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合肥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2021年12月
目 录
一、“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成就
(一)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5
(二)科学监管体系逐步形成…………………………………….6
(三)质量强市建设取得突破…………………………………….6
(四)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7
(五)重点领域监管扎实推进…………………………………….7
(六)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8
(七)抗击新冠疫情积极担当…………………………………….8
二、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形势………………………………………………….…10
(二)面临挑战……………………………………………….……12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4
(三)总体目标……………………………………………………15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市场”体系,着力创优营商环境…………………18
(二)实施“大质量”战略,着力推动质量发展…………………22
(三)织密“大监管”网络,着力提升智慧监管…………………28
(四)形成“大保护”格局,着力发展知识产权…………………35
(五)严守“大安全”底线,着力建设平安合肥…………………38
(六)实现“大融合”发展,着力增强协同效应…………………40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44
(二)深化队伍融合………………………………………………44
(三)加强协调联动………………………………………………45
(四)明确责任分工………………………………………………45
(五)统筹资金保障………………………………………………45
(六)规范基层建设………………………………………………45
(七)强化督查考核………………………………………………46
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是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使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合肥勇当“两个开路先锋”,加快实现“五高”,聚力建设“七城”,努力争当全球科技创新的“开拓者”、全国战新产业发展的“排头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优等生”和全省“三地一区”建设的“领头雁”,根据《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成就
“十三五”期间,合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融合、改革提速、监管提效、服务提质、能力提升,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着力减环节、减材料,降门槛、优服务,企业开办效率显著提升,市场活力竞相迸发。持续优化商事主体登记流程,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权,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发出全国首张跨省自助打印营业执照,率先研发启用企业登记“智能审批”系统,实现全年“365天*24小时”不打烊自主申报。市场主体总量从“十二五”末的46.24万户增加到“十三五”末的113.89万户。日均新设企业918户,千人拥有企业60.8户。“智能审批”新模式入选全国十大“智慧监管”创新案例,“合肥样本”面向全国推广。2020年,合肥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科学监管体系逐步形成。顺应“互联网+监管”发展趋势,运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构建协同化、信息化、社会化市场监管新体系。树立“无事不扰”监管理念,健全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彰显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信用评价指数,大力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升级和完善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与先发城市的数据互通和信息互认;持续加强和改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逐步确立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三)质量强市建设取得突破。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创新和产业创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突破3300户;积极推动合肥制造业质量变革,持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出台《合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1441项、行业标准1779项,完成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2项;统筹推进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合肥园区建设,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日益增强,逐步形成现代高技术服务业集聚高地;“合肥制造”品牌效应日益凸显,8家单位获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9家企业获评省政府质量奖,两大奖项企业数量稳居全省第一。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第一名,合肥入选全球十个“智慧城市国际标准试点”城市之一,荣获中国“质量魅力城市”称号。
(四)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成功入选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批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位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并举,在全省率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现质押融资241.6亿元。截止“十三五”期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3.27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到39.95件,超“十三五”预期目标数22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23.29万件,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9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合肥排名位居158个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第4位。
(五)重点领域监管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由“十二五”末1批次/千人提升至“十三五”末6批次/千人,累计完成食品抽查38450批次、农贸市场快检341万批次、“你送我检”2.5万批次,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第一名。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完善“两品一械”安全保障体系。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十三五”期间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150份,立案处理2315起。深入开展打传规直,联合开展扫黑除恶,大力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360起。深化消费维权建设,处理消费投诉举报73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全市市场秩序整体平稳,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有效提升。
(六)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和清理市场监管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划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事权和职责边界;全面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物价执法监督、知识产权等领域市场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设立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市场监管相关职责集中统一行使,从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转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新局组建后的思想融合、职责融合和机构融合,努力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市场主体网格化社会协同监管平台,市场监管由信息化向数字化转型,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协同联动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
(七)抗击新冠疫情积极担当。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统筹抓好防疫物资全链条监管、农贸市场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防疫物资应急审批等重点任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千方百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联防联控防线,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合肥全面推进“双统筹”、夺取“双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疫情防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专栏1 “十三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增长 |
1 | 市场主体总数(万户) | 46.24 | 113.89 | 146.3% |
2 | 其中:企业总数(万户) | 18.89 | 49.76 | 163.41% |
3 | 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2.10 | 39.95 | 230% |
4 | 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件) | 1360 | 2045 | 50.36% |
5 |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 (万件) | 6.29 | 23.29 | 270.27% |
6 | 有效发明专利总量 (万件) | 0.94 | 3.27 | 247.87% |
7 | 地理标志(件) | 8 | 10 | 25% |
8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亿元) | 3.4 | 22.08 | 550% |
9 | 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组织(个) | 1 | 8 | 700% |
10 | 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组织(个) | 4 | 12 | 200% |
