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浦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量:1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黄浦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计划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黄浦区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儿童发展相关目标任务落地,有序探索儿童友好城区建设。为统筹推进全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助力全面提升城区软实力,遵循儿童成长发展规律,推动“一米高度看城市、看世界、看未来”理念融入城区发展全过程、全领域,打造符合“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的儿童友好“城市名片”,建设有温度、有高度、有情怀、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儿童友好城区。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参与发展。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为目标,坚持儿童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建立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推动儿童全面参与社区与城区生活。

  2.安全健康,普惠共享。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健康的原则,保证儿童游戏与活动空间场域的安全健康;依据不同年龄段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水平以及不同身体技能状况儿童的行为特征,提供普惠、共享、多样化的活动平台或载体,满足儿童成长与发展需求。

  3.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立足黄浦区人口特点、资源禀赋、治理能力等,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先试先行,探索符合区域发展特征、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黄浦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路径与样本,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系统整合,多元合作。 坚持系统整合思路,统筹优化空间、设施功能布局,推动功能复合的服务综合体与嵌入式家门口服务点建设。推动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形成部门协作与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常态化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儿童友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具有黄浦特色的“零距离—吾童计划”,打造“童乐浦江”品牌,基本建成童真童趣、活力无限的儿童友好城区,对儿童更“友好”,让城市更“可爱”。

  到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黄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擘画与“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匹配的儿童友好新篇章,推动儿童友好在黄浦形成生动实践, 建成彰显儿童友好理念,引领儿童友好风尚,儿童向往与自豪的友好城区 ,让黄浦儿童享有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

  二、建设任务

  (一)完善“零距离·童联盟”儿童友好政策制度

  1.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规划政策体系。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全过程。在“十五五”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过程中,探索引入儿童影响评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规划资源局)

  2.打造黄浦特色的儿童友好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各领域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持续开展“黄浦区儿童友好工作特色品牌项目”评选,谋划储备并推进实施一批儿童友好服务项目和品牌,形成“黄浦区儿童友好工作品牌库”。(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

  3.形成多元立体的儿童友好宣传矩阵。持续做好儿童友好城区公益宣传,推广儿童友好理念和建设模式。 用好区级媒体矩阵持续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推广儿童友好理念和建设模式。用好道板、公益小品等宣传阵地 , 刊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全力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区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

  4.构建“儿童友好共同体”。 积极培育发展 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 社会 资源 力量 ,形成多元主体组成的“儿童友好共同体”,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工作汇聚丰富资源。(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5.组建区儿童友好“智库”。组织专家“智库”成员参与儿童保护、儿童权利、儿童医疗健康、儿童体育等相关领域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研讨,为黄浦区儿童友好各项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儿工委办、区科协)

  (二)健全“零距离·童守护”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6.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实施“慧成长·心相伴”伙伴计划,探索 建立 “家校社”联动机制。 健全儿童意外伤害、监护缺失与监护不当的及时发现、强制报告、评估取证、临时庇护、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拐卖、虐待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儿童伤害预防培训机制,减少儿童伤害。(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7.加强特殊儿童权益保障。健全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制度,完善监护缺失儿童临时照料体系。重点做好困境儿童心理的评估干预和关心关爱,对困境儿童心理创伤精准评估干预,加强孤独症儿童关护。积极推进困境儿童居室微改造工程。 加强“阳光宝宝卡”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持续做好我区残疾儿童每年一次的健康随访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

  8.推进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发展。引导儿童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培训,推荐有社工证的优秀儿童工作者参加市儿童福利社工培训。到2025年全区持证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达到50名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各街道)

  9.全面实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医教结合。深入推进“教养医合作”融入特殊教育,加强医生与教师密切协作,发挥教养医结合优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10.开展“向阳花”未成年人司法服务项目。坚持从日常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增强涉案未成年人个案帮教、开展综合救助服务、补充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

  11.加强儿童法治教育。发挥“莫阿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品牌示范效应,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检查开放日等形式,每年开设30场辅导讲座、法律咨询、专题培训,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持续开展“春天的蒲公英”“百校百讲普法行”“黄浦区高中生法治辩论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12.完善儿童安全防护。推广“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大儿童法治、安全、自护、心理、性别教育宣传。加强儿童食品、用品、药品等安全监管,到2025年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类涉儿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 大力推进校园技防建设,推动集体活动场所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深入推进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安全检查及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妇联)

