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量:10

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业经2016年12月23日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

 

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是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163起、死亡188人,比“十一五”期间减少3041起、165人,同比分别下降42.2%、46.7%;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二是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细化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完善基层安全管理网络,市辖一县三区和54个乡镇(街道、社区)、412个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覆盖率达到100%,全市491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完成“五落实五到位”。

三是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实施了《铜陵市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暂行办法》、《铜陵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推行属地目标管理、“一票否决”、警示约谈、部门联合执法、引入市场机制等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措施,构建了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5年安全生产相对指标与2010年比较

指标名称

2010年

指标

2015年

实现

指标

比2010年

下降%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14

0.052

62.9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7.89

4.15

47.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3.5

1.8

48.6

 

 

铜陵市2011年至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情况表

类型

 

 

年份

全市各类事故总数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工矿商贸事故

铁路事故

(起)

同比(%)

(起)

其中

较大事故

同比(%)

(起)

死亡人

其中

较大事故

同比(%)

(起)

其中

较大事故

同比(%)

2011年

1705

51

+108.7

-15

1683

28

0

0

+117.2

-9.7

20

22

0

0

-20

-18.5

2

1

0

0

-33.3

-50

2012年

2207

47

+30.7

-7.8

2192

28

1

3

+30.3

0

15

19

1

3

-25

-13.6

0

0

0

0

-100

-100

2013年

111

36

-1.8

-2.6

94

16

1

4

+4.4

0

16

19

1

4

-5.9

-9.5

1

1

0

0

+100

+100

2014年

105

31

-5.4

-13.9

9

14

0

0

-4.3

-12.5

15

17

0

0

-6.3

-10.5

0

0

0

0

-100

-100

2015年

35

23

-66.7

-25.8

27

11

0

0

-70

-21.4

8

12

1

4

-46.7

-29.4

0

0

0

0

0

0

备注:数据前“+”、“-”号分别表示指标与上年同期比“增长”和“下降”。2013年开始,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四是“铸安”行动全面开展。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抓手,全面开展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实施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统筹推进行动开展。

  五是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有序关闭退出,危化品企业搬迁,开展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校车安全治理,建设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开展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

  六是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开展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力量,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

  七是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开展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和重点行业领域攻坚克难,施行重点企业、区域性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隐患整改清单管理,实施“四不两直”和“双随机”安全执法检查,以专家查隐患、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助推安全监管工作。

  八是事故查处依法依规。依法依规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厉行事故问责,强化失职追责,开展警示教育,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一些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1年至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虽逐年下降,但依然居高不下,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任务艰巨。非煤矿山企业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受多种因素影响,非煤矿山井下冒顶片帮、坍塌、机械伤害等同类型事故多发。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艺设备落后,隐患较多,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硫酸槽罐车侧翻等事故频发。由于施工单位不规范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挖穿事故屡屡发生。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大量项目开工建设,安全风险随之加大,城市安全问题日渐显现。

  三是安全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在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管理水平下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不能及时得到整改。小微企业总量较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偏低。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没有明确,大多数没有专职安监人员。

  四是企业主体意识有待提高。存在“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着急、企业不急”的现象,特别是少数企业心存侥幸、逃避监管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保障水平低,违法违规生产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弱,“三违”屡禁不止。部分企业应急预案不完善,缺乏进行必要的演练,出现险情时盲目施救,导致损失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排查治理走过场。国有企业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五是执法监管有待加强。各级执法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方式比较单一,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与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不稳定、流动频繁、专业培训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安全发展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从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坚强保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市经济社会进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发展环境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坚持源头管控与标本兼治,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形成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三五”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为重点,以持续深入开展“铸安”行动为保障,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科技治安和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全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建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持续好转。

(三)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二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保持相对平稳和有所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 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且逐年下降。

  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到2018年,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建立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应急预案报备率达到100%。至2020年,市、县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基本建成,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率达到100%。 

  4.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2017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与全省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5.职业健康工作目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和政府及行业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实现省“十三五”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的主要工作指标,基本实现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

  6.安全监管基础和能力建设目标

  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到2017年底,随机抽查成为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至2018年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三、主要任务

  (一)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制定出台我市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19个子方案。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住关键时段、地区、单位、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等方面入手,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市、县(区)要于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与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五)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培育扶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服务常态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

  (七)加强安全监管基础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工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化科技水平。建立和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确保执法效果。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保障执法和应急救援经费、车辆。

  (八)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形成职业病危害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杜绝较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病动态监管和健康监护信息共享平台,将职业病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全面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在行政审批、宣传教育、监管执法、达标创建等工作上的一体化。

  (九)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市政府与铜陵有色集团公司共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推动市政府与铜化集团公司共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工作。

