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安庆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4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皖鄂赣三省交界处,是中国长江经济带南京至武汉之间长江北岸唯一一座中等、区域性的中心城市。现辖桐城、怀宁、潜山、岳西、太湖、望江、宿松7个县(市)及迎江、大观、宜秀3个区。有17个街道办事处和83个镇、48个乡。总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821平方公里。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为525.5万人(市区71.35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36‰,死亡率为4.9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5.44‰。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418.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7.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92亿元。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966元,农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4元;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4091元,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8051元。
2015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3.4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1.9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07.2万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二)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安庆城区死因监测点数据显示,死因前十位的依次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意外伤害、死因不明、内分泌及营养代谢性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2015年,全市乙、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525.69/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报告;居民两周患病率22.4%,慢性病患病率为17.52%。全市婴儿死亡率3.68‰,孕产妇死亡率7.70/10万,人均期望寿命76.3岁。
(三)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状况
2015年,全市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数1781.42万人次,年人均就诊人次数3.88人次。在门诊总诊疗人次数中,医院占 33.82%,乡镇卫生院占 15.42 %,其它医疗机构占 50.76 %。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数52.82万人。在总出院人数中,医院占88.8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0.24%,乡镇卫生院占9.39%。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6.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7天。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7.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0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使用率7.9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 天;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34.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8天。
2015年,全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率分别为78.07%、94.87%、81.7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7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7.99%,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婚前健康检查率为94.12%,妇女病普查普治率为34.45%。
(四)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1.卫生机构:2015年,全市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89个。其中: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专科医院)65所。按级别分:三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综合医院13所;二级中医院8所;专科医院8所;其他医院34所。乡镇卫生院13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6个;妇幼保健院(所)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所)各10个;专科疾病防治所(站)9个,紧急救援中心1个,中心血站1个,村卫生室1336个。
2.卫生床位:2015年,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17381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79张。总床位中,医院床位13713张,占78.5%;乡镇卫生院床位3385张,占19.38%。
3.卫生人员:2015年,全市拥有各类卫生人员26856人,其
中卫生技术人员20002人,占67.04%;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5.86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36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777人(其中全科医生379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7人;注册护士8201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79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与注册护士数比为1:1.05。我市主要卫生资源配置统计指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表1)。
2015年,全市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462人,其中乡村医生3302人,卫生员160人。
表1 2015年安庆市主要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对比表 | ||||
床位/ 每千人口 | 卫技人员/ 每千人口 | 执业(助理) 医师/每千人口 | 注册护士/ 每千人口 | |
安庆市 | 3.79 | 4.36 | 1.7 | 1.79 |
安徽省 | 4.35 | 4.57 | 1.75 | 1.94 |
全 国 | 5.11 | 5.84 | 2.21 | 2.36 |
4.卫生资产:2015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资产6335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0397万元。全市各类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 119388万元,其中医院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100205万元,占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的83.9%;万元以上设备总台数9326台(件)。
5.卫生经费:2015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收入58021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6000万元。卫生事业补助经费占财政支出的3.17%。
二、区域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的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尽适应。
(一)资源总量不足
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处全省中下水平,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生数、注册护士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相关数据显示,我市两周患病人次数102.7万人次,患病率 22.4 %;慢性病病例数80.3万例,患病率17.52 %,且呈逐年上升态势,庞大的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凸显资源总量的不足。
(二)资源配置不均衡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城乡差别、区域差别问题仍很突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主城区、县城所在地。各县(市)资源配置也相对不均衡。学科发展上,专科发展相对较慢,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仍较为薄弱,其他专科优势不明显。中西医发展上,中医发展滞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没有彰显。人员结构上,医护比1:1.05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办医结构上,2015年全市社会办医床位数仅占13.2 %,多元化办医格局需进一步加强。
(三)学科建设薄弱
学科建设投入不足,发展速度较慢,学科整体实力与技术水平存在“强项不强”问题,临床科研水平总体偏低,创新后劲不足。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制不健全,培养方式落后,学术梯队建设存在断层或后继乏人的现象。技术创新、科研活动缺乏必要的基础条件支撑,实验条件、科研条件及相关设备等亟需改善和加强。
(四)服务能力不足