  (三)推进“零距离·童乐园”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13.打造国际化儿童友好空间。推动国际化要素与儿童活动空间结构重塑,功能布局优化等工作有机融合,结合中央科创区建设,围绕引领城区发展、彰显品质生活,促进形成以“科创和艺术”为特色一体化、多功能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集群,打造面向未来的国际化儿童友好空间项目。(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妇儿工委办)

  14.推进“一江一河”黄浦段项目建设。持续推动中福会少年宫新宫、八号平台等儿童友好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加强“一江一河”黄浦段周边的儿童艺术剧场、滨江黄浦体育公园等重要公共服务资源的联动,依托黄浦南园公园及其周边“一江一河”滨水空间现有设施,通过功能引领、空间塑造、活动支撑等方式,加快黄浦儿童友好空间的拓展与提升。(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体育局、区妇儿工委办、区发展改革委)

  15.打造充满童趣的体育活动空间。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满足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在黄浦滨江滑板极限公园等重点空间项目中科学配置适合青少年的体育活动设施。在推进健身驿站、健身苑点设置的同时,充分考虑儿童的需求增设儿童运动设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6.构建儿童友好蓝绿生态空间。推进新建、改建公园优先配置儿童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优先满足儿童活动需求。充分依托绿地资源构建品质宜人的绿道系统。组织开展儿童科普、艺术教育与自然生态教育资源深度融合的研学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科协)

  17.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游览参观点向儿童降低收费或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妇联)

  18.推动“儿童友好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开展书香黄浦建设,打造“一书一房”亲子阅读生态圈,为儿童提供更便利的阅读服务。推进城市阅读空间和社区儿童阅读专区建设,常态化建设运营好亲子阅读馆。继续打造区、街、居、家四级属地化亲子阅读网络,培育共创式亲子阅读体验基地。(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妇联)

  19.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结合黄浦空间功能布局,将儿童友好观念融入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衡复风貌等各类景观区的升级规划中。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

  20.深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巩固“一中心多站点”儿童友好服务网络,优化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功能布局,优化分龄式、菜单式服务供给。 推动儿童视角融入“10分钟社区生活圈”“美丽家园”建设、嵌入式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在“一街一路”建设中凸显儿童友好理念,合理增补儿童相关服务设施,推进既有空间设施适儿化改造,积极拓展“家门口”儿童活动空间。(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21.打造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将儿童友好出行纳入城市慢行道改造,完善慢行交通体系,调整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加快完善过街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趣味安全的儿童慢行空间。推进步行空间和人行道适儿化改造,为婴儿车、儿童步行提供安全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区建管委)

  22.优化公共场所儿童友好设施配置。推进公共场所儿童友好卫生间、母婴设施配置优化,鼓励大体量商业体改造嵌入儿童友好设施,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单位做好行业内儿童友好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

  (四)推动“零距离·童成长”儿童友好发展环境建设

  23.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制定推动和落实《上海市黄浦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首批3所儿童友好学校(幼儿园)试点建设。新增100个公办幼儿园托班托额和200个社区托育托额,全面推 动 高质量幼儿园建设。持续推进嵌入式、标准化社区“宝宝屋”建设。到2025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重不低于85%,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实现街道“宝宝屋”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

  24.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启动推进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建设创建工作行动方案,推进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引领计划 ,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提高 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 质量 ,完善校外培训监管。优化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流程,推广电子证照的使用,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更多便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5.完善儿童身体健康服务。加强儿童作息时间、户外活动等科学管理。加强儿童户外体育活动,保障幼儿每天在园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推进实施“学前教育宝宝营养水”项目,打造 黄浦区学前教育的特色品牌。 严格开展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26.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全面开展0—6岁孤独症筛查,完善我区孤独症筛查工作流程,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加强筛查工作质控。关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27.优化儿童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服务。优化儿童看病就医服务管理,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发挥黄浦区两大医联体支撑作用,持续完善“三级—二级—社区”患儿双向转诊机制,加大上级医院派驻专科医生下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度,提升社区儿科门诊的诊疗能力。鼓励下级医院儿科医护积极参加进修和培训,最大力度满足区域内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急救的同质化诊疗需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8.加强中医儿科建设。建立完善中西医结合的儿科协作网络,组织进行冬春季儿童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中医药防治培训。围绕儿科优势病种总结临床经验,优化治疗方案。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外治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9.提升基层社区儿童卫生服务水平。开展“悦童悦健康”服务,推动儿童早期服务模式下沉。落实社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完善儿童早期发展三级服务网络。到2025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30.推 广 近视综合预防、口腔健康管理等宣传普及。推动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改善学校视觉光环境,加强近视防控知识健康宣传,推动近视防控干预项目。继续推进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启动第六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基于风险评估的儿童青少年龋病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31.丰富儿童校外实践教育资源供给。充分利用黄浦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广泛建立教育实践基地。持续深入推进“黄浦·印迹”未成年人红色文化研学品牌项目建设,引领广大青少年踏寻红色足迹、解码黄浦基因、感悟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举办黄浦区青少年“红色露天博物馆”研学线路设计大赛,切实链通校内课堂教学和校外社会实践,进一步激发学生研学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32.加强儿童美育工作。持续推进“少儿文化课堂”项目,实施“大博物馆计划”“大美术馆计划”“社会大美育计划”,立足演艺大世界品牌建设,联动仙乐斯木偶剧场、上海儿童艺术剧场等文化艺术单位,推出大型原创科幻木偶剧《银河系历险记》、系列演出《宝贝看非遗》《宝贝,来看戏!》等儿童舞台艺术作品,推出《给孩子的中国艺术》主题文化周活动,提高儿童 审美和人文素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