(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并实行挂牌督办、审核把关。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由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一)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县(区)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十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阻击战”、专项整治“歼灭战”和隐患排查“围剿战”。深入开展危化企业、危化品罐区、油气输送管道、加油(气)站、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用机械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化工园区完成治本攻坚任务,从严控制新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全面建立、落实发货和装载查验制度以及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台帐制度。

  (十三)切实增强安全保障水平。明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推进安全治理,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到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总数较2015年下降8%以上。制定完善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等“三项监管”。推进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工作,全面提高非煤矿山采掘、支护、运输机械化强度,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自动化水平,以及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重点矿区、矿山采空区、水害严重矿山、病危险库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完善非煤矿山基础数据库,推动矿山图纸电子化。对规模以上矿山企业和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

  危险化学品: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全面提升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规范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设立和建设,加快推进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搬迁。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以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调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强化安全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装卸、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扎实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灌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全面落实《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监管,持续开展以落实施工方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农民自建房、轨道交通等大型公共建设工程、市政管网检修疏浚工程等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监管系统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管。

  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从政策法规、工程设施、技术装备、执法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综合施策,实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监管平台,加快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无缝连接。扎实推进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探索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配合做好省、市两级“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联网联控平台建设。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实现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开展重点群体常态化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水上交通:加强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渡口标准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推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对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等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全市重要航道、湖区综合基地和站点建设,完善水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突出水上旅游、危险品运输、涉水工程建设等安全监管。

  铁路交通:到2020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在城区繁忙铁路道口建设集安全监测、信息传输和预警报警于一体的道口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强化高铁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的检测、采集和运用,严控高速铁路、长大桥梁和隧道等的安全风险,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

  消防: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区域性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装备和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开展治理易燃易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火灾隐治理患,完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和应急逃生装置。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和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特种设备:深入开展电梯、液化气瓶、起重机械、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评估,强化技术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健全特种设备监管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科学分类监管模式。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存储布局,减少危险点,控制危险源。开展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预警、监控、检测和防护等技术手段。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化安全管控,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销售备案管理。

  工贸行业:完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突出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在金属冶炼企业、涉危防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高风险、大空间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科学布局作业场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城市建设运行:提高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交通、排水防涝、人防工程、消防、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普查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应急措施,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强化对隐蔽性设施、管缆廊巷、排土渣场等的监测监控,开展城市公共设施、桥梁、老旧建筑、电梯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大型集会和大型活动风险研判、预案备案等制度,加强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设施安全管理。

  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确定无人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无人机、热气球运行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重点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以平安渔业建设为主线,加强渔业船舶、渔业船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实施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完善渔船安全救生装备,强化渔业船员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水上自救互助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渔业互助保险,落实船员持证驾驶,杜绝渔船非法载客(货)。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依托“互联网+”,建设纵向覆盖市、县(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横向连接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诚信、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建设远程数字化监控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安全生产预警监控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2018年底建成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生产许可、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等数据信息入库。

  (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程

  全方位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风险点查找机制、风险研判机制、风险防范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处置机制、风险责任机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规范、标准和指南,明确各类安全风险点查找、辨识的牵头部门、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切实解决“认不清”的问题。通过对各类风险点进行深入查找、科学评估,全面梳理风险点分布情况,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点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切实解决“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和分析研判各风险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管控,降低安全风险,切实解决“管不到”的问题。

  (三)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建立安全法规标准、事故案例、视频课程、统计数据等信息资源库,把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建立全民安全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和宣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研究机制、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建设特种作业工种模拟仿真训练和考试系统。   

  (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

  组织力量对所有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建立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治理计划,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分别由市、县政府挂牌督办,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分级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干线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节点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完善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装备,解决第一时间赶赴事故救援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等方面手段不足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至2018年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六)安全科技应用建设工程

实施“科技强安”行动,广泛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在线监控系统。运用GPS地面测控网定位技术建立危化运输车辆定位跟踪监控系统。建设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平台及气象预警系统、交通事故自动检测系统和交通引导系统。

(七)职业病危害治理建设工程

  全面完善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开展高危粉尘、高毒物危害防治。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信息化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数据库、从业人员职业病动态监管平台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系统,搭建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共享平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力争实现省“十三五”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的主要工作指标(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劳动作业环境明显改善,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杜绝较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实施。作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目标指标。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把专项规划纳入地区重点规划范围。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要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根据自身条件建立规划目标责任体系,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二)强化投入保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促进安全生产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加大对化工企业搬迁、矿山安全技术改造,以及重大灾害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经济和产业政策支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工伤保险产品提取事故和职业病预防费用机制。

(三)定期考核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进行跟踪分析评估。市政府安委会在2018年年底和2020年终,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终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市政府通报,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