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量:1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促进先进设备和技术的生产应用,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4〕1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发〔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实现软硬件一体化更新,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5%以上,重点行业落后低效设备更新基本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3%左右,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力争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8%,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装备升级

1.推进先进设备更新。聚焦“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推进企业装备升级,鼓励企业更新升级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每年组织推进设备更新相关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推进落后低效设备替代。针对轻工、纺织、冶金、化工、建材、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退出,到2025年,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基本出清。(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进优质设备扩大供给。引导设备制造企业加大装备研发投入,积极争创省级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进一步加大优质、高效设备供给,组织开展设备更新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力争2024—2027年100台以上装备列入省级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赋能

4.推进设备数字化改造。聚焦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等领域,实施200家左右企业“升级版”数字化深度诊断,着力推进产业链企业开展设备数字化更新。引导企业对工业现场“哑设备”进行“微改造”“轻改造”。到2027年,推广400个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的“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跟踪服务400个智能化重点项目建设,滚动培育10个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推进设备智能化升级。深化诊断结果应用,扩大数字化、智能化装备应用规模,建设一批智能车间,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建设一批“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争创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到2027年,新增智能制造示范车间300家以上,示范工厂8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推进设备网络化联接。引导重点企业建设面向自身及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企业打造供应链协作平台10个。依托电信运营商等平台服务商,加快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场景融合应用。2027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8%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推广国产工业软件应用。推动工业软件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产品研制。重点支持我市工业控制单元、工业协议、嵌入式操作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引导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使用国产工业操作系统等工业软件产品,提升关键领域安全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8.提升重点工艺装备绿色化水平。深入实施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加强重点行业用能管理。鼓励企业应用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和高效环保设施。重点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创建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9.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有序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计划,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对照国家最新规范,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本质安全改造提升

10.推动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引导化工、钢铁、有色企业加快实施老旧装置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妥善化解各类安全问题。到2027年,更新替代老旧化工装置20台(套)以上;更新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设施设备40家以上;更新改造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20家以上;2家民爆生产企业均实现智能化改造;力争新能源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达到2艘,新增水上游船7艘。(责任部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

11.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更新。对标“车路云一体化”工作方案,加快交通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累计完成全市域超4000个路口信号机升级改造和重点路口感知设施更新与补密,落地不少于100个点位的车路协同设施。稳定提供全域车联网交通信息、交通优化、便捷出行等服务,引导和支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集团)

(六)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12.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完成“三公里充电圈”建设,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提升运营水平。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建设运营企业开展老旧交流充电桩更新,推广新型智能化充电设施,积极探索开展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1.7∶1。(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

三、推进举措

(一)贯彻执行淘汰更新目录。围绕重点任务,结合无锡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详细列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目录、鼓励更新工艺设备目录。(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二)全面精准调研摸清需求。收集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实际需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更新设备排查,摸排重点企业淘汰和更新的技术改造项目,全面了解全市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情况。(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和优化《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1〕59 号)等政策,加大对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和落后设备淘汰补贴力度。对上年度技术和设备投资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7%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长支持3年;对总投入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淘汰低端低效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总投入的6%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设备购置贷款贴息(含融资租赁贷款),符合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且未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省给予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同时可享受市1个百分点的配套贴息。对于符合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条件但未获得省级贴息的项目,市区两级给予2个百分点的贴息。符合鼓励更新工艺设备目录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技术改造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补贴总额不超过更新设备贷款实际利息。(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对接。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申报和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以及中小微制造企业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等政策。积极推动品类齐全、覆盖全场景、赋能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服务交流平台发展壮大。滚动更新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清单、设备更新改造供给清单、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清单。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持续开展设备更新对接配套系列活动,切实把大规模设备更新向纵深推进。(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扎实有效推进务求实效。各级政府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工业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分类施策,确保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取得新成效。(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加强工作统筹和联动,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具体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要素保障,优先支持涉及用地、用能等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特别对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环评告知承诺制。加强金融支撑,推动银行、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加大“设备贷”“设备担”等惠企产品推广力度,优化审核流程和融资服务,申贷、审贷、提款便利度向流动资金贷款看齐,搭建“银、租、担”联动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在设备更新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同时,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跟踪落实,推广优秀项目和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政策,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政策的使用率和转化率。

本方案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