2015年我市卫生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仅占24.57 %(全省24.96%),卫生技术人员副高以上职称占4.61 %(全省4.82%),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级看,市级不强、县级不壮。市级医院缺少区域内优势临床专科,专科优势不显;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支撑90%患者县域内就诊目标的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少、能力低、水平差等情况严重制约了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
(五)分工协作机制仍需加强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依旧存在,以医院为中心的服务提供模式仍未改变,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需加强,卫生资源、信息联通共享不足,在应对慢性病等问题上缺乏有效的一体化安排,亟待建立健全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六)体制、配置与服务能力方面的问题
一是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补助经费仅占
财政支出的3.17%。
二是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
三是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卫生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健康中国”战略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带来新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战略,从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高度出发,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将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提升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定位,拓宽发展领域。加快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调整,强化服务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安庆”,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
(二)深化医改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精神,医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对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推动功能整合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三)发展动力转换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新动能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成为“十三五”发展的重要任务。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须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和资源调整步伐,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提高效率,以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为核心,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社会、健康问题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三五”期间,安庆市人口老龄化水平预计达到20 %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33 %以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出生人口5万左右。人口增长、老龄化、城镇化的发展和疾病谱变化带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转变和卫生资源配置转变。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现有卫生资源总量和结构不能有效适应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变化,迫切需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五)信息技术和科技进步带来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及创新智慧管理提供了条件,必将带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业态,已成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健康安庆”为目标,以推进综合医改为抓手,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落脚点,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区域协调、运转有效、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需求导向,合理布局。围绕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卫生资源规划和配置,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主线,突出调整布局结构、补强短板、夯实基础、发展健康服务业等重点,适度有序发展,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三)调优结构,系统整合。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协调发展,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的协同性。
(四)改革创新,转变模式。以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健康安庆”为目标,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创新思维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模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市情发展、具有安庆特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五)内涵发展,提升能级。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公立医院走精细化的内涵发展之路。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扩大优质卫生资源,构建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六)公平可及,兼顾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以基层为重点,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七)层级分明,信息支撑。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分类制定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数量更加适宜,配置更趋合理,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为优化,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城乡间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为实现 “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规划期末,居民健康水平与卫生服务关键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主要指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以上,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以下和9‰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不低于5.5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1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77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不低于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不低于2人,医护比达1:1.3(表2)。
表2 2020年安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 目标 | 2015年 现状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3.79 | 指导性 | |
医院(张) | 4.4 | 2.99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张) | 3.03 | 2.47 | 指导性 |
其中:市办医院 | 0.91 | 1.02 | 指导性 |
县办医院 | 1.97 | 1.45 | 指导性 |
其他公立医院 | 0.15 | 0.22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张) | 1.37 | 0.52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1 | 0.74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3 | 1.7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77 | 1.79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44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1.24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3 | 1:1.05 | 指导性 |
市办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6 | 1:0.55 | 指导性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 | —— | 指导性 |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800 | —— | 指导性 |