11 | 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 30 | 261 | 870% |
12 | 其中:最高计量标准(项) | 0 | 122 | —— |
13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5.7 | 98.0 | 2.3% |
14 | 全市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数(家) | 781 | 1490 | 91% |
15 | 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家) | 6807 | 11576 | 70.06% |
16 | 广告从业人员达(万人) | 2.85 | 4.73 | 65.96% |
17 | 广告经营额达(万元) | 392722.73 | 1170216.28 | 197.98% |
二、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形势
——“新发展阶段”带来的转型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居民消费持续转型升级,从“量的满足”不断转向“质的提升”,从“商品消费”不断转向“服务消费”,从“模仿型、大众化消费”不断转向“个性化、多样性消费”,从“线下实体店消费”不断转向“网上消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合肥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坚持创新突破,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高质量建设”带来的创新要求。“十三五”期间,合肥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跻身“万亿GDP”队列;创新能级大幅提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推进;打造“芯屏汽合、急终生智”产业地标;内陆开放高地加速隆起,自贸试验区获批建设;民生福祉全面改善,整体面貌迈上新台阶。要求合肥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活力上持续发力;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产业创新上深耕细作;在加大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方面久久为功,为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一体化融合”带来的协同要求。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特别是“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核心任务。要求合肥以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对标对表先发城市,深化重点领域合作,注重协同联动对接,在更高起点上深化改革,推动更高层次对外开放,加快各类改革试点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国家赋予长三角地区的自主探索权利和先行先试红利。
——“新技术变革”带来的智慧要求。蓬勃发展的新一代科技革命,极大推动并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为建设现代化智慧监管体系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和实现路径。近年来,合肥先后入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国际标准试点城市”,“智慧市场监管”作为“智慧合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面临全新挑战。依托“大物云移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市场监管领域已有不少成功应用并不断拓展示范应用场景,进行快速迭代。“后疫情时代”催生出的一大批新经济、新业态模式,也不断倒逼市场监管工作实现“智慧化转型”。
——“强监管体系”带来的履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十四五”时期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场监管执法的体系和能力必须现代化。创优营商环境、实施竞争执法、助力质量发展、维护民生权益等职能履行,必须基于科学高效的监管、集中专业的执法,要跳出“市场监管”,审视“市场监管”,用“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化”串联市场监管每一个环节,勇于破旧立新,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出台一批“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的重要制度和政策,推进合肥市场监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市场监管工作既面临外部市场环境巨大的不确定性,又面临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
——国际形势带来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世界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大国博弈、地缘政治影响等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强,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接连冲击多边机制和国际规则,必须更加注重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加强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协调配合。
——国内发展带来的挑战。面对各地各部门改革创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竞争发展态势,合肥改革创新的赶超优势和比较优势面临越来越多挑战,持续深化市场改革创新,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在全国全省“比学赶超”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增大。
——监管形势带来的挑战。市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要求市场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以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民众期待带来的挑战。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标准新要求,市场监管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风险隐患,市场服务发展动能释放不够充分,需要发挥市场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和竞争环境。
——自身素质带来的挑战。全市市场监管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仍旧相对薄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科学监管、现代化监管需求。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重大历史机遇、重大改革机遇、重大发展机遇,着力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推进监管理念、方法、机制和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建设长三角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创新思维,砥砺改革精神。遵循市场监管基本规律,最大程度激发创新活力。全过程推动“互联网+市场监管”,全链条谋划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和突破攻坚作用,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强化法治约束,完善法治保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做到改革创新于法有据、监管职能依法保障、监管权责法定清晰,依法优化减少审批事项,推进权责清单化和清单式监管,促进创业创新,释放市场活力。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坚持以新思维、新技术、新模式,强化“制度+科技”赋能。把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作为推动市场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的主动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融入“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提高“智慧监管”为民服务精准度,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激活、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统筹运用好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等各种手段,实现主体自律、协会引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合肥市场监管工作总体目标是: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对标对表,实现“全国争先进、长三角创示范、省内当标杆”。到2025年,重点领域关键指标形成“22334”目标结构,即: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20件;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00万户;新增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政府质量奖30家;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3000家;基本建成优质便捷的市场准入、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严密规范的应急管理、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4大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清单管理,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流程全面优化,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加,企业开办时间明显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发展活跃,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
——监管执法能力显著增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改善。
——民生权益保障着力加强。市场安全监管更加坚实,市场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市场重大安全事故基本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质量基础地位不断夯实。质量强市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主导制定关键性标准的能力明显提升,“合肥标准”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市场创新指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5.2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明显提升,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保持较快增速。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专栏2 “十四五”全市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属性 | 规划值 |
市场主体准入和发展 | |||
1 | 企业开办时间(个工作日) | 预期性 | ≦1 |
