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号)、《江苏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苏政办发〔2021〕6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
1.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系。将泰州市减灾委员会调整为泰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完善调整相应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武警部队、民兵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
2.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体制。对达到市级启动响应级别的自然灾害,由市相关灾种专项指挥机构根据专项预案,具体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未达到市级启动响应级别的自然灾害,由涉灾地区负责,必要时,市相关灾种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给予指导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在上级指导下,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监控预警、灾(险)情信息报告、群众自救互救、先期抢险救援、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
3.明确灾害防范应对职责分工。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发挥各主要灾种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二)完善灾害预防体系
4.加强灾害风险管控。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和灾情会商研判机制,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提供精准支撑。进一步强化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建立重大灾害隐患台账,分批分类推动动态清零管理。依托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破除信息壁垒,在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下,汇聚主要灾害风险隐患点、各类承灾体、应急物资、应急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管理业务数据,整合各部门基础地理数据、监测预警数据,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一张图”,推动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效、协同和精细化管理。
5.强化综合监测预警。开展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自然灾害过程监测,强化致灾因子精准化分析,推进关键灾害要素及次生灾害的全链条识别研判,提高中短期预报能力及短临预报精度,实现对重大灾害的超前预警。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水平,有效防范森林火灾风险。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短信、电视、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密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提高针对性、时效性和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护林员、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把握工作主动权。
6.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在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不断完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形成结构完整、相互衔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程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深入推进“祥泰行动”系列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和专项演练,重点演练灾害风险研判、应急指挥、信息报送、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演练评估和考核,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7.推进基础设施韧性建设。加强重大水利工程、江河湖堤防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城市内涝治理,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系统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灾害风险。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设防标准,提高高风险工程设施设防标准,增强电力、通信、供水、燃气、交通等城市重要生命线抵御极端灾害的韧性,提高城市生命线抢修恢复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科学规划和设立城乡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设置基本生活设施和物资,强化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满足应急避难需求。
8.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市、市(区)两级综合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调整完善储备规模、品种和布局,创新物资储备方式,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与家庭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完善救灾物资快速调拨运输机制,不断提升救灾物资应急调拨运输效率。加快应急物资管理“一张图”建设,推动应急物资信息数据整合。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和短缺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用、配送制度,健全补偿机制,提高产能保障能力。
9.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达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持续提升基层隐患排查和救早救小的防范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创新实施基层村(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制定基层村(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指南地方标准,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整体水平。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世界气象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完善救援救助体系
10.提升应急救援救助能力。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层级特点鲜明、辐射布局科学的专业救援队伍体系,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消防救援力量格局。加快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全灾种抢险救援转型,发挥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抢险施救作用,建立武警部队、民兵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制度,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援救助工作。加强区域应急力量建设,推进江苏省危化品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照10小时有效救助要求,完善灾后救助工作制度和规程,有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健全“佑护万家”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工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险额度。
11.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制度。重特大和较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依据相关工作规程,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会同受灾市(区)共同开展灾害损失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立灾区恢复重建需求与社会力量资源对接机制,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
12.加强灾害信息共享发布管理。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全面准确的灾情报送、统计、发布体系,健全灾害信息应急管理部门“一个口子”统筹机制。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补齐灾情源头采集、报送短板。建立灾害信息员考核评价机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灾时舆情的监测、管控、引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职能作用,统筹各方力量,构建综合协调与单灾种横向协作的管理体系。市、市(区)两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要建立防灾救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大力支持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涉灾保险等工作。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捐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监督问责。要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导检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