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经发部(经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宿州市“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统计局
2022年2月21日
宿州市“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制定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结合宿州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统计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工作部署下,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数据质量,狠抓统计服务,主动作为、开拓奋进,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有力
五年来,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奋力担当作为。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建立健全问题清单,查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开展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成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内活动形式多种多样。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前往红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建引领作用突出突显。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显硬核担当,成立党员先锋队,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报到开展工作,并自愿捐款用于慰问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指责担责,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三查十看”大走访,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支持包保村双基建设。
(二)统计服务决策作用不断增强
五年来,撰写各类统计信息分析专报1500余篇,获市领导批示100余次;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各类专项统计调查50余次。建立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判预警,及时报告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为客观反映宿州发展成效、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统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五年来,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制度;组建统计执法监督局,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将统计造假列入“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
(四)统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多次调研统计工作,对宿州统计改革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社会公众更加理解统计工作,统计作用日益凸显,统计地位得到显著提升,统计保障不断改善。
(五)统计数据质量逐步压实
五年来,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核实修订历史数据。对农业、工业、能源、投资、消费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核实修正。依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核实修订了粮食生产历史数据。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修订全市和各县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持续提升。二是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利用税务、供电等部门相关数据,做好关联性指标审核,联合部门开展疑似问题企业项目单位核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管控。三是开展定期不定期数据核查。尤其加大对于省局查询频率高、指标多的企业,税务、用电数据和生产数据不匹配企业的核查力度。
(六)统计工作成绩得到肯定
五年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党建,谋发展,全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局蝉联第八、第九、第十届宿州市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获得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21年获得七人普全国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被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取得了全国统计系统的最高荣誉。
二、“十四五”统计工作主要目标
(一)“十四五”时期统计工作面临形势
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制定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市统计系统要在确保蓝图落地、展现统计担当上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植根宿州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宿州正处于战略窗口期、政策叠加期、优势转化期、红利释放期、势能爆发期,市委提出了“提质量、上台阶”的工作导向,确定了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的战略定位。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内涵和特点,科学准确把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风险挑战,主动将对宿州市经济形势的统计监测预警放在世情、国情、省情大局中和疫情大背景下考虑谋划,坚持谋划统计发展,坚持紧抓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与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同步同向,有力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统计服务广度。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服务宏观经济治理,加强经济监测分析研判,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分析,为强化预期管理、提高调控科学性提供更具前瞻性的依据。坚持“能发布尽发布”原则,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深入开发微观统计数据,为科学研究提供便利;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
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统计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时,提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贯彻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主动作为。围绕服务新发展格局明确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提高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在优化消费供给、打通流通堵点、扩大投资空间等方面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同时注重消费需求方面的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助力宿州扩大内需,融入经济大循环。
四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擘画统计发展蓝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出发,明确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十四五”时期统计事业接续发展提供了方向。要深刻认识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鲜明特征、方针原则、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反应高质量发展和现代统计产业体系的统计监测制度,增加监测预警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丰富产品和方式,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作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统计部门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贡献统计力量,以优异成绩完成“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主要目标
一是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要求,调查对象依法合规准确上报统计数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有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进一步形成。
二是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聚焦服务党委政府。围绕“一城两区三基地”战略定位,紧扣四化同步、十大重点产业、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县域和园区经济,统计预警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分析服务广度深度不断拓展。聚焦服务行业部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部门协调联动逐步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更加健全、组合分析研判更加精准,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聚焦服务社会公众。紧贴社会公众需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数据宿州”更加详实、宿州统计微博微信客户端内容更加丰富,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服务企业更加高效。
三是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严格落实“三个工作规范”,加强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切实夯实县乡统计能力建设、强化联网直报企业统计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关键环节。完善全市统计名录库建设,加快成立统一完善、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共建共享的宿州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督促指导各园区单独成立统计工作机构,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工作人员。指导各县区园区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统计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数据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首席统计员和辅助调查员聘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优化培训、提升能力。
四是统计现代化改革有序推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统计监测指标现代化。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区统计监测。围绕新兴产业布局,开展十大新兴产业、“个十百千”工程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发展统计监测。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亩均效益评价、GEP等统计监测,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试编制。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巩固拓展联网直报平台,加快推进大数据在各类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围绕“四个强化”、打造“四型队伍”的工作要求,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学习培训上着力,在加强基层统计队伍管理上着力,在基层统计人才培养上着力。打造一支热爱统计工作,熟悉统计业务,讲政治、敢担当、高素质、高效率的统计干部队伍。
五是统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计干部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更加深入,调查对象依法如实上报源头数据,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更加深入认识统计、感受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六是推动统计监督现代化。依法履行经济运行监督职能更加有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有效监测评价。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监督执行力和震慑力明显增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实现有效衔接,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统计
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在保障国家、安徽省统计调查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统计。
(一)贯彻落实国民经济核算改革
持续推进核算领域三大改革,不断拓展核算新兴领域。巩固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探索园区GDP核算方法。逐步丰富国民经济核算产品,跟进全省相关工作进度安排,适时开展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探索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相关产业和领域核算,扎实开展民营经济、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探索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适时开展新经济、现代服务业、生态系统生产总值领域增加值核算工作。
(二)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
严格执行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相关领域常规统计,及时反映数字产业、数字技术与经济活动深度融合的情况。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情况。
(三)加强新经济统计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新经济统计监测。拓展监测领域,丰富监测内容,充分反映新动能成长和新引擎带动作用。坚持开展健康产业、三新产业、养老产业的统计监测。
(四)加强现代产业和区域统计