2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周期 (个工作日) | 预期性 | ≦2 |
3 | 全市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 预期性 | ≧200 |
4 | 每千人企业拥有数(户) | 预期性 | ≧90 |
市场安全形势 | |||
5 |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约束性 | ≧6.5 |
6 |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约束性 | ≧98 |
7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 | 约束性 | 100 |
8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坚持覆盖率% | 预期性 | 100 |
9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预期性 | ≦0.06 |
10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 | 预期性 | ≧91 |
11 | 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 | 预期性 | ≧96 |
市场公平竞争 | |||
12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覆盖率% | 约束性 | 100 |
13 | 传统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 | 预期性 | <0.5 |
14 |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占比% | 约束性 | ≧25 |
15 | 信用风险分类抽查占比% | 约束性 | ≧25 |
市场消费环境 | |||
16 | 消费者咨询投诉办结率% | 预期性 | 100 |
市场供给质量 | |||
17 | 新增中国质量奖数量(个) | 预期性 | 4(含提名奖) |
18 | 新增省政府质量奖数量(个) | 约束性 | 8(含提名奖) |
19 | 皖美品牌培育企业(户) | 预期性 | 150 |
20 | 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万件) | 预期性 | 5.2 |
21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预期性 | 20 |
22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亿元) | 预期性 | 50 |
23 |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件) | 预期性 | 5 |
24 | 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件) | 预期性 | 150 |
25 | 培育团体标准(件) | 预期性 | 50 |
26 | 有效地方标准总量(件) | 预期性 | 200 |
27 | 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件) | 预期性 | ≧65 |
28 | 新建批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个) | 预期性 | ≧1 |
29 | 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 | 预期性 | 规上企业100 |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市场”体系,着力创优营商环境
聚焦市场主体发展痛点堵点,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围绕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积极转变事前许可管理模式,深化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优化新型市场准入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推动“智能审批”变为“智慧审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先发优势,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全覆盖。持续压缩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深入推进“容缺受理”,聚力打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发展环境。
——提升主体服务便利度。搭建科学规范审评平台,建立便捷高效审评机制。逐步打通跨部门信息共享通道,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接入,更好地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覆盖面,构建材料标准化、流程电子化、审查智能化的政务服务“高速公路”,打造“企业开办”全国标杆城市。
——提升综合集成服务便利度。深化市场准入“一网通办”建设,打造自助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高智能筛查精准度,大幅减少人工干预。全面推行“一企一证”改革。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在政务商务等各领域高频应用,推动市场快步走进“云经营”时代。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依法减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有序承接国家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试点市级事权在重点区域差别下放,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审批服务关口前移。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完善五位一体“阳光许可”体系,推进并联审批。扩大告知承诺改革范围,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许可服务,做到“零纸张”“零跑动”。
专栏3 企业开办与注销效率提升工程 |
减材料,线上通过智能化“咨询+填报+反馈”模式,扩大智能审批应用范围和场景,企业开办材料“零材料”;线下通过信息共享,“一表申请”“一次审核”,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压成本,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实体印章的免费刻制、邮递服务,同步发放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提效率,企业开办时间实现100%“一日办结”,不断延伸企业开办业务链条,拓展企业开办政银合作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深化“一业一证”“一码通”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持续简化一般注销登记流程,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企业“一网”注销。 |
2.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健全公平竞争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竞争政策宣传,传播公平竞争理念,提升社会共识。严厉打击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和精准度。深化自贸试验区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构建促进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新规则体系。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加强水电气、医药、教育、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疏解价费矛盾。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深化价格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价格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价格监管体系。
——规范在线经济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落实电商企业“亮照亮证”。推动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监管闭环。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有序高效的网络违法协查机制,强化监管数据共享共用,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不断创新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手段,试点跨境电商认证,推动相关标准研制,促进短视频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健康发展。
——加强广告监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健全监管制度,拓宽监测领域,强化导向监管,提升监测水平。聚焦房地产、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依托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重点媒介,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指导促进广告业发展。
——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执行、动态调整《合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发展包容审慎监管六项清单》(2020年版)。积极学习先发地区先进做法,探索建立完善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原则,优先采取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让包容审慎监管成为促进全市新兴行业健康发展的善治新制。
3.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优化消保维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事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消费纠纷“大调解”格局。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创新投诉信息公示方式和载体。推广消费纠纷“云调解”,完善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协同联动机制。优化消费教育与警示机制,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完善消保维权网络。坚持“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维权“五进”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开展等级评价,实现重点市场主体、重要商圈网络全覆盖。推动消费矛盾纠纷就近处理、基层化解。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建立“合肥消费投诉云平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完善消费者权益社会保护网络,打造与合肥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消费者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共治格局。
——创建放心满意消费。开展“体验合肥”系列消费活动,助推消费品更新迭代和供给端提质升级。推进重点商圈和特色街区价格诚信、计量诚信、质量诚信、餐饮服务诚信集成化建设,完善兼顾“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规范、消费者直接感受”的放心消费评价体系,积极营造高品质消费环境,助推合肥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将我市打造为“全国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城市”。
