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智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1 浏览量:4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建筑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结合马鞍山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数智赋能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打通“研究—开发—转化—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智能建造,成立马鞍山市智能建造产业联合会,构建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以下简称“四化”)建筑产业体系,着力培养若干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四化”建筑业综合服务商,推动马鞍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七个强市”,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四化”发展整体规划布局基本形成:“四化”精品示范项目标杆引领作用显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库基本建立,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开工建设,全市建筑业产值达到840亿元,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装配化装修产业规模达到250亿元。

到2028年,马鞍山市成为国内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先进城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全市建筑业主要发展方式,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力争突破60%,全市建筑业产值达到1030亿元,装配化装修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装配式建筑品质和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数智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居于省内领先水平;涌现一批优势龙头企业,辐射周边城市及长三角地区;建成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搭建面向未来的建筑产业生态圈。

五年目标分解

年度

年度目标

2024

成立产业联合会,组建产业研究院,开展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初步建立标准体系库,确定第一批示范项目名单,项目不少于10个,初步完成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布局。

2025

应用示范项目开工建设不少于10个,数字一体化设计不少于30%,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确定第二批示范项目名单,项目不少于20个。建立产业智库团队与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建成部品部件智能工厂不少于1家,启动面向未来的建筑产业生态圈布局。产业集群中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家。获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2026

应用示范项目开工建设不少于20个,建设“四化”应用重点片区不少于2个,数字一体化设计不少于50%,确定第三批示范项目名单,项目不少于30个。发布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不少于5项,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建成部品部件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产业集群中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7家,“专精特新”企业力争3家。面向未来的建筑产业生态圈建设初具规模,构建马鞍山市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2027

应用示范项目开工建设不少于30个,数字一体化设计不少于70%。建成部品部件智能工厂不少于3家,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初步运营,面向未来的建筑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

2028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力争突破60%,数字一体化设计100%。零碳现代建筑产业园全面建成。模块化建筑和装配化装修发展居于省内领先水平。涌现2家以上安徽省领先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中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8家,“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面向未来的建筑产业生态圈正式形成。全面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推动建造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大幅降低建设过程污染排放,助力实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四化”水平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组织架构

1.成立产业联合会。鼓励相关建筑企业、高校院所、咨询机构等单位,成立智能建造产业联合会。遴选“四化”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选。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平台搭建、合作提升等,促进联合会成员间协作成长、资源共享、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2.组建产业研究院。支持相关建筑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建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创新研究院,引领马鞍山市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支持申报创建绿色智能建筑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筑机器人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技术支撑

3.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大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筑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投入,探索相关技术谱系和路线图。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支持相关建筑企业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和PC结构、模块化建筑、AI+建筑、建筑3D打印等技术或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支持相关建筑企业牵头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等课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开展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和编制工作,搭建先进适用的建造标准框架。鼓励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单位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力争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规范。鼓励居住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引导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核算与减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完善政策体系

5.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围绕马鞍山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园区土地、金融、税收、评优评先、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聚焦新建建筑、片区开发、城市更新、道路交通、市政环保等领域,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或实施细则,支撑产业园区运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加强源头把控。以土地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前应就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要求,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明确;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省、市对新建项目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项目增量成本的投入需求,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完善设计与施工招标。招标人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可对建筑业“四化”技术应用提出明确需求。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项目设计和施工招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可以邀请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满足省有关基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大型及以上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可以将应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作为加分项。(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8.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并达到省有关基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制构件的采购投资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可在基础施工完成、预制构件进场、首件安装完成并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阶段时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推进产业发展

9.开展数字一体化设计。推进BIM正向设计、协同设计和数字化交付,推行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实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绿色设计,强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各环节数字化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

10.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落实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开展建筑施工节能降碳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大力发展应用绿色低碳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政府投资的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和省市级品目清单范围内的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推动建立以装配式标准建筑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数字化生产体系,重点围绕装配式钢结构、机电设备管线系统、装配化装饰装修材料开展生产建设。到2028年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应100%采用装配化装修。加快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创建少人、无人生产的智能车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推行智能化施工管理。完善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智能施工组织方式,大力推进智能施工过程管理。积极拓展智能装备应用场景,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化工程设备,推进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应用。开展智慧工地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大中型建设项目建立多方协作智能建造平台,强化上下游协同。到2028年末,力争打造省、市智慧工地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重点参与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建设与运营,加快建筑物联网技术应用,引导建立一批项目级、企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建筑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设计、建材生产交易、工程建造后期运维中的深度应用,鼓励建设企业级智能建造平台、智慧建筑运营管理平台等,着力构建房屋全生命周期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房屋数字化、绿色化运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立足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和马鞍山钢铁建材产出优势,联合上下游关键企业,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长三角零碳智能建造产业集聚地。重点推动先进智能建造技术集成的发展和应用,辐射技术研发、职业培训、应用示范等板块,打造集现代建筑产业交易中心、展示中心、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建筑产业生态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15.建立产业智库与培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聚焦人才培养,构建专家、专业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三个层次的人才梯队。建立绿色智能建造产业专家智库团队,引育产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申报各类人才计划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训基地或教学工厂等培训基地,培养技能人才,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企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培育适应现代建筑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到2028年末,遴选智能建造专家不少于60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坚持示范引领

16.打造首批应用示范项目。从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中,择优遴选具有示范效应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项目开展建造试点,重点打造若干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系列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首批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绿色农房、3D打印单体建筑、绿色立体交通廊道、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等。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建造试点。开展建造新技术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动态发布,建立应用场景库和可复制经验清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建设若干应用重点片区。布局生态科技城示范片区。统筹工程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数字交付的建造全过程,规划融合居住、商业、办公等多种功能的活力区,打造聚焦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定位的生态科技城示范片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造长三角近零能耗示范区。重点依托长江沿线的城市更新等项目,打造安徽省近零能耗康养社区,编制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园区规划设计导则,形成长三角近零能耗示范片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东文旅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马鞍山市数智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政府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产业支持功能和引导放大效应,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鼓励各级国有企业资金和社会优质资本参股现代建筑产业优质企业;鼓励银企合作,拓展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建筑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打造现代建筑产业创新集聚区,提升我市建筑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强化部门协同。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四化”成果应用;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财政、金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在预售许可、税收优惠、财政资金、金融扶持、新技术应用、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等方式,强化业内交流和合作,推进现代建筑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和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基本知识、发展政策和发展方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组织开展建筑相关技术与技能的教育培训,培养行业专家资源与各类技术人才队伍。

 

附件:马鞍山市数智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


附件

 

马鞍山市数智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葛  斌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易茂林  市政府副市长

田雁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章  兵  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

吴  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景维光  市科技局局长

陈建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万晓文  市财政局局长

李怀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甲林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  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文祥  市水利局局长

承良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陈国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冯  凯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方文革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

楚生军  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刘志远  含山县政府县长

刘凌晨  和县政府县长

魏邦军  当涂县政府县长

李世华  花山区政府区长

马  鑫  雨山区政府区长

周  济  博望区政府区长

龚玉芝  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荣正发  慈湖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沙德宏  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楚生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专班成员根据工作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建筑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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