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19 浏览量: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切实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整体水平,根据扬府办发〔2015〕51号“关于做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扬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