专栏4 放心消费创建 |
持续推进以“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为主题,以“五个放心”为关键的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全市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3000家以上;培育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街区(市场、景区、服务区)100个以上;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县1个,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行业1个;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000户以上。 |
(二)实施“大质量”战略,着力推动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凝聚力量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1.完善质量发展机制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大质量工作格局。加强对质量“四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统领,完善市长质量奖考核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区两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强化品牌引领、加大品牌培育、加强品牌营销、重视品牌保护,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促进“合肥制造”向“合肥创造”转变,实现“合肥品牌”唱响全国,走向世界。
2.开展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工程。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推进实施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提升大型装备质量。在旅游、公共社区卫生、家政养老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实施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高水平消费品团体标准,构建国内领先、具有合肥特色、符合市场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消费品标准体系。实施中小企业质量帮扶行动,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服务认证的推广应用,健全完善认证结果采信机制,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全面向社会共享开放,引导行业企业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建立一批国家和区域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标准化平台。推进量值传递溯源扁平化发展,建立和升级改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构建更加完善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平台。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特检机构联盟。
——实施民生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比重。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管理体系、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和“中央厨房”建设,制定实施餐饮单位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和病媒生物防控技术要求,全面提升餐饮单位、学校、幼托和养老机构食品质量,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建设。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健全全行业、全链条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进营养健康餐厅和食堂建设,以合理膳食引领健康饮食新风尚。
3.实施创新引领工程
——打造质量品牌标杆。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合肥品牌”培育工作,选树一批品牌标杆,构筑覆盖合肥服务、合肥制造、合肥购物、合肥文化的高品质品牌集群,扩大“合肥品牌”认证影响力。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工程,打造商标品牌综合运营平台,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和公共区域品牌,新建一批商标品牌创新基地,促进商标品牌建设与产能升级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合肥地理标志资源,强化地理标志运用发展,增强地理标志兴农惠农效应。
——创新质量品牌服务。增强对接重大战略的技术支撑能力,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等产业,支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质量基础关键共性技术集成科技攻关。加强质量基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与科创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共性质量基础协同服务平台,推动质量基础技术服务融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全生命周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影响力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动质量基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交流合作,加强质量基础共性技术能力和数据结果互认,积极参与区域性技术标准规则制定。深化合肥质量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专栏5 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
新增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3个,省政府质量奖4-6个,市政府质量奖20个;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50家;5-6个县(市)区获批省级质量强县(市)区。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200项,争创“中国标准创新奖”5个,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建成10个国家级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3个国家质量标杆企业,建立质量品牌管理体系企业占比达到60%。 |
4.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完善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提升产业计量检测水平,建立家电、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建设。大力扶持我市计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流量仪表、衡器、传感器、精密分析仪器等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发展,促进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和计量考评专家资源共享,推动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计量体系进程。
专栏6 生物医药产业计量中心建设工程 |
围绕合肥市战略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筹建安徽省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通过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开发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研究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技术,加强计量测试能力、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运行能力建设,为安徽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高技术、高质量的服务。 |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加快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业地方标准制订步伐,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标准化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化,根据合肥产业发展特点,围绕优势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做好环保、重大技术、先进专用设备、家电、信息、新能源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加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旅游等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商贸、旅游、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强标准化工作,推动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鼓励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
——完善检测认证体系。培育引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兴办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将检验检测业务外包,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附属检验检测机构独立为第三方中介检验机构运行,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支持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资源,组建区域性检验检测企业集团,培育专业检验检测联盟,培育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智能化检测建设,结合“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引导鼓励机构不断引进运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不断扩大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检测的覆盖面。强化国家家电质检中心园区建设,使之成为集产品检验、新产品研发、科技创新、标准研究、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专栏7 合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程 |
