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本级“十三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量: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加快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集聚和服务功能、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就业等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滁州市本级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与主要任务,确保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的精神和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滁州市本级房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滁州市本级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一、法规政策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16〕63号)

6.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5〕105号);

7.《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滁政办〔2016〕68号);

8.《滁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滁州市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16〕117号);

9.《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滁政办秘〔2017〕33号);

10.《安徽省住房建设城乡厅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函〔2016〕717号);

11.《关于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科〔2015〕140号)。

二、相关规划

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2.《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4.《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5.《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滁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7.《滁州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

8.《滁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5-2020年)》。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打造美丽滁州、创造美好生活”为目标,紧紧围绕“三大片区”发展规划,有效实施房地产调控,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化解房地产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环滁皆美家园、增强城乡人民福祉。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平稳均衡发展原则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市本级的经济发展水平,注重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合理确定年度商品房开发数量,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种手段,加强对市场供需的预调、微调和精准调控,强化政府稳定住房市场、加强住房保障的责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住房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绿色智慧发展原则

依托云计算、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新兴技术,推进房地产开发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行业深度整合发展。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更加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带动绿色建筑发展和低碳社区、低碳城市建设。推进住宅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型房地产。

三、品质宜居发展原则

推进房地产开发与提升城市品质、产城融合发展相结合,做到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城市适度开发、有序开发、集约开发,努力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注重城市文脉保护,推进产城融合,营造宜居宜业环境,让人们生活更美好。

四、民生和谐发展原则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增加不同类型、不同价位的住房供应,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和以市场为主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同时,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的改造步伐,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力度,有效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此外,应不断完善基础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社区管理等设施配套。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稳增长、调结构、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民生的带动作用。

第五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本规划实施范围仅限市本级,包括琅琊区和南谯区。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房地产业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国家宏观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完善房地产业调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克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积极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以住宅开发建设为主的房地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市本级住房建设明显加快,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全行业总体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第一节 主要成就

一、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日益凸显

1、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71.50亿元,年均增长6.09%,其中住宅开发投资较高,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超过65%;五年来,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比重超过35%,成为推动滁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房地产业还带动了建筑建材、装修装饰、家具家电、日用消费品工业以及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物业服务、园林绿化等几十个产业的发展,是市本级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市本级GDP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图2-1 “十二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与住宅开发投资额

2、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大幅增长,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税累计交纳50.4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4.65%,占市本级地方税收的34.59%,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

3、房地产业发展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领域

房地产业发展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据统计估算,“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业(包括项目策划、开发设计、市场营销、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吸纳就业人员1.35万余人,平均每年新吸纳近0.28万人就业,至2015年末,市本级房地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25万人。市本级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2-2 “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从业人员数

二、城镇住房保障取得突破性进展,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1、城镇住房保障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累计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47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20万套,安置房3.27万套,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明显缓解。与此同时,各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累计开工各类改造棚户区2.55万套,一大批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2、“十二五”时期房屋供应面积较大,速度较快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屋开发面积较大,累计新开工房屋面积1356.26万m2,其中住宅935.93万m2;截至2015年底,累计竣工房屋面积1041.60万m2,其中住宅804.43万m2;新开工房屋面积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3.80%,竣工面积年均增长率9.81%,房屋供应速度加快,很多家庭通过市场解决和改善了住房问题。

 

图2-3 “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各类房屋面积比例

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稳步增长

2015年,市本级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30m2/人,比2010年增加5.69m2/人,其中公租房人均住宅保障面积达到了20m2/人。

4、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住宅建筑节能和环保,大力推进绿色住区建设,居住区开发设计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全部纳入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部分旧住宅区经过改造,也逐步实施物业管理,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2015年末,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6.66万人,缴存总额98470.73万元,比2010年增加57621.21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61651.55万元,比2010年增加34434.64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8501.00万元,比2010年增加59525.00万元;公积金支持购房面积达41.37万m2,比2010年增加14.00万m2。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逐步放宽,个人住房贷款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支持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四、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不断完善

