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已经2022年4月29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2年5月13日
宿州市“十四五”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目 录
一、形势分析 4
(一)取得的成效 4
四、保障措施 42
(一)加强组织领导。 42
(二)强化资金保障。 42
(三)完善政策支持。 42
(四)严格考核评估。 43
宿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
能力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应急系统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一是应急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组建宿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序承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调整市安委会组成人员,并成立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市领导任专委会主任。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组建,应急管理机构框架基本建立。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防”与“救”的职责边界基本划清,会商研判、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军地联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实现了对事前预防准备、事发监测预警、事中应急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的全面管理,新部门新机制新队伍的优势日益显现。
二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常抓严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按可比口径与2015年相比,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分别下降65.8%、66.7%,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2.5%、76%;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营运车辆万车、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分别下降66.7%、78.3%、持平。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务实高效。及时划转相关职责和指挥机构,制定市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部工作规则,编制《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7个专项应急预案。理顺指挥协调机构中各涉灾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会商研判与信息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成效显著,灾情统计报送规范及时,冬春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四是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工作,组建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十三五期间建成并投入执勤的消防队站6个,目前全市执勤消防队站总数已达到18个。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6支、组建125人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依托省煤田地质局水文勘探队、物探测量队和第三勘探队组建宿州市矿山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中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中心和工程应急抢险一支队,依托本市施工企业组建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一支队和二支队,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初步建立。常态化举办综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要求,与宿迁、徐州、商丘、菏泽等周边地市协商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区域协作互助、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是基层基础保障逐步夯实。不断强化基层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市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中心,强化技术保障,市管各园区全部成立应急管理局,乡镇(开发区)应急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市共有各级“AB岗”灾害信息员2977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20个,省级24个,市级7个。采取储备、代储、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有力。
“十四五”时期,我市自然灾害点多面广线长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没有改变,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应急管理体系仍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统与分”“防与救”的责任链条仍需进一步衔接,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应急预案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尚不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等机制尚待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和支持政策不够系统,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风险还未从根本上化解,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风险日益涌现,安全风险越来越复杂。存量风险尚未消化,增量风险不断增加,使得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任务繁重。自然灾害处于风险易发期,极端天气发生几率进一步增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的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多灾并发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水平不高,全市应急能力水平与当前繁重复杂的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要求还不匹配。
四是应急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队伍布局不够合理,专业处置水平不高,大型、特种救援装备配备不足。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难以满足极端复杂条件下的救援任务需要。监测预警、辅助指挥决策、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社会动员能力还有所欠缺,应急指挥救援智慧化程度不高。关键基础设施承灾能力有待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人岗不适问题较为突出。安全应急教育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体薄弱。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应急管理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期,这为我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从历史机遇的战略维度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应急管理作为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为应急管理发挥更大的效能提供了更高的定位。国家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平安宿州提供了发展新能级。
从上级部署的高度重视看。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两次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和基本前提。
从平安宿州的发展进程看。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发展整体效能全面提升,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奋力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全面建设经济更强、城乡更美、底色更绿、活力更足、百姓更富、治理更优的现代化新宿州,为应急管理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一极四区”,加快“四化同步”,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应急能力建设,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战略攻坚战,努力把各类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风险化解在源头、消灭于萌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安全发展。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筑牢人民群众的生命防线。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升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立体式、全灾种、高水平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救援、事后救助相结合,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救援装备与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范与处置能力。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防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实现精准闭环管控,强化安全风险全过程精准防控,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完善应急指挥体系,落实部门管理体制,推动消防体制改革政策全面落实落地。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夯实科技支撑基础,强化先进装备配备,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各负其责、定期分析、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应急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健全应急管理公共参与机制,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1.总体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到2025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职责清晰、精密智控、高效运行的现代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切实提升。
专栏1 宿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约束性 |
4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5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 | 预期性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1% | 预期性 |
2.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系趋于健全。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监管执法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更加有力有效,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完善高效。
——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纵深推进,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显著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智能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城乡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观测站完备度达到95%,公众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应急救援水平显著提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建成宿州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区域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动员等应急救援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防灾减灾样板城市。
