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和《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民主监督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量:11

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集团:

经区委同意,现将《黄浦区政协202 4 年度协商计划》和《黄浦区政协202 4 年度民主监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黄浦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 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和三届区委七次全会部署,围绕“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和“功能新高峰、品质新标杆”发展主线,强化协商议政专责主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制定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协商计划如下 。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1 .进一步促进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

2.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

二、专题协商会

1.深化“三所联动”,共筑平安黄浦。

2.挖掘建筑历史价值,做好相关活化利用。

3.宜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4.提升黄浦文化标识度,打造特色化、创新性文化品牌。

5.汇智聚力,助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三、专题通报会

1.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2.侨务工作情况。

3.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情况。

4.黄浦“平安零距离”工作情况。

5.财税情况。

6.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7.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情况。

8.2024年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提案办理协商

不断深化“提案全过程协商、全周期公开”,以项目化方式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提、立、办、督、评”全过程。围绕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强委员与承办单位协商,组织开展各类提案集中协商。构建常态化提案办理协商格局,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与其他各类协商相结合。加大重点提案协商,通过召开督办协商会等,推进重点提案高效落地解决。

五、界别协商

1.充分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做大做强黄浦文旅产业。

2.创新海派中医品牌,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基地建设。

4.汇聚青春磅礴之力,全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

5.发挥侨界新生代优势资源,助力黄浦“科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对口协商

推进中央科创区建设。

七、零距离协商

着力推动“零距离协商”一体两翼融合联动发展。进一步建强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和界别委员工作 室 ,明确街道政协委员工作站与界别委员工作 室 的联动机制,聚焦党政部门关注的要事、保障改善民生的实事、基层社会治理的难事和界别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做实做强华建委员工作点和各类创新协商平台,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开展协商。

八、跨区域协商

深化与浙江德清、云南普洱、南京鼓楼、苏州姑苏等地政协的交流交往和跨区域协商。依托长三角C9联盟,继续扩大与长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区政协战略合作范围,不断扩大“朋友圈”,积极开展联合调研、联动协商,助力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民主监督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 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和 三届区委七次全会部署,围绕“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和“功能新高峰、品质新标杆”发展主线,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制定黄浦区政协2024年度民主监督计划如下 。

一、专题监督性常委会会议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城区功能品质。

二、专项监督

1.上海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2023年度调研协商成果转化)。

2.2024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健全健身服务体系”完成情况。

3.2024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完成情况。

三、视察监督

1.“一街一路”示范区域建设情况。

2.商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项目。

3.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年末集中视察。

四、提案监督

鼓励区政协委员和区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行使民主监督权利,遴选高质量的监督性提案列入年度重点提案。

五、社情民意监督

聚焦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 提出监督性意见建议。加强监督性信息的编报和反馈工作,发挥社情民意的监督功能。

六、其他监督

根据区委交办的监督性工作任务,就本区有关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等开展民主监督。应有关方面的邀请,组织推荐政协委员参与调查、检查、听证等活动,按照规定推荐区政协委员作为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监察、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