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4 浏览量:1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