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
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8号),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盘活潜力,有效盘活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存量资产,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降低债务风险及企业负债水平,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勇当皖北全面振兴“三个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机制,全面厘清存量资产底数,个性化制定盘活方案,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争取到2023年底启动一批全市试点项目,盘活一批存量资产,动态形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到2025年,工作机制稳定高效运行,重点领域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盘活存量与新增投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重点任务
(一)厘清存量资产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盘活低效无效闲置资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交通、水利、市政、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及低效土地、老旧厂房等,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清查资产现状、资产权属、资产价值、债权债务、盈利能力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类型清、成因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资规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动态台账管理。汇总筛选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存量项目,合理选择盘活方式,分类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附件3),逐一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资产持有人、盘活方式、回收资金、新增投资等,实行动态管理,按月报送盘活项目推进情况。对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着力用好金融工具重点盘活;对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统筹实施项目改扩建;对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注重引入专业力量有序推进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
(三)分类推进资产盘活。结合我市实际及行业特点,制定分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附件2),确定盘活内容、盘活方式、责任单位等内容,分领域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盘活方案,支持社会资本、中介机构、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提前参与项目策划设计、前期论证,开展咨询顾问、方案优化等工作,逐一明确盘活项目的资产权属、盘活方式、盘活时限、预计盘活价值、回收资金使用等,提高盘活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管理部门)
(四)全面落实盘活条件。对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等程序。对产权不清晰的项目,依法依规厘清产权,尽快完善地籍调查,做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界线无争议。根据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有序做好资产价值认定、国有资产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涉诉案件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研究合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通过健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征收机制、市场化运营、肥瘦搭配、领域组合等方式,多措并举提升项目收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资规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落细支持REITs等盘活存量资产有关税收政策,支持配合资产证券化、REITs的原始权益人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我市项目建设。积极支持通过改造升级被并购企业存量资产实现产业链整合延伸的制造业项目申报省级制造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各行业管理部门〕
(六)强化金融服务效能。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每季度梳理摸排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机制化提供给银保监部门转送有关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结合存量资产现状、盘活利用方式和隶属主体开发专项金融产品。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先接收后处置、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协议转让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接,推动融资模式创新、增加授信额度,通过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盘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
(七)加大盘活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闲置资产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市政设施、园区厂房、闲置土地、非主业资产等领域选择一批项目进行盘活。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牵头或参与组建市场化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存量项目资产。通过股权划转、资本金注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积极采用出租、调剂、政府收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产效益。对低效闲置房屋和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先进行盘活利用,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难以自行盘活的,交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实行统筹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通用设备,逐步纳入市政府公物仓统一调剂使用,推进共享共用。加快推进市县平台公司整合,多措并举增加平台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通过向平台公司注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整合分散运转的各类存量资产,优先选择部分现金流比较充沛的项目进行盘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管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
(八)用足用好回收资金。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督促地方政府、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确保主要用于新项目建设,引导优先支持补短板重点领域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切实把好新项目审批关,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做好征地拆迁、配套设施、水电接入等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确保新项目尽快落地。落实要素保障“星期六会商”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定期调度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资。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使用回收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成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县(市)参照市级成立领导小组。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夯实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包抓、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做好指导督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6月底前,摸清全市存量资产权属、手续、负债、运营等情况,并分类建立各领域存量资产台账;10月底前,对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制定盘活方案,推进盘活工作有序开展;12月底前,力争各县(市、区)、各行业至少打造1个盘活存量资产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提升我市盘活存量资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管处〕
(二)强化激励引导。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项目督导内容。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导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申报、开展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将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在相关经营指标核算时予以适当加回。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三)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存量资产持有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管理要求,熟悉操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各方参与的意愿和能力。特别是就盘活方式、存量资产与新建资产联动推进、回收资金使用、主要矛盾化解、收入来源拓宽等方面,加大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四)严格风险管控。依规履行盘活存量资产审核决策程序,严格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及省、市“十四五”规划,以及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等。对需签订合同的,要细化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建立激励约束、纠纷解决、风险防范等机制。对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阜阳市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阜阳市分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
解表
3.阜阳市盘活存量资产台账
附件1
阜阳市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 博 市政府副秘书长
第一副组长:笪乘胜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
副 组 长:刘 铭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玉臻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一级调研员
丁志凯 市投发集团董事长
成 员:王 虎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尹立新 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林 慧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蒋 杰 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