1、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扩大

2015年末,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125家。其中,一级开发资质企业1家,二级12家,三级49家。开发企业的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程度逐渐提高,成为市本级开发的中坚力量。

2、房地产物业管理不断完善

2015年底,市本级物业服务企业达到118家,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44.39%,新建小区的物业覆盖率达到100%,物业服务项目从单一的住宅物业发展为涉及住宅、写字楼、公园、工厂、学校、医院等众多领域,业主自治意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政府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大力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房地产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减少行政审批,强化过程监管,实现了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登记管理、物业服务纠纷、拆迁纠纷等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力度,使市场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十三五”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市本级房地产业也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经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度过高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为571.50亿元,占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超过35%;房地产业税收累计达到50.49亿元,占市本级地方税收的比重为34.59%,经济发展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一旦房地产业外部发展环境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业增长出现明显迟滞,必然会影响市本级整体经济的平稳发展。

二、房地产市场供应量偏大,结构不合理

“十二五”期末市本级商品房待售面积151.20万m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95.29万m2,办公楼待售面积1.68万m2,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41.74万m2,其他待售面积12.49万m2;待售面积1-3年(含1年)93.35万m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3年(含1年)61.66万m2;待售面积3年以上(含3年)15.84万m2,其中待售住宅面积3年以上(含3年)14.59万m2,市场供应量偏大,需要一定时间消化。此外,房地产市场供应还存在结构性过剩和短缺并存的现象,高密度、高容积率的普通高层毛坯住房供应偏多,类型较为单一;而低密度、低容积率的绿色节能品质住房,精装房等供应量偏少,市场短缺。

三、本土房地产企业缺乏竞争力

本土房地产企业规模偏小,房地产开发一级、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个数较少,实力不强,知名度不高,生产效率较低,集约能力不足。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自有资金筹集难度大,对售房定金、预收款和工程承包垫资等其他资金的依赖度过高。房地产企业市场观念不强,缺乏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没有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制约了企业长远持久的发展。

四、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房地产市场主体发展虽已成熟,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等环节中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中介服务体系存在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屋存在抵押信息、收费不规范、不透明、房源过期等一系列问题,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滁州处于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沪宁合”发展主轴,在安徽区域经济发展中区位、功能和作用十分重要。对滁州市而言,“十三五”时期拥有多项国家战略叠加、多种固有优势彰显,时势总体有利,机遇不可多得。总体上看,这五年,滁州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多于挑战,应当是房地产行业大有作为的五年。

第一节 优势和机遇

一、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将为房地产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滁州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长江经济带机遇、南京江北新区机遇、皖江地区城际铁路建设机遇等具有爆发性的优势潜力,滁州所能融入的空间很大,这是滁州市与发达地区互动合作的最有效平台。充分利用这些重要机遇,将给滁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带来深远的影响,提供巨大的发展能量,使市本级经济发展延续“十二五”的势头,在未来五年中快速平稳增长,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体制活力将显著增强,为市本级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不断增强市本级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和吸纳能力,从而催生更大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新活力。

二、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新的动力

国家相继采取出台和调整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等工程,有利于扩大住房的有效需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分层次、有差别的政策调控,稳定住房消费,将使房地产市场发展更趋平稳,为滁州市房地产开发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成为房地产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十三五”期间,滁州市处于城镇化加速阶段,蕴含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通过增强市本级的带动能力,可以促进城镇人口与产业同步扩张,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而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可以把更多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使房地产市场产生强大的住房需求,成为房地产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四、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促使房地产开发不断转型升级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住宅的生态环境、配套条件、服务功能等多元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市场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将得到充分释放,为市本级房地产开发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条件和契机;同时,随着工业强市战略的推出以及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为适应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产业园区地产、旅游地产、老年住区、众创空间、物流配送中心、社区商业网店等业态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第二节 困难和挑战

