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南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阶段。为强化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更高起点、更大力度、更为系统地建设东部重要金融中心,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为“十四五”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金融综合实力稳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8.6%和15%,存款余额突破4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3.8万亿元。2020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890.3亿元,较“十二五”末翻一番,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6%和9555元/人,保险密度居于全国前列。证券交易活跃,地区证券交易额持续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量的30%以上。金融业作为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始终保持在11%以上,2020年疫情冲击下金融业对经济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占GDP比重达12.4%。金融各项主要指标绝对值均居全省第一,省会城市金融首位度不断巩固。南京金融城建成并投入使用载体面积达112万平方米,金融产业承载力进一步增强。
2.金融市场主体量质提升。持牌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各类持牌金融机构81家,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总量超过280家,培育和引进了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法人金融企业。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总量达到258家。私募投资基金快速集聚,金鱼嘴和扬子江两大基金街区集聚效应凸显。截至2020年底,全市经中基协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达349家。
3.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年新增贷款持续位居全省第一,五年间新增本外币贷款投放近2万亿元。构建了涵盖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担保增信、应急转贷、挂牌上市等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并开通了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南京金服等线上融资服务平台,与沪深交易所合作共建了“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科创板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南京)”。聚焦创新名城建设,培育和引导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增加至近3000亿元,11家授牌科技银行贷款余额保持了30亿元以上的年均增量。启动并实施企业上市“宁航行动”计划,全市新增上市公司49家,上市公司总量达到126家,资本市场南京板块实力进一步增强。
4.金融开放创新迈出重要步伐。打造自贸金融开放新高地,出台了自贸区南京片区金融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场景应用、货物贸易外汇电子单证业务等领域实现了全省自贸试验区首批创新实践。加快发展金融科技,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共建“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创新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南京)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了全国首创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扬子江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由南京数字金融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江苏股交中心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开展区块链建设试点资格,并率先联通证监会监管区块链业务。
5.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取得积极成效。建立健全“1+7”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组织体系,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陈案处置不断加快,全面完成P2P机构线上清退,地方交易场所存量风险不断压降,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有序推进,全市金融风险呈现高位缓释、总体收敛态势。实现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全覆盖,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基础性制度,有效履行了“7+4”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表1 “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分类 | 指标 | “十二五”期末 | “十三五”期末 |
金融总量 |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 1122.2 | 1838.2 |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1.5 | 12.4 | |
组织体系 | 银行(不含村镇银行、代表处)(家) | 43 | 46 |
证券公司(家) | 32 | 60 | |
期货公司(家) | 22 | 49 | |
保险公司(家) | 90 | 109 | |
地方金融组织总数量(家) | — | 258 | |
市场规模 |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 26471.7 | 40056.4 |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18951.7 | 38189.9 | |
证券交易额(万亿元) | — | 30.3 | |
保费收入(亿元) | 368.04 | 890.3 | |
保险密度(元/人) | 4500 | 9555 | |
保险深度(%) | 3.79 | 6 | |
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家) | 77 | 126 |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南京金融业发展面临着更加深刻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我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下,南京金融业面临诸多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
1.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带来新机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而深远,中国经济展现的强大韧性和金融市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持续释放强大国际吸引力,长三角城市群包括南京将成为全球资本的重要流入地。
2.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打开新局面。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南京更好地承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溢出效应,有利于通过区域金融政策协同、改革协同和创新协同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江苏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支持南京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辐射苏皖赣等区域的“中继放大器”,将增强南京金融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3.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构成新支撑。“十四五”期间,南京将迈入超大城市,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高能级辐射的国家中心城市、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及高效能治理的安全韧性城市,既对金融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也为金融业发展带来更大承载空间。
4.金融科技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新动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产业革命使得金融业的机构形式、业务形态、服务方式、渠道关系、盈利模式等产生深刻变化。“十四五”期间南京将建设数字经济名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数字经济叠加科技和产业革命驱动,将为南京发展数字金融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5.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安排,加快构建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稳妥有序梯次推进金融风险化解,迫切需要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
同时,南京金融业与国内北上深等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短板:一是南京在全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重大金融开放创新力度相对不足,金融资源区域配置能力还不够强,金融业整体发展能级、影响力和辐射力有待提升。二是金融市场体系有待健全。与境内外重要金融中心相比,总部型和功能性金融组织偏少,金融发展特色不明显,金融市场的整体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三是金融供给结构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需求还不够匹配,直接融资占比依然偏低,服务实体经济难点堵点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破解。四是金融风险具有跨市场、跨区域、跨领域等特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
