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一系列国家和区域战略正在推进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涉水事务管理水平,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做好“十四五”期间水利支撑和保障工作,描绘水利新蓝图,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马鞍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的发展目标,同心协力,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持续加强重大水利工程、防洪薄弱环节、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工程建设。防洪保安、供水保障、河湖保护、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涉水事务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有效应对了2016、2020年严重洪涝灾害和2019年伏秋冬连旱,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经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利建设投资近83.5亿元,约为“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的2倍。
图1-1 “十二五”与“十三五”期间完成投资(亿元)
(一)防洪减灾
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总投资10.3亿元。工程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已完成投资额7.0亿元。工程通过护岸工程和小黄洲左汊口门护底建设,抑制小黄洲左汊分流比的增加,结合江心洲左缘的加固,进一步稳定江心洲左汊下段、小黄洲汊道段的河势,为马鞍山市长江干流河道岸线利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航道稳定等提供有利的河势条件。已完工段工程在2020年汛期已初显巨大防洪防汛效益。
长江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6项,总投资约34亿元。目前,已完成裕溪河治理、水阳江当涂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县石跋河(朱村~小韩村)治理、石跋河双桥河段(老坝站~本庄闸)治理、石跋河(小韩村~人民湖站)治理、石跋河(人民湖站~小赵村)治理、当涂县花津河纪村段治理(含薛丹撇洪渠)、青山河治理、花津河湖阳东埂段治理、博望区花津河丹阳新河段治理、花津河纪村段治理(含薛丹撇洪渠)、郑蒲港新区姥下河蔡村至姥下河闸段治理、雨山区慈湖河采石段治理(和尚桥—马芜高速)等14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当涂县慈湖河襄城段治理、雨山区慈湖河襄城段治理工程。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的全面实施,进一步补齐了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健全了防洪减灾体系。
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郑蒲港新区大王站、博望区军民圩野风港二站、博望区大坝二站、和县华严湖圩华严湖站、和县华严湖圩永丰站等5座泵站更新改造并投入运行。含山县杨柳圩运漕站、当涂县大公圩鲁塘湖站、当涂县江心圩大闸站、西江站、当涂县湖阳圩吴塘港站等5座泵站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重点易涝区泵站建设相继实施,大大提升了易涝区排涝能力。
防汛抗旱抢险取得新胜利。“十三五”期间,我市水旱自然灾害频繁,洪涝旱损失严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底线思维,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成功抗御了2016年大洪水、2019年大旱、2020年大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水旱灾害损失,有力保障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保障。因防汛抗旱工作突出,当涂县水利局、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荣获2016年安徽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
(二)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围涵盖全市各县区和开发园区。初步建立了水资源“三条红线”和“双控”指标体系,全市用水总量稳定在11.28亿立方米以内(不含直流火电用水)。万元GDP用水量51.6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2.5m3,分别比“十二五”下降46.3%、45.4%,水资源考核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4.4%,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7。编制完成采石河、慈湖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得胜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为水量分配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颁布实施《马鞍山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全面完成210个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形成了马鞍山市取水工程“一张图”,取水口调查成果“一手册”,取水口日常监管“一本帐”。
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工作。全面落实节水评价机制,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创建率达到66.67%。以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完成全省“百家节水企业行动”任务,全市共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8家,省级节水型高校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28家,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22家,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家。
(三)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水利保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任务,农村供水保障、水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全市累计完成投资3.48亿元,新建、改扩建规模水厂6座,关停整合农村水厂35座,铺设供水主管网272km,更新改造入户管网370km,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直接受益人口89.2万人。目前,全市约1.4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接通自来水,2.98万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
(四)水生态环境保护
成功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编制完成《马鞍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为全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有效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面覆盖县区各级政府,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km2,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作为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的先期试点县之一,当涂县率先加快水系连通项目建设。2018年,马鞍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完成《马鞍山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安徽省水阳江马鞍山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安徽省滁河马鞍山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裕溪河含山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安徽省石臼湖湖泊保护暨岸线与利用规划》等河湖保护规划,岸线保护总长813km。河湖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顺利编制完成,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积极的指导意义。
河湖管理保护全面加强。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马鞍山段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打击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河湖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获得了水利部核查组认可。在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市水利局获得了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表彰。通过不断努力,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质持续向好,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涉水事务监管
强化水利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招标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市、县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持续加强在建工程监督抽查巡查,提高质量监督效率。建立水利项目稽查制度,开展水利项目稽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行为。
打击非法采砂常抓不懈。深入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马鞍山市长江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马鞍山市长江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针对河道采砂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取缔非法小快艇的公告》《关于取缔拆解“三无”非法采砂船舶的通告》等文件;组建马鞍山市水政监察支队,打击非法采砂有了专班,执法力量大大加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巡查河道长度约2.8万km,巡查水域面积约6.5万平方公里。严厉打击非法小快艇、“三无”非法采砂船舶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非法采砂行为。