一、房地产发展方式较为粗放,急需转变发展模式

“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业发展主要依靠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来推动,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阻碍了城镇发展质量的提高和功能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制约了城镇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类房屋的建设与使用存在能耗高、环境污染等问题,商品房品质性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如何解决资源能源环境的制约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方式传统粗放之间的问题,利用节能环保新技术,转变房屋建设模式,降低成本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是“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面临的一项重要难题。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大力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房地产市场监管力量仍然较为薄弱,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企业竞争力不强,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

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虽数量众多,但实力较弱,经营单一,推进创新发展、复合多元化、跨界融合发展的能力不强。部分开发企业资金紧张,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偏高,经营陷入困境。此外,在产品供应上存在结构性过剩于短缺并存的现象,供应类型较为单一,应增加低密度、低容积率的绿色节能住宅,精装品质房、花园洋房、别墅等项目,减少高密度、高容积率住房项目,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合理供应各类住房,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第四章 “十三五”时期房地产发展预测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

按照滁州市本级“十二五”时期房地产开发投资、地区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速度推算,“十三五”期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预测值分别为587.11亿元、635.39亿元、629.12亿元。

表4-1 “十三五”时期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

单位:亿元

年份

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1

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2

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3

“十二五”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速(6.09%)

“十二五”GDP年均增速(10.05%)

“十二五”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9.55%)

2016

103.96

103.96

103.96

2017

110.29

114.41

113.89

2018

117.00

125.90

124.76

2019

124.12

138.55

136.68

2020

131.68

152.47

149.73

合计

587.11

635.39

629.12

注:本表中基期年数据为2016年;2016年数据为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实际。

第二节 住房需求预测

按照“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新开工住房面积的年均增速和“十二五”时期市本级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增速,推算“十三五”时期市本级新开工住房面积需求分别为1176.18万m2、1000.38万m2。

表4-2 “十三五”时期新增住房面积需求预测

单位:万m2

年份

新增住房面积需求预测1

新增住房面积需求预测2

“十二五”新开工住房面积年均增速(13.8%)

“十二五”时期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增速(6.07%)

2016

130.91

130.91

2017

148.98

138.86

2018

169.54

147.28

2019

192.94

156.22

2020

219.57

165.71

合计

861.93

738.98

注:本表中基期年数据2016年;2016年数据为2016年新增住房面积实际值。

第三节 商业、办公用房需求预测

根据“十二五”期间市本级住房销售面积与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销售面积的比值推算,“十三五”期间市本级商业营业用房需求预计110万m2,办公用房需求超过11万m2,其他用房超过5万m2。

表4-3 “十三五”时期商业营业、办公用房预测

单位:万m2

销售面积

“十二五”累计

“十二五”

“十三五”

比值

预测1

预测2

房屋面积

872.54

100.00%

993.99

852.20

  其中:1.住房

756.62

86.71%

861.93

738.98

     2.商业营业用房

98.75

11.32%

112.50

96.45

 3.办公用房

11.34

1.30%

12.91

11.07

 4.其他用房

5.83

0.67%

6.64

5.70

第四节 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依据《滁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预计“十三五”期间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需求为1.4万户,按每户80m2计算,改造需求为112万m2。


第五章 “十三五”时期房地产规划目标与布局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十三五”规划期末,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市场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确立;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城镇各类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转变住宅建设发展方式,住房品质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末,滁州市本级房地产市场相对疲软,房产需求量不高,但自2016年起,受宽松政策环境、利好市场氛围和周边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影响,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市场运行态势总体向好,出现需求旺盛、竞争激烈的现象。因此,结合滁州市本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房产需求量的影响,对上述需求预测结果进行修正,确定“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具体如下:

1、投资建设方面

——房地产开发投资:“十三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适度规模的开发量和一定的增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进度节奏,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预计累计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550亿元。

——住宅开发投资:“十三五”时期,市本级住宅开发投资累计达到375亿元,超过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5%。