——应急要素保障更加有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建成,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逐步加大,“智慧应急”模式普遍应用,到2025年底,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
——共建共治共享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底,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新增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以上,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1.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一是强化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指挥机制,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能力建设,成立若干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构建“1+X”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二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综合协调的统筹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性。推进应急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公安、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农业、人防、交通、住建、林业等部门专业应急平台资源,强化监测预警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情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三是建设 “智慧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工贸等安全生产风险重点领域,强化企业监控联网,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全方位、立体化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趋势分析,实现重大风险隐患看得见、管得住、可追溯。推进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汇聚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地震、水文等部门自然灾害监测数据,实现对多灾种和灾害链全过程、全链条的监测预测、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形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一张图,与省级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高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整合汇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市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城市风险感知数据,联通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监测网络,建成城乡安全监测预警一张网。智慧应急相关系统结合市数据中台能力进行数据的汇聚共享利用。应急指挥中心数据共享至城市大脑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实现应急指挥双备份。
专栏2 “智慧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
1.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应急指挥场所。包括应急指挥大厅、新闻发布厅、会商室、综合控制室、应急值守室、设备间、视频会议室等,配备智能管控、图像汇聚、图像切换、融合通信和大屏显示等基础设施设备,以满足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挥、会商、应急值守和新闻发布等业务需求。建设应急通信网络,采用卫星、地面骨干网络、移动公网、宽窄带数字集群等先进技术,建成“天空地一体化覆盖”、全面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通信网,面向不同事故灾害场景,提供强大统一高效的通信保障。包括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现场应急融合通信自组网等。 |
2.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强化落实《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部门绩效、领导干部政绩等考核内容,持续优化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二是明确行业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健全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救早救小处置能力。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等机制。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实施年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企业依法履责的自觉性与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明察暗访、考核巡查制度,实行过程和结果并重考核,明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流程,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准确性。持续完善应急管理考核清单,构建应急管理动态考核系统。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五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和上级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工作部署,制定市级实施办法,推动建立尽职尽责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机制。
1.注重风险源头管控。一是加强风险普查与评估。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实现城市生命线、关键基础设施等安全可管可控。鼓励化工、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三是严格安全准入。明确重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控制区域企业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矿用、消防等特种设备安全准入,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水平。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制定“一园一策 ”安全提升方案,推动化工园区安全升级,推行化工园区封闭化、智能化管理。
2.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一是完善风险感知网络。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5G等技术,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感知网络,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网监测。优化水旱、气象、地质、森林等灾害风险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感知设备。加强城市运行高风险区、事故灾害救援现场、重大基础设施等区域风险信息实时监测。二是强化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模型,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实现预警信息全域精准快速发布。加强基层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村(社区)配备2名(AB岗)灾害信息员。三是提升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扩展数据采集关联来源,及时发现灾害事故隐患,掌握灾害事故信息,了解受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实时监测网络舆论,分析舆情动态,主动正面应对,疏导社会舆论。
3.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一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的融合创新与推广应用,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数字产业、高端装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等五大新兴产业安全发展,助力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为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提供安全保障。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查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三是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落实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专栏3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
1.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县和化工园区制定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区入园指导意见,分类制定化工园区认定标准。重点攻坚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精细化工风险评估,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 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 2.煤矿: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大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运输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治理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行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3.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深入推进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整治。 4.消防: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重点治理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和城中村、物流仓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5.道路运输: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危桥、隧道、无中央隔离设施的一级公路、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违规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客运包车、面包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重载货车等运输车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