水土保持监管有序开展。建立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经济和信息化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编报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率得到明显提升。出台《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河湖长制有效落实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成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市2200余名河湖长按要求开展河湖巡查。先后出台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巡查制度、考核制度,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市级地方标准《马鞍山市河湖长制建设指南》,率先制定了《巡河指南》《河长协助单位实施细则》。明确了市级河长重在督,县级河长重在治,乡级河长重在护,村级河长重在巡的职责分工。制定市县两级河湖名录,编制完成10个市级河湖一河一策,67个县级河湖一湖一策。建立“河长制+生态检察官”、水上执法、打击非法采砂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河湖长制基础不断夯实。
组织参与开展了“清四乱”专项整治、长江岸线整治、非法码头专项整治、长江东岸综合整治、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等各类专项行动,不断推进河湖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100%,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湖生态面貌不断向好。
(七)水利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持续合理优化。“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利系统人才工作制度不断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才结构较“十二五”更加合理。通过定向选调、人才引进、退伍军官及士官安置、公开招考等多种方式,引进各类人才62人,其中市水利局引进29人、博望区4人、当涂县7人、含山县13人、和县9人。所引进人才中,研究生学历9人,本科生学历49人,大专学历4人。“十三五”末,全市水利系统高级工程师达到27人,工程师49人。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为本市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专栏1 “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项 目 | 规划 指标 | “十三五”末 | 备 注 |
一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
1 |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 15.5 | 11.28 | |
2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m3) | - | 51.6 | 截至2020年10月,比2015年下降46.3%。 |
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 - | 22.5 | 截至2020年10月,比2015年下降45.4%。 |
4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5 | 0.557 | |
二 | 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 | |||
5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 100 | 100 | |
6 | 水土流失治理率(%) | 90 | 92 | |
7 | 水土保持治理面积(km2) | 80 | 57 | |
8 | 有效灌溉面积(%) | 80 | 88 | |
三 | 水旱灾害防御 | |||
9 | 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68.3 |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水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和区域发展战略的新要求,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跨越。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治水论述为水利发展指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水利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我国水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等作出重要部署,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伟大号召,为推进新时代治水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准确把握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讲话精神实质,全面践行了“十六字”治水思路的总体要求。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行业改革发展总基调,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城市发展新定位对水利发展提出新要求
2020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马鞍山时,对马鞍山提出了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的发展定位。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就是要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努力实现“五个高”目标。马鞍山新时期的水利发展要紧紧围绕城市发展的新定位,充分发挥水利合作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先行先试作用,促进城市发展与区域发展的有机融合、互惠互利。以生态环保高水准、经济发展高质量、开放联动高水平、城乡建设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为引领,以重大水利工程为突破,补齐防洪除涝、供水安全等民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美丽家园,助力城市走出一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高度统一、相互促进的路子。
(三)经济快速发展对水利发展提供新支撑
“十三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2020年全市经济总量突2200亿元,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7.6%,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实现财政收入千亿元,有力的保障了“十三五”全市水利建设投入需求。“十四五”我市全面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预计“十四五”末全市GDP规模达3500亿元,年均财政收入可实现300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会获得更充分的保障。
(四)治水兴水能力持续提升为水利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将水利作为“人民生活高品质”的重要内容工作来抓。各县区在长期的治水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治水管水能力不断提升,水利基础条件得到夯实。薛家洼生态园等涉水生态保护项目的成功实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社会爱水、节水、护水意识的提高,都为水利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面临挑战
经多年建设,全市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建立,但水利基础设施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水利发展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
一是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仍有短板。近年来马鞍山市在推进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起防洪减灾体系,但仍存在突出短板。马鞍山城区防洪标准偏低。巢湖流域洪水安全下泄亟待解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不够,部分堤防等级偏低,部分易涝区排涝能力不足,部分水库、水闸、泵站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对照“人民生活高品质”目标,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供水保障与水资源管理能力不强。引调水能力,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和县、含山县、博望区等区域用水保障能力不强,城乡生活、农业生产用水配套不完善。
三是水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低山丘陵区、开发园区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河流、水库源头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扩大水源涵养区,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恢复小河流及山洪沟基本形态和行洪能力,拓展河流生态空间。
四是涉水事务监管机制不健全。涉水监管体系尚未整合统一,水利工程、水资源、河湖生态等方面仍缺乏完善的监管标准。监测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够先进,亟待建立信息化、智慧化指挥平台。同时,水行政执法监督力量配备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培养滞后,执法装备设施亟需完善等问题也制约着监管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围绕马鞍山城市发展的新定位,聚焦“五高”目标,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十四五”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为马鞍山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升级版“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江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江湖安澜的美好家园,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马鞍山样板,实现水利绿色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五水”共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完善水利发展机制体制,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把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引擎。打造智慧水利,持续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全面建成与马鞍山市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防洪减灾。长江、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堤防逐步治理、提标,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现有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应急抗旱能力显著提高。马鞍山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城及园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万亩及以上重要圩口防洪标准达到20-30年一遇,万亩以下圩口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马鞍山市城区排涝标准30年一遇,县城及重点园区排涝标准20年一遇,村镇和农田排涝标准达10年一遇。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80%。