——住房建设:“十三五”时期,市本级新开工房屋面积累计达到1150万m2,其中商品住房面积达1000万m2,累计竣工面积达到1000万m2。

2、住房市场方面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房屋销售面积累计达到1180万m2,其中住房销售面积累计达到1050万m2。

3、居住水平和品质方面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7m2/人;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超过4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加快推进物业方式的创新和改革,压实“三位一体”社区、物管、业主委会)网格化管理模式,重点研究解决“无物管服务小区”,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改善居住品质。

4、城镇住房保障方面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预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4万户,住房保障财政支出达55亿,确保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覆盖率23%以上,因此应不断完善符合市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加大对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满足不同层次对住房的需求。

5、公共配套设施方面

全面提升城市居住公共配套水平,加快完善已出让土地周边配套道路、电力、供排水、公交车站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建设集约化、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居民生活环境更加方便舒适。

6、房地产开发监管方面

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管理,建立动态管理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房地产开发监管模式。建立并完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住宅交付使用公示和项目手册管理和预售资金管理等制度,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不断完善房地产信用管理平台,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7、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

积极推进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减少企业数量,提升企业集中度,培育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一级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同时积极探索培育集开发、运营、投资于一体,跨界融合发展的新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表5-1 “十三五”时期房地产业规划目标

目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规划目标

累计

年均

房地产开发投资

亿元

550.00

110.00

住宅开发投资

亿元

375.00

75.00

新开工房屋面积

万m2

1150.00

230.00

  其中:1.住房

万m3

1000.00

200.00

           2.商业营业用房

万m2

90.00

18.00

       3.办公用房

万m2

20.00

4.00

       4.其他用房

万m3

40.00

8.00

竣工房屋面积

万m2

1100.00

220.00

房屋销售面积

万m2

1180.00

236.00

       其中:1.住房

万m2

1050.00

210.00

          2.商业营业用房

万m2

80.00

16.00

      3.办公用房

万m2

20.00

4.00

      4.其他用房

万m3

30.00

6.00

改造棚户区

万户

1.40

0.28

住房保障财政支出

亿元

55.00

11.00

第二节 规划布局

本次房地产业规划,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确定的“三大片区”为指引,重点发展与城市规划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水平相匹配、与重点产业相融合的特色化房地产业开发布局。

一、滁西片区布局

滁西片区规划发展策略是以山水为魂,依托良好的山水自然环境以及老城特有的历史风貌、综合服务职能,通过旧城改造、整治古城护城河,打造生态优美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住区,布局与滁西片区功能相匹配,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色地产。重点发展:

普通商品住宅。稳步推进住宅开发建设,以低碳、绿色为主题,以滁西片区地方文化特色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发展满足多层次人群居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宅。

特色商业、文化地产。在现有商业布局(如遵阳街、1912、清流街等)的基础上,加快商圈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商业区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商业地产开发建设,打造集生态、文化、休闲、购物为一体的特色商业、文化街。

旅游、养老地产。依托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着力打造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乡村旅游为特色的新型旅游、养老地产。

二、滁南片区布局

滁南片区规划发展策略是以文为品,围绕现代服务业、科教中心、休闲中心和综合枢纽等功能,打造环境优越、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商业服务区、城市居住区以及文化教育科研基地,布局与滁南片区功能相匹配,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及住宅地产。重点发展:

高品质住宅区。结合城市组团建设,布局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普通住宅、中高端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满足当地居民和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以高品质的居住环境为吸引,以教育、医疗、文化产业建设为动力,带动市区人口向本区转移形成新的城市住区。

高端商务地产。依托滁南片区现代商务办公、商业会展、市级行政办公的现代商业服务区,并以高铁站前为主体,大力发展商务接待、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以及综合性的购物中心,重点发展高端商务楼、星级酒店、综合购物中心、高级娱乐设施创业综合体、国际标准服务式公寓等高端商务地产。

生态休闲地产。以明湖湿地公园建设为契机,围绕区域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皖东高端旅游休闲目的地开发建设,重点打造功能完善、带动力强,生态、人文和养老休闲为特征的生态休闲地产。

