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工作助力新区全域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量:11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和方法机制,对标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建设美丽乡村要求,持续加强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工作,助力新区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浦东新区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浦委农办[2024]2号)、《浦东新区以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的通知》(浦委农办[2023]1号)、《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通知》(浦委农办[2023]5号)的工作要求及《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DB31115/Z007-2024),以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持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乡村文明新风,发挥星级户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共建浦东和美乡村。

一、创评方法

(一)申报条件

1、一星户:应符合《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中“一星户”十二条创评标准。

2、三星户:在“一星户”的基础上,应符合《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中“三星户”五条创评标准。

3、五星户:在“一星户”“三星户”的基础上,应符合《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中“五星户”三条创评标准。

星级户创(复)评工作是各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文明乡风建设的重要支撑。按照“标准管控、创评结合、以评促建、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升、降、摘星动态管理,同时结合示范村创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等,适当提高“一星户”“三星户”、“五星户”的创(复)评比例。其中申报“五星户”的候选家庭,要在建设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作为,建设特色家庭,传承家风家训,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投身公益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群众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二)申报方法

1、一星户由家庭自荐,村民小组集中推荐的基础上,由村组织队伍进行交叉考评,半年一评。

2、三星户在已获评“一星户”的家庭中,经村“两委”集中推荐,由镇组织队伍交叉考评,半年一评。

3、五星户由各镇在已获评“三星户”的家庭中,择优推荐产生拟申报的“五星户”候选家庭,由区相关单位组织队伍进行现场走访复核,一年一评。

二、创评安排

(一)一星户、三星户上报

各镇创(复)评一星户、三星户的考评结果,应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上报浦东新区农村服务中心。考评结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flfz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浦东新区张杨路2771号217室,联系人:王晓红 联系电话:13564593795。

(二)五星户材料申报

各镇应分别于每年8月中旬前,把本年度“五星户”申报材料上报浦东新区农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flfz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浦东新区张杨路2771号217室,联系人:王晓红 联系电话:13564593795。

(三)五星户创(复)评走访复核

对本年度申报的“五星户”候选家庭,由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团区委等相关单位组成走访复核队伍,于当年9月中旬前对“五星户”候选家庭进行动态现场走访复核。

各镇、村应因地制宜将美丽庭院星级户融入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对当年获评“五星户”,新区给予每户800元奖励,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委按相关规定发放至各镇。由镇及时发放到星级户。

(四)典型宣传

1、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对“五星户”进行宣传,把“五星户”家庭作为选树农村优秀家庭的蓄水池,通过典型选树,弘扬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农村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尚,助推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

2、征集和挖掘“五星户”典型家庭代表,邀请家庭讲述参与乡村治理故事、分享经验,凝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合力,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宣传“五星户”典型家庭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乡村治理积分制、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村民自治工作,营造具有浦东特色的家庭参与美丽乡村治理模式,更好发挥典型引领和经验推广作用。

(五)示范带动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农村妇女、青年及家庭作用,组建农村妇女、青年志愿服务队等,以星级户创(复)评为载体,结合典型家庭选树、文明家庭建设,搭建“五星户联盟”平台,激励星级户走出“小家”,服务“大家”,倡导“五星户”带头做、先行做、示范做,激发户户争学“五星户”、户户争创“五星户”的良好氛围,引导老百姓的事“自己想、自己做、自己管”,助推村民自治管理,共建“全域美丽·和美乡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镇要高度重视星级户创(复)评工作,明确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统筹部署相关工作。要把美丽庭院星级户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注重过程,扩大参与,以创(复)评工作为抓手,助推和美乡村建设。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所有上报材料各镇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落实镇级初评要求,做到内容客观、程序规范。被推荐的“五星户”要经所在村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所在镇签署初评意见后方可上报。评审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体现被推荐家庭的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

(三)示范带动、互促发展。区相关部门将结合工作需求,不定期召开星级户创(复)评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会,邀请各镇分管领导总结交流星级户创(复)评情况及经验,取长补短、互促发展。

 

附件:关于发布浦东新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的通知(浦市监标计[2024]9号)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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