加快推进安徽(合肥)自贸区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合肥园区建设任务,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其中获得CNAS、CMA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65家以上,主导完成50项以上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引进和培育3家以上年收入大于5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15家以上年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园区内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产业辐射能力和品牌影响能力显著提高,形成包含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的完整业态发展体系。 |
专栏8 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在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基础上,聚焦合肥市产业转型升级热点,布局建设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合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工程,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扩大以家电为重点的质检、计量、特检三大平台的业务范围,完善检测内容,推动合肥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为合肥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
(三)织密“大监管”网络,着力提升智慧监管
围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以法治引领健全综合执法监管协调机制,以数字化转型提高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水平,以信用监管、社会共治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快建立现代化市场治理新格局。
1.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等因素,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组织实施主体,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完善信用监管协作机制。依托合肥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全面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连互通、汇聚共享。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加大公示信息抽查力度,推动全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科学识别、自动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监管对象,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态管理,规范认定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修复标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健全异议申诉制度,加强政府部门间信用修复数据共享,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修复信用并解除相应失信联合惩戒。
专栏9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
“十四五”时期投入300万元,建设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做到通过涉企信息归集,科学构建指标体系,实现自动分类、强化结果应用,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打造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标杆。 |
2.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
——完善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强化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功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网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市场监管统一协调、分工负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引领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市场治理新格局。完善食品安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特种设备安全督查评议考核制度,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处罚到人”制度,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要求。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完善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监管和专业执法监管。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扩容免罚清单。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与社会共治衔接配合机制。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要求,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优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要素公开,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过程信息全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许可审查管理,强化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完善许可利益各方权益保障机制,实现许可办理全过程可追溯。持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推动市场监管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3.完善市场数字化治理体系
——整合优化数字化资源。以数据资源为核心、以融合协同为支撑、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加强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的归集、清洗和结构化处理,统一数据结构和数据标准,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链,加快实现市场治理数据全汇集。构建市场治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建立完善数据交换和共享运行机制,统筹市场监管信息化架构的系统性、扩展性、可用性。加快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中心和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对接交换,支撑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互认共享,推动市场治理大协同和大联动。完善面向公众的数据服务,形成公众数据需求与监管数据开放的良性互动。
——研发推广数字化应用。以市场监管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为牵引,推进市场治理各类事项集成协同和闭环管理,实现市场治理要素、对象、过程全息全景呈现,打造集数据驱动、前瞻决策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新平台。完善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全面实现数据通、网络通、业务通,构建面向公众的一站式服务、全流程一次性办理和线上线下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构建智能化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增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形成泛在感知和智慧认知能力,打造具备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资源统筹协调、行动人机协同等功能的智能化市场监管应用集群。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数据资源面向基层开放,加大个性化应用开发推广力度,着力构建市级统一、区级灵活、交融互补、各具特色的数字化市场治理新格局。
——夯实数字化治理基础。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信息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数据元标准、数据接口交换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和信息安全标准,确保市场监管数据规范、信息化系统快速互联互通。强化数据安全防护,以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为重点,加固网络护盾,构建以密码技术、可信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为核心的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全面加强数据安全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健全审查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数字证书认证管理平台,提高关键信息系统访问控制能力,在更大程度上保护、开放和共享数字化信息资源。
专栏10 企业法人“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
整合优化数据资源,全面夯实数字化基础。完善合肥市企业法人基础数据库及其核心能力建设,通过汇聚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形成标准统一的“城市大脑”核心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利用和智能分析,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大数据汇聚、治理、服务、应用长效运行体系,为“智慧监管”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撑。 |
专栏11 智慧监管建设工程 |
研发推广数字化应用。基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社会共治闭环,监管对象与政府端之间自动化协同的设计理念,构建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互联网交易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监管资源要素管理为支撑,以涵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等多种监管方式的业务监管平台为核心,并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人工与智能监管相促进为执行手段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实现“智慧监管”的目标。 |
4.完善市场安全监管网络
