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量: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蚌埠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要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制造强市、产业立市”第一战略,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建设制度更完善、创新更活跃、保护更严格、成效更明显、运行更高效、服务更便捷、文化更自觉、人民更满意的知识产权强市,为“三地一区”两中心和“七个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成效显著。具体目标是: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4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7万件,PCT专利年申请量达到60件,新增著作权登记量1.2万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规模达到25亿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达到25家,贯标企业累计达到210家。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运作、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持续优化,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成5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实现零的突破,全市知识产权专员队伍达到800人。

专栏1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主要预期性指标

指标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9.54件

10.5件

12件

14件

有效商标注册量

4.9万件

5.5万件

6.2万件

7万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17.2亿元

20亿元

22亿元

25亿元

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数

114家

140家

175家

210家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86%

——

——

90%

知识产权专员数

471人

600人

700人

800人

三、建设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引导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倾斜。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到2025年全部取消;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围绕新能源、新型显示、智能传感、生物化工、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集群,加强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权利稳定、保护有力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针对重点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进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基础性专利的挖掘和布局,打造原始创新高地。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强化版权发展技术支撑,加强精品版权培育。围绕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强优质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培育。〔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培育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支持企业积极布局国(境)外专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内、国际技术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五大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培育重点

产业集群

培育重点方向

汽车零部件

产业集群

聚焦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车载显示、车用传感器、通用零部件、氢燃料汽车及专用车、汽车后市场等6大产业,重点培育吉驰轮胎、大富机电、壹石通、凤凰滤清器等企业,争创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新能源

产业集群

聚焦光伏和锂电池2个产业,实施重点技术攻关,加速产业集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动原始创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10%。

新型显示

产业集群

立足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总院、玻璃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和创新优势,聚焦玻璃基板、柔性玻璃、显示模组3个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关键环节技术攻关能力,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积极争创中国专利奖、安徽省专利奖。

智能传感

产业集群

依托MEMS器件/组件、图像传感器、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制造、封装测试、可靠性检测与试验等完整的技术平台,聚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创新高地。

生物化工

产业集群

围绕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能源、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3大领域,发挥生物基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基地作用,引导关键领域专利布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4.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建立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推动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加快形成市场优势。〔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重点

行动目标

实施重点

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

依托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科大学、安徽科技学院龙子湖校区、蚌埠学院等高校,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40/41所等科研机构,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全覆盖;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对接;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企业数量年均增幅≥20%。

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加强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有效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中小企业转化实施专利数量年均增幅≥20%。

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以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协同各类重大创新平台,培育和发现一批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快形成市场优势。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

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

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评价。

5.健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推进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依托中国传感谷、中国玻璃谷、空天产业园、零碳产业园“两谷两园”,推进构建产业专利联盟,形成专利池,促进产业高价值专利运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涉农知识产权运用,推进新品种惠农,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培育一批富农兴农“金字招牌”。〔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依托蚌埠高新区加快建设区域性产业运营中心,搭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公共平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支持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发展,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建立专利技术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实施。支持各类权利人通过版权授权许可、评估质押等方式开展版权贸易。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活动,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人行蚌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蚌埠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重点工程(行动)

1.专利导航工程。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和“两谷两园”,推进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发挥好已现有的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作用,支持企业根据需求开展专利导航。

2.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树立商标先行的品牌意识,提高商标设计水平与申请注册质量;充分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品牌丰厚内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商标品牌运营,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模式,以商标为核心载体开展品牌宣传推广, 提高商品、服务知名度和附加值。

3.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围绕特色经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推动“石湖西瓜”“皖酒”等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蚌埠小龙虾”等产品创造条件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4.金融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融资,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活动;培育知识产权保险市场,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创新生态。

8.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促进法律适用一致,统一审判标准。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赔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推进知识产权智慧法庭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化解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加强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推动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定期发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和处罚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健全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机制。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提升纠纷解决效能。积极推进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进一步完善与长三角等区域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对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司法局、蚌埠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推进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构建司法、行政、仲裁、监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与行政执法对接等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地理标志、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商平台相关各方落实责任,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科技论坛等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净化版权市场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促进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扎实推进新品种惠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外事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1.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健全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机制;积极推进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以甬蚌产业合作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依托,推进甬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以自贸片区为重点,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建成预警项目3个。

2.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县、区全覆盖;在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布局一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延伸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假冒专利、商标侵权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3.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纠纷解决效能;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加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构建便民利民格局。

12.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以“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为目标,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蚌埠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蚌埠咨询服务站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主导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商标品牌指导站、专利咨询工作站、商标受理窗口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不断拓展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

重点任务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多元化

建成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成5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实现零的突破。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和商标窗口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多样化

全面梳理各县、区公共服务资源优势,对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提供重大项目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服务,对新领域新业态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利用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等公共服务支撑。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数字化

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积极对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蚌埠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专业化

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新高地。到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专员突破800人。

13.优化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创新创业。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建设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合作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引进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部门间协作监管,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5.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周等,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的宣传褒扬力度。利用展会、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扩大知识产权事业影响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等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交流座谈、以案代训等活动,提高执法及服务能力。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选学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训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组织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工作,推动营造知识产权社会共治环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在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甬蚌合作,推动两市知识产权管理联动,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协同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学习交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市场主体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PCT专利申请。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蚌埠工作站建设,以自贸片区企业为重点,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强化应对指导,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任务目标全面实现。

(二)强化条件保障。统筹财政资源,完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支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加强监督管理。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方案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目标的全面实现。

 

附件:蚌埠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蚌埠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乌兰其其格  市政府副市长、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解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吉超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蒋敏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兼)

成  永  市法院副院长

张  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陶广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黄国喜  市科技局党委书记

葛晨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姚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  瑞  市司法局局长

林国立  市财政局局长

袁成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坤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局长

李  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力刚  市商务外事局局长

崔兴浩  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李  剑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阮持亮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管  军  市统计局局长

马  飙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胡  浩  蚌埠海关关长

王宏伟  人行蚌埠市分行行长

梁  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蚌埠监管分局局长

高东升  怀远县政府县长

刘中原  五河县政府县长

王  志  固镇县政府县长

顾晓峰  龙子湖区政府区长

关  于  蚌山区政府区长

张  斌  禹会区政府区长

史法勇  淮上区政府区长

陈常林  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唐广廷  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吉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阮持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