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量:12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淮南市文物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文物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根据《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淮南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

第一章  背景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淮南市文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各类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基础逐步夯实。目前已核查摸清各类文物点739处,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定级申报,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8处(新增合并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25处(新增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99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41处,提升定级6处,现状5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部落实,并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淮南市紫线规划》,相继颁布并实行了《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文物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得到全面加强。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不断推进。寿县古城保护工程、寿县**寺修缮工程、大通区九龙岗民国建筑群保护工程等有序开展。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保护及发掘工作得到重点推进。寿县、凤台县及市辖区内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持续开展。

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登记定级保护逐步开展。印发《淮南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推进实施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保护展示等多项工程。

博物馆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2万3千余件,推出展览70余项,接待观众122.8万余人次。精品原创展览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和影响。安徽楚文化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和极具影响力的地区特色博物馆。

文物保护利用的考古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保护及发掘工作、寿春城遗址公园考古发掘、寿州窑遗址考古发掘等重点工作快速推进。配合基本建设和工程选址等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助力淮南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文物安全保障和防范工作全面加强。依法管理和巡查督查力度全面加强,文物部门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联合督查机制建立,文物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文物领域“三项治理(行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人制度有效推行,文物安全保障显著增强。 

专栏1.“十三五”淮南市文物工作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现状指标

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数量

1项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项

国家大遗址

1处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

1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7处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42处

不可移动文物点

407处

国有备案博物馆数量

7家

非国有备案博物馆数量

3家

博物馆馆藏文物/珍贵文物数量

23911/2991件(套)

博物馆推出展览

70项

博物馆参观人数

122.76万人次

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量

20处

列入全省首批革命文物名录

11处

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

4项

国家课题“考古中国”研究项目

2项

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

20项

文物保护管理人员数量(在编)

71人

文物建筑及革命旧址保护展示工程

12项

文物消防安防防雷工程

5项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100%

市级以上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监控系统

100%

制定颁布市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3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规划

10项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淮南市文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基础薄弱和投入不足的短板依然显著。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够完善,专业人员种类和数量配置均存在短缺,力量薄弱,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处于被动看守或应急防护状态,文物保护系统性有待加强,低级别文物保护力度不足,前置性预防性保护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博物馆建设体系有待完善,资源整合利用不足,藏品研究和展陈水平仍需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有待规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需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研究、保护有待整体规划推进。文物安全监督管理难度大,低级别文物防火防盗安全设施不完善,文物巡护能力有限,文物安全隐患还未完全消除,文物执法力量仍显薄弱,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文物资源综合利用和文旅融合路径创新不够,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社会效益没有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文化自信很大程度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文物是国家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也是重要的发展资源,国家和省级层面推出一系列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推动我国文物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淮南市文物保护利用和发展传承工作亟待进一步强化,加强配套政策保障和人财物等各项投入,在确保文物安全底线、夯实文物管理基础的同时,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价值和发展潜力,积极拓展文物活化利用和文旅融合创新,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融入淮南市发展大局,助力经济社会优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高品质人居环境营造,赋能淮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长三角区域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聚力实现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和文化强市建设。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彰显地域历史文化特色,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和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守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保护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严格依法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坚持合理利用。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创新保护传承和利用方式,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示范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坚持文旅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各领域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深化文物领域各项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破解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文物事业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长三角区域发展大局,积极融入更高水平的开放,惠及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让文物活起来,让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成果。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和名录公布全面完成。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修缮,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大幅度改善,重要文物保护和展示工程高质量完成,前置性预防性保护工作模式基本建立,文物保护修复科技水平显著提升。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凸显。市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力量不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更好发挥。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文物法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文物活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文博创意产业快速发展,文物旅游融合持续深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显著。淮南地域文化标识构建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中全面发挥作用。

展望2035年,淮南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走出一条助力区域发展、展示魅力淮南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的建设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专栏2.“十四五”淮南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现状指标

规划指标

指标性质

文物资源要素综合管理

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1项

1项

预期性

国家大遗址

1处

1处

预期性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建设

1项

2项

预期性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

——

1项

预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处

12处

预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处

32处

预期性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7处

65处

约束性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42处

260处

约束性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100%

100%

约束性

颁布市级文物保护利用法规政策

3项

一批

预期性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率

88%(7处)

100%(8处)

约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率

4%(1处)

40%(10处)

预期性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率

——

100%(33处)

