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十三五”林业园林发展规划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量:12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时期。本《规划》旨在总结“十二五”时期林业建设成就和存在问题,阐明我市“十三五”林业和园林发展战略,提出奋斗目标,明确林业建设重点,为奋力绘就“环滁皆美”新画卷提供行动指南。

一、“十二五”林业建设回顾

“十二五”期间,是全市林业和园林建设快速发展的五年。截至2015年,全市森林面积640.6万亩(含四旁折合面积240.3万亩),森林覆盖率31.6 %,比“十一五” 末20.5%增加11.1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达1670万立方米,比“十一五” 末960万增加710万立方米;绿地率36.56%,比“十一五”末增加4.15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39.96%,比“十一五”末增加3.72个百分点。先后荣获“安徽省园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一)主要成就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先后实施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把树种上”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绿色滁州行动” 、绿化攻坚行动等一大批林业、园林重点工程建设。全市完成造林230.6万亩(其中2012-2015年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140.8万亩),建设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435.9公里。建成500亩以上集中连片“枫树林”、“榉树林”、“樱桃园”、“栀子园”、“玫瑰园”等特色林(园)177个,百亩以上的经果林(园)126个,百亩以上的木本油料林(园)52个创成省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城镇26个、森林村庄147个。

2、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了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率先在全省开发建设滁州市森林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为传统林业向数字林业、智慧林业转变打下了坚实基础。采取GPS定位、轨迹回放、查岗签到、信息上传等手段,对全市35个国有林场的护林员进行网络实时监管,实现了对国有森林资源管护网络监控体系全覆盖。

3、生态体系建设不断完备。完善琅琊山、皇甫山、韭山、神山等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白鹭岛、南屏山、老嘉山、龙窝寺、红琊山等5家省级森林公园功能;提升皇甫山、女山湖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池杉湖省级湿地公园修复保护力度。实施古树名木电子信息建设工程,建立了滁州市古树名木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状况档案,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加强。

4、“两防”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新建防火林带120公里、防火道路95公里、防火瞭望塔9座、防火物资储备库900平方米,采购森林防火车辆30台,购买森林防火物资600余万元,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不断完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滁州市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一期项目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年均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控制在0.5‰以内。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全面压缩,第一时间发现美国白蛾疫情,杨树食叶害虫得到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全面完成。先后建设69个监测点,改扩建检疫检验室、药剂仓库等2000多平方米,购置大型车载喷药系统等防治机械319台(套);国家“黄连木、松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

5、森林资源保护成绩斐然。加强林地管理,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程序,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年消耗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40.5万立方米采伐限额以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种苗专项行动,先后开展春季攻势、清网、亮剑、护航、春季、天网、利剑、雷霆等专项行动和绿剑(绿盾)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检疫案件61起,各类行政案件1300多起,侦查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3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6、林业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全市现有规模以上森工企业49家,建立了以扬子、肯帝亚皖华为代表的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双丰、天康、环球等森工企业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林业产业总产值由“十一五”末的6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97亿元;拥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7家,市级龙头企业97家;建成森林旅游人家280家,森林旅游总产值13.8亿元,比“十一五”末的2.4亿元增加11.4亿元。建成林苗两用林基地50万亩;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13个。制定了《黄连木育苗技术规程》省级标准和《湿地松温床移芽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在苗木产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

7、林业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完成林业和园林资源整合,组建滁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全市现有林业技术推广、病虫防治和林木种苗等科技服务机构63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92名。争取各级林业和园林绿化财政资金30.21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林业和园林建设资金需求。理顺了刑事、治安执法权,完成森林公安机构规范化设置,森林公安队伍装备和设施切实加强。市树琅琊榆在繁育技术上取得突破,成功繁育壮苗5万株,引进并推广薄壳山核桃优良品种27个,油茶优良品种4个,为全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和物质保障。