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优化配置。跨区域河流水量分配全面完成,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总量控制在15.67亿立方米以内(不包括直流火电和非常规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均下降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农村规模化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应急供水能力明显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5%以上。
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全面完成,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km2,水土保持率达到94%以上;江河湖库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江河湖泊水质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取得新的成效,水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涉水事务管理。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利工程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先进水文化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2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十四五”规划指标 | 备 注 | |
全省 | 马鞍山市 | |||
一 | 水旱灾害防御 | |||
1 | 江河堤防达标率(%) | 〔77〕 | 〔80〕 | 预期性 |
二 |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
2 |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 15.67 | 约束性 | |
3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16 | 12 | 约束性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16 | 12 | 约束性 | |
4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8〕 | 〔0.56〕 | 约束性 |
5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0〕 | 〔≥99.5〕 | 预期性 |
三 | 水生态保护 | |||
6 | 规模以上河湖划界率(%) | / | 〔100〕 | |
7 | 水土保持率(%) | 〔91.8〕 | 〔94〕 | 预期性 |
8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9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84〕 | 〔90〕 | 预期性 |
注: 1、规划指标带〔〕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江河堤防达标率是指Ⅴ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3、*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不包括直流火电冷却水量。 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是指纳入国家地表水考核的水质断面中水质达标或好于Ⅲ类断面的比例。 5、水土保持率为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 6、指标2、3、4源于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函》(皖水资管函〔2021〕505号)。 |
四、总体布局
围绕助力马鞍山市高质量发展,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构建高标准的防洪保安网、高质量的供水保障网、人水和谐的生态河湖网和一体化的智慧水利网等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方面,以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为框架,以城市防洪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马鞍山市城乡防洪排涝体系,构建高标准的防洪保安网;优化水资源配置方面,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构建高质量的供水保障网;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生态治理,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河湖网;信息化建设方面,以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构建一体化的智慧水利网。
(一)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
针对江河防洪体系存在的短板弱项,以提高防洪标准为目标,加快推进长江干流马鞍山段二期整治工程和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马鞍山段)前期工作、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和县、含山段)及中小河流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提高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尽快推进采石河上游新建水库、当涂闸工程前期工作;重点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城市防洪除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二)构建高质量供水安全网
大力实施水源工程建设,通过新建、改造提水泵站,提高区域抗旱应急供水能力;开展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实施金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含山县清溪灌区提升改造工程、和县石跋河灌区提档升级等工程,提高灌溉保证程度;借鉴“杭嘉湖”地区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改造,继续实施水厂关停整合、输配水管网更新改造、入户管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三)构建人水和谐生态河湖网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为目标,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以当涂大公圩中心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采石河上游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等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博望区水系、和县得胜河示范河湖建设,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构建宜居宜业的优美水生态景观,实现水活河畅、水净岸绿的美丽水网。
(四)构建一体化智慧水利网
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全面推进水文站、水质监测站、视频监控站等监测站点建设,充分利用5G、北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和通信手段,织密水利监测网络。利用安徽省水利厅的采集、传输、分析、预警、控制、调度为一体的水利信息化体系,结合马鞍山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方案,不断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符合信息化、自动化、智慧化的现代水利管理要求。
第三章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从防洪、供水、乡村振兴、水生态和信息化等方面的突出短板着手,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防洪保安工程、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以及水利信息化建设五大类,总投资152.25亿元。
一、完善防洪体系,保障防洪安全
“十四五”期间,开展新一轮防洪减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持续推进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
(一)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
继续实施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力争2021年底完工并发挥效益。开工建设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和县、含山段)。开展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马鞍山段)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工程落地,进一步提升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推进长江马鞍山段江心洲、陈家圩、陈桥洲等重点洲滩圩垸生态化整治工程,保障圩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滨水生物多样性。大力推动实施巢湖流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马鞍山部分)、滁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马鞍山部分)、滁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和县、含山段)。
专栏3 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
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子项目之一。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9月安徽省水利厅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10.3亿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 该工程整治范围为上起陈家洲汊道段中部四褐山,下至马鞍山河段尾,全长约42km。工程建设护岸工程和河势控制工程两部分,新建护岸工程10.9km,加固护岸工程19.7km;河势控制工程为小黄洲左汊口门护底工程,长0.9km。 工程建成将有力保障马鞍山市防洪安全,满足稳定河势的需求;有利于航道稳定、岸线利用及供水安全。 |
专栏4 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提升达标工程(马鞍山段)