约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

——

100%

约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

——

60%

预期性

博物馆高质量特色发展

国有备案博物馆

7家

8家

预期性

非国有备案博物馆

3家

8-10家

预期性

一级博物馆

——

1家

预期性

二级博物馆

2家

3家

预期性

博物馆推出展览

70项

100项

约束性

云展览、云社教、文物直播项目

——

5项

约束性

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利用

淮南市革命文物名录

20处

一批

预期性

革命文物公布各级保护单位

18

20处

预期性

革命文物(不可移动)保护修缮工程

2处

4处

约束性

革命文物(不可移动)三防工程

1项

5项

约束性

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

4处

5处

约束性

考古发掘和阐释研究

“考古中国”研究项目

2项

2项

约束性

楚汉文化及淮河文化研究项目

3项

4项

约束性

考古成果出版数量

——

3项

预期性

考古出土文物移交

——

3项

预期性

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

1项

预期性

入选“安徽重要考古新发现评选”

——

1项

预期性

考古工作站、考古研究基地

1处

2处

约束性

文物安全监督管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建设率

63%

(5处)

100%

约束性

文物博物馆中一级风险单位

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建设率

——

100%

约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建设率

——

60%

预期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检率

——

100%

约束性

县级以上的古墓葬安防监控系统

市级以上

100%

约束性

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淮南市文物保护局机构建设

和编制保障

与市博物馆合署

100%

约束性

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机构建设和编制保障

——

100%

约束性

市属六区文物保护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和编制保障

——

100%

预期性

文物保护管理人员数量(在编)

71人

100人

预期性

文物专职巡查人员数量

——

33人

预期性

文物巡查车辆配备数量

3辆

6辆

约束性

文物管理及专业紧缺人才培训

——

4批

约束性

 

专栏3.“十四五”淮南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重点任务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目前进展

情况

“十四五”执行目标

文物资源管理项目

淮南市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

未开展

实施完成

国保和省保 “两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未开展

实施完成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

持续开展

实施完成

文物保护单位定级申报管理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项目

寿春城

遗址

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寿县古城墙预备申遗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发掘项目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正在建设

阶段完成

寿县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建成开放

正在开展

实施完成

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

主墓保护性设施建设

未开展

实施完成

主墓考古发掘项目

正在开展

实施完成

主墓出土文物应急抢救性保护

未开展

阶段完成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未开展

阶段完成

遗址博物馆建设

未开展

启动建设

陵园考古勘探与发掘项目

正在开展

阶段完成

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暨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未开展

实施完成

考古成果宣传工程

未开展

阶段完成

淮南汉代文化(刘安家族墓地)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

未开展

阶段完成

淮南市矿业博物馆建设

未开展

启动建设

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淮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工程

未开展

实施完成

文物平安工程及“天网工程”

阶段完成

实施完成

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及“三防”工程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考古与文物保护科研项目

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项目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寿州窑考古发掘项目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省考古所寿县工作站基地文物保护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正在开展

实施完成

淮南市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勘探、考古前置

正在开展

持续开展

活化利用与文旅融合项目

寿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片示范区建设(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寿县博物馆群聚落)

未开展

启动建设

瓦埠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项目

未开展

启动建设

淮南市城市发展溯源暨九龙岗民国建筑群史迹和矿业遗产综合(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新业态培育)展示利用项目

未开展

启动建设

安丰塘水利文化与乡村旅游项目

未开展

启动建设

第三章  加强文物资源要素综合管理

完善各级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提升文物资源要素动态管理水平,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提升规模化综合保护管理能力。

第一节 加强文物资源要素动态管理

加强淮南市不可移动文物及可移动文物(含水下文物)资源普查和登录,完善文物及其相关要素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建设。配合安徽省文物信息数据库和安徽省文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淮南市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文物及其相关要素数字化档案建设。

做好淮南市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报管理,完成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选申报工作,遴选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可移动文物征集登记管理,定期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备案工作,加强民间收藏文物调查,做好考古出土文物、涉案文物移交。

第二节 完善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制

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管理工作,强化文物保护范围和核心地点挂牌标识,完善档案管理,加强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调整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划定公布新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逐步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与管控,将文物保护管理刚性要求落实落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各类文物点坐标落位,落实重点规划建设项目范围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空间。

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标识、建档、管护等措施,建立档案和日常保养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人,推动保护责任制落实落地,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得到定期有效管护,加快推动将其中价值较高的文物遗存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节 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利用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文物、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协调和履行职责;加强与宣传、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强化各类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同,加强制度、政策、标准的协调对接。

加强淮南市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空间统筹规划。推进淮南市历史文化遗产富集地带八公山——舜耕山南麓一线资源整合,围绕寿春城遗址(含安丰塘和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淮南战国楚王陵和贵族墓群、淮南矿业遗产(含九龙岗民国建筑群和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等划分三大片区,依托良好的山水环境,结合资源空间分布结构和组团特征条件,立足长远目标,深入挖掘资源潜力,推进规模化综合利用与发展,统筹谋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交通、水、电、气、通讯等)工程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