四、思路与布局
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强基层、扩优质、补短板,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双轮驱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48号)总体思路和战略布局,安庆市作为全省区域医疗次中心,将打造2个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三级医院,力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不断引进吸收高、新、尖技术,拓展诊治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皖西南及周边地区疾病谱特点,大力发展特色专科,具备向本市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的能力,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桐城市、宿松县应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扩大医疗服务辐射方位,着力打造优质医疗服务圈,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为周边地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
一、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县(市、区)两级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共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个,其中,市级1个、县(市、区)级10个。
保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桐城、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宜秀8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强和完善迎江区、大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功能。
功能定位:拟订并组织实施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组织实施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全市设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1个,其中市级1家,县(市、区)级10家。
保留市卫生监督局和桐城、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宜秀等8个县(市、区)卫生监督局(所),加强迎江、大观、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区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建设。整合现有的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转机制,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效能。
功能定位: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监管职责,涉及管理相对人的具体执法任务,由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统一承担。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中医服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妇幼保健机构
全市共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1个,其中,市级1个、县(市、区)级10个。
1.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市级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分别成立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及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宜秀区、迎江区、大观区共1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2.保留市、县级妇幼保健院:坚持临床和保健相结合的原则,规划期内,按三级标准,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设置床位500张;原市妇幼保健所、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业务用房等设施改作卫生计生其它用途或资产置换。7个县(市)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各设置一所妇幼保健所(院),与本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署。
功能定位: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提供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药具发放、科学研究、适宜技术推广、教学等工作。
(四)血吸虫病防治机构
设置血吸虫病防治机构10个,其中,市级1个、县(市、区)级9个。
保留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和桐城、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望江等6个县(市)血吸虫病防治站。重新调整设置市区血吸虫防治机构。
功能定位:制定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开展血吸虫病的监测、筛查、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人群病情调查和治疗;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效果评估。开展杀灭钉螺、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技术指导以及其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五)采供血机构
保留安庆红十字中心血站,根据全省统一规划,按照区域采供血服务中心的标准进行扩建提升,承担血液集中化检测任务。保留岳西县中心血库及宿松、怀宁、望江、太湖等县级储血点。在安庆市城区繁华地段合理设置3-4个固定献血点或献血屋。各县(市)要创造条件,选择在繁华路段至少设置1个固定献血点或献血屋。
功能定位:按照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和行政区域内中心血库的质量控制;提高采供血工作关键设备的配置标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大输血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工作,提升输血研究水平。
(六)卫生信息服务和继续医学教育、医学考试管理机构
保留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统筹抓好卫生信息化建设、继续医学教育与各项医学考试管理工作。强化市卫生信息中心功能,着力推进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发展。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可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县(市、区)卫生信息中心。
功能定位:负责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培训、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卫生数据的管理和卫生信息的开发、整合及综合利用,有计划地加强卫生信息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承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全市相关卫生考试、培训等组织管理工作。
(七)院前急救机构
保留市紧急救援中心。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急救分站由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调度。建立健全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中心卫生院)共同组建的急救网络。
功能定位: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反应快捷、指挥统一、处置高效”的院前急救医疗工作体系和急救医疗网络。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八)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保留市精神卫生中心,挂靠市精神病医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增设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
功能定位: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开展大众心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和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控制等。市精神病医院承担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各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负责做好辖区内精神病人的门诊治疗,提供心理咨询和精神卫生咨询服务。
(九)口腔卫生防治机构
设置口腔卫生中心8个。
设置市、县(市)口腔卫生中心。市口腔卫生中心挂靠市级一家三级医院,各县(市)口腔卫生中心挂靠各县(市)级综合医院。
功能定位: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当地口腔卫生保健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动态、建立覆盖本地区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开展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进行基层专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十)健康教育机构
保留健康教育所(科)11个。
保留市健康教育所,挂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