张 扬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樱 市资规局总工程师
孙凌云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李效全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初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陶学锋 市水利局副局长
温永峰 市商务局总会计师
张金波 市文旅体局副局长
马振华 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高 雅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江乃大 市人防办(市国动办)副主任
张立春 市数据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段怀彬 市房管局副局长
马西荣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邢焕新 颍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程传雷 颍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廖 越 颍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苑光辉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成双 阜合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应 坤 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日常工作,笪乘胜兼任办公室主任,高玉臻、丁志凯、王虎、高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班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建投集团、市交投公司相关同志组成,驻点办公。
二、工作调度机制
主要围绕重点盘活举措的落实、重大盘活项目的推进、重要盘活事项的督导、重难点问题的协调、其他需要调度的问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台账、专班、会议等多种方式统筹调度。
(一)台账调度。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市投发集团等有关单位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五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并依据问题台账调度推进。
(二)专班调度。市投发集团等盘活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原则制定项目推进方案,项目推进情况于每周五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实时调度。
(三)会议调度。领导小组组长每半月适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相关单位和县区参加,重点听取盘活存量资产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将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单位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对政策落实和日常调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重点调度事项清单,提请领导小组重点调度,不断增强调度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强化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单位)和联络员,统筹抓好调度事项落实,形成分工明晰、专人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常态化调度机制。
附件2
阜阳市分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
领域 | 盘活内容及方式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交通 | 1.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证券化等方式进行盘活,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规局 | |
二、水利 | 1.允许参与水利开发利用的市场主体依法享有水资源利用优先权,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文旅、康养等产业开发。 | 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
三、市政 | 1.以兼并重组、资产划转、联合整合等方式,将分属不同项目单位的同类型资产权属划转到同一原始权益人,积极通过REITs、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 | 市资规局、市地方金融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
2.支持将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收益、使用者付费比例高的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资产,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 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 | ||
4.通过提升品质、精准定位、完善用途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 | 市城乡建设局 | ||
5.统筹推进闲置低效国有住宅改造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摸排闲置的国有租赁住房房源和可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闲置低效房源,对符合改建条件的,依法合规积极推进加快对盘活存量资产的盘活使用。 | 市房管局、市管处 | ||
四、能源与生态环保 | 1.支持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单位与各类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补贴确权贷款合作等方式,提升存量项目现金流。 | 市发展改革委 | |
2.支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采取产业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模式,提高存量资产整体收益。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 ||
五、新型基础设施 | 1.鼓励数据中心、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人工智能、宽带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积极探索盘活存量。 | 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电信阜阳分公司、移动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铁塔阜阳分公司 | |
2.对“老旧小散”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升级,加快应用高密度、高效率的IT设备和基础设施系统,推进小散数据中心迁移或整合,提高“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 | ||
六、仓储物流 | 1.推动枢纽和园区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对闲置资产实施信息化、技术化改造。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 |
七、文旅教育 | 1.支持将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兼容文化、旅游、体育等其他用途。 | 市文旅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 |
2.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市管处、市教育局 | ||
3.强化“旅游+”“+旅游”方式,推进存量资产项目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提升项目营收能力。 | 市文旅体局 | ||
八、产业园区 | 1.聚焦园区产业业态全面整治提升,深化拓展亩均效益评价,用好“亩均英雄贷”,支持收购亩均效益水平低、高能耗高排放的低效企业以及闲置厂房,推进园区提质增效与完善配套公共服务整合、“工业+科研”结合。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阜阳银保监分局 | |
2.积极支持园区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等通过REITs等方式盘活。引导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盘活设备等存量资产。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 ||
九、低效土地 | 1.对纳入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且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实施项目嫁接,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 市资规局 |
附件3
阜阳市盘活存量资产台账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基本情况 | 资产持有人情况 | 盘活进展情况 | 回收资金拟使用情况 | 备注 | |||||||||||||||||||||||
所在县市区或市属企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如有) | 资产范围 | 所属行业 | 资产所在地(具体到县市区) | 资产合计总投资(竣工验收决算口径) | 开始运营时间(xxxx年xx月) | 资产运营现状 | 主要收入来源 | 负债情况 | 近3年每年经营性净现金流 | 预计未来3年每年经营性净现金流 | 产权证书办理及资产持有人情况 | 资产持有人性质(央企、国企、民企、外企、行政事业单位) | 对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拟采取的盘活方式 | 资产重组情况(如有) | 为盘活存量资产需补办的重要合规手续情况 | 资产转让限制及处置情况 | 债务处置方案及进展情况 | 项目合作方情况 |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是否公开推介 | 预计净回收资金 | 拟使用回收资金投资的新项目概况(名称、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开工时间等) | 募集资金拟投入新项目的方式 | ||
1 | ||||||||||||||||||||||||||||
2 | ||||||||||||||||||||||||||||
…… |
备注:1.项目代码指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的代码。
2.资产范围:线性工程填写起止地点,非线性工程填写项目四至。
3.项目所在地具体到县市区。
4.资产运营现状指资产是处于闲置还是运营状态,运营主体以及运营盈亏情况。
5.主要收入来源指项目收入总规模、具体方式及占总收入的比重。
6.负债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信用债等债务融资,需说明项目负债总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情况。
7.合规手续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
8.资产转让限制指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投资管理手续、土地出让转让手续、项目合同协议等各种相关规定或协议中,对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股权、经营收益权、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转让或相关资产处置,设定的所有相关限制条件、特殊规定、约定情况。
9.盘活方式包括基础设施REITs、PPP、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产权转让、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定位转型、市场化债转股等。
10.回收资金拟使用情况可在盘活存量资产有关情况确定后再填写。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
阜政办秘〔2023〕13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429.12KB】
阜政办秘〔2023〕13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14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