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扬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关于制定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苏省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扬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目 录
一、“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形势分析和收支预测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基本理念
(四)主要目标
三、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三)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四、全力支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培育和激发发展新动能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扬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支持开放融合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完善“三农”投入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支持加快绿色转型,推进美丽扬州建设
(六)支持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七)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财政干部监督管理
(四)健全新时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全方位提高教育培训质效
六、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一)融合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二)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涉法涉诉管理新机制
(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七、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协同
(二)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扬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双创示范考核全国第一。2016-2019年,牵头我市“双创示范”创建工作,在财政部、科技部等国家五部委组织的“双创示范”绩效评价考核中,扬州排名全国第一,极大助推了扬州产业科创名城建设。
全市综合财力持续增强。一方面,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减免各项税费750亿元;另一方面,做大做强综合财力,夯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基础,全市综合财力由2016年的56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930亿元,年均增长13.2%。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6年的47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668.3亿元,累计增长39%,民生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75%以上,住房保障、科技支出年均增幅超过10%;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由2016年的8839万元减少到2020年的4409万元,降幅达50.1%,进一步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筹措资金,有力保障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生态环境治理、“323+1”产业集群发展等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有力保障城市交通快速路网、东部客运枢纽、运河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保障沈飞601所、中航研究院研究生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等重大科创和科教项目招引。
财政资金效益持续发挥。打造“e融扬州”品牌,省市两级“小微创业贷”“苏微贷”资金池规模达5.54亿元,引导撬动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2.11亿元;建立“政税银”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授权企业4万多家,贷款融资275亿元;设立3000万元的天使梦想基金和1亿元的天使人才基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做法,被作为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
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在全省2020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质量评价中,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获得满分,居全省第一;率先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平台;非税电子化缴费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二位;财政“大监督”机制逐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透明。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挑战。
从国内看,“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由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从投资拉动转变为消费驱动,居民消费倾向从制造业产品逐渐转向服务性产品,民间资本逐渐成为投资主力,工业投资领域逐渐转向中高端制造业,出口贸易方式从加工贸易主导转变为一般贸易主导,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从省内市内看,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人才资源富集,具有开放和创新先发先行优势。扬州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若干国家重大战略叠加落地的重要节点城市,未来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广阔前景,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扬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产业链结构亟待由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城乡之间、沿江沿河地区之间协调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仍需补短板强弱项,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加快突破。未来挑战与机遇交织成为常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特征和新要求。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形势分析和收支预测。
财政收入将延续中低速增长态势。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宏观经济压力,财政收入总体上将保持中低速增长。经过调研,“十四五”时期,我市财政收入规模总量要在全省“保位次”,积极扭转与泰州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与镇江的比较优势;增长速度上,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目标不低于省均,其中税收收入增幅高于全市GDP增幅,税占比不低于80%。
财政支出继续刚性增长。“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扬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开局期。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财政支出需求仍然较多,民生保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政府债务化解进入集中攻坚期,重大城建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公共预算支出将保持合理适度增长。同时,为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需要,财政支出结构将持续动态优化,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进一步压减,政府“过紧日子”将成为常态。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切实体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理顺市与区财政关系,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地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基础作用,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让“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系统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财”自觉服务于“政”的意识,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的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职能,推动优化分配结构,支持发展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之中。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的将新发展理念贯穿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健全支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转移支付作用,健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提升地区之间财力均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均等化。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完善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实现“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加大对推进区域和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激励引导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从系统观念出发谋划和解决财政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协调推进财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强财税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防范风险隐患,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加强财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政策衔接,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基本理念。
推动“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同时也要着眼于扬州实际,将以下基本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发展全过程。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精打细算、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强预算管理,硬化执行约束,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严控一般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和“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清理回收长期沉淀资金。
加强统筹、总体平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要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对于前期形成的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支出,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控制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
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同时,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绩效水平较差的支出,以压促保。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支出公共性、普惠性,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度,重点增加对疫情防控、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应急救灾、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领域的投入。
加强监督,提升绩效。把预算监督、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快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持续健全“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机制,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升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规范管理、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各项要求。完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拓宽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制度来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治理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把财政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透明化运行轨道。规范做好部门预算和财政规划的编制、执行等相关工作,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风险防控、安全持续。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平衡文章,建立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高度重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精算平衡属性、补齐制度体系短板、优化服务供给机制、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关联风险评估机制,坚决防止风险向财政传导。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支持做好维护经济、社会等领域安全工作。
(四)主要目标。
