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量:15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政府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注重与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需求、社会治理等铜陵地方立法实际需求相衔接,使立法工作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坚持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注重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聚焦解决地方立法热点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立法全过程。

三、不断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找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目标,着力精准制定务实管用的立法措施,统筹做好“立、改、废”等立法实际工作,抓好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审查、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四、全面统筹协调政府立法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对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进度和要求完成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立法项目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市司法局对接联系,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争议事项要及时沟通,充分论证,协调解决;对立法中难以协调或者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主要问题、有关部门和市司法局的意见上报市政府,提请市政府进行协调。

                                 2024年3月29日

 

铜陵市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

    一、审议项目(5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报送时间

1

铜陵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条例(法规草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月31日前

2

铜陵市现场救护条例(法规草案)

市红十字会

6月30日前

3

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法规草案)

市文化旅游局

6月30日前

4

铜陵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法规草案)

市生态环境局

8月31日前

5

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废止)

市城管执法局

适时

在年底之前

备注

因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确定年度内审议通过《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法规草案)》,预计年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因此,该法规正式施行后,原市政府规章《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议市城管执法局适时提请市政府予以废止。

    二、预备项目(2件)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报送时间

1

铜陵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

9月30日前

形成立法草案初稿

2

铜陵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论证项目(3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报送时间

1

铜陵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月31日前形成立法论证报告或草案初稿

2

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市城管执法局

3

铜陵市人防地下工程管理条例

市国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