  33.全面提升儿童科学素养。推动各类科普场馆、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定期举办科普创新活动。举办院士专家黄浦行·青少年与科学家面对面系列活动,通过“云上对话”带领黄浦青少年燃梦科学,联动科普基地资源,确保每位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2次及以上科普基地探究实践活动,激发儿童探索科学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区科协、区教育局)

  34.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文化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 “ 儿友好 ” 特色品牌“黄浦运动Young”,开展元旦亲子跑、“六一”俱乐部开放日公益特色活动、“黄浦·我来赛”“亲子运动会 ” 等体育主题活动。深化推进“运动四点档”公益培训活动进社区。(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35.加强儿童假期服务保障。落实年度开设小学生爱心暑托班24个,开设小学生爱心寒托班10个。(责任单位:团区委、各街道)

  36. 营造 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环境。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实施好“戏曲进校园”“书香进校园”“沪语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局)

  37.优化数字网络环境。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推进儿童友好智慧城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示范场景和标杆应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8.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净网系统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直播和游戏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净化儿童上网环境,通过应用防沉迷系统强化限制及保护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以及利用儿童实施的网络犯罪。(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

  39.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普及。推出青少年网络安全科普剧,通过舞台剧形式唤醒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联合市教委打造《万万想不到》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提升微视频第五季、第六季,在支付宝、阿基米德等线上平台展播,提升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黄浦区中小学生网络文明素养提升系列活动,做深做实青少年网络安全宣传黄浦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40.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设,发挥市区两级家庭教育示范校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文化节等主题活动。打响黄浦“零距离·吾家”工作品牌。常态化开展“国旗下成长”等爱国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

  (五)构建“零距离·童参与”儿童友好参与体系

  41.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拓宽儿童参与渠道与方式,用好人民建议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红领巾理事会等平台,扩大儿童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形成黄浦儿童参与工作案例集,探索构建完善儿童建言引导、征集、反馈、宣传为一体的参与机制。加强街道层面人民建议征集联系点与儿童议事会的机制融合,丰富征集主题。围绕垃圾分类、城市微更新、社区治理等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街道)

  42.积极培育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开发、内容供给。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打造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加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配置,到2025年全区学校少先队组织或校外少先队组织中平均每个大队、每两个中队至少有1名校外辅导员。 (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工作机制 ,协调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加强责任分工,通过制定行动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形成任务清单、强化定期跟踪等举措,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妇联、区建管委、各街道)

  (二)加大资金支持。区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于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政府通过减免租金、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社会主体提供普惠性儿童服务。与企业、具有公益慈善 背景等社会力量开展广泛合作,补充完善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

  (三)强化用地保障。土地供应计划参考儿童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引导支持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儿童友好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道)

  (四)完善监测评估。根据市级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评估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完善指标体系,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评估。建立年度评估督导机制,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开展自查自评,确保任务举措落地实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品牌服务清单和空间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委)

  (五)做好宣传引导。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宣传与推介活动,将儿童友好理念、建设成效纳入区级宣传重点。强化媒体合作,重点突出我区儿童友好工作十大品牌 、各街道儿童友好工作特色项目等的专 题宣传。绘制区级儿童友好城区地图,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场所及设施信息。(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妇联)

附件: 黄府办发【202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