综上分析,“十四五”时期南京市金融业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关键窗口期,具体表现为开放型金融资源的集聚期、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凝练期、产融结合体系的深化期、区域金融协同发展的加速期,同时也是现代地方金融治理体系的完善期。需要紧紧把握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全面提升南京金融的集聚辐射能力、对外开放水平、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地推进东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发展动能,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构建最优金融发展生态,为南京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高能级辐射的国家中心城市、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和高效能治理的安全韧性城市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在奋力建设“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京征程中发挥金融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金融发展与服务实体相融合。努力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金融对创新和产业链的支持,更加注重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构建产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新格局。
——机构体系与功能建设相促进。打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金融生态圈,以提升金融机构体系集聚层级增强城市金融功能,以金融功能建设引领金融机构集聚,力争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增强金融中心城市的功能和能级。
——开放发展与协同发展相统筹。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以制度创新提升金融开放能力,以自贸区南京片区为重要载体,拓宽金融开放领域,提升金融开放层次。高端链接与对外辐射相结合,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承接、协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构建南京都市圈区域金融发展联动机制,加快区域金融资源合理流动。
——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处理好创新与安全的边界,坚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提升金融治理水平,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处置能力。
(三)发展目标
丰富金融中心内涵,塑造城市金融功能,提升城市金融能级,全力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标杆区、产业金融发展示范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区、国际金融中心协同承载区。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南京都市圈金融要素配置的重要枢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辐射带动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基本建成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专业特色和国际化特征的东部重要金融中心。到2035年,金融综合能级、核心竞争力、显示度大幅提升,把南京建设成为国际化、创新型、功能优、辐射强的金融中心城市。
——科创金融改革试验标杆区。突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制度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和创新性安排,丰富科创金融服务供给,优化科创金融资源配置,构建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开放性和专业性特征的科创金融生态体系。
——产业金融发展示范区。构建以供应链为基础,以贸易链和创新链为支撑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南京八大产业链的补链延链强链,增强金融对全产业链的服务能力,实现产业与金融的相互融合,互动发展,价值共创。
——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区。大力培植和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提升金融科技基础研究创新和底层、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水平,强化下一代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面向未来的南京数字金融产业新优势。在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试点区。
——国际金融中心协同承载区。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强战略协同,放大市场功能,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间有层级、有特色、有互补的金融发展格局。强化与香港、北京、深圳等金融中心的链接,积极打造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重要的联动发展城市。
(四)规划指标
——金融总量。巩固提升金融业作为南京支柱产业的地位,到规划期末,力争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5%左右,占全省比重由22%提升到25%左右。
——金融市场主体。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加速集聚。到规划期末,力争实现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倍增,新增持牌法人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50家左右。
——信贷市场。推动行业改革创新,实现信贷投放更加顺畅。到规划期末,力争实现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均突破6万亿元。
——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从主要依靠间接融资向多元化融资方式的转变,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壮大私募投资基金规模。到规划期末,力争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80家左右,备案私募投资基金规模超过5000亿元。
——保险市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渗透度和创新性,积极打造保险强市。到规划期末,力争保险业全年保费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7%左右。
表2 金融业“十四五”发展预期指标
指标 | 2025年 | 年均增速(增量) |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 2500 | 8% |
——占全市GDP比重(%) | 12.5 | — |
——占全省增加值比重(%) | 25 | — |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 6万 | 年均增长8% |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6万 | 年均增长10% |
保费收入(亿元) | 1500 | 年均增长12%以上 |
保险深度(%) | 7 | — |
保险密度(元/人) | 12000 | — |
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家) | 180 | 年均新增10家以上 |
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家) | 1500 | 年均净增120家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家) | 450 | 年均新增20家左右 |
三、空间布局
根据城市“一核三极”总体发展脉络,立足各区产业特征和资源禀赋,形成以南京金融城为核心,江北新区新金融中心和新街口金融商务圈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多点联动”的金融空间布局。
一核:东部重要金融中心核心集聚区(南京金融城)。提升河西新城金融发展能级,重点发展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创新资本,打造区域金融管理中心,拓展空间布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具有强大金融要素承载能力、金融资本吸纳能力、金融人才集聚能力和金融辐射带动能力的东部重要金融中心核心集聚区(南京金融城),新增金融载体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两翼:江北新金融中心和新街口金融商务圈
——高水平建设江北新金融中心。以开放创新为动力,围绕“两城一中心”构建新型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以自贸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知识产权金融为核心内涵的新金融产业集群,打造东部重要金融中心新金融增长极。
——优化新街口金融商务圈功能。以新街口为轴心,沿汉中路、中山东路,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两轴向外延伸,覆盖秦淮区、鼓楼区和玄武区,立足科教资源、商贸流通和人文优势,重点发展科创金融、消费金融、金融研训和金融辅助产业链。
多级联动金融功能节点。结合各区产业发展需求,打造以特色产融结合为特征的若干金融服务节点。立足“创新之城、文旅之城、产业之城、生态之城”的定位,推动紫东地区核心区集聚金融要素,叠加栖霞区主导产业特色,创新发展科技金融、文创金融。江宁区、溧水区依托制造业规模优势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国家级示范区,重点发展创新资本和产业金融,探索“枢纽+金融”“农业+金融”金融新模式。雨花台区发挥软件服务业规模优势,重点发展股权融资市场及金融科技产业集群。浦口区围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供应链金融。高淳区、六合区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和区位特征,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探索面向周边区域金融协同发展先行先试。