加强跨区县大型遗址的整体保护,推进国家和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重大工作协同推进方案和任务。加强城乡文物保护,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寿县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革命文物、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遗产的保护,加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当代文物保护。

专栏4. 加强文物资源要素综合管理项目

1. 淮南市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

开展淮南市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地搜集和存储相关信息,包括并不限于文物本体信息、文物环境信息、考古与科研成果、历史文化信息、保护管理信息等,根据保护利用需求不断推进信息挖掘与研究分析,为全市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数据支撑,推进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共享。

2. 文物保护单位定级申报管理

加强淮南市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报和保护管理。积极推动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半山村建筑群)、中共寿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斗鸡台遗址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动中共寿县小甸集特支纪念园、正阳中学苏式建筑群、安丰塘县城遗址、高大门建筑群、寿州总兵署大门、淮安客栈、报恩寺等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加强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窑居式”知青宿舍旧址(龚集窑洞建筑群)、姚氏家族墓、白泥孤堆、淮河能源集团建筑群、东岳庙、孙氏故居等文物推选申报。

第四章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系统保护利用

分级分类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加强重要遗址及文物密集区整体保护,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推进文物前置预防性保护,构建淮南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体系。

第一节 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

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落实已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和定期评估,积极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重点完成《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寿春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启动《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保护规划》编制。

针对存在重大险情、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工程。分年度开展淮南矿业所办公楼、迎水寺遗址等省市级以上文保单位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工程,基本消除重要古代和近现代文物建筑险情。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保存情况排查,逐步实施抢险加固和保护修缮工程,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的保存状况。

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计划,指导推进保护工程项目方案编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把方案审核、中期检查、竣工验收“三关”。规范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市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经费管理机制。

第二节 推进重要文物整体保护展示

加强重要大型遗址整体保护展示,做好国家“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寿春城遗址保护展示工作,基本完成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并实现主动开放,力争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推进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初步完成陵园范围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安徽省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加强寿县古城墙与相关文物的整体联动保护,结合寿县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依托寿州古城区及周边寿春城遗址、芍陂(安丰塘)等各类文物的保护与展示,加强文物历史时空关系研究,推进寿县文物密集区域整体保护和有机联动展示利用。结合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预备申遗工作,加强寿县古城墙与其他古代城墙的联合保护和展示,提升寿县文物国际国内影响力。

统筹推动淮南战国楚文化及汉文化文物资源整体规划和保护利用。以寿春城遗址、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淮南战国楚王陵(李三孤堆墓)、黄泥孤堆(黄歇墓)等文物保护展示为重点,加强淮南战国楚国都城遗址、楚王陵及楚国高等级墓群整体保护与展示。以刘安家族墓地为重点,加强淮南汉代文物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

第三节 加强文物前置预防性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文物维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推动淮南市文物保护工作方式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现有效预防性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有效预防性保护,探索推进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使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

落实国家土地出让的考古前置政策要求,制定淮南市“先考古、后出让”的配套政策,开展全市开发区文物状况评估,推进全市“标准地”建设中的文物评估工作,加强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勘察与认定,建立相应的保护措施体系。

专栏5.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系统保护利用项目

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

推动已编制完成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寿县古城墙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安徽省寿县安丰塘(芍陂)文物保护规划(2017—2030)》、《寿州窑遗址保护规划》、《寿县**寺保护规划》、《寿县孔庙保护规划》的政府公布、组织实施和定期评估。推进正在编制的《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保护规划》、《寿春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并公布实施。启动并完成《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 重点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分年度开展市级以上文保单位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基本消除重要古代和近现代文物建筑险情。近3年拟重点开展高氏民居、姚家巷民居(镇南蜡烛厂旧址)、李氏民居、北隆兴建筑群、薛正跃宅、日军地堡、南宿舍碉堡、淮南矿业所办公楼、中共寿凤临时县委旧址、迎水寺遗址、赵锡珠民居的保护修缮。

3. 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寿春城遗址公园的考古发掘,完成寿春城遗址柏家台南建筑基址保护展示、景观坝区域环境整治、西南郊墓葬区及车马坑(西圈墓地)保护展示、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西南拐角塘战国窑遗址保护展示、西护城河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完善展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初步建成集遗址保护、考古展示、科普宣传、滨水景观为一体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现面向公众的主动开放,争取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