坚持守正创新,现代财税体制建设更加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深入,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得到强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更加成熟,市以下财政体制更加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三保”支出更加稳固。地方税源培育取得实效,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力培植税源,财政可持续发展更加稳健。财税收入保持与经济协调增长,收入质量逐步提高,支出力度保持适当强度,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一般性支出有效压减,项目库标准建设更加完善,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入人心。零基预算理念充分运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有效打破。民生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突出支持重点,财政职能作用更加显现。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进一步提高,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水平明显提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财政支持政策逐步完善,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实推动共同富裕、就业优先政策和优先发展教育的财政措施更加有力。
加强规范管理,财政法治水平更加提升。财税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显著提升。预决算公开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资金运行高效、控制体系完整、财务报告全面、单位权责清晰、绩效导向显著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政府采购制度更加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更好发挥。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符合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快建成,财政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显著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注重防范风险,财政运行管理更加安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各级政府风险意识逐步增强,债务管理责任更加明确,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基本建立。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逐步化解。政府债务规模的确定更加适应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需要和财政可持续要求,政府杠杆率总体稳定。防范关联风险向财政传导的防火墙更加坚固,各类关联风险逐步得到化解。
三、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推动收支实行一个盘子管理。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按要求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
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根据经济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清单范围。加快建设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除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程序编制预算和安排重点支出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拨付财政资金。
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并在中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健全完善框架合理、体系完备、便于遵循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选择重点领域开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相关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政府及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稳步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优化公开范围,加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推动财政政策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部门和部门所属单位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二)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上下级财政关系,出台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国防、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根据财政事权属性,厘清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均衡性转移支付作用,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三保”主体责任。健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推进清单化和标准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确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落实并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资金范围,确保相关资金及时直达基层,并与同级财政项目库相衔接,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能够尽快使用。推进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动态同步数据。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发现的疑点逐项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三)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从限额管控、预算管理、项目审核、债券发行、资金监管、风险应急处置等方面,细化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根据财政部部署,持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落实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加强信用评级,提升发行规范化、市场化水平。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强化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和监管。紧紧围绕“三个确保”目标,按照“清、规、控、降、防”要求,进一步完善债务监管“闭环”制度体系,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规范全省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协同高效的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调剂机制,研究共用性强和具有共享需求的特定资产“清单”,加大统筹调剂力度。深入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工作。
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整合国库管理业务流程,推动构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建设。加强支出监测和分析,强化直达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监控。推进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设,健全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现金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库款平稳安全运行。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的力度,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市一张网。
加强财政监督。全面深化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将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财政内控体系作为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结果落实和利用,建立财政监督结果回访制度,推动建立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
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以“变革融合、提质增效”为中心,持续推动会计标准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法治建设、数字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会计应用。坚持高端引领,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形成阶梯式培养格局。
四、全力支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培育和激发发展新动能。
支持加快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强化财政对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构建“一廊三板块多平台”的区域创新布局,规划建设G328科创走廊,把江广融合区、扬子津科教园、国家农业科技园三大板块打造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支持扬州大学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支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平台。
支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鼓励实施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和“隐形冠军”。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新型创新联合体,以实体平台和具体项目为纽带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基础技术研究、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果。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升级“绿扬金凤计划”和“英才培育计划”,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政策体系,打造“走出去、请进来”的招才引智活动品牌,梯次培养、精准引进顶尖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鼓励本土人才培养使用,完善乡土人才“院室区园”载体平台,深化“乡贤校友资智回扬计划”,提升在扬高校毕业生留扬就业创业、青年企业家领航计划扶持政策,培育一批本土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企业家队伍。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扬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支持做强“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引导产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垂直整合,带动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提升。鼓励实施产业链提升计划,推进产业科创“七个一”工程和品牌、标准、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标志性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优势产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提升,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实施新动能培育计划,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支持加速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扶持作用,突出争先进位,着力提升发展质态、亩均效益、贡献份额,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十四五”期间省内排名逐年上升。支持紧扣既定的1-2个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聚力打造主导产业明确、优势产业明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支持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支持大力实施服务业载体提升工程,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提高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占比。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带动制造业流程再造、业务延伸、模式创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持续提升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现代商贸、体育休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质量。
(三)支持开放融合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支持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要求,坚决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压倒性位置,支持推进滨江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加强重点水生物种和重要渔业资源保护。支持推进产业“降黑增绿”“腾笼换鸟”“破旧立新”三大行动,强化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等刚性举措,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生产等绿色产业,高标准建设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江淮交汇点绿色发展示范区、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
支持全面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入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实施方案,强化规划协同和项目联动。支持积极参与建设快速通勤圈,以融入“轨道上的长三角”为目标,加快推进北沿江高铁、扬镇宁马城际、宁扬城际以及过江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推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打造国际旅游航空枢纽、长三角地区重要旅游门户机场,建设区域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鼓励深度参与建设产业创新圈,全面对接上海、南京、杭州等创新资源富集城市,加快融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探索共建产业创新协同中心、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新型创新飞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支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高新区等高水平开放平台载体建设首批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