四、发展任务与重点举措
(一)提升金融集聚层级,丰富金融机构体系
量质并举,着力培育吸引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高能级、外向型金融市场主体,提高金融机构能级层级,提升金融综合竞争力。
1.引进和培育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区域性总部和专业子公司的引进力度,培育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填补相关领域法人金融总部空白。鼓励各类大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来宁设立资金管理、资本运营等总部型功能性机构。积极争取境内外各类证券、期货、保险、票据等交易所在南京布局。依法合规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资产交易等新型金融要素交易平台。
2.加快引入国际金融机构和组织。抓住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行业新一轮对外开放机遇,加快推动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宁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重点引进未在宁设立机构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鼓励境内外保险机构设立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以及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在南京布局,完善再保险市场产业链。积极引入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推动新设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积极推动国际性金融组织、国际性金融研究机构、国际性金融培训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3.促进在宁金融机构升级。支持和推动在宁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争取总部支持,加大资源配置力度,持续提升本地金融供给能力,积极承接总部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引入总部产品研发中心、金融创新实验室等功能性机构和金融后台。推动在宁法人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建立健全期货经纪、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衍生品服务体系。引导在宁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优化股东结构、提升资本实力。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水平,探索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提高核心竞争力与稳健发展能力。推进紫金投资集团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做大金融资产和受托管理资产规模,推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二)推动金融高质量供给,深化金融与产业融合
推动金融资本精准对接,有效嫁接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走出一条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新路子,全力打响“科创金融”和“产业金融”品牌。
4.健全科创金融生态体系。实施“健全科创金融生态体系行动计划”,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培育和壮大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主体,构建从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到并购基金在内的股权投资产业生态。强化对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政策引导与激励,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探索推进开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平台试点。强化“宁科贷”政策的运用,推动科技信贷增量扩面,重点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科创型中小企业的首贷比和单户贷款授信上限,为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联动,开展“远期共赢”贷款,以适当方式阶段性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支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子公司投资等方式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积极探索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价值专利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和知识产权信托融资。鼓励上市公司研发机构社会化,孵化一批具有引领效应的科技项目和企业。
专栏1 健全科创金融生态体系行动计划 突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制度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和创新性安排,丰富科创金融服务供给,优化科创金融资源配置,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构建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开放性和专业性特征的科创金融生态体系。 聚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实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管理规模累计超5000亿元。推动科技信贷扩面增量,实现“宁创贷”合作银行各类科技信贷余额超过600亿元。促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力争“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企业达到1000家,在会在辅企业达到100家,每年新增上市公司10家以上。通过强化政策性融资增信、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投贷联动模式、探索跨境投融资创新、加强区域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联动、加强金融科技赋能、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加快科创金融人才集聚等,完善科创金融生态链,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
5.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聚焦八大产业链精准实施“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扩展金融支持产业链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信息,构建“核心企业+协同企业+链网式金融”综合金融服务,为供应链企业提供数字化、场景化、生态化、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鼓励保险公司针对重点产业研发特色化产业保险,提升行业风险防控力度。推动各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供应链金融便利化、安全性提供平台和路径。支持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供应链核心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6.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枢纽作用。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宁航行动”计划,建立精准、动态、分层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主导产业和产业链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和布局优化。积极利用债券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债权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支持和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争创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做大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可转债业务。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和运营管理模式创新。争取直接融资创新工具先行先试,支持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创新。
专栏2 企业上市“宁航行动”计划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入库,按照“已申报、已辅导备案、已改制、已签约中介机构、有上市意向”等关键时间节点分梯队进行动态管理。建立上市服务专员工作制度和“一站式”企业上市服务机制,确保每一家入库企业市、区均有专人定期跟踪企业上市工作进展,及时给予入库企业政策倾斜。对入库企业申请政策扶持实施“绿色通道”,汇聚各类金融资源支持入库企业融资,为入库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发债融资方式融资提供专业及平台支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上市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开展并购重组。强化与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和全国股转系统的合作,鼓励本地法人机构和在宁开展业务的头部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南京资本市场学院和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作用,为入库企业提供培训、对接、交流和路演融资等服务。 |