——完善智慧监管网络。建设“智慧审批一张网+智慧监管一张网+大数据指挥中心”的“两网一中心”“监管云”市场监管智能化体系,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化、物联化、感知化、智能化手段,绘制监管“数字全息图”,推动监管方式由传统向智慧转变。持续完善合肥市法人数据基础库,汇聚全市涉企信息,打造合肥市城市运营中心(城市大脑)的重要数据中心。推动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扩大追溯平台应用范围,加强追溯平台信息对接,全面打造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实时智能监控和移动监管执法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打造“一个中心”(智慧电梯中心)、“两个平台”(电梯应急平台、智慧电梯平台)智慧电梯安全监管网络。统筹推进市场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布局完善市场安全风险监测终端,实现风险信息监测站在市场监管基层所队全覆盖,健全高风险药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和研究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市场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技术水平,推动风险信息智能化采集、自动化研判,提升风险信息采集监测精准度。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管理机制,强化消费预警发布和风险信息通报,全方位打造数字化、集成型、综合性风险信息监测评估与预警交流大网络、大平台,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力争在源头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
——完善精准处置网络。强化市场安全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监督抽查模式改革创新,推进基于问题导向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强化市场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系统,优化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分级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产品分类分级监管制度,从严监管保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全面打造引领全国、具有合肥特色的市场安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推进覆盖各级市场监管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风险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分级预警处置措施,不断提高市场安全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和应急保障水平。
——完善闭环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供应链建设,严格实施进肥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防输入型风险。严格进口食品监管,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推动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和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散装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管理。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者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持续可控。强化药品监管机构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全链条监管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突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滚动实施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专栏12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十四五”时期投入430万元,建设合肥市食品药品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资源,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多维度风险分级管理和智能预警,并按照长三角共建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合作协议及行动计划,建成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应用,实现与农业、商务等部门及企业自建食品追溯系统的互联互通,最终对接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总平台,实现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一体化。 |
(四)形成“大保护”格局,着力发展知识产权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驱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达到全国较高水平,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开展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构建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及组合。支持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申请国际专利。到“十四五”末,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增加,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商标品牌影响和价值显著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
2.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力量,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机制。加强行政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建立纠纷案件快速调处机制,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切实加强维权援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合肥)分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建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紧扣创新发展需求,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引领作用。聚焦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高质量推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合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及“一站式”综合服务。
专栏13 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 |
面向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
专栏14 知识产权证券化 |
依法合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严格管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及合肥市12条重点产业链,采用多重增信方式,探索符合合肥市实际的底层资产构建模式。结合企业核心技术,筛选高质量专利或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底层资产,其中争取纳入150项以上授权专利,帮助企业实现融资2.5亿元以上,发行至少两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盘活社会创新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
3.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服务能力
——建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领域专利战略布局。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设施建设形成规模,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凸显;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形式多样,转化效益明显提高。强化知识产权联盟作用,建立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开展产业专利导航。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深度融合。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
(五)严守“大安全”底线,着力建设平安合肥
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护安全底线,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合肥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治理,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控制,实施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公示,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明示销售行为,建立培训考核和自查制度。继续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长三角共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全面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衔接工作落到实处,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每年不少于6批次/千人,加大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提高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推进部门间风险交流和数据共享。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强化企业自查和市、县(市)区督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基础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监管,提高监管实效。加大民办医疗机构监管,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加强药品质量风险管控,掌握并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按照风险防控原则,落实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持续开展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实施,提升监管能力建设。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地方立法,逐步实现与国家立法的有效衔接。根据公共性、风险程度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个要素,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继续推进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电梯改进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电梯“互联网+监管”“保险+服务”等监管新模式的应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无纸化维保覆盖率不低于80%,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在用电梯60%以上,电梯96366专线应急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深化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机制,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更加突出流通领域抽样,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检验工作制度规范,推广随机选取、匹配抽检机构和拟抽查企业的“双随机”模式,严格落实承检机构抽检分离。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实现“大融合”发展,着力增强协同效应