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提升达标工程是安徽长江治理后续重大水利工程,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提升达标工程(马鞍山段)已列入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2019年10月安徽省水利厅已批复同意前期工作安排。 该工程(马鞍山段)治理范围包括芜当江堤当涂段、马鞍山江堤当涂段、马鞍山江堤市区段等江堤由Ⅱ级堤防提升到Ⅰ级,加固堤防长度约60km。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穿堤建筑物进行处理,对险工险段进行防护,实施堤顶防汛道路、生态护坡建设等。匡算总投资30亿元。 项目成功实施后,长江干流马鞍山段堤防将得到全面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专栏5 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和县、含山段)
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和县、含山段)是在原项目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滁河的治理力度,工程计划投资约2.5 亿元。本次实施滁河干流堤防加固14.6km,防渗墙3.8km,护坡4.7km,抛石护岸(固脚)9.1km。实施滁河瓦屋庄河、导流河(横河)、东风河、官渡河、驷马山河等6条支流堤防加固14.9km,采取措施为堤防加固4.4km,防渗墙3.2km,护坡6.4km,抛石护岸3.7km,堤顶道路5km。同步实施穿堤建筑物改扩建,拆除重建穿堤涵闸7座,改扩(新)建泵站4座、新建交通桥4座。工程建设对提高滁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保障流城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完善流城防洪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
(二)中小河流治理
统筹推进含山县义城圩堤防加固、和县石跋河治理、当涂县南圩堤防加固、博望区军民圩石臼湖堤防加固三期、郑蒲港新区姥下河治理、扁担河治理工程等4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约136km。其中博望区军民圩石臼湖堤防加固三期工程、马鞍山市经开区扁担河年陡段治理工程、当涂县北圩堤防加固工程等16个河流已列入国家防汛抗旱提升工程计划。持续推进水阳江等重要支流系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推进实施,将提高治理河段防洪能力。
(三)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加强排涝工程建设,解决易涝地区排涝能力不足等问题。持续推进金河口闸站改扩建工程、慈湖河口泵站、采石河口泵站工程、江宁-博望区跨界一体化示范区城区排涝体系建设、含山县高周排涝站拆除重建等43个重点涝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提高易涝地区排涝能力,减轻洪涝灾害。
(四)新建水库、水闸工程
推进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提升区域防洪和水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推进姑溪河当涂闸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加强重要鱼类洄游通道保障研究工作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推进马鞍山市慈湖河采石河上游水库工程前期工作。
专栏6 姑溪河当涂闸枢纽工程
当涂闸枢纽工程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姑溪河口,由控制闸和船闸两部分组成,工程设计规模约3200m3/s。项目建成后可与芜湖闸联合运用,有效缓解青弋江、水阳江、漳河受江洪倒灌压力,发挥防洪效益;同时有利于促进区域水资源集约开发和有效保护,促进航运发展。目前,该项目正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
(五)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继续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水库水闸安全运行。规划实施石跋河闸、博望闸、纪村桥闸等3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推进河黄道庵水库、大山洼水库、桑园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水闸安全隐患。
专栏7 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水闸除险加固。和县石跋河闸,石跋河闸建成于1992年,共5孔,每孔净宽6.0m,排涝设计流量为335m3/s。纪村桥闸,建于1978年,位于博望区丹阳镇薛津西约纪村新河河首处,该闸共3孔,设计流量192.8m3/s。博望闸建于1984年,位于当涂县军民圩博望河堤防上,该闸共5孔,涵洞式水闸,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砼薄壳闸门,设计流量279.5m3/s。各水闸建成时间较长,本次除险加固后,将提高水闸防洪排涝能力。 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实施河黄道庵水库、大山洼水库、桑园水库、梅山、张洼水库、尖刀水库、龙泉洞水库、孙大山水库、肖家洼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含山县境内6座,和县3座。其中龙泉洞为小(1)型水库,其余均为小(2)型水库。 |
(六)城市防洪体系建设
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开展马鞍山市城区和周边县区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编城市防洪除涝规划,结合马鞍山市创建长三角“滨江多雨资源型工矿城市海绵城市示范市”,更加注重城市河道堤岸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城市河湖、湿地等调蓄空间的保护和恢复。着力解决城市防洪能力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城市防洪能力偏低等问题。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一)节水行动
通过对标“杭嘉湖”,查找节水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开展节水行动。严格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节水行动马鞍山市实施方案》,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继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和节水宣传。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创建重点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编制实施郑蒲港新区水资源论证,完成新增节水设施建设。在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同时,守住水资源保护的红线。
(二)提水工程
加快骨干提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全力推进郑蒲港新区姥下河引江灌溉站改建工程、雨山区骨干提水工程、当涂县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含山提水工程建设。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专栏8 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重点措施
节水行动。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列入高耗水行业名录、百家企业名录企业全部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2个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3个节水型高校、1个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 编制《马鞍山市“十四五”节水规划》;制定《马鞍山市“十四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 完成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和含山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郑蒲港新区水资源论证。 提水工程。推进郑蒲港新区姥下河引江灌溉站改建工程、雨山区骨干提水工程、当涂县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建设、含山县提水工程。 |
三、助力乡村振兴,提高水利保障能力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大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农村水系连通综合整治,推进部分严重淤积水库清淤扩容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水美乡村。
(一)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相比,农村饮水安全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水源不稳定,水厂规模较小,工程标准相对较低,老旧管网亟待改造等。
“十四五”期间,将补齐农村饮水工程水源问题、工程建设问题的短板,提升保障水平;统筹发展城乡供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集中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农村供水的智慧化、信息化,提升农村供水管护水平。全力保障脱贫地区的饮水安全。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发展方向,以区域规模化供水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托区域内的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进一步优化供水工程水源布局,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及郑蒲港新区农村供水一体化等工程建设,推进博望区引长江水供水工程建设。城乡供水数字化建设同步开展,满足对城乡供水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监测、实时预警需求,实现“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监管及远程操控。筑牢农村饮水安全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二)灌区现代化建设和改造
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实施金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展骨干工程达标建设,消除灌区运行安全隐患,完善计量监测设施,提升灌区水资源管理能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含山县清溪灌区、郑蒲港新区小街灌区、当涂县河上港灌区、和县石跋河和戎桥水库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一步提升灌区工程设施完好率和灌溉保证率。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实施灌区提档升级项目,提高农田灌溉供水保障程度,保障农业生产,助力乡村振兴。
(三)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以河流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加快推进博望区、郑蒲港新区和当涂县等7处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农村水环境,聚力打造农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助力“生态福地”在农村扎实落地。