综合性地产。以滁南片区发展规划为指引,在住宅、商业布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体育、教育、物流等综合性地产。

三、滁东片区布局

滁东片区规划发展策略是以工为本,围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注重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发展,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打造工业、居住、生产服务业为主导功能的产业新城,布局与滁东片区功能相匹配,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与工业地产。重点发展:

普通商品住宅。在适当控制开发建设规模的同时,按照建设产城融合型城市要求,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普通商品住宅,满足蓝领和精英蓝领的基本居住需求和改善型置业需求。

科技创意及现代工业地产。依托城东工业园、城北工业园以及苏滁现代产业园,重点布局标准厂房、仓储物流、工业设计研发楼宇、职工公寓等工业地产以及适合集团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创意创新工作室、创新孵化器等入驻的新型科技创新型地产,建立众创空间,发展智慧工业制造厂房以及带有特殊政策的贸易加工通用型地产。

表5-2 “十三五”时期“三大片区”发展重点

片区

发展重点

范围

组团

滁西片区

普通商品住宅;特色商业、文化地产;旅游、养老地产

东至清流河,南至花亭路,西至琅琊山,北至世纪大道

古城单元、西涧单元、老城单元

滁南片区

高品质住宅区;高端商务地产;休闲生态地产;综合性地产

东至京沪铁路,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北至花亭路

科教单元、城南单元、担子单元、站前单元、明湖单元

滁东片区

普通商品住宅;科技创意及现代工业地产

东至滁马高速,南至京沪铁路,西至清流河,北至宁洛高速

琅琊新区单元、琅琊工业单元、城北工业单元、城东工业单元、示范园区单元、苏滁单元

 

 

图5-1  “三大片区”规划位置示意图


第六章 “十三五”时期房屋建设规划及用地预测

第一节 房屋建设规划年度预测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规划新开工房屋面积共1150万m2,其中规划新开工住房面积1000万m2、新开工商业营业用房面积90万m2,新开工办公用房面积20万m2,新开工其他用房面积40万m2;年度计划中,2016年计划新开工房屋面积174.30万m2,2017年计划新开工商房屋面积245.00万m2,2018年计划新开工房屋面积265.00万m2,2019年计划新开工房屋面积240.00万m2,2020年计划新开工房屋面积225.70万m2。具体如表6-1所示:

表6-1 “十三五”房屋建设规划年度预测

单位:万m2

          年份

     目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新开工房屋面积

174.30

245.00

265.00

240.00

225.70

1150.00

其中:1.住房

130.91

210.84

233.13

215.45

209.66

1000.00

      2.商业营业用房

24.50

18.53

18.81

15.53

12.63

90.00

      3.办公用房

1.61

5.34

5.28

4.36

3.41

20.00

      4.其他用房

17.28

10.28

7.78

4.66

0.00

40.00

注:2016年数据为2016年新开工房屋面积实际值。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规划累计销售房屋面积1180万m2,其中规划销售住房面积1050万m2,商业营业用房面积80万m2,办公用房面积20万m2,其他用房面积30万m2;年度计划中,2016年计划销售房屋总面积221.56万m2,2017年计划销售房屋总面积255.00万m2,2018年计划销售房屋总面积245.00万m2,2019年计划销售房屋总面积235.00万m2,2020年计划销售房屋总面积223.44万m2。具体如表6-2所示:

表6-2 “十三五”房屋销售年度预测

单位:万m2

            年份

    目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房屋销售面积

221.56

255.00

245.00

235.00

223.44

1180.00

其中:1.住房

212.46

223.61

214.27

205.52

194.14

1050.00

      2.商业营业用房

8.60

18.17

18.02

17.51

17.70

80.00

      3.办公用房

0.31

5.25

5.05

4.76

4.63

20.00

      4.其他用房

0.19

7.97

7.66

7.21

6.97

30.00

注:2016年数据为2016年房屋销售面积实际值。

第二节 房屋建设规划分区预测

“十三五”时期,琅琊区规划新开工房屋面积407.26万m2,其中住房面积327.86万m2、商业营业用房面积47.33万m2,办公用房面积9.67万m2,其他用房面积22.40万m2;南谯区规划建设房屋面积742.74万m2,其中住房面积672.14万m2、商业营业用房面积42.67万m2,办公用房面积10.33万m2,其他用房面积17.60万m2。具体见表6-3。