(三)聚焦可持续发展,拓宽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关键环节,突出金融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赋能,形成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特色金融服务体系。
7.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工作机制,以小微金融服务为重点,专项配置信贷、队伍等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加大普惠型金融领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资金,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供给。优化“宁创贷”政策引导机制,突出对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的支持。持续深化民营企业转贷基金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提升转贷的可及性、及时性。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市场化工具,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扩大优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大力推广“信易贷”和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强化南京金服平台在线融资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专栏3 南京金服平台 加大集“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本市场、信用服务、政策匹配”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南京金服”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推动平台服务持续优化,打造智慧、一站式综合金融供给体系。强化南京市企业征信公司的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在持续积累、沉淀、治理中小企业核心经营数据和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多部门政府端数据,积极对接南京城市大数据平台,打造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双向互通、高效共享。以数字化手段提升优质企业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融资信息精准匹配,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依托多维企业画像推动财政金融信用生态优化,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提供数据支撑。 |
8.高标准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提高绿色资产规模和比重。加快集聚一批专业绿色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碳基金、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等气候友好型的创新业务,探索以碳期货为代表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展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消费金融。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和科研组织开展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争取部分上升为全国标准。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9.积极稳妥发展消费金融。规范发展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保险等机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深耕消费场景,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加大金融服务的升级力度和传统渠道业务的转型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加强养老、托幼、家政、文化、旅游、健康等领域与消费金融的联动,推进消费场景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
(四)加快打造金融科技高地,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
把金融科技作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通过金融科技的运用实现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服务再造,持续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
10.大力培植金融科技产业。支持高校院所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投入,建设一批紧跟国际前沿、国内领先的跨学科金融科技研究基地,全面强化金融科技研究的理论支撑。积极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和平台、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央企旗下金融科技企业在宁落户。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大型科技企业设立金融科技公司,依法开展金融科技创新业务。培育一批在金融科技细分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领军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金融科技集群式发展,鼓励和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区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园。
11.培育金融科技产业链。推动金融科技技术链与创新链融合,提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创新的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推动数字化金融向数智化金融升级。依托“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创新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南京)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扬子江数字金融平台,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的对接落地及标准化建设。强化技术推动和金融机构需求拉动,激发高校院所和金融科技企业成果转化活力,支持多方共建各类金融科技实验室、开放式研发平台、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等,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基础研究创新水平。大力推动金融数据中心、金融云服务平台、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平台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创新中心。
专栏4 扬子江数字金融平台 按照打造国内新金融产业高地,建设一流新金融基础设施的原则,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和发展扬子江数字金融平台。聚焦数字资产,构架标准图谱,重点推进“1+1+N”工作:以1个扬子江数字金融平台,1个数字金融加速器,N个应用场景为主要任务,培育千亿级数字金融产业、服务万亿级数字金融生态圈。重点聚焦“可信资产”与“可信运用”,发挥平台赋能作用,计划到2022年吸纳生态会员数量超过200家,业务流量规模达500亿元,到2025年形成“一业带百业”的数字金融科创森林,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级的数字资产登记中心和数字金融标准认证中心。 |
12.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支付清算、股权交易中心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在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运用科技手段改造业务流程、优化风控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提升产业链金融、普惠金融、贸易金融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线上化、数字化水平。在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的前提下,深化多源数据汇聚共享,分级分类为数字金融业务开放衣食住行、医疗健康、税费缴纳、智慧城市、社会保障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金融惠民便民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推动数据交易从敏感、低附加值的数据买卖模式向脱敏、高附加值的数字资产转变。深化区域股权市场区块链试点建设,争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积极开展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应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区,争取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五)深化金融开放与合作,拓宽金融发展新空间
紧抓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和南京都市圈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协同承载区,为全国区域金融改革开放贡献南京经验和南京方案。