专栏9 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
1.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成含山县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当涂县规模水厂改造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县备用水厂水源及管网建工程、郑蒲港西梁山水厂及管网延伸改造工程、博望区农村供水保障—引长江供水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城乡供水数字化建设。建设完成配水管网升级改造4373.3km,入户管网改造3481km,入户水表升级改造11.6万块,新建加压泵站17座。 2.灌区现代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完成金河口灌区前期工作,完成含山县清溪灌区、和县石跋河灌区、和县戎桥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郑蒲港新区小街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当涂县河上港灌区工程。灌区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完成,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3.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完成郑蒲港新区姥桥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郑蒲港新区白桥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当涂经济开发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当涂县湖阳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建设。 |
四、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
对照“生态环保高水准”目标,学习“杭嘉湖”在创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理念思路和经验做法,立足生态优先,不搞大拆大建,全力保护河道生态要素,增加生态配水,保留河道岸坡等河流自然特性。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推进清洁小流域治理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修复工作,实现美丽河湖目标。
(一)水土保持及清洁小流域治理
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继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至2025年全市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km2;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完成含山县昭关镇九龙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峰镇东山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陶厂镇鲁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6处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二)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修复
通过水系连通、补水工程等措施,解决河道枯水期水量不足及河道缺乏生态流量的问题;通过水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开展示范河湖建设,构建高水平水生态体系,实现水活河畅、水净岸绿的美丽水网目标。
专栏10 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1.水土保持及清洁小流域治理。含山县昭关镇九龙沟小流域、踪镇长山水库小流域、环峰镇东山水库小流域、清溪镇巨兴小流域、林头镇青龙小流域和陶厂镇鲁桥小流域等6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治理主要通过河道清淤清杂,设置生态护岸和生态步道等措施,解决河道过水能力不足,河道断面不成型等问题,有效提高区域保水固土能力。 2.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修复。马鞍山市采石河补水工程、马鞍山市慈湖河采石河上游两河连通工程、花山区水系连通工程、含山县长山水库引水工程、含山县昭关水库引水工程、当涂县姑溪河下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当涂县大公圩中心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与中闸排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共计7项。工程实施可满足河湖生态流量需求,构建高水平水生态体系。 |
五、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围绕智慧水利目标,开展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和涉水业务智能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
(一)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加密滁河、得胜河、牛屯河、丰山河、功桥河以及铜庙河、陶厂河、永安河、水阳江等中小河流水情测报站点,实现全面掌握河流水情变化;对部分重要堤防、涵闸、泵站、水库等水利工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时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况;结合水闸泵站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中型以上水闸、泵站自动化控制,提高水闸泵站的管理效率,保障水利工程对河道水量的现代化配置和管理。
(二)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马鞍山市已建设的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等多个信息化系统基础上,推进马鞍山市河道采砂执法能力信息化暨河道采砂监管平台建设、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二期和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工程建设。同时进行数据库和应用系统整合、共享,依靠省平台体系,建成一个集全面感知、数据共享和智能应用于一体的智慧水利平台体系,全面提升水利监管信息获取、动态监控、协同监督能力。
(三)水利业务应用
构建更加智慧的涉水事务管理网,建设市级水利人工智能数据云平台。建成水资源调度与管理、水信息实施监控分析、洪水预报、水土流失、水利监督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推出水利“一张图”多平台可视化、一体化、分区分级APP管理平台,着力提升智慧水利水平。
第四章 提升涉水事务管理水平
全面提高马鞍山市水利管理与服务能力,坚持依法治水,完善水利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全周期、全要素监管。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监管机构职责。进一步优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水利监督职能,构建综合监督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加强对全市涉水事务监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强化细化综合监督;压实各载体的水利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构建与行业强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机构体系。
充实执法力量配置。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监管队伍;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执法体系。加强各级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制定采砂执法配备设施配备标准。
建立健全涉水事务监管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县区政府日常监管联动机制,落实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内容要求,防范河湖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促进重点督查与日常监管互相配合,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高度重视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问责程序,督促和约束水利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勤奋尽责。
二、加强江河湖泊监管
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专项整治行动,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着力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监管。
强化河湖长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河长制+检察官、河长制+警长制度、企业河长制度,积极联系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到治水护水行动中来,实现河湖长制立体化、网格化、全覆盖。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河湖长绩效考核,推进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持续开展“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到“十四五”末,示范河湖、健康河湖基本建成。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实施美丽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执行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等制度,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河道及岸线的不利影响。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每年打造一批省、市级美丽河湖,以示范引领河湖管护。
严格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实施河湖采砂规划,规范采砂许可。稳步推进河湖清淤、疏浚砂综合利用。推动河湖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健全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完善河道采砂管理。
三、加强水资源监管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做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分配,将“互联网+”融入水资源监管全过程,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等各环节监管。