4. 战国楚国王陵及高等级墓群保护展示工程

积极推进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及出土文物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完成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主墓保护性设施建设、主墓考古发掘、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暨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建设;实施并阶段性完成陵园考古勘探与发掘项目;组织和实施围绕主墓发掘成果展示报道等宣传工程项目;启动淮南战国楚王陵遗址博物馆建设;推进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并初具规模,争取申报省级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实施《淮南战国楚王陵保护与展示利用规划》《淮南战国楚国高等级墓群保护规划》,加强淮南战国楚国王陵及楚国高等级墓群的整体保护与展示。

5. 世界遗产申报及综合提升工程

加强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寿县古城墙预备申遗工作,加强考古基础研究,深入挖掘遗产价值,加强历史格局和发展脉络研究,完善遗产监测预警保护,推进寿县古城墙与其他古代城墙的联合保护和展示。深入研究挖掘芍陂(安丰塘)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综合遗产价值,提升遗产保护展示宣传综合效应。

6. 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工程

逐步推进淮南市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工作。试点实施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项目,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提升预防性保护材料、方法和技术手段应用,实现常态化切实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有效预防性保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探索建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机制等内容。

第五章 推动博物馆高质量特色发展

推进淮南市各级各类博物馆高质量发展,丰富博物馆征藏体系,突出博物馆收藏研究和展陈特色,充分发挥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功能,增强博物馆发展活力。

第一节 完善淮南市博物馆体系建设

加强淮南市县综合性博物馆建设,重点推进淮南市博物馆改造提升,完成寿县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凤台县博物馆布展和对外开放,大力推进综合性博物馆提质升级。

加强淮南专题类特色博物馆建设。结合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和遗址公园建设,启动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遗址博物馆建设。依托淮南市矿业工业遗产富集特点,筹备建设淮南矿业博物馆,展现淮南市矿业工业发展史和城市建设史。筹备建设凤台县花鼓灯艺术等综合性民俗文化博物馆。依托寿县古城各类文物文化资源保护与展示,探索建设博物馆聚落群发展途径。

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政策扶持,推动国有博物馆与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共建,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和业务指导,优化非国有博物馆资源利用,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实现多元特色发展。

推动淮南市各级各类博物馆建设发展、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形成城乡布局基本合理,类型丰富,特色突出,文化展示、公共服务及教育研究功能基本完备的淮南市博物馆体系,依托博物馆充分展示淮南古代历史、城市发展史和优秀传统文化,整合打造博物馆旅游城市。

第二节 加强博物馆藏品征集与保护

加强全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完善博物馆收藏体系,充实博物馆藏品数量和类型,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文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开展科技、现当代艺术、传统工艺、生态保护、工业农业生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博物馆征集民族民俗文物等特色文物。

建设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其下设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部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开展文物维修和预防性保护。组织申报和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物保护修复,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加强馆藏文物收藏保管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库房建设,改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高馆藏文物保护风险预控能力。申报并开展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推进藏品数字化信息的开放共享。

第三节 提升博物馆展陈和服务水平

加强博物馆藏品和策展研究,提升博物馆基本陈列质量和特色,围绕楚文化、汉文化、水利及农业遗产、矿业遗产等突出体现淮南历史文化和城市发展特色的主题,集中文物资源持续推出高质量精品专题展览。依托藏品数字化项目,推出网络云展览,利用新科技创新博物馆展览展示方式。

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收藏保管单位联合办展、巡展、互展。利用考古发掘研究成果,推出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阶段性考古成果展。依托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推动寿县古城墙与其他古代城墙联合举办中国古城墙专题联展。加强与省市其他博物馆间的协同合作,积极策划文物展览的区域合作与对外交流。

提升博物馆社会宣教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文博讲解员提升工程,招募培养志愿者讲解员,讲好讲透文物背后故事,做好文物信息的社会教育传播。推动博物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促进学校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丰富教育课程体系,共建教育项目库,推进博物馆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实施博物馆研学计划,推介一批博物馆研学课程和研学路线。

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广泛组织开展社会教育和宣传推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均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强博物馆在社区和农村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节 增强博物馆发展活力

优化完善博物馆体制机制。分类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管理,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政策扶持。完善博物馆绩效激励制度,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加强社会文物收藏和流通管理,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鼓励支持合法规范收藏社会文物,完善文物流通经营相关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培育引导博物馆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使志愿者成为博物馆与社会连接的重要纽带。

推进博物馆馆藏资源开放共享,以文物博物馆单位和文化创意设计企业为主体,深入挖掘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加大原创文化产品和衍生产品开发研制力度,打造文化创意品牌,发展文物文化创意产业,让文物活起来。