13.协同推进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间金融规划、政策、协调机制、要素市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协同。加强金融领域协同改革试验,积极争取区域科创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等联动创新。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密切协作,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联合授信、债券联合承销等跨区域金融合作,有效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14.强化南京都市圈金融枢纽功能建设。加强都市圈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辖内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要素市场面向都市圈城市开展服务。稳步推进区域信贷管理一体化,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依法依规促进区域商业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健康发展。建立区域金融统计数据和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加强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建立紧密的金融稳定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定期交流与共享机制。建立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合力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联合处置机制,共同维护都市圈金融系统安全。
15.强化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承载与协同发展。主动承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辐射,积极加强沪宁之间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之间合作协同。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等在宁深度布局。鼓励和支持河西、江北等金融集聚区以及有条件的区与陆家嘴、临港新片区、黄浦区等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打造特色金融产业飞地。加强各类金融行业协会与上海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同业公会的联动。推动自贸区南京片区加强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战略协作,积极争取自由贸易区联动金融创新。深化宁港金融合作,加强与北京金融管理中心和深圳创新资本形成中心的对接,积极导入各类金融要素。
16.深化自贸区南京片区金融服务创新。有序推进自贸区南京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增量扩面。积极争取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外债一次性登记等试点。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财务结算中心积极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积极争取高水平制度型金融开放创新。以自贸区为平台推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协同承载区,提升与各自贸区外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协同度,形成跨区域自贸联动生态。
(六)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金融智力支撑
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体系,加大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和东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智力支撑。
17.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支持高校加强金融学科和特色学院建设,探索校地共建金融人才培育基地,打造一流的金融研究、培训、教育服务平台。加强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人才培养的衔接,创新“订单式”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方式。引导鼓励金融人才通过专业教育培训,获得金融高端执业资格。
18.强化金融人才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金融人才评价体系,实施紫金山英才菁英计划金融人才项目。研究出台专项金融人才政策,加大资金、资源和政策支持力度,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收入与业绩合理挂钩、科学体现人才价值和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调动金融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19.提升干部队伍金融素养。统筹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在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发挥金融人才决策咨询作用,支持逐步提高各级人大、政协金融界别代表和委员的比例。
(七)推进地方金融治理,维护城市金融安全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法治化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依法依规加强金融监管。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司法与地方金融监管的联动,推动地方司法机关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深化企业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21.提升金融治理能力。争取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支持,积极对接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中央、省和市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协作。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管协作,建立健全金融数据、行业运行、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等信息共享与沟通交流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程度,建设地方金融数字化监管和服务平台,探索引入“监管沙盒”,为金融创新活动提供更加灵活的监管环境。
专栏5 南京智慧金融(服务与监管)系统 南京智慧金融(服务与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内容包括4个地方金融服务子系统、5个地方金融监管子系统、2个平台运营管理子系统。其中,4个地方金融服务子系统为:在线沟通系统、政策落实系统、数据报送系统、准入及档案管理系统;5个地方金融监管子系统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行业运营监测系统、机构画像评估系统、重大事项协同系统以及现场监管系统;2个平台运营管理子系统分别为:运营管理系统和数据对接管理系统。 该系统以市政务云平台为依托,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以地方金融“7+4”行业的监管应用和服务应用为核心,探索实现“大数据+监管”及“互联网+监管”的全新监管模式,实现对南京市地方金融行业的协同有效监管。通过搭建串联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便捷对接渠道,协同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建设“数据决策、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高效数字政府,助力推动地方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22.坚定不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加大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化解,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持续做好网络借贷风险后续处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企业债券违约、资金链担保链及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风险,探索建立政府纾困与市场化风险救助相结合的新机制,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五、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金融业得到有效落实。推动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调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素质,注重金融领域人才特点与培养成长规律,多途径多渠道选拔、培养、使用金融党员干部与人才队伍。加强市属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
(二)建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强化东部重要金融中心财政支持力度,突出对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创新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加强市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国资、科技、商务、乡村振兴等政策协同,共同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有条件的区和功能板块为规划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和政策、要素等配套支持。
(三)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按照分阶段推进、系统化实施的原则,推动将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对实施情况及时跟进、评估,确保重点金融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建立规划实施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利用外脑和智库,为规划优化调整提供及时有效的分析和决策支持。
(四)加强金融宣传和引导
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研究院所、高校、行业组织、产业联盟等的沟通交流,大力推动金融学术交流和行业交流。积极争取国际性、国家级、区域性金融论坛活动在南京举办。聚合知名院校、高端智库、头部金融机构,共同创设常态化的金融发展论坛。建设金融博物馆、展览馆等专业金融文化公共设施,塑造城市金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