严格节水。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提高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的覆盖率;分级分类建立计划用水台账,强化用水计划限额管理。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把握节水评价程序、技术要求和结果运用,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制度。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水资源论证中节水评价有关内容和要求,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建成一批节水型单位、学校及农业示范园。大力宣传节水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经验,传导节水理念。
合理分水。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河道生态流量管理,明确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加强对重要蓄水工程调度与监管,制定枯水期调度方案,合理配置城镇供水、灌溉及生态水量,规范取用水管理,保障各用户用水需求。
管住用水。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控制,让水资源成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防止无序取水,无证取水,对新增用水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水口的监管,强化取水监测计量安装,动态监测用水户取水变化过程。取水户申报年度用水计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实行超计划取水累进加价制度。
四、加强工程建设监管
坚持建管并重,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加强标后履约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行为动态监管,强化水利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履约守信,严肃惩处水利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监管。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质量监管责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质量抽查和巡检制度,根据工程规模、水文地质条件等建立分类监管机制,强化第三方检测作用,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实施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河道堤防、水闸泵站、中小水库、农村饮水、灌区末端等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工程运行管理关键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运管水平。严格落实管理规程,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长效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监管工作经费,全面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风险管控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监管,认真开展工程考核和督查工作,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五、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要求,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严格督查检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严格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强巡查工作频次与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实行联合惩戒,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积极推行水土保持专业化建设。制定区域水土保持涉水准入标准,建立水土保持负面清单,邀请第三方专业化技术力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利用第三方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团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弥补人员和能力的不足,提升水保监管工作成效。
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综合运用航空遥感、GIS、移动终端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及时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六、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
加强洪水风险管控。加密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站点建设,完善水利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工程特点,及时修订闸站、水库等水工程调度运用方案,重点完善骨干水利工程调度运用计划,确保方案管用、有效;制订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统筹水库、闸站等水利工程调度,精细化调控水利工程,合理控制河湖水库水位,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运行调度效益;严格执行工程调度运用计划和调度指令,突出抓好水库汛期运行管理,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线上、线下监管,确保安全度汛。加强超标准洪水防御,完善境内河湖水库防御预案,在中小河流治理中加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研究。
加强水资源风险管控。开展全市范围城市集中供水及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水源风险评估,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应急供水时能供水、供好水。逐步提升全市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水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积极开展水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健全水污染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水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第五章 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推动产权改革,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效能
全面推动水利工程划界。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契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明确管理界线、管理要求,细化管理细则,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落实末端管护责任,实施河湖库“蓝线”管理制度,构建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
深化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持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通过招投标实现社会化、物业化管理目的,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建成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
二、深化价税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稳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根据国家和省资源税费改革要求和有关部署,开展取水许可登记与计量核查,开展水资源费征管情况摸底调查,进一步提升取水计量监控能力,稳步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推动行业用水方式转变,最终形成全民爱水、节水意识。
全面深化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水价形成市场机制,完善各类灌区骨干灌排工程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改革。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加快推进河湖水量分配,积极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培育和发展水市场,探索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鼓励政府回购水权,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和生态需水。
三、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稳定公共财政投入规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完善市级财政补助机制,努力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水利建设投入。优化项目安排和投资结构,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更多用于水利补短板等重大水利项目。
加大金融市场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水利金融市场,鼓励发行水利绿色金融产品,完善水利绿色金融政策。继续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性金融资金,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尝试培育水利资产证券化市场,探索建立水利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水利资产积极开展证券化融资。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展社会资本投入范围。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资金补助、价格政策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探索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水利项目平稳运营。
四、加强创新引领,提升行业发展层次
加强重大技术难题问题研究。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多渠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安全重大技术问题研究,逐步突破水灾害防御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利工程安全的瓶颈,在软件系统研发、重大装备设备等方面取得一批管用实用研究成果,助力“智造名城”建设。积极探索水利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当涂科学试验及科技开发基地等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站所,为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取用水有关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提高取水许可管理政务服务效能。