专栏6. 推动博物馆高质量特色发展项目

1. 重点博物馆建设布展工程

推进完成淮南市重点博物馆建设和布展工程。完成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布展工作,2022年实现对外开放。推进凤台县博物馆凤台历史文物展布展,2025年实现对外开放。根据考古工作进展,积极筹备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遗址博物馆建设,考古发掘完成后实施建设工程,主体建筑规划面积7000平方米,争取2025年建成。规划于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建设淮南矿业博物馆,规划面积4000平方米,2025年完成建设筹备。

2. 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提升工程

加强馆藏文物抢救性修复与预防性保护工作,建设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提升淮南市馆藏和出土文物修复与预防性保护专业水平,加快实施漆木器文物等珍贵濒危文物的保护修复,持续申报实施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加强淮南市文物单位文物收藏保管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库房建设,改善文物保存环境,提高风险预控能力。

3. 博物馆精品专题展览工程

结合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布展、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成果展示、淮南王刘安家族墓地保护、安丰塘保护利用、矿业遗产调查研究等,推出楚文化专题、汉文化专题、城市矿业史专题等3项大中型原创展览,1项世界水利灌溉遗产及农业、文化遗产主题综合展览,围绕寿县古城墙联合申遗策划1项中国古城墙专题联展。积极申报安徽省博物馆十大精品展览推介项目。

4. 博物馆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加强发挥博物馆社会宣教与学校教育功能。开展淮南市博物馆讲解员培训,指导各级各类博物馆招募培养志愿者讲解员,建立专家、专职及志愿者互为补充的讲解员队伍,提升讲解员知识涵养和讲解能力。推动博物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针对青少年年龄、文化程度、兴趣需求设计博物馆教育课程和研学课程,促进青少年更好地了解文物和博物馆。鼓励中小学校与博物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将利用博物馆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5. 博物馆文创产品研发工程

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及其他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和衍生产品开发研制,打造本单位本地区文化创意品牌,注重体现淮南历史文化和文博单位特色。鼓励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发展文物文化创意产业,完善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政策。

第六章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利用

加强淮南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片区保护,健全革命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创新革命文物展览展示和传承利用方式,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

第一节 完善革命文物资源保护

加强对淮南市革命文物、史料的调查征集和认定管理,组织淮南市文物部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史地方志等部门对全市革命文物进行认定,逐批公布淮南市革命文物名录,提升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级别。根据安徽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总体工作规划,加强淮南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保护。

健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存情况排查,统筹项目和资金投入,逐步完成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修缮,近期重点开展已列入安徽省首批革命文物目录的红二十五军军部临时驻地旧址、中共寿县中心县委联络站旧址,以及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半山村建筑群、警备队遗址等革命旧址的保护修缮。推进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改善革命文物藏品保管和陈列展览条件。

第二节 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

定期开展革命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推进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淮南大通万人坑教育馆)等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革命纪念馆的消防、安防工程,提高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革命文物安全监管,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革命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定期开展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检查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文物保护员,进行革命文物看护巡查。加大革命文物机构法人违法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革命文物本体和环境、历史风貌不受破坏。

第三节 推进革命旧址展示利用

提高革命纪念馆展陈和服务质量,做好革命陈列展览的更新提升。结合庆祝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大事件,指导淮南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组织推出革命文物精品展览。推动博物馆、革命纪念馆资源共享和联展巡展。加强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利用,推动线下展览与线上展览结合互动。

加强依托革命文物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宣传,鼓励学校、党校参观、凭吊就近的革命旧址、烈士墓、纪念设施,到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推动革命文物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组织拍摄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革命旧址短片、革命人物纪录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主题活动,提升革命文物社会教育和宣传效果。

专栏7.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利用项目

1. 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加强淮南市革命文物、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主要包括清代晚期、辛亥革命时期、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罪证遗址、烈士(名人)墓以及当代修建的纪念设施等。继续完成红二十五军军部临时驻地旧址、中共寿县中心县委联络站旧址、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半山村建筑群、警备队遗址等4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逐步开展其余已列入淮南市首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

2. 革命文物“三防”工程

推进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淮南大通万人坑教育馆)、淮南新四军纪念林陈列馆、中共小甸集特支纪念园、中共寿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中共寿凤临时县委旧址(宓子祠)的消防、安防工程,定期开展革命纪念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提高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3. 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工程

结合庆祝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大事件,指导淮南新四军纪念林陈列馆、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淮南大通万人坑教育馆)、中共寿县小甸集特支纪念园、赵氏住宅(赵策故居)、凤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等组织推出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加强展览策划研究,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

4. 革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

依托革命文物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加强革命史料、资料和文物的研究,编纂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识读本。组织拍摄革命文物、革命旧址、革命人物等纪录片、专题片以及短视频、微电影,通过新媒体和网络传播等方式,加强淮南市革命文物背后的革命故事、奋斗故事、英雄故事的公众宣传,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第七章 加强考古发掘和阐释研究