功能定位:组织、指导全市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对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加强市和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建设。
功能定位: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以资源数据库、方法库和知识库为基础,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系统,信息表示系统为手段,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控制等指挥功能。
二、医疗机构设置
(一)综合医院
1.三级医院:规划期内设置3-4所。保留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2所三级甲等医院。规划期内,结合市区发展需要,调整两所医院布局,市立医院在东部新城建成1所占地面积165亩、床位1200张的区域医疗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北部新城建成1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占地182亩,床位设置1200张;两家三级医院新院区建成后老城区相关资源逐步向专科方向转型。鼓励社会资本创设三级医院。
安庆市立医院:
1.根据安徽省区域医疗次中心的功能定位,以安医大附属医院及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平台,以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着力提升医疗服务和科研指导水平。
2.整合相关学科优势,重点建立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心胸外科、生殖医学等区域诊疗中心。
3.实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突破,创设省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重点特色专科2-3个,建设中心实验室。实现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零突破,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每年不低于10项。
4.人才培养取得新突破。培养省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青年领军人才)30名,中青年技术骨干100名,每年引进及培养博士8-10名。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1.根据建设区域医疗次中心的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和新院区建设进度,打造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及时调整学科布局,优化学科结构,建立以省级临床重点学科为龙头、市级临床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为基础的学科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与科研指导能力。
2.重点加强优势学科建设:骨科与北京积水潭医院签署协议成立骨科机器人手术团队;普外科、泌尿外科与南京鼓楼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儿科与南京儿童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3.整合相关学科优势,重点建立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区域诊疗中心。
功能定位:按照全省区域医疗次中心的发展定位、全市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承担本市及周边地区疑难病症以及危、急、重症患者的诊断治疗、医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医疗引领示范效应。
表3 安庆市医院床位设置规划表
机构名称 | 2015年现状 | 2020年规划 | |||
实 际 床位数 | 在建项目 新增床位数 | 规划编制 床位数 | 床位 转型数 | ||
安庆市立医院 | 本部 | 1440 | 800 | 640 | |
北院区 | 350 | 350 | |||
东院区 | 0 | 1200 | 1200 | ||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 本部 | 860 | 0 | 800 | 60 |
龙山院区 | 260 | 1200 | 1200 | ||
东院区 | 150 | 150 | 150 |
2.二级医院:
规划期内设置20-25所。保留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海军安庆医院、市石化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秉风医院、红十字博爱医院。支持安庆石化医院、市秉风医院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适时调整布局。鼓励社会资本在东部新城、大观政务新区各增设1所二级医院。
保留桐城、怀宁、潜山、太湖、望江、岳西、宿松等7所县(市)二级医院,政府不再新建二级医院,推进各县(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鼓励社会资本创设二级综合医院。
功能定位: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一般性的专科医疗服务,同时承担基本医疗、急救、保健及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部分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
3.一级医院:
政府不再举办一级综合医院。大观区医院、工人医院已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综合医院建制予以撤销;各县(市)政府办的一级综合医院应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表4 安庆市二级综合医院建设规划
机构名称 | 2015年现状 | 2020年规划 | |||
实际床位数 | 在建床位数 | 预期人口 | 规划编制 床位数 | 床位 转型数 | |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 630 | 0 | 500 | 130 | |
桐城市医院 | 949 | 1000 | |||
怀宁县医院 | 570 | 600 | |||
潜山县医院 | 450 | 57 | 800 | ||
岳西县医院 | 572 | 37 | 600 | ||
太湖县医院 | 650 | 59 | 800 | ||
望江县医院 | 587 | 60 | 800 | ||
宿松县医院 | 526 | 67 | 1000 | ||
海军安庆医院 | 900 | 1000 | |||
社会资本办医 | 2570 | 3796 |
不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一级综合医院。保留依法许可的现有非政府办的一级综合医院,但应加强专科建设,逐步转型为专科医院。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1.三级中医医院
设置2所,规划期内支持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在北部新城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扩建,设置床位500张(表5)。鼓励宿松县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
2.二级中医医院
设置8-10所。保留市中医院、桐城、怀宁、潜山、太湖、望江、岳西、宿松等县(市)8所中医医院,规划期内均应达到二级甲等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在市区的新城区或有条件的县(市)设置1-2所二级中医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
3.一级中医医院
保留依法许可的现有非政府办的一级中医医院。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在市、县(市)新城区或城乡结合部新建一级中医医院。
表5 安庆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规划
机构名称 | 2015年现状 | 2020年规划 | |||
实际床位数 | 在建床位数 | 规划编制 床位数 | 床位转型数 | ||
安庆市中医医院 | 本部 | 170 | 200 | ||
北院区 | 0 | 500 | 500 | ||
桐城市中医院 | 230 | 400 | |||
怀宁县中医院 | 250 | 400 | |||
潜山县中医院 | 437 | 500 | |||
岳西县中医院 | 360 | 400 | |||
太湖县中医院 | 150 | 400 | |||
望江县中医院 | 200 | 400 | |||
宿松县中医院 | 516 | 600 |
(三)专科医院
1.精神病医院
支持市精神病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规划期内,将医院现址北侧省棉花科学研究所38亩土地划拨给该院,床位增至800张(表6)。各县(市)级综合医院增设精神科门诊;有条件的可增设精神病区。
2.传染病医院
保留市传染病医院,由市立医院管理,设置床位350张。继续加强七县(市)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完善应急救治服务功能。
3.其它专科医院
保留依法许可的现有专科医院。依托市立医院设立市儿童医院,设置床位500张;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设置床位200张;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市肿瘤医院,设置床位500张。市、县(市)、区根据居民的医疗需求可适当增设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等医疗资源薄弱地区设立二级以上、特需(高端)专科医院和中间性医疗服务机构。适应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需要,建立政策导向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等方式创建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表6 安庆市专科医院建设规划
机构名称 | 2015年现状 | 2020年规划 | ||||
实 际 床位数 | 在 建 床位数 | 预期人口 | 规划编制 床位数 | 床位 转型数 | ||
安庆市精神病医院 | 600 | 800 | ||||
安庆市妇幼保健院 | 30 | 500 | ||||
安庆市传染病医院 | 350 | |||||
安庆市儿童医院 | 500 | |||||
安庆市肿瘤医院 | 500 | |||||
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 200 | |||||
(四)基层医疗服务机构