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改革,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优化审批审核程序,缩短审批(核)时间。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批等方式,积极推行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政策。
第六章 投资匡算及实施计划
一、投资匡算
根据“十四五”期间水利发展的目标与建设任务,“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分为防洪保安工程、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以及水利信息化建设共五大类。
“十四五”规划项目估算总投资338.11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151.25亿元。按水利建设主要任务划分,防洪保安能力提升工程投资117.01亿元,占77.36%;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投资1.98亿元,占1.31%;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投资22.64亿元,占14.97%;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投资7.19亿元,占4.75%;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投资2.44亿元,占1.61%。
专栏11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投资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类别 | “十四五”投资 | 项目总投资 |
合计 | 151.25 | 338.11 | |
Ⅰ | 防洪保安工程 | 117.01 | 288.05 |
Ⅱ | 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 1.98 | 3.25 |
Ⅲ | 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 | 22.64 | 37.19 |
Ⅳ | 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 7.19 | 7.19 |
Ⅴ | 水利信息化建设 | 2.44 | 2.44 |
图6-1 “十四五”规划项目分类投资比例图
二、实施计划
按照“年度投资规模基本均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原则,安排年度实施项目。具体按照安徽省水利厅下达计划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安排实施。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保护目标及指标评价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被写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我们党的重要执政理念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针对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环境敏感资源以及主要制约因素,结合环境影响识别,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制订,环境保护目标及指标评价体系如下:
专栏12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环境 主题 | 保护目标 | 指标 | 备注 |
社会 发展 | ◆经济发展水平 | ◆社会就业、人民收入、城市化水平 | 预期性指标 |
◆各级各类规划 | ◆与各级各类规划的符合性 | 约束性指标 | |
资源 利用 | ◆土地资源 ◆旅游资源 ◆矿产资源 ◆文物古迹 ◆水资源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旅游资源影响,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压覆矿产资源数量 ◆文物压占和破坏 ◆水资源破坏和消耗 | 约束性指标 |
生态 环境 | ◆生态保护区 ◆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 ◆耕地资源 |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比例 ◆森林覆盖率 ◆湿地保护率 ◆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规模、耕地占地面积、耕地面积的减少量 | 约束性指标 |
水环境 | ◆河流湖库水体功能区Ⅱ、Ⅲ类区 ◆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 ◆农业用水 | ◆避免污染水源。 ◆污染因子(SS、Coder等)。 ◆施工过程区域水功能区水质影响程度。 ◆饮用水源、农用水质量。 | 约束性指标 |
声环境 | ◆项目施工过程涉及居住密集区、文教区,声环境质量划定区域保持2、1类区 | ◆涉及声功能区,声环境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满足功能要求。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 空气 | ◆项目施工过程涉及居住密集区、文教区,居住密集区空气质量保持2类水平。 ◆特殊区域的要求 | ◆施工期扬尘控制 ◆污染因子和敏感目标标准 ◆区域质量控制标准达标。
| 约束性指标 |
固体 废物 | ◆减轻建设和运行的固体废物影响 | ◆生活垃圾的处置率 ◆清淤淤泥处置率 ◆施工期固废处置率 ◆危险废物处置率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保护管理 | ◆全市水利设施环境管理水平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率 ◆工程环保与水保设计实施率 ◆施工期环境管理竣工验收 ◆运行期管理,应急系统预案 | 预期性指标 |
二、环境质量现状
(一)主要环境问题
1.环境质量继续改善任务艰巨
河流湖泊的氨氮、总磷、总氮的改善进展缓慢;以藻型生境为特点的湖泊富营养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农村地表水劣Ⅴ类水质仍占一定比例;城市河道黑臭现象尚未完全消除。
2.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和理顺;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二)规划主要制约因素
1.资源因素
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均会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使土地资源缺乏的情况加剧。若占用耕地,将对土地结构形成直接影响,需符合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生态环境因素
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也会涉及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控制,如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重要生态廊道、湿地和绿地等。
3.环境保护设施因素
规划的形成必定会带动周边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将产生相应的环境污染,例如雨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及运营噪声等。水利设施网络各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否跟上水利发展,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是否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大气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在规划制定期间均应该统筹考虑。
三、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施工期大气污染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时灰土拌合扬尘,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散造成的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沥青烟以及施工粉尘等。通过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控制要求。
2.运行期
对规划中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认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空气影响为施工期阶段;运行期的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不会产生废气,堤顶道路、坝顶道路均采取路面硬化措施,运行期也不会引起扬尘污染。泵站、水闸依靠电力驱动,泵站、水闸运行期间不会带来大气污染。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中可能引起的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水闸、泵站等涉水建筑物基础施工中河床扰动和钻渣(泥浆)泄漏、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期间会导致所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持续时间相对较短,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相关的水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2.运行期
运行期的水闸、泵站可能产生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对附近水体产生不利影响,需统筹考虑环境保护设施如油污收集装置、废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沿堤顶、坝顶、灌区道路设置排水沟、各类盲沟,尽量使路面径流水不直接排入沿线农田、鱼塘和重要水体,最大限度减缓水污染影响。
3.环境敏感水体
由于规划精度的因素,本次评价尚不能明确各类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与环境敏感水体的准确位置关系,但在具体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水体。需要涉及保护区或准保护区的工程,应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合法手续,并进行相应的环保工程设计,防止对重要水体造成污染。
除上述评价内容外,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属水资源综合治理,通过对河道的清淤拓疏,将改善现有水环境。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施工阶段昼间的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限值为55dBA。大型机械的使用将造成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大的下降,尤其夜间施工影响的范围更大。
2.运行期
水闸、泵站等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将受到水泵运行噪声及水体湍流噪声影响。水利设施的建设使受影响的人口增多,根据类比结果,新建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周边环境噪声增加值在5dB以上,水利设施运行期,昼间在100米外,夜间在180米外可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