支持积极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鼓励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加快发展旅游经济、夜间经济、假日经济,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直播销售、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打响“三把刀”“扬州工”等服务特色品牌,打造长三角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补齐综合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短板,规划建设5G通信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实施供电、供气、供热等重点能源设施项目,系统推进河道治理、长江运河堤防加固除险、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县区对有较多运营内容、使用者付费现金流较多、属于“两新一重”领域的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完善公共服务多元化投入渠道。
(四)完善“三农”投入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持续完善“三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断加强财政“三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健全覆盖全市、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
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建设任务和标准,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实施现代种业攻关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支持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和援助工作,加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各地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强化分类施策帮扶。
(五)支持加快绿色转型,推进美丽扬州建设。
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鼓励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组织开展重点地块污染修复。支持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绿杨城郭新扬州”建设,突出抓好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绿化示范村建设,精心打造沿长江、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廊道生态风光带。
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支持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打造一批省级以上示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鼓励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产业共生。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支持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支持打好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六场硬仗”,聚焦聚力抓好雨污分流、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分类处置、老旧小区改造、市容环境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进一步提升公园建设管理水平。鼓励高标准高品质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围绕让古城“兴”起来,突出文脉传承、整体保护和科学利用,审慎推进东关、南河下、湾子街、仁丰里等历史文化街区修复保护;围绕让老城“靓”起来,加快实施城市东南片区、曲江片区、梅岭片区改造提升;围绕让新城“强”起来,坚持以产兴城、产城融合,以特色产业、高端产业发展带动新城开发,聚焦东部江广融合区、西部现代都市生活区、南部产城融合区等重点区域,加快推动“新产业、新人才、新城市”互动并进。
(六)支持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支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挖掘研究工程,加强考古工作和文物保护利用,加快馆藏文物精品、珍贵古籍数字化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支持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完善创作生产激励机制,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支持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高水平打造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扬州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河大剧院等新时代文化地标。支持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博物馆、文化馆、城市书房等覆盖面和利用率,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文化产品。
支持放大“三都”品牌效应。紧扣“让古运河重生”要求,让扬州文化更有分量、更有价值。支持做大“运河”文章,高品质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三湾核心展示园,高起点规划建设8个运河文化展示片区等重点文旅项目。支持做好“美食”文章,加快实施淮扬美食“个十百”计划,打响“世界美食之都”美食创意展示、中国扬州淮扬菜美食节、运河美食嘉年华等活动品牌,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做足“融合”文章,推动明清古城整体创建5A级景区,创成国家级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和凤凰岛旅游度假区,把瘦西湖景区、运河三湾景区打造成为世界级景区,加快建设光线传媒、华侨城等重大文旅融合项目。
支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支持实施文化产业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政策,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文化产业跨界跨区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支持实施文化市场培育工程,顺应数字经济时代文化市场的实时化、在线化、移动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文化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培育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和艺术品交易市场,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的大众文化消费活动品牌。
(七)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推动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支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联动。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富民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转移性收入。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聚力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就业,稳定扩大就业岗位。在制定实施财税政策时更加注重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多方位拓展就业领域。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制度体系,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
支持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完善教育多元投入支持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继续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继续健全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中经常性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在扬办学。
支持兜牢民生底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支持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救助供养标准调整机制。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研究财政政策、推动财政改革、推进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正风肃纪反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环境氛围,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强化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群共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推动以党建带群建、以群建促党建。
(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发挥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原则不放松、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支持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围绕提升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青年干部讲坛”。修订完善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财政干部监督管理。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整治****、官僚主义等“**”方面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做好政务服务热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规律和实际的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以有效防范风险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加强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将内控制度各项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固化,做到全过程责任可追溯,增强刚性约束。不断加强巡察工作,强化问题导向,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切实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划出思想红线、明确行为界限,让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尊崇纪律、严守纪律成为自觉追求。
(四)健全新时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全方位提高教育培训质效。
完善新时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紧贴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快构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快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转型,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强化培训资源统筹。强化财政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培训。按照“政治上绝对可靠、工作上严谨审慎、能力上精通过硬、作风上求真务实、操守上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干部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加强财政干部的“七种能力”。定期举办财政业务讲坛,推动优秀年轻干部上讲台。探索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着力打造年轻干部成长的“培养链”。
六、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一)融合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紧扣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把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纳入财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在全面反映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年度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分值,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与财政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度融合。
(二)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组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立改废释并重,继续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查论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
(三)完善涉法涉诉管理新机制。
推进重大案件办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办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逐步健全集中会审机制。对涉及全市层面的案件,建立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法律顾问参加的沟通会议,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共同研判,及时预警,减少负面影响和法律风险。重点关注政府采购案件风险防控,积极应对,降低风险。
(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建立一套先进科学又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现新精神,提出新要求,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公示执法信息,开展全过程调查取证,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例行开展案卷评查,逆向追溯执法过程,杜绝程序瑕疵,提升执法水平。
七、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规划落实的政策支撑,健全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地。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协同。
强化财政预算与财政“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衔接。在明晰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结合财力状况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有利于规划落实的责任体系,对规划的各项部署,逐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统筹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施规划,也要围绕规划的目标要求和原则理念,结合具体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创新点。
(二)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提高监测评估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合理把握规划落实的时间节点,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提出的任务落实落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策、优化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