表6-3 “十三五”房屋建设分区预测

单位:万m2

               区域

      目标

琅琊区

南谯区

合计

新开工房屋面积

407.26

742.74

1150.00

       其中:1.住房

327.86

672.14

1000.00

             2.商业营业用房

47.33

42.67

90.00

             3.办公用房

9.67

10.33

20.00

             4.其他用房

22.40

17.60

40.00

“十三五”时期,琅琊区规划累计销售房屋面积542.94万m2,其中住房面积474.60万m2、商业营业用房面积41.60万m2,办公用房面积12.02万m2,其他用房面积14.34万m2;南谯区规划累计销售房屋面积637.44万m2,其中住房575.40万m2、商业营业用房面积38.40万m2,办公用房面积7.98万m2,其他用房面积15.66万m2。具体如表6-4所示:

表6-4 “十三五”房屋销售分区预测

单位:万m2

               区域

        目标

琅琊区

南谯区

合计

房屋销售面积

542.56

637.44

1180.00

        其中:1.住房

474.60

575.40

1050.00

              2.商业营业用房

41.60

38.40

80.00

              3.办公用房

12.02

7.98

20.00

              4.其他用房

14.34

15.66

30.00

第三节 建设用地年度预测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建设用地预测面积2925.32公顷,其中住房用地面积2282.21公顷、商业营业用房用地面积460.57公顷、办公用房用地面积41.95公顷、其他用房用地面积140.59公顷;年度计划中,2016年建设用地预测面积492.77公顷、2017年建设用地预测面积671.05公顷、2018年建设用地预测面积615.38公顷、2019年建设用地预测面积571.98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预测面积574.14公顷。具体如表6-5所示:

 

 

 

表6-5 “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年度预测

单位:公顷

             年份

    目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建设用地

492.77

671.05

615.38

571.98

574.14

2925.32

其中:1.住房用地

369.58

510

480

457.58

465.05

2282.21

      2.商业营业用房用地

68.99

120.79

104.61

85.8

80.38

460.57

  3.办公用房用地

3.7

10.2

9.6

9.15

9.3

41.95

      4.其他用房用地

50.5

30.06

21.17

19.45

19.41

140.59

注:本表中2016-2020年住房用地面积为《滁州市住宅用地供应五年规划》中数据。

第四节 建设用地分区预测

“十三五”时期,琅琊区建设用地预测面积1082.37公顷,其中住房用地面积739.40公顷、商业营业用房用地面积244.10公顷、办公用房用地面积20.14公顷、其他用房用地面积78.73公顷;南谯区房屋建设用地面积1842.95公顷,其中住房用地面积1542.81公顷、商业营业用房用地面积216.47公顷、办公用房用地面积21.81公顷、其他用房用地面积61.86公顷。具体如表6-6所示:

表6-6 “十三五”建设用地分区预测

单位:公顷

               区域

       目标

琅琊区

南谯区

合计

建设用地

1082.37

1842.95

2925.32

其中:1.住房用地

739.40

1542.81

2282.21

         2.商业营业用房用地

244.10

216.47

460.57

     3.办公用房用地

20.14

21.81

41.95

 4.其他用房用地

78.73

61.86

140.59

注:本表中住房用地面积总量为《滁州市住宅用地供应五年规划》中数据。


第七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不断完善房地产制度体系建设

一、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重点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可以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使不完全具备进入市场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获得政策支持,得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解决城镇“夹心层”和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