因此,在水利工程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施工及运行期噪声影响,确定最小防护距离,按防护距离进行远期规划的实施,避免造成二次干扰。
除上述评价内容外,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对项目提出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要求和有关措施,将使水利发展与声环境影响同步得到改善。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上,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等。这些区域在规划设计阶段原则上应避免穿越;确实无法完全避绕的,经过自然保护区路段应避绕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涉及生态敏感目段应避绕重点保护动植物资源或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选址建议
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在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选址时要充分考虑生态敏感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的限制因素,尽量减少搬迁,避免环境制约因素和减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提出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要求。
禁建区:禁建区是指法律上明文规定,要求不允许新建、扩建任何建设项目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建区:指法律上虽没规定禁止建设,但是在此类地区大动土木可能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这类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中国重要湿地、耕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矿区等。
可建区:除了上述2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在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选址期间,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控制建设要求做出避绕、摆动等相应调整。
(二)减缓影响原则措施
1.节约资源
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遵照节约用地原则,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土地情况进行分类研究,将土地占用情况作为工程选择的重要指标,并优先考虑闲置土地和利用既有用地改良升级,以减少占地,同时应贯彻关于耕地保护制度的一系列方针和要求;设计和施工阶段做到少占用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劣质地等后备土地资源,优化基础建设的土方填挖方案,减少取弃土场的占地数量。
2.保护生态
对可能涉及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敏感目标,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注意避绕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天然湿地,如水禽保护地,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地。注重少占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优质水田、水源地、水产品养殖场、水库等湿地面积。
3.减缓污染
环境空气:重视施工中粉尘污染的治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处理措施,施工期加大环境管理力度,通过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硬化施工道路、对裸露地面及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大气影响。
水环境:规划平面布置按照避让保护区的原则进行,提出合理的规划方案;项目现场踏勘设计时,认真调查论证方案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尽可能避免使现有河流水体改道,维系原有地表水体水文条件;施工时制定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对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加大推广使用先进工艺,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混凝土添加剂,妥善处置废渣,完善施工区域附属的排水收集系统,运行期进行长期监测,加强维护管理。
声环境:水闸、泵站等项目周边居住用地规划中,充分考虑运营噪声影响,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快速施工;建议规划未建成区距周边200米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及居民点(按2类功能区夜间限值标准,即50dB(A)控制)。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五、评价结论
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是与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协调的,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堤防、泵站、水闸、水库、河道整治等项目的具体选址阶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参照本次规划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项目建设和运行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可行的。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水利发展规划已经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督查体系和考核体系。市水利局党组要对照水利“十四五”工作目标,加强对全市水利工作的指导,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抓好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政策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流域和省级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并发挥效益。结合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文件,进一步争取加大对马鞍山水利工程土地指标的政策支持力度。抓住本市耕地保护和建设发展机遇期,统筹落实水利工程尤其是河道等线性工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深化区域合作和部门协同
依托流域机构,加强与上下游城市的联动联治,积极探索在流域边界断面监测、水资源总体调控机制等方面相互协作机制。同时,从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全市多部门联合协同工作机制,保障本地及下游的防洪蓄洪能力、水源安全和环境生态等需求。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建立前期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开辟多元化资金渠道。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充分利用有利政策环境。
五、引导社会各方参与
扩大水利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水利科普、公益宣传、新媒体运用、舆论监测引导,积极促进社会参与水利社会共治。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工作。坚持引进和培养人才同步进行的原则,大力引进技术专、能力强、高学历的技术人才,建立健全老、中、青传帮带机制,举办多场次、多专业的专题培训会议和技能比武大赛。坚持优化环境、激发活力,探索创新政策机制,营造良好的行业人才发展环境。
第九章 2035年远景展望
一、防洪减灾
到2035年,形成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抗御洪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建成岸线稳定、堤防稳固,水流通畅的河道。
工程内容:通过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洲滩圩垸整治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解决河道不畅、堤防隐患等问题,大幅提高河道过流能力,保障防洪安全。
二、供水保障
总体目标:到2035年,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建成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粮食安全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用水需求。
工程内容: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含山、和县、当涂、博望、郑蒲港新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成备用水源建设;通过完成含山县、当涂县泵站改造工程等多级提水站工程,形成“分区配置、建疏结合;蓄引结合、多源供给”水资源配置格局,满足生产生活及农业灌溉用水,保障河道生态用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实施供水管网及工业节水改造,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重要用水指标达到国内发达地区水平。
三、水生态环境
总体目标:水生态环境逐步实现健康发展。生态环境用水得到保障,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美丽河流;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现全面有效治理,全面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
工程内容:完成雨山区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郑蒲港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博望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和县境内河流水系综合治理、和县示范河湖建设等,含山县水库引水工程全部完成并发挥效益。
四、水利信息化
总体目标:到2035年,建成智慧水利,实现水质、水量、水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等实时监测及数据共享、智能应用。
工程内容:建成马鞍山市水利立体化监管平台,整合水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监测信息,实现水质、水量、视频监控、工程质量安全等全方位监测。
五、监管能力
到2035年,基本建成务实高效的涉水事务监管体系。河湖长制再上新台阶,河湖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有效实施,非法采砂全面遏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报建审批手续便捷,流程优化。
附件:马鞍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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