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分解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3 浏览量: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分解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马鞍山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分解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皖政〔2024〕22号),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工作落实、跟踪调度,现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创新生态居全省前列。科技企业队伍日益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2000家和1800家。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机构、发明专利主要来源于企业,超过全省平均标准。科技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涌现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科技企业队伍

1.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

培育招引一批核心技术突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开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创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和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建设行动。

围绕重点后备项目工作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协调上市挂牌过程中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遴选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科技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提升企业科创属性。落实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推动企业规范化股改,登陆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人行马鞍山市分行、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3.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

加大独角兽(潜在)企业挖掘培育力度,建立独角兽(潜在)等六类科技型企业培育库,推动科技企业上市,打造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

(1)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互认机制,帮助外地整体搬迁来马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完成落地程序。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5.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

(1)支持企业精准招引“高精尖”产业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加大市级相关人才政策对企业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我市优秀企业科技人才参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职称评审和人才层次认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支持企业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合作+共享共用”方式,引进国内外优秀工程师。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院士合作设立省院士工作站,或建立院士创新服务驿站。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建设“研发飞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等在市外设立的研发机构、集聚平台和产业孵化基地,引进符合《马鞍山市人才分类目录》(以当年最新版为准)的D层次(重点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且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以上,按给付年薪的2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4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

加强企业主导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建设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省内外相关优势高校院所,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源头创新能力。完善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培育)基地。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新平台相关奖补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无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

持续推动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清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8.推动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

加大高校院所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向企业开放力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实现共享。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9.推动高校院所全方位支持融入企业创新。

鼓励支持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国家一流学科高校,支持皖江工学院、马鞍山学院建设安徽省高水平大学。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推动高校学科专业改革,鼓励支持高校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安工大与全市各载体联动,做好科技成果“三就地”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在马高校

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快构建具有全省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10.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

支持企业在市外(省外)设立研发中心,并鼓励实体化运作,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1.利用工业互联网耦合创新资源。

按照《安徽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规定,加速数据汇集,积极参与全省公共数据运营。继续加强与羚羊工业互联网科产平台板块联系对接。加强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推动平台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引导企业“触网登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12.培育复合型科技人才。

组织我市企业科技人才积极参加安徽省“千人特训营”科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依托大学科技园,成立种子基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安徽工业大学

13.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创新作用。

发挥各级商协会组织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省、市外企业家来马设立异地商会,在马鞍山承办区域性或全国性活动。支持在马异地商会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区域内高质量商协会。支持组建异地马鞍山籍企业家商会,鼓励异地马鞍山籍企业家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单位

1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运用。

(1)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争取缩短审查周期。推动企业牵头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特色信贷产品。在园区、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二合一工作站。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马鞍山市分行、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2)对企业突破技术壁垒形成产品,遭遇进口同类产品短期大幅度降价的,由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门可依法及时启动反倾销调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马鞍山海关

(3)支持我市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取评定分离制度,优先采购“三首”等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加大政府采购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三、创新体制机制

(一)改革科研项目立项机制

聚焦产业重大关键“卡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梳理“卡点”“堵点”难题,征集凝练储备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改革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研项目,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改革科研项目评价机制

建立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后评价制度,在项目验收后3年内,不定期对成果应用情况进行评价。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

1.落实省委编办关于推进高层次人才“双万工程”试点工作部署,在有条件有需求的科技企业,探索开展高层次人才编制和岗位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打通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改革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机制

探索多元投资主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成立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评价机制,按省绩效考评结果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改革科技投入机制

1.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争全市财政科技产业政策资金80%左右投向企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2.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出资比例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促进科创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成长。引导我市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科创类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构造多维信贷产品体系。强化“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有效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

责任单位:人行马鞍山市分行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建立健全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5.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改革科技奖励机制

扎实做好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八)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建立市属国有重点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创新责任。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支持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承担原创技术策源任务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科研人员实施的现金激励,据实列入工资总额单独管理,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健全国有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对各载体各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二)强化考核激励。发挥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区、开发园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人才予以激励,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优秀案例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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