8、林业行业文明创建实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下大力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市林业行业2013年首次荣获滁州市第三届文明行业荣誉称号;局机关2014年首次荣获第十届安徽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9、林业改革稳步推进。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盘活林业资源的关键性举措来抓,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确权发证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林农及林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与市财政局、金融办联合出台了《滁州市林业贷款专项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从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专项造林补助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设立林业贷款专项担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更好地吸引金融企业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自2011年被列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以来,全市上下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学习考察,开展调研,摸清家底,草拟改革方案,为各级党委、政府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10、城市绿化快速提升。编制了《滁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滁州市城市绿线规划》等多项专项规划,颁布了《滁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项涵盖绿化规划、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中都大道等120余条城市新建道路绿化和龙蟠河公园等10个大中型公园、广场以及上海路游园等18个街头游园建设;提升改造了丰乐大道等20余条城市道路绿化和8个街头游园绿地,启动实施了中央公园等6个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林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与森林城市主要指标要求相比,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标准有一定的差距;分布不平衡,部分县市区森林覆盖率离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部分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较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

2、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纯林多,混交林少;低产低效林多,丰产高效林少;林木单位蓄积量较低,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不高,生物多样性、地域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不够。

3、林业产业发展不足、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林业产业结构欠合理,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还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

4、森林资源、湿地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滥伐林木、乱捕滥杀野生动物现象时有发生;侵占林地、非法使用林地行为屡禁不止;湿地修复和保护力度不够。

5、林业改革任重道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共财政服务、融资服务体系、林业标准化建设等林业发展机制不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提高。

6、林业机构、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在机构改革中,部分县(市)林业管理机构有所削弱,与目前所承担的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森林保护等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林业科技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十三五”林业和园林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和“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等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城乡绿化一体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生态文化特色化为重点,通过调整森林空间布局和林业产业结构,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促进林业“生态、产业、文化、安全、创新”五大体系建设全面升级,确保2020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原则。统筹规划城乡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森林生态系统、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建设,实现山、水、田、林、城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2、坚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并举原则。在保护生态林业前提下,加快发展民生林业,实现林业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3、坚持科技兴绿、依法治林原则。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推进林业和园林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法制宣传,强化营造与管护并重的意识,依法巩固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林业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拓展林业和园林绿化投资市场,拓宽林业发展和园林绿化建设的投融资渠道。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林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活力明显提高,产业结构明显合理,发展方式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生态、产业强市地位初步建立,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植树造林。全市新增造林93.31万亩,森林覆盖率新增4.6个百分点,达到36.2%。

---四项创建。全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达到5个,省级森林城镇达到76个、省级森林村庄达到738个、省级森林长廊400公里。

---城市绿化。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新增1724万平方米,改造提升1183万平方米,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

---活立木蓄积量。全市活立木蓄积量净增加480万立方米,达到2150万立方米以上。

---林业总产值。全市林业总产值净增加246亿元,达到543亿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6%以上。

---森林火灾。年均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控制在0.5‰以下。

---智慧林业建设覆盖城乡。

三、空间布局

(一)生态建设空间布局

城市绿化空间布局。调整城市绿化空间布局400万平方米。优化城市绿地和绿道系统规划,机关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见缝插绿,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化用地;调整城市绿化树种结构,优化现有公园及行道树以常绿树种为主的绿化树种配置,增加落叶阔叶、乡土树种和彩叶树种。

乡村造林空间布局。保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依托水系、丘陵山体和湿地,建设道路林网、河流林网、农田林网等绿色廊道,构筑“两带四区八核”的城乡林业园林网络体系,实现森林和城乡园林绿化空间合理布局。“两带”:在市域中部建设由凤凰山—磨盘山—白米山—嘉山—长山构成的江淮分水岭生态轴带,在西北部建设由大银山—白云山—大金山—韭山构成全市主要绿色生态轴带。“四区”:包括北部沿淮湿地区(包括淮河、花园湖、女山湖等)、东部沿高邮湖湿地区、南部沿滁河湿地区、西部沿窑河湿地区。“八核”:包括琅琊山、皇甫山、韭山和神山国家森林公园、女山湖、红草湖、池杉湖和待建的明湖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的核心区。加快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严守“生态红线”。

(二)林业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滁州市现有区域经济和区位优势特点以及资源分布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将全市林业产业发展从两大区域来调整布局。

调整山上“一棵松”。调整山上“一棵松”60万亩。发展薄壳山核桃、杜仲等木本油料林;发展麻栎、黄连木等生物质能源林;发展乌桕、枫香、三角枫、榉树、朴树、栾树等林苗两用林;发展马尾松、麻栎、榉树、美国薄壳山核桃、榆树等大径级战略储备林。

调整山下“一棵杨”。调整山下“一棵杨”50万亩。发展桃、大樱桃、蓝莓、树莓、美国薄壳山核桃、银杏等高效经济林;发展乌桕、枫香、三角枫、榉树、朴树、栾树等林苗两用林。