加强国家重大课题考古研究和淮南地域文化考古研究,做好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构建淮南地域文化标识,纳入安徽省地域文化标识体系建设。

第一节 推进重要考古发掘项目

根据考古中国“长江中游地区文明进程研究”、“夏文化”课题研究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需要,积极开展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做好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发挥考古在寿春城遗址、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大遗址保护利用中的支撑作用。开展多学科研究,发挥科技在考古发掘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考古研究能力和水平。争取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加强淮南地域文化考古研究,深入挖掘寿春城遗址、战国楚王陵墓群、寿州窑遗址、寿县刘安家族墓地等文化内涵和价值,继续开展寿州窑遗址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大力加强淮南楚汉文化和淮河文化特征研究,推动构建淮南地域文化标识体系,彰显淮南楚风汉韵和淮河文化特色,纳入安徽省地域文化标识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强考古工作支撑保障

建设安徽省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暨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实现有专业场所、专业队伍和专项经费支撑,切实保障、提升田野考古和出土文物保护研究工作水平,完成支撑和保障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和出土文物应急保护的首要任务。同时,以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国家重点考古研究项目实施为契机,在考古发掘研究、出土文物保护和文物考古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培养、锻炼和造就一支高水平队伍。支持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寿县工作站基地文物保护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第三节 加强考古成果研究宣传

加强在楚文化研究方面的考古课题规划,配合推进考古资料整理,出版《寿县寿春城》《寿县团结村墓地》考古报告,发表寿春城遗址、淮南武王墩墓和寿州窑遗址等阶段性考古发掘研究报告。依托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做好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准确讲述淮南市古代历史和发展脉络,更好发挥以史育人作用。

策划、组织和实施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成果宣传工程。积极参加“安徽重要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和“优秀考古工地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公众考古,举办考古知识公益讲座,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宣讲考古和文物知识,增强文化自信。

第四节 加强保障基本建设考古

积极配合“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城乡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为引江济淮、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专栏8. 加强考古发掘和阐释研究项目

1. 长江中游地区文明进程研究项目

依托寿春城遗址(含西南小城)和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研究项目,积极参与开展考古中国“长江中游地区文明进程研究”“夏文化”国家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重点推进在中华文明起源和早期国家、淮夷文化等重大历史问题方面的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贡献淮南力量。

2. 楚汉文化及淮河文化研究项目

深入挖掘寿春城遗址、战国楚王陵墓群、寿州窑遗址、寿县刘安家族墓地等文化内涵和价值,加强淮南楚汉文化研究和淮河文化特征研究。结合“安徽五大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安徽淮河文化研究”项目,探讨淮南市淮河流域文化和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关系,梳理相关研究成果纳入安徽淮河文化文物信息数据库。

3. 寿春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持续推进寿春城遗址钻探和考古发掘,增进对寿春城遗址城墙、城内布局、建筑形式以及王陵区、贵族墓葬区和北山墓葬群的研究认识,总结寿春城所代表的楚文化特征,并和其他几个楚国都城进行比较研究,揭示楚国晚期都城建设制度,完善对楚国城址的总体认识和研究,了解楚文化和其他文化的融合和相互影响。同时,配合旧城改造及时进行抢救性考古钻探和发掘,根据工作进度编写、出版年度简报,出版《寿县寿春城》报告和《寿县寿春城钻探报告》。

4. 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及出土文物保护项目

严格执行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计划,完成主墓室考古发掘,开展陵园考古勘探与发掘项目。做好主墓出土文物应急抢救性保护,完成主墓墓室本体保护加固工程,于椁室发掘前完成主墓保护性设施建设、出土文物应急保护及考古实验室等用房的建设和设备购置工作。及时开展考古揭露的重要遗迹遗物现场保护,对于需要进行特殊保护处理的遗物或者需要整体提取、切割的遗迹,采用相应的科技手段提取至实验室进行专门保护和修复工作。做好发掘微环境的控制,包括光照及湿度温度,土壤PH值及含水率等,细化相应的保护方案。

5. 考古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安徽省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配套建设文物标本库、考古与文物保护实验室,依托研究基地支撑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出土文物保护、文物存放保管和资料整理等,基地还将承担考古与文物保护研究成果转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学术交流和研学访问接待等方面职能。同时,依托该基地建设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

开展寿县考古工作站功能改造提升,规划新建建筑面积8000㎡,挖掘工作站资源潜力,发挥研究、保护、宣传、展示、交流等综合功能,并增设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考古研究中心。