6.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 重点加强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铁路运输领域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平交道口等隐患排查治理;邮政快递领域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水上运输领域商渔船碰撞、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渔业船舶领域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渔船船员不适任、疏忽嘹望值守等隐患排查治理。 7.城市建设:紧盯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燃气、城市供水、供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功能区:规范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推进开发区智慧化进程,合理布局开发区内企业;建立开发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9.危险废物: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联合监督执法,重点整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10.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1.工贸等其他行业:以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民爆、电力、旅游、农机、军工、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港口码头作业和渡运安全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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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提升。一是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实现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实用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打造示范化工园区,建设一批标杆企业和样板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扎实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优”目标,即“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打好基础。三是深化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四是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监管执法。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和企业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加强数据深度分析和实战化应用,强化企业设备设施维护水平和报警处置能力。加强线上巡视巡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问题隐患有效整改,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5.强化自然灾害综合治理。一是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摸清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推动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形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对策。二是提升灾害防治基础能力。实施地质灾害防御与治理工程,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田、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隧道、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三是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工程防御标准,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区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和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学校、广场、公园、体育场馆、人防、绿地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形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合理搭配、室内室外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立体灾害应急救援空间体系,满足突发重大灾害状态下紧急疏散避险需求。四是提升灾后救助恢复能力。健全市级综合统筹指导、区县作为主体、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健全灾情核查评估机制,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推动市、县(区)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基金,探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探索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缩短供应链和中间环节。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专栏4 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
1.水旱灾害防治重点: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强重点岸段堤防加固,提高重要河段防洪标准。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工程,补齐防洪突出短板。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强化城市内涝防汛监测,提升雨情预报与监测精度,建立健全城乡防洪扁平化预警机制。 2.地震灾害防治重点:全面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加强抗震设防,提高学校、医院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夯实监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震后7-10秒提供地震预警信息。 3.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管理,加快推进避险搬迁移民工程,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专群结合智能预警。 4.森林和草原灾害防治重点: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全市19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和3个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森林区域监管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和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治理;推广“防火码”应用,强化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推动可见光+多光谱、红外+影像、无人机等科技防控手段建设和应用;实施7×24小时森林防火监测,提升森林火灾风险综合预警能力,控制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5‰以内。 5.气象灾害防治重点:补齐新汴河、奎濉河、怀洪新河等防汛重点河流水系,以及老汪湖蓄滞洪区、山区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气象监测短板,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站布局,提升气象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智能、集约、协同、开放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和极端天气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
6.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深入实施城市和重点地区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工程,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全面构建立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依托全市智慧应急一张图,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精密智控。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区域、城市公共管网、城市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抗灾应急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施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1.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一是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制定消防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和应急救援任务相匹配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智慧消防”系统。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一专多能”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消除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县域“空白点”。到2025年,完成95个乡镇政府消防专职队伍建设,达到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各类消防救援站8座(其中二级消防救援站2座、小型消防站6座)、市级消防培训基地1座。推进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二是推进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起全域覆盖、功能齐全、快速反应的专业救援力量体系。依托骨干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多灾种”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组建市县森林防灭火队伍。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三是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大力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应急志愿者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是持续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应急预案,推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可能发生极为罕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巨灾应对预案。二是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性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全面提升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专栏5 应急预案制定修订重点 |
修订《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宿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宿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宿州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
3.强化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一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协议储备管理办法、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特需物资储备制度、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等,完善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健全市县乡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根据上级部署,同步推进市级“智能皖储”信息化建设。推进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应用,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实现应急物资数据动态更新。到2025年,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二是增加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各地结合本地风险情况和灾情特点,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结构、数量和区域布局,确保储备规模与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逐步建立市级储备物资保障分中心、县级储备物资保障库、乡镇级储备物资储备点建设,共同构成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综合体系。将社会储备纳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范畴,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逐步构建多元、完整、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为基础,强化应急物资信息管理功能。三是加强应急装备保障。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推进综合救援装备更新换代、提质升级,配强主站类装备,配全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重点加强高端主战灭火装备、高新抢险救援装备、数字化单兵装备、先进水域救援装备、空中立体救援装备、轻质高效一体化防护装备、应对大型自然灾害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等配备建设。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公众通信网络、专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等。按照多灾种、全链条应急救援需求配备无人机、探测雷达、激光扫描仪、特种作业机器人等特种应急救援设备。四是强化紧急运输保障。统筹紧急运输资源,完善紧急运输网络,加强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快递等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行各类应急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应急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高效畅通。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强应急物资配送保障,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依托优势物流企业共建配送中心。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