四、发展任务

(一)加强生态体系建设,构筑城乡生态屏障。

---实施“森林进城”。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以县、乡镇的建成区和规划区为重点,大力建设城镇片林、城镇森林公园和各类公共绿地,加强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通道森林长廊、森林景观建设,完善城镇森林网络布局,积极创建国家或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

---实施“森林围城”。围绕城市组团布局,构筑和完善城市周边森林圈层,建立以大片森林为基础的生态屏障。

---实施“森林上路”。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湖库、河流、渠道绿化,建成纵横交错、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长廊。

---实施“森林入村”。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以“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为主要建设内容,广泛开展“千村栽万树”活动,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实施“森林长城”。主攻江淮分水岭地区退耕还林,把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作为改善岭区生态环境、调整岭区农业结构的重要途径,构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岭区“森林长城”。

(二)调整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产业跨越发展。

---脱贫攻坚行动。以抓工业的理念来抓林业,大力实施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创建,每个县市区都应打造1—2个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力实施林业“调、转、促”, 以木本油料林、经济果木林等六大扶贫项目为带动,把滁州重点林区乡镇打造成木本油料之乡、花果之乡、花木之乡、生物质能源之乡、中药材之乡、森林旅游之乡。

---经果林、木本油料林。全市建成桃、葡萄、大樱桃、蓝莓、李、杏、来安花红等经果林基地20万亩,油茶、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林基地10万亩。

    ---乡土树种林苗两用林。全市建成琅琊榆、醉翁榆、朴树、黄连木等优良乡土树种林苗两用林基地10万亩。

---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全市新建和培育麻栎、杨树等短轮伐期生物质能源林、工业原料林基地100万亩。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探索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油用牡丹、当归、丹参、桔梗等中药材基地10万亩,鸡、鹅、珍禽等养殖基地10万亩,森林旅游人家50个。

---国家战略储备林。坚持新造和现有林培育相结合,建成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100万亩。

---种苗培育。建设1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3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2个采种基地和5个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确保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建成300亩薄壳山核桃良种采穗圃和滁州市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圃;掌握市树琅琊榆结实规律和繁育技术,实现对琅琊榆物种的有效保护和推广应用。

(三)提升文化体系建设,创建林业特色品牌。

---城市生态文化。完成滁州市植物园、军民水库廉政教育文化主题公园、城南湿地公园、龙池街明文化主题公园、东陈圩湿地公园、金歪桥湿地公园等规划建设;继续推动长城文化影视基地三期建设;启动西涧湖湿地公园、清流河上下游湿地公园的规划。进一步完善所辖公园科普小知识、科普宣传栏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公园。通过调整林树种结构,提升森林景观效果和森林文化内涵,转变森林经营发展方式,变“砍树”为“看树”,把全市35个国有林场打造成不同等级的森林公园或森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在普查建档与分级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制,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全面开展挂牌保护,开发建设古树名木数字信息平台。

---各类纪念林。加强义务植树点的规划,逐步将植树点发展成为有一定规模的城市纪念林,成为展示城市森林文化的标志林。在各城市周围划定地块,引导群众营造“三八林”、“共青林”、“公仆林”、 “八一林”、 “家庭纪念林”等特殊意义的纪念林、纪念树。

---文明场圃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场圃创建,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场圃文化品牌,争创“生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生态文明国有场圃,努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四)完善安全体系建设,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森林抚育。继续实施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120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培育健康森林。

---森林防火。积极争取国家森林防火二期、三期工程项目落地建设,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主体,加大防火经费投入。建立专职森林消防队伍,实现林火监测全覆盖,森林防火工作由被动人为防范到全天候技术监测的转变。

---野生动植物保护。成立市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自然保护小区(含湿地保护小区),全市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0个,建设皖东野生动物救护中心1个,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标记试点和探索野生动物开放式生态养殖试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做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治理目标任务,及时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和杨树食害虫防治,鼓励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社会化防治模式。

---湿地保护和利用。加强湿地保护与监管工作,控制侵占和污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湿地保护措施,维护生物多样性。

---绿化管理和保护。制定并颁布滁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双打”工作。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良种工作,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

