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量:11
各区人民政府,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的通知》(发改地区〔2013〕2684号)及《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的批复》(苏政复〔2014〕74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对《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区部分进行了修编。现将《无锡市区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