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探索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统计;严格执行加快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推进工业“大个体”纳统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园区统计监测;持续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统计和电子商务统计;适时开展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情况统计监测。
(五)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
加强网上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财务指标研究,增强反映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能力。围绕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监测,客观反映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的总量、结构和发展变化,探索反映行业发展全貌的房地产投资统计指标体系。
(六)加强服务业统计改革
高标准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加强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推进服务业全行业定期财务统计调查,结合服务业发展实际,研究与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分类相适应的监测方法,健全完善规上服务业和互联网平台名录库管理,持续做好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推进养老、健康产业的统计工作。
(七)加强能源资源环境统计
严格执行地区能耗核算制度方法,积极推进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相适应的能耗核算工作,适时推动县区开展能耗核算工作。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深入研究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方法,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统计,做好节能降碳、工业用水等统计监测。
(八)加强人口和就业统计
围绕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开展人口变动调查预测分析。加强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普查成果。做好企业用工调查和就业人口测算工作,加强对重点群体、新就业形态的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就业监测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就业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九)健全社会民生统计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做好统计服务。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完善数据测算方法,客观反映收入变化。完善社会发展统计内容,服务协调发展,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和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
(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
严格遵循规范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围绕民生民意和社会热点,加强社情民意调查,稳步拓展调查范围和内容,不断创新调查手段和方法,持续做好公众服务、生态环境满意度等民情民意调查,全面客观反映社情民意,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一)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数据采集
统筹大型普查、抽样调查、全面调查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相互验证作用。发挥普查基础性作用,做好普查年度与非普查年度数据衔接工作,充分发挥普查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制度,严格执行省中小微企业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相关工作。改善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条件,严格执行农村统计台账制度,不断提高农业源头数据质量。
(十二)推进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
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研究,规范获取部门统计数据。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工作。
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围绕“一城两区三基地”、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区、“个十百千”工程、四化同步、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深度开发好统计部门掌握的宏观经济数据、结构数据、产业数据以及经营主体数据,综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强化和完善监测分析咨询服务职能。
(一)强化统计分析咨询服务
强化宏观经济、重点行业和社会领域的统计监测分析,反映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质量效益等情况。联合部门定期研究会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打造专题研究分析精品,针对淮海经济区、长三角一体化、四化同步等重大发展战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进行跨周期、广视角、深层次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升统计分析的研究层次和水平。
(二)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
积极参与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充分发挥统计科研的先导作用,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全市统计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鼓励跨部门、跨地区的统计研究。结合宿州经济发展实践,加强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究基地的实证研究,吸收基层统计方法创新,积极促进统计产品科研化,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理论保障和智力支撑。加大统计科研人才培养,加强与各地市的人才交流,推动全市统计科研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提升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创新统计宣传形式,改进完善门户网站,加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深入诠释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做好统计数据解读,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建立健全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监测,积极应对突发舆情事件。
五、加强统计监督管理
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一)发挥统计法治监督职能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探索建立执法检查、专业核查、日常检查等相结合的统计监督体系,由重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向纪法结合、防惩并举转变。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贯彻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精神,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实现县区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强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统计法治队伍的专业化,大力提高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建立统计人员和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和公示,开展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探索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有效方式。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
研究制定宿州市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统计法纳入到全市重点普法目录,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
(四)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认真执行国家、省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全面推进各县区、园区及各部门的统计质量保证工作,加强对各县(园)区和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坚持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强化专业对口指导,实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对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实现对各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定量评价。
(六)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实现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和行政记录,建立健全重大统计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
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深入推进市、县(区)、镇(街道、乡)、村和调查企业、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一)优化基层统计人员配置
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优化基层统计人员配置,着重加强基层工业、投资统计人员力量。督促指导乡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置行政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开展优秀首席统计员评选活动,打造优秀统计员工作室,作为样板供其他统计员学习借鉴。
(二)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采取“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抓好统计业务人员培训,通过主体培训班、现场交流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基础理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教育。采取市、县(区)、镇(街道、乡)三级分工协作、联动配合的形式,采取分专业、多期次的方式,实现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同时开展对乡镇党政负责人尤其是新上任的党政负责人的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坚持“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确保新进规企业统计人员、新上岗企业统计人员上任短时间内能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并保证培训时长及质量。
(三)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程
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分专业分企业规模的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将企业统计台账建设作为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加强信息化建设,保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网络环境,协调解决台账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考核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四)加大实地服务企业力度
制定最新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企业的实施方法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完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为基层统计工作实现标准化提供可遵循、可操作性的指导。完善局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资料管理,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七、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保障与应用创新,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助力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统计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和统计部门电子台帐系统建设,推进宿州统计综合数据库和统计数据综合展示系统的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统计数据。积极融入省统计局政务云建设,按照省统计云业务应用框架,做好应用项目配套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统计信息化建设
统筹协调省市县统计信息化建设上下联动、配套高效,加强对下级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
(三)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建设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落实统计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依法制定数据共享使用规范,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加强涉密人员和岗位管理,做好涉密统计数据保密工作,进一步提升统计网络速率、稳定性、安全性,保障一套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完善统计工作保障
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培养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当好“三个表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正确导向,按照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要求,做好干部选人用人。注重精准培养,注重复合成长,科学有效的培养统计人才。加强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新任乡镇负责人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统计经费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确保统计调查必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推动各级财政根据统计工作任务和成本的增加相应提高统计经费,督促各级政府足额拨付。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