作站三级体系,健全“大联动、小联勤、微互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参与联勤联动的行政部门、执法管理、社会辅助等多方力量,加强信息联通、执法联勤、处置联动,实现管理服务实效最大化。充分发挥市政综合管理和区街网格中心平台的作用,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条履职、块协调”。二是加强街道层面的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并强化街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总牵头、总指挥、总协调”的作用,通过做强做实街道网格中心,有效整合地区的管理、执法、作业力量,做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14.构建智慧监管机制。建设和完善智能化辅助管理设施体系。全面梳理住宅小区监控探头,分期推进综合改造,分批接入整合进网格化视频巡视平台,扩大监控面,尽量消除监管盲区;以“1+10+X”区域为重点,推进工作站区域视频巡视系统建设,实现特定区域监控视频信号数字化集成、智能化运用;在管理顽症易发点全面推广安装智能监控、远程喊话劝导设施建设,以智能化警示补充人工干预管理;使用卫星定位技术加强渣土车监管,深化信息共享。
15.形成完备的综合管理工作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黄浦区城市综合管理评价标准,并列入管理标准体系(2.0版)中,将评价标准作为区市政综合管理委员会对各成员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实效检查、“12345”工单处置、公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媒体反馈等内容开展城区综合管理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提升城区环境实效。
(六)创新社会治理,引导社会参与城市综合管理
16.开展社会联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加大对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案例的正面宣传引导,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和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坚持开展城管公众开放日、“环境清洁日”、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门前责任制”自治行动,倡导“人人动手,美丽家园”,扩大社会参与的范围,倡导市民自觉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共同提升城区形象。
17.促进社会自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总结推广四牌楼路、厅西路、重庆南路26弄、五福弄等弄管会、路管会的经验,对群众自治组织的性质定位、职责要求、领导体制、建设发展等制订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弄管会路管会的标准化运作模式,使路管会、弄管会、片管会在全区各基层社区全面推行,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居委至少有2-3个社会自治组织,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18.倡导企业自管。根据“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要求,尽量把市场、社会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去解决,强化政府宏观监管和政策引导责任,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激发全社会责任意识,探索政府主导、企业管理、社会监督的企业化自管模式,推进豫园、新天地等重点地区企业化管理以及门责单位的行业自律模式。在治理“三乱”、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拓展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化运作的市场运作模式,加强对各类辅助力量的监管和绩效评估,使其成为专业管理力量的有力补充。
五、工作措施
(一)统筹引领,实现城市管理新飞跃
1.从空间和时间上绘制城市管理蓝图。空间上,绘制“十三五”期间城市管理空间规划图,实现名片地区、难点地区、特定区域等划设;实现对点、线、网、面等各种城市管理形态的划分;制定黄浦区道路车辆停放规划;明确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等自治空间,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码头桥梁、旅游景点等公共空间,里弄棚户等半公共空间的分布,将“一张蓝图管到底”精神延伸到城市管理领域。时序上,在2016年完成“1+10+X”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后四年工作任务的总体统筹,编制黄浦区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使黄浦区城市管理逐步形成“补短板”向东南部倾斜,亮点在东北部塑造,标杆在西北部树立,优势在中南部崛起的格局。
2.从规划建设管理三环节统筹城区管理工作。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引领性作用,在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中实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无缝衔接,合理优化城市要素,促进后续管理。合理布局标准化菜场、社区便民服务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等生活配套设施,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从硬件建设软件管理着手遏制菜场尾巴的滋生,以“重塑老城厢”、“城市更新”、“生态修复”等现代理念统筹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弥补老城厢历史建筑空间的缺损和生态环境的欠账。
(二)科学投入,确保管理资源有效配置
3.加大技防物防应用。对接智慧城区建设,将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投入到在城市管理中,全面提升黄浦区技防能级,通过“网格化+”,实现网格化综合管理区域全覆盖和管理领域延伸,通过“互联网+”,提高信息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加大物防投入,管理执法部门和各街道主动出击,用巧办法治理大环境,将物防设施布置在最需要的区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压缩乱设摊、乱堆物、乱停车的空间。
4.科学配置管理执法力量。建设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需要打造专业化、规范化、高素质、准军事化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十三五”期间需在城管执法队伍中加强党务、法律、勤务、组织、宣传等方面专业人才的配置,确保城管执法队伍高效运作。同时,注重城管执法资源的差异化配置,结合城管执法队伍套改,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城市管理问题较为集中的老城厢区域倾斜。
(三)强化协同,提升城市管理执行力
5.强化区街协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管理“36条”和市委“1+6”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区街职责分工,区层面加强指导、服务、监督以及对重点管理执法事项的统筹推进,街道层面用好、管好下沉的条线力量,实现区与街道分工明晰、协同配合的管理执法格局。
6.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移送和执法联动,加强司法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从法制保障、执法安全等方面的支撑力度,明确迅速代为履行拆除违法建筑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四)积极引导,营造良好城市氛围
7.倡导依法守法的文明素质。城市管理不仅“去旧貌、换新颜”,还要“驱旧习、树新风”,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法制和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区文明教育,大力弘扬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提升市民依法守法的意识和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文明素养。
8.加强城市管理正面舆论宣传。发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街道通过电视、电台、报纸、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手机app、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宣讲团等各种媒介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占领宣传的主阵地,弘扬城市管理正能量,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理解、配合城管执法工作,改善城管执法的舆论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者的地位和形象。
黄浦区市政综合管理“十三五”目标任务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
总体目标 | 确保城区安全、有序、规范、整洁、美化、文明,市容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保持全市前列,12张名片等景观区域和24条主要道路的各项综合管理指标保持一流水平,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效能和水平不断提升,老城厢区域环境明显改善,过得硬城区地位不断凸显。 | |
任务指标 | 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 | 在2016年20万平方米治理任务的基础上,每年重点推进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至“十三五”期末,累计推进约100万平方米。 |
违法建筑拆除 | “十三五”期间,力争拆除现有违法建筑总量的50%(15万平方米)以上,新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 | |
规范非机动车 停放 | “十三五”期间,管理覆盖率达到95%,设置规范率达到100%、管控有效率达到95%,中小道路乱停放现象明显改观,主要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成为风景线。 | |
无序设摊、跨门经营管控 | “12345”投诉中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逐年减少,至“十三五”期末,基本消除跨门营业和无序设摊,景观道路、主要道路保持零设摊、零跨门。 | |
打造过得硬区域 | 每年推进2-3个最过得硬区域,40-50条最过得硬道路,20-30个最过硬小区。到“十三五”期末,6个重点地区和12张名片全部实现过得硬地区,全区70%街道基本成为过得硬街道,70%道路成为过得硬道路,70%小区成为过得硬小区 | |
提升执法效能 | 城管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网上办案系统运用达到100%,智慧城管勤务通全面应用,执法人员和执法车定位系统运用均达到100%,城管勤务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 | |
完善机制 |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黄浦区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化管理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指挥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街道层面力量统筹、发现及时、处置快速、治理有效、协同有力的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机制显著提升。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