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量:18

“十二五”时期是进一步改善黄浦群众居住条件,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符合黄浦实际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为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按照规划编制“目标清晰化、任务项目化、机制创新化”的总体要求,制定《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现状分析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持续推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形式不断丰富,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
  1、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保障范围持续扩大
  初步形成了一套由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旧区改造和配套商品房、旧住房综合改造、公房减租等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的范围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受益面持续扩大,租金配租的准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收入320元提高到1100元,配租金额从480元逐步提高到620元。截止“十一五”末,累计受益家庭达14000余户,约占全区居民户数的5% 。
  2、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健全
  在国家和市政府相关政策框架下,制定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供应、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操作办法,建立健全了保障性住房的统筹使用机制、准入退出机制、条块联动机制和社会维稳机制。
  3、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积极推进,管理制度初步形成
  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全面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浦东三林地区为基地,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共可提供住房8866套。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框架,制定了本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实施办法。
  4、旧区改造大力推进,旧房综合整治成绩显著
  加大旧区改造和旧房综合整治的力度,使大量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完成“平改坡”综合改造42.7万平方米,新增卫生设施9200只,提升了旧区居民的居住质量。
  “十一五”期间,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面临一些难题和挑战。一方面,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机制仍有待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另一方面,我区房价高、土地稀缺,政府收购、建设适配房源难度相对较大,同时住房困难群体又相对集中,住房保障工作难度大,需要在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
  (二)“十二五”发展机遇分析
  1、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为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中央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对今后五年的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明确指出,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逐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动迁安置房,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并先后公布了《上海市经济使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提出“十二五”期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的目标。国家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区“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指明了方向。
  2、大力推进住房保障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住房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黄浦当前面临的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目前,我区仍有二级以下旧里137万平方米,群众对住房环境改善的期盼日益强烈,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已成为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的必然选择。
  二、挑战分析
  1、土地资源稀缺。房源问题是制约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最直接因素,我区属于中心城区,土地利用面积较少,前期改造成本高昂,很难在区内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
  2、法规政策欠缺。当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尚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其政策支撑仍以文件形式为主,尚未形成法律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强制退出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尚无法律保障。
  3、资金压力较大。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具有资金投入量大、长期沉淀的特点,建设资金压力是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特别是公租房资金沉淀量比较大,仅靠5%的配建资金和10%土地出让金难以解决。
  三、“十二五”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民生”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和“健康、稳定、持续、有序”的住房市场体系,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居住问题,不断加快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全面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既是我区大力推进旧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区集聚各类人才,传承经典、打造精品的关键时期,为此,将通过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多方式增加房源供给,多举措加强机制保障,统一规划、统一资源、统一政策,切实解决城区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和各类人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构建与群众基本居住需求相适应,与产业导向和人才政策相衔接,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相协调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
  到“十二五”期末,产出各类保障性住房1万套,累计新增廉租受益家庭4000户,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按照市统一政策口径持续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满足基本需求,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住房保障受益面累计占全区常住居民家庭数的10%左右,使我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四、“十二五”发展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针对本区居民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发展任务:“十二五”期间,根据上海市持续放宽的准入标准,不断扩大保障面,对符合条件的租金配租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区内自建、旧房回购、旧厂房改建、其他保障性住房转化等多种渠道筹集实物配租房源;全面推开实物配租,研究实物配租退出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重点项目:租金配租方面,新增廉租受益家庭4000户,累计廉租受益家庭达到1.8万户。实物配租方面,多渠道筹措实物配租房源,通过两级审核、摇号选房、轮候排序等流程产生配租家庭,实现房源的公开、合理、规范使用,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二)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工作。针对本区居民中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发展任务: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机制,在继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力度的同时,抓紧实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租售转换等供应新模式,多渠道解决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重点项目:完成浦东三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基地建设;抓紧完成第二批、第三批供应工作,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后续供应工作。
  (三)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主导、机构运作;规范管理、只租不售;区分层次、专业服务”的原则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以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出租给普通市民、青年职工、来沪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解决其暂时性居住困难。
  发展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在市政府政策框架内,研究制定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操作政策和不同项目的准入标准,在经租管理、轮候退出等环节上形成工作规范;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内外企业参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重点项目:一是多渠道筹措房源。积极采取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建设和筹集房源,推进白漾大厦、五里桥路14弄等项目建设。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区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政府提供政策的方式,引导其提供部分房源用作单位租赁房或面向社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多元化。
  (四)加快动迁安置房建设。不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加快动迁安置配套房建设,完善旧改安置方式,切实改善旧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发展任务:结合我区十二五期间旧区改造任务,多渠道筹措区外配套房源,制定区内外安置房源使用政策,通过市里统筹、区内自筹等方式,努力解决旧改家庭的安置需求,为旧区改造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重点项目:在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区属集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区外就近安置房源;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东元坊、中福会二期等就近安置配套商品房项目建设,解决好旧改家庭的住房困难。
  (五)大力推进旧住房改造。“十二五”期间,稳步推进以卫生设施改造、综合改水工程和旧住房修缮为重点的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改善旧区居民居住环境。
  发展任务:按照“项目化、任务化、具体化”的目标,通过“三个一批”,即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一批旧里房屋的使用功能,消除一批房屋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重点项目:综合性改水工程,通过综合性改水工程解决群众饮用水水质不佳的情况,通过水表分装解决居民水费拖欠问题;卫生设施改造工程,通过卫生设施改造工程解决居民如厕难问题,改善旧里居民生活质量,“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增卫生设施10000户左右;旧住房修缮工程,“十二五”期间,计划每年完成3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及房屋修缮改造工作,全范围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在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下,发挥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的作用,加强街道住房保障机构建设,将相关部门和街道都纳入住房保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区住房保障中心力量,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级。
  二是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提取10%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区财政对住房保障给予重点倾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建立以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通过中长期贷款、企业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筹措保障资金。
  三是政策保障。加强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在国家和市相关政策框架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人才公寓实施方案;制定就近配套安置房源和廉租实物配租房源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的支持政策和相关企业融资政策,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四是机制保障。不断加强住房保障机制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五项制度”实现保障工作的有序运转。完善住房保障统计和调查制度,开展保障性住房状况普查,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和现状调研;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电子管理平台,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内容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管理和房源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对专业机构和房源的有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制定住房保障工作监督办法,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轮候、退出和年度复核,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建立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居住满意度。

(黄浦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