1.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一所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及服务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卫生院,应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服务人口在1~3万人的卫生院应达到一级乙等医院标准;服务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卫生院应达到卫生院基本标准。
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开展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监测并及时上报和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上级卫生监测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开展健康教育,参与、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预防接种。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管理村级卫生机构。
2.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设有1所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功能定位: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任务,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的一般常见伤、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5万居民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较大的社居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辐射不到的地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模达3000户的新建小区,必须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建设规划,提供至少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业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也可由社会资本举办。
功能定位: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社区内妇女、儿童、慢性病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五)社会办医院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和卫生服务领域。到2020年,按照本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4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功能定位: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三、卫生资源配置
(一)医疗机构床位设置
到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将达到5.5张(表7),其中,市级公立医院0.91张、县级公立医院1.97张、社会办医1.37张、基层机构1.1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床位配备应当与需求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应当按照其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表7 安庆市辖县(市)床位配置标准 | |||
城 市 | 2015年 | 2020年 | 备注 |
安庆市 | 3.79 | 5.5 | 创新类城市 |
桐城市 | 3.05 | 4.7 | 创新类城市(县级) |
怀宁县 | 3.29 | 4.3 | 发展县 |
潜山县 | 2.96 | 4.3 | 发展县 |
太湖县 | 2.35 | 4.3 | 发展县 |
宿松县 | 3.1 | 4.7 | 创新类县 |
望江县 | 2.39 | 4.3 | 发展县 |
岳西县 | 4.03 | 4.3 | 发展县 |
注:以上指标为床位/千人口。
(二)卫生人力配置
1.人员配置目标: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13人(其中全科医生0.2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77人(表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原则上疾病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促进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布,各级各类卫生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
表8 安庆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配比 | ||||
城市 | 2015年 | 2020年 | ||
每千常住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 | 每千常住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 | |
人口护士数 | 人口护士数 | |||
安庆市 | 1.79 | 1.7 | 2.77 | 2.13 |
桐城市 | 1.27 | 1.48 | 2.77 | 2.13 |
怀宁县 | 1.19 | 1.37 | 2.6 | 2 |
潜山县 | 1.16 | 1.72 | 2.77 | 2.13 |
太湖县 | 0.88 | 1.09 | 2.41 | 1.85 |
宿松县 | 1.21 | 1.37 | 2.6 | 2 |
望江县 | 1.05 | 1.11 | 2.55 | 1.96 |
岳西县 | 1.27 | 1.48 | 2.73 | 2.1 |
2.医院人员配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是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和辐射中心,其人员配置原则上床护比要达到1:0.6,医护比达到1:1.3。
3.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底,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4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5%,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三)卫生设备配置
按照国家和省级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有关规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遵循《安徽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一般3-5年为一个周期。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规划数,结合医院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作动态调整。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单个价值200万以上医用设备纳入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控制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四)医疗卫生技术配置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应用医疗卫生技术应当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鼓励发展、应用和推广适宜技术。重点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构建梯队合理、分类指导、层次有别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体系。规划期内建设不少于8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同时实施学科建设“重中之重扶持计划”,从市医学重点学科中再选不超过10个基础较好的专业重点扶持,先期筹建市级诊疗中心,使我市医疗卫生技术跻身省内先进水平行列。
四、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一)总体框架
以满足公众服务和行政监管需求为导向,建设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健康数据共享交换。
(二)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六大业务应用,支持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与省级信息平台、市级政府数据信息中心互联互通,满足跨区域、跨行业协同需求。
(三)建立数据库
1.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包含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基本内容,存储并逐步建立全员人口注册和索引信息库,努力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
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包含居民人口统计学信息,家庭档案、个人档案、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规划免疫、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社区康复、诊疗信息等内容,存储居民医疗服务结果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3.电子病历数据库。包含人口统计学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入院记录、住院用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内容,存储居民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
(四)业务应用系统
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医疗卫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不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及药品供应保障的强化与及时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五)医院信息化