1.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根据上级部署,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下设办公室,可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和消防工作站(室)一体化建设,统筹负责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村(社区)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员配备全覆盖。三是落实基层应急机制规范标准。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按照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乡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高效协同机制,实现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快速联动,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2.构建基层专业化应急队伍体系。一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鼓励基层组织采取灵活方式发展应急信息员队伍,培养发展事故、灾害“吹哨人”。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的相关专业人员,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优化乡镇街道、企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基层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基层应急装备配备。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推动各地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频率及特点,制定基层各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目录,分类分重点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推进信息化向基层延伸。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一是有效整合基层网格。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工作规范,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以“划全分净、全面覆盖”为基本原则,整合乡镇街道、村(居)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三防责任人等队伍资源,建立“一岗多能”的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推动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功能区专属网格管理专业化建设,选强配齐应急管理网格员。二是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项网格准入制度,制定网格任务清单,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等任务。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完善基层灾害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乡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三是提升网格履职保障。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网格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先评优、薪酬待遇挂钩。
4.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一是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省-市-县-乡(镇)”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安排,积极推动本市应急物资储备,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规模。完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加快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建设,实现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全覆盖,形成市、县、乡镇级和社区级储备物资储备点共同构成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综合体系。实施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平时服务、急时保障的应急物流基地。二是应急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综合救援装备更新换代、提质升级,配强主站类装备,配全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完善侦测搜寻、抢险救援、通信指挥、个人防护、后勤保障等专业救援装备建设体系。
1.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一是依法行政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分类管理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健全普法机制,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类督查、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活动,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宣教工作。加强法治学习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和政务服务“一次不要跑”向纵深发展,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巩固提升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成果,审批事项应放全放,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办事材料共享率和办事事项即办比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面升级,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审批事项深度融入投资项目统一监管平台。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以“互联网+监管”为重点,构建整体监管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增强操作性,提升兑现率,形成吸引力。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建立贴近实战的教育培训机制,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实现队伍正规化管理。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训制度。同步督促县区开展乡镇、村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开展年轻干部调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事业后备人才储备。二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系统特别是基层应急队伍值班值守保障和生活保障问题。健全医疗救治、心理康复、疗养和保险等制度,推进应急管理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全覆盖。建立职业荣誉体系,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职业尊崇,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健全奖励激励制度。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及时奖励激励作用,对在抢险救援、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记功奖励,形成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良性机制。大力推选应急管理干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社会荣誉。
3.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充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合理规划、调整市、县(市、区)执法机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员配置。严格准入门槛,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加强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中必配装备配置率达到100%,完善并落实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4.提高精准执法水平。一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结合上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实行分级分类执法。明确市县两级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对上级部门负责的企业开展执法活动。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三是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对重点检查企业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做到见违必纠、该罚必罚、处罚有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完善执法计划制度,进一步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普法宣传、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行刑衔接等制度体系。五是推进智慧执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应用,大力推动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型执法模式,全面应用精准执法终端,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建立法律法规标准库和案例库,规范监管执法流程和自由裁量权。利用大数据分析关停企业用电和人员活动等情况,查找违法生产线索。推动企业诚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诚信评价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智能化。
5.规范事故调查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事故统计核销工作。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追究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调查评估机制,健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闭环。
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负总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深度融合,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先进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管理数字化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发挥财政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规划实施落实工作。研究制订规划实施在税收、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现行各项支持政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应急管理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物资使用等审计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加强各级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和考核,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