(五)探索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力争2016年通过省级验收。在此基础上,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创新,森林蓄积量增加100万立方米,商业性采伐减少50%左右。确立国有林场公益性改革方向和保护与培育森林资源的功能定位,建立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资源监管有效的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持续增长,生态效益充分发挥,林场发展充满活力。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建立滁州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融资担保服务等3个体系;开展特色森林保险、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方式、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多形式发展林下经济、集体林社会化服务等5项试点。

---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的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滁州市森林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整合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园林绿化等信息,将信息技术与林业和园林深度融合,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互联网+林业建设。鼓励广大林业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方式,把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园林建设与管理、森林培育、森林旅游、苗木花卉、森工企业、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种养业。

五、保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发动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捐资、认建、认养、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活动。

(三)坚持依法治林,提高林政资源管理水平。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培训,逐步建立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四)加强林业和园林队伍自身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机制,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务实的林业和园林队伍,当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履行林业部门政策宣传、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科技推广等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本《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推进举措,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附件:

1.“十三五”林业和园林总任务表

2. 滁州市十二五森林资源分布图和森林空间调整布局图

3.有关任务投资估算表

4.有关名词解释

附件1:

“十三五”林业和园林总任务表

类别

滁州市

天长市

明光市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

南谯区

琅琊区

植树

造林

合计

93.31

2.63

29.82

18.39

2.35

30.42

7.55

1.76

0.4

成片造林小计(万亩)

62.71

1.97

19.54

11.57

2.11

20.22

5.79

1.23

0.28

四旁折合小计(万亩)

30.6

0.66

10.28

6.82

0.24

10.2

1.76

0.53

0.12

森林覆盖率(%)

36.2

33.55

35

35

40.3

35

30.62

51.16

34.53

四项创建

(省级)

森林城市

(个)

5


1

1

1



1

1

森林城镇(个)

50

4

10

6

5

14

5

5

1

森林村庄(个)

591

33

96

84

47

178

95

56

4

森林长廊(公里)

397.5

21

51

23

62

95

104.5

28

13

活立木蓄积量

(万立方)

480

70

64

42

57

84

79

76

8

城镇园林绿化提  升

(万㎡)

新增

1724

214

248

206

250

200

241

365(市本级)

提升

1183

152

143

120

128

105

155

380(市本级)













 

附件3:

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分项

任务内容

预算金额

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合计

632500

城市绿化工程

小计

320100

市本级公园、游园8个360公顷,提升带状公园5个80公顷,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170公顷

95000

南谯区公园、游园6个150公顷,提升带状公园3个75公顷,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250公顷

52000

琅琊区公园、游园6个120公顷,提升带状公园3个55公顷,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150公顷

39000

经开区公园、游园8个110公顷,计21000万元;提升带状公园3个60公顷,计3600万元;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250公顷,计25000万元。

49600

苏滁园公园、游园6个85公顷,提升带状公园3个55公顷,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250公顷

43000

琅管委公园、游园6个270公顷,提升带状公园1个25公顷,道路、居住区、公共设施及厂矿绿化80公顷

41500

乡村造林工程

2016-2020需新增造林93.3万亩,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各县市区安排42000万元

52000

中幼林抚育工程

120万亩,其中市直单位20万亩

12000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

市本级

3000

各县市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小计

245400

天长市

31300

明光市

54400

来安县

40100

全椒县

32900

定远县

40400

凤阳县

42300

南谯区

3100

琅琊区

900

森林文化体系建设

合计

2960

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

800

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100

古树名木保护

200

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

1860

森林城市支撑体系建设

合计

3300

森林防火

1000

有害生物防控

800

森林资源管理

400

林业信息化建设

400

科技支撑

700

总合计638760

附件4:

有关名词解释

1、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森林面积÷土地面积×100﹪。

2、森林蓄积量。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

3、绿化覆盖率(%)。其计算公式为:建成区所有植被的所有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其计算公式为: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其计算公式为:林业有害生物实际成灾面积÷现有林成林和未成林面积之和×1000‰。

6、无公害防治率(%)。其计算公式为:无公害防治面积÷总防治面积×100%。

7、测报准确率(%)。主要指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发生面积的准确程度。其计算公式为:预测发生面积与实际发生面积之差的绝对值÷实际发生面积×100﹪。

8、种苗产地检疫率(%)。其计算公式为:实施种苗产地检疫面积(株数)÷应施种苗产地检疫面积(株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