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重点举措。
一、加强科技企业队伍建设
1. 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支持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
业,力争2027年实现零的突破。对外地整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简化来淮落地程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赋能体系,扎实推进“五企共育”,推动一、二、三产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力争2024年新增省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2027年省专精特新企业总数达到23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 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行动。遴选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科技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提升企业科创属性。强化上市辅导,联合市内外证券机构“一企一策”为重点后备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方案定制服务。力争2024年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2027年之前全市新增2家上市企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3. 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支持企业精准招引“高精尖”产业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投集团)计划利用3—4年时间,重点培育30个以上“555”产业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产投集团)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力度,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院士合作设立省院士工作站。力争到2027年,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产投集团)支持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机构,力争到2027年,建设“研发飞地”“人才飞地”1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二、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4. 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者联合省内外相关优势高校院所共建各类省级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力争到2027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0家以上。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持县(区)、园区和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培育)基地。到2026年,临涣化工园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正式运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 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无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完善市、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两级联动服务企业机制,加快推进清零“双无企业名单”制度。编制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评价指南。每年开展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重点企业派驻科技副总15名以上,帮助企业凝练技术需求,组织供需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6. 拓宽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渠道。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法人向科技型企业开放共享科学仪器与设施、科学实验数据等信息资源。协助省科技厅实施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对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大型科学仪器管理、运行以及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淮北师范大学、淮北理工学院)
7. 协调联动高校院所融入企业创新。推动高校院所聚焦我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所需,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从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凝练研究课题,校企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共建创新平台、共同培养人才。推动本地企业与高校院所每年签订产学研合同300个以上。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主动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帮助解决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淮北师范大学、淮北理工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三、加强开放创新生态建设
8. 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在外地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人才团队来淮设立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市外来淮投资的企业,原则上按“两清零”要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每年组织30家以上企业参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活动,建强用好淮北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创新资源供需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9. 探索科技资源引进新模式。加强科技招商人才引进、培训锻炼、挂职交流等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招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天使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加大科技型企业、人才团队、科技服务业招引力度。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积极引进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推动县(区)、园区在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孵化飞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产投集团)
10. 利用工业互联网聚合创新资源。充分利用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科技成果上平台、专家智库聚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速数据汇集,提升平台创新资源耦合能力。推动企业“登云”建设虚拟研发机构,开展线上技术创新研发、线上对接、线上转化,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20次和产学研活动10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11. 高标准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淮北分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项目需求为牵引,主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有效推动校企联合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一体化建设,打通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探索出教育、科技、人才、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每年招引硕博士人才30名以上,推荐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北师范大学)
12.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创新作用。鼓励异地企业家在淮组建异地商会,在淮承办全国性活动。支持组建异地淮北商会,鼓励全国各地淮北籍企业家积极参与“双招双引”。探索引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并在淮注册,助力产业技术创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13.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运用。推动企业牵头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在园区、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人行淮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对企业突破技术壁垒形成产品,遭遇进口同类产品短期大幅度降价的,支持企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淮北海关)支持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取评定分离制度,优先采购“三首”等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加大政府采购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14. 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聚焦淮北主导产业发展,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科研项目选题凝练机制,完善技术攻关项目征集,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以公开竞争、定向部署、自主立项、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实施技术攻关。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由企业承担的不低于90%,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的项目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 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和“按薪定才”部署要求,探索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支持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产业急需人才“校招企用”新模式,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高校任教,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开展“双链融合专员”服务行动和“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打通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的“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符合条件的工程硕博士人才可破格参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改革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机制。梯次布局企业创新平台体系,探索建立创新平台全周期培育机制,以“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改革支持方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一体化配置。改革评价机制,建立“全流程、长周期、节点式”企业创新平台评价机制,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7. 改革科技投入机制。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争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80%以上投向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牵头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出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根据科技型企业认定情况定期制定并更新科技型企业“白名单”,探索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据积分开展信贷支持和股权投资。(牵头单位:人行淮北市分行、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试点开展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以创新券方式支持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科技服务等,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以上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含县(区)人民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