第八章 加强文物安全监督管理

落实各级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强化文物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强文物安全监督和执法督查。

第一节 健全文物安全管理体系

推动将文物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督察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竖立文物保护的政绩理念。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加强与公安、消防、住建、气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文物安全会商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通力协作常态化。 

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聘任文物安全保护员,制定基层文物保护员岗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使命感责任感。

第二节 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推进文物安防、消防、防雷“三防”项目实施,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博物馆中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全覆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基本覆盖。强化“天网工程”,实现县级及以上的古墓葬安防监控系统全覆盖,增强墓葬文物安全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开展文物被盗、破坏和火灾风险评估,建立文物安全档案,编制和实施县级文物安全防范规划。组建常态化、专业性文物安全巡查队伍,聘任文物安全保护员,对市区所有文物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结合安徽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文物安全远程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工智能巡检,基本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

协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治理。定期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市辖区及寿县、凤台县境内的文物建筑及博物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文物建筑及博物馆的所有人(使用人)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推进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标准化,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开展文博单位常态化安全检查督察,重点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要时间节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督察检查,消除事故风险隐患。举办文物安全培训,健全各类文物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节 加强文物安全执法督察

加强执法督察,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机制。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和损坏文物安全事故,与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查,开展打击盗掘、盗窃、倒卖文物等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完善和畅通文物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举报流程。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与文物执法机构职责范围,加强协作配合,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开展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完善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

专栏9. 加强文物安全监督管理项目

1.文物平安工程

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建设,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博物馆中一级风险单位的安全设施达标率100%。加强申报实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三防”项目。重点实施寿县**寺、寿县孔庙、孙叔敖纪念馆等文物消防、安防和防雷工程,完成县级以上的古墓葬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消除墓葬盗掘等安全隐患。

2. 文物安全应急管理提升工程

持续推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健全各类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文博单位消防队伍技能“大比武”竞赛和日常防火灭火训练、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3. 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依托安徽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无人机、机器人、物联网感知等先进智能技术装备在文物安全检查与执法巡查领域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文物安全远程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工智能巡检。

4.文物执法督察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淮南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督察职能和人员配置。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中,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文物执法工作。建立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遴选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 

第九章 推进文物活化利用与文旅融合

示范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依托各类文物博物馆开展文物精品旅游,全面推进文旅融合创新发展,促进传统文化弘扬宣传。

第一节 示范推动文物活化利用

加强淮南市重要文物资源保护展示利用,通过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文化保护传承片区等,集中打造淮南市重要文物文化标志,突出呈现淮南地域文化特征和资源特色。

围绕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遗址公园、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拓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和途径,创新打造大型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园区,探索与市场接轨的管理运营方式。

依托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和寿州古城丰富多样的文物资源,探索建设寿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片区,加快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和寿州古城文旅融合建设升级,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古城内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推动一批古代建筑、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保护活化利用示范项目,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博物馆聚落群。

依托安丰塘整合文物、自然资源、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发展,推进遗产各类价值及文物环境的有机综合展示利用,打造特色鲜明的水利风情文化旅游区,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第二节 创新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挖掘淮南市文物资源特色,推动文物旅游深度融合,结合全域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发展,培育以博物馆纪念馆、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休闲旅游线路。

利用淮南市博物馆的文物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展示淮南地域文化特色的窗口作用,将博物馆打造成为重要文化景观和城市客厅,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成为文旅融合重要节点。

依托淮南市革命文物资源,丰富红色旅游产品的内涵,打造红色旅游品牌,重点推进瓦埠镇历史文化名镇与革命文物资源统筹保护利用,建设瓦埠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结合乡村振兴,加强古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瓦埠镇、正阳关镇、隐贤镇等古镇整体保护和利用工作,探索古民居认租、认领、认购等保护利用新模式,打造以古镇、古民居、古村落为载体的民宿、研学等乡村旅游新业态。

开展文物资源和生态资源综合利用探索,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叠加效用。深入挖掘九龙岗民国建筑群的规划遗产和建筑遗产价值,规划和实施集中成片保护利用工程。围绕九龙岗民国建筑群、淮南矿业遗产、侵华日军淮南罪证遗址、煤矿采空沉陷区生态湿地和舜耕山等,以淮南市城市发展溯源和展示为主题,进行文化、生态、休闲和经济四位一体新空间的创造尝试,打造淮南城市新地标。

第三节 促进传统文化弘扬宣传

结合淮南市全媒体传播工程,利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及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推进文物全媒体传播工作。重点结合武王墩墓发掘成果展示和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开馆,组织并实施宣传工程,制作精品文物节目、栏目、纪录片、专题片和文艺作品,加强展示宣传与推广。鼓励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宣传产品,运用云展览、云社教、文物直播等网络传播方式,加大文物传播推广力度。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纳公众意见。

