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量:11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扬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