深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统一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继续推广以HIS、LIS、PACS为主体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新建或改造医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品管理、医药价格管理、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内容;初步形成基于医院信息平台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组成部门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六)服务体系的整合和协作
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市区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立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内(东边为晴岚路,南边为叶祠路,西边为独秀大道,北边为天柱山东路)。建筑面积23.27万平方米,床位设置1200张,投资概算13.49亿元。
(二)市一院龙山院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学府路(206国道)以东、纬三路以南、经三路以西、宜秀大道以北,占地182亩,床位设置1200张,投资概算13.6亿元。
(三)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部新城区(安庆医药高等学校校园内),床位设置500张。
(四)安庆红十字血站改扩建工程。改扩建面积3000平方米,投资概算1500万元,其中改扩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设备购置500万元。
(五)安庆市人口健康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新农合)、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等内容,涵盖综合卫生管理、医疗行为管理、远程会诊、区域心电、妇幼保健、双向转诊、健康档案调阅、数据中心平台、医院HISLIS、医学文库综合查询等功能。投资概算4000万元。
(六)安庆市肿瘤医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华中东路,占地100亩左右,设置床位500张。
(七)安庆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规划选址位于秦潭湖北侧C-4地块,占地80亩左右,设置床位500张。
第四章 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将规划中拟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确保规划得到落实。
(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市政府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组织编制。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并结合人口分布、社会经济状况、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将各县(市)区卫生机构、床位、人员等资源配置标准逐一细化,重点规划安庆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对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论证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政府应根据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负责研究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辖区内的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二)明确有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物价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不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体制改革;在价格方面,要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各部门间建立会商机制,并适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健全投入机制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卫生经费的体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增加卫生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的经常性投入。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的卫生投入责任。转变投入方式,改革补偿办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将符合规划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现有公立医院建设发展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利用多种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允许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形成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政策。
三、推进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重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鼓励养老服务业举办医疗机构,或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实现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逐步构建医疗机构和医师信用体系,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优先人才发展
(一)健全卫生人才培养体制
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动态调整医学教育招生规模与结构,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推进以提高素质与能力为核心的医学教育改革。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临床(公卫)培训实践基地,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程,以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为核心,建立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培养机制。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健全人才培养绩效评价机制。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突出“补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重点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全科、护理、康复、病理、营养、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等短缺领域和基层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实施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精准引进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特殊人才。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引才项目。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鼓励人才创新发展,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
(三)推进人才使用制度创新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人才优先发展工程 |
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建设:重点实施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规范化培训一批住院医师,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开展公共卫生医生规范化培训。 县级骨干医师培训:重点培训一批儿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院前急救等方面的县级医院骨干医师。 妇幼健康领域人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实施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 医药卫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省内领先水平的医学领军人才,培养、造就新一代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吸引、稳定和培养一批有志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规范编制流程
各县(市、区)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中,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要综合考虑各方医疗资源,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体系规划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各地可以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县级区域卫生规划起草和论证完成后,须经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区域卫生规划周期一般为5年。
(二)严格规划实施
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程序。
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2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三)严肃监督评价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的实施监督和分期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障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