依托文物博物馆单位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科普研学基地及红色教育优秀文化传承基地,组织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多主题社会教育和研学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发挥博物馆、纪念馆、遗址公园作为社区社群、社会公共场所和平台的作用,开展面向公众的专题讲座、社区科普、中小学生体验等公共服务,主动向周边社区提供遗产教育服务,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地方文化建设。 

第十章 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健全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加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实现淮南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机构和人才基础。

第一节 健全机构和队伍建设

健全淮南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体系建设。强化淮南市文物保护局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改变淮南市文物保护局与淮南市博物馆混合运行的状况,对淮南市文物保护局机构编制、专业人员构成、办公场所和独立运行经费等给予保障。联合安徽省楚文化考古研究基地设立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负责市域的抢救性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增设市属六区文物保护管理专门机构和人员,履行区级文物行政管理工作。在寿县文物保护中心试点增设国、省保专职巡查股室,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推动在寿县和凤台县县政府职能部门专门成立出让土地文物保护前置考古勘探协调部门。

增加落实淮南市各级文物管理以及业务机构的人员和编制。落实淮南市文物保护局及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人员编制,履行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文物执法、抢救性发掘等职能。增加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人员数量,落实寿县文物保护中心国、省保专职巡查股室人员编制。增加淮南市博物馆、凤台县博物馆陈列设计人员、专职讲解员编制,提高市县博物馆展陈和宣教能力。加强市县安全巡查队伍建设,增加专职巡查人员数量,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车辆配备保障。

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专门管理机构建设要求,推动建设寿春城遗址、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遗址公园专门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委员会,提升公园建设运营综合管理能力,统筹遗址保护展示和文旅相关产业发展,探索企业参与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的管理模式。

第二节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市县文物机构保护管理干部培养,组织开展文物管理、文物安全、博物馆管理业务学习,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及骨干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开展市县文博机构人员专业培训,组织文物保护修复、展览策划、鉴定研究、文物执法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活动,加强全市文物工作者技术能力培养和人才储备。

积极与高水平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专门企业等共同开展合作,借助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工程、展示宣传、活化利用和市场拓展等项目实施,吸纳市县文物管理和文物保护人员参与,尤其推动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人才合作培养,增强市县文物管理人员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业务能力。

会同淮南人事部门优化选人用人和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对考古及博物馆中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引进,促进规划、设计、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吸收扩大淮南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文物鉴定专家队伍,全面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专业科研和综合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10. 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现状指标

规划指标

淮南市文物保护局

——

8人

淮南市属辖区文物管理部门

——

待定

淮南市博物馆

15

18人

淮南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中心

——

待定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2人

24人

寿县文物保护中心

21人

25人

凤台县博物馆

——

6人

凤台县文物管理所

3人

6人

淮南市大通万人坑教育馆

10人

13人

文物专职巡查人员

——

33人

文物巡查车辆

3辆

6辆

文物管理及专业紧缺人才培训

——

4批

寿春城遗址考古遗址公园综合管理委员会

——

待定

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

考古遗址公园综合管理委员会

——

待定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党政统筹的文物发展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党政统筹、部门联动、行业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治理体系,实现全市文物工作保护利用体系、保护利用能力的全面提升和加强。

第二节 加强政策制度保障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保障。市县国土部门优先保障寿春城、淮南战国楚王陵(武王墩墓)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重大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通过划拨、征收、租用等流转方式,落实解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土地权属和使用方式问题。市县发改委应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重点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相关的拆迁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在项目计划和经费计划安排中给予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意见,淮南市和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应落实文物保护需求,协调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管理的政策要求与指标体系,制定引导文物合理利用的规划、土地等支持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

做好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申报,完善落实地方政府将文物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淮南市、县财政部门加强落实市、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加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古建筑抢救性保护经费保障,将文物保护巡查和文物日常保养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研究、宣传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持续加大博物馆纪念馆物业、运营、研发经费支持保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

第四节 完善多方参与机制

理顺不同产权、不同管理部门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机制,确定文物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和文物保护管理主体,明确各项责任,加强文物挂牌、日常养护和规范使用,落实消防管理和文物修缮工作。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涉及集体、个人、企业等相关方利益时,应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并达成共识,必要时可签署合同、协议等明确各方责权利。推动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参与。

第五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市县各级文物部门应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规划建设实施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上位规划的衔接,协调发改委纳入相关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落实重点规划建设项目范围,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空间;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地方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任务进行细化落地,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推动市文物保护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成立规划重点任务协调推进会,加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