二、加快房地产业发展相关制度建设

加快完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物业企业管理、房地产预售资金管理和房地产抵押贷款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依法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为房地产市场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平台;健全房屋权属登记规则,加快解决影响居民房屋产权发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为住房消费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对市场的导向作用,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消费者理性消费。

第二节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

以“减、控、供、停”为原则,不断加快城镇住房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另外,对于在建尚未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土地出让金、不提高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商品房套型结构,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

第三节 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房产品质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房产品质。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省房地产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开发规模、较好品牌信誉的开发企业,打造一批总部设在滁州,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发展,积极培育建筑现代化企业,加大对现代化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加速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由城市开发商向城市服务商、运营商转变,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提高住宅科技含量,全面提升商品房品质,使住宅产业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四节 切实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强化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加快推进已出让土地和开发项目周边道路、电力、给排水、公交车站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城市规划,同步推进市政道路、行人过街设施、道路林荫绿化、水电气管网、居住照明、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高标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注重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系统性和功能性;另外,根据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结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完善城市新区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通信网络、商业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生活配套设施,确保居民可以就近享受优质的医疗、教育服务,满足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第五节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土地储备和招拍挂制度;完善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及行业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房产超市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提高市场透明度等,实行多措并举,逐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六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完善调控措施,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通过调整结构、提升质量、差异化供应等手段加强供给侧改革,实现供需平衡。此外,还应加强统筹自住性住房需求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相协调,售租制度相衔接,进一步稳定住房消费需求。改进住房供应,做好土地供应管控,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的过程管理与监督,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科学指导住房开发周期,增加适销对路的套型,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努力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七节 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三五”时期,要大力提倡绿色建筑和现代化产业建筑,推进相关激励政策的实施,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牢牢抓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的机遇,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工作,鼓励建设绿色建筑商品住宅,并出台相关政策,兑现相关奖励资金;鼓励建设节能环保住房,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鼓励菜单式装修模式,扩大全装修交付面积;不断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至2020年,使市本级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的建设,发展构配件和部品部件产业,着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努力形成完善的产业链;通过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业与建材业深度融合,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建设品质,实现节水节能节地节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升其统筹规划、统筹管理、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能力。加强各级部门之间的横向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健康发展机制,将住房建设目标、土地供应目标和住房结构调整目标等,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开发的监管职责。

第二节 加强政策调控

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调控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土地、税收和金融等政策,扩大有效供给和需求。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滁州市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等调控政策,研究制定和分类实施以下具体政策:

1.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并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有效促进刚性需求。

2.对棚户区改造搬迁居民要因地制宜,适度推行货币化安置,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居住条件,并将棚户区改造搬迁居民的安置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房地产供地调控。科学编制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减、控、供、停”四字方针严格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建立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根据当地市场供需情况和调控要求,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时序、规模、结构和土地价格,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稳、结构优化。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积极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4.允许调整商品房套型结构。对在建未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土地出让金、不提高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商品房套型结构。推进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进行结构调整,允许将部分存量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5.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逐步提高预售条件,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所建商品住房逐步过渡到现售。多部门共同制定拟供地块出让方案,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资格和信用审查,对开发实力弱、信用等级差、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多的企业提高竞买准入门槛。

6.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对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在建项目,不简单地抽贷、停贷和压贷。要结合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评价和风险测评,对信用等级高、风险较小的企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并可视情况对其缓收、减收、免收有关保证金。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做好住宅项目开发中涉企收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各类垄断性服务收费、乱收费和重复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活力。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开发行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民生政策的研究和储备,相机施策、精准发力。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合作,支持行业后备人才培养。重点推进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房地产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不断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第四节 注重宣传引导

结合安徽省和滁州市出台的针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注重政策对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科学投资、居民合理消费,切实防止不实猜测和虚假信息误导群众。聚焦三大片区和房地产企业的一些典型经验和成功转型做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节 加强监督管理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资质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和研判分析机制,权威发布商品房成交情况、批准预售等市场信息;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维护购房者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人员的管理,落实好新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程序。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加强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行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扶持一批骨干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优化住房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对住房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评估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保证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