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打破行政壁垒,强化协同联动,共同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放心、质量领先、满意消费、创新示范”的长三角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1.统一协调标准规则
——统一市场准入规则。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推进全程无纸化登记,实现申请内容可视化、申请流程标准化、申请结果可预期。推动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长三角电子营业执照互认,实现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共享复用。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准入、业务办理、注销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制度。
——统一行政执法标准。统一行政执法移送机制,畅通区域违法线索移送渠道。统一行政执法协助机制,规范跨地区执法办案的协助、配合和支持标准。统一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力量、统一查处、统一裁量”的原则,推进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统一行政执法互认机制,依法统一违法证据互认和处罚决定互认标准。统一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具有普遍性、行业性和新颖性问题的通报共享。
——统一区域技术标准。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区域标准体系融合统一。率先在公用服务、交通、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推进区域协同标准,协同推进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推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考评专家共享互派和型式评价结果互认制度。完善联动监管协作机制,强化区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互认,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融合统一。共同实施重点服务业和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推动区域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标准融合统一。
2.互联共享要素资源
——互联共享市场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地图方法和可视化展示技术,建立以市场主体数据为基础、以共享共用为核心、以推动业务应用为目标的大数据平台。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归集整合跨区域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投诉举报、执法监管、质量发展等相关数据。完善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拓展智慧监管应用功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和展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互联共享市场信用信息。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失信信息公示范围,明确失信等级和公示标准实现统一。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失信名单公示、市场准入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实施信用监管、反馈惩戒结果的完整闭环,实现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
——互联共享质量基础设施。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共推质量基础技术科研攻关,建立科研需求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质量基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共享质量基础技术服务,共用技术机构检测资源、技术能力、标准信息,面向长三角共同提供质量检验、研发测试、标准制修订、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
3.推动市场治理协作联动
——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围绕“诚信兴商、品质消费”,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兴消费等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明码标价、纠纷快处为基本指向,以社会认可、消费者满意为基本原则,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全面推行一般商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广异地异店退换货。全面推进投诉信息公示,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强化执法联动。全面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执法协作,加强执法交流、协助、联动,开展执法重点共商,推动执法标准趋同。推进跨区域突发事件通气、重大舆情预警交流、行政执法快速协查、重大疑难案件联合查办、政策实施协作联动。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长三角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一体化。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协作。推动追溯制度、追溯标准互通合作,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强化新冠疫情冷链物防协作,协同开展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深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和食品安全抽检合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以产品质量监督联动抽查为主要手段,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互认。建立长三角产品质量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联动抽查、结果互认、联合发布、联合预警、协同治理。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作,协同开展问题线索的收集、缺陷调查和召回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协同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监管。
——协同推进质量发展项目。强化能力互补,注重交流协作,围绕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协同开展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聚焦公共服务、交通、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研制并实施区域协同标准,推动建立国内领先的长三角区域标准体系。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合力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全面领导,全面增强市场监管系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的能力。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配合加强“小个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深化队伍融合。坚持党管人才的政治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市场监管核心价值,加强干部岗位交流使用,深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融合,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常态化轮训机制,加大“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和基层骨干力量培养力度健全完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复合型综合执法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机制,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夯实市场监管人才基础。
(三)加强协调联动。牢固树立大局观,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实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着力优化完善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重大改革部署和重要任务举措。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基础投入,积极宣传引导,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市场监管智库建设,强化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五)统筹资金保障。统筹规划资金安排,探索形成政府自主建设、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多元化建设方式。创新规划项目工程建设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切实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规范规划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条件成熟的应用需求可探索运用购买服务、委托运营和项目代建等专业化和市场化建设模式。
(六)规范基层建设。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构建设置科学合理、职能责任清晰、设施设备齐全、监管网络覆盖、运作顺畅高效、管理规范有序、基础监管到位的市场监管所,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样板所”。
(七)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一年一评估、中期和终期全面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总结,滚动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科学调整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优化完善规划重大举措,推动规划有效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时报告本领域、本区域的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