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量:17

县、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精神,促进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和肉牛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和肉牛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比例达20%左右,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8600头,实现肉牛全产业链1.68亿元产值目标(各县、区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附后)。到2030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达30%左右,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13000头,肉牛全产业链产值2.5亿元以上,着力打造长三角优质肉牛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奋力谱写“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贡献好“三农”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秸秆饲料生产供应体系。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供给,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支持肉牛、肉羊等养殖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对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单户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100吨以上、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在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中分档予以支持。支持秸秆饲料收贮加工机械购置,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升秸秆收贮和加工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构建肉牛良种繁育体系。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给予补助;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给予补助。加强技术培训,推广牛的人工授精等实用技术。支持肉牛养殖企业引进高青黑牛、日本和牛等优良品种繁育、饲养,生产高端牛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铜陵海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构建肉牛规模养殖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养殖户订立育肥购销合同,形成担保贷款、托养分红、订单生产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养殖增收。支持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优先支持发展基础母牛繁育,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在血吸虫病流行村,禁止在有钉螺环境放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构建肉牛屠宰加工体系。根据本市肉牛产业规模,适时启动肉牛屠宰场建设,提升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对屠宰企业屠宰具有产地检疫证明的育肥出栏肉牛且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的,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构建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做大做强“皖牛”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探索“互联网+”、直播带货和线下销售相结合,拓展牛肉销售渠道。借助“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将特色牛肉打造成“新徽菜”品种之一,扩大牛肉消费。强化肉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构建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集成推广投入成本低、可复制可推广、养殖户认可度高的牛粪处理利用模式,促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指导服务,推动解决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难题,打通农牧循环“最后一公里”。依法依规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促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构建肉牛疫病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能力水平。健全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补助机制。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基层畜牧兽医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有偿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构建肉牛融合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利用秸秆资源,抓好牛场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食用菌产业,提升农业附加值。结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打造一批肉牛强镇、强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政策支撑

(一)加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设立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不超过500元/头,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80%(省,市,县、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20%、20%),养殖场(户)自缴保费的20%。根据保险实施情况,建立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的保费调节机制。对肉牛养殖场户其他财政支持政策按照2024年度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施“政银担险”联动支牧。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养殖圈舍、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不断扩大肉牛专属信贷产品覆盖面。鼓励银行机构降低融资门槛、简化放贷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强化信用支持,推进“党建+信用”。推动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工具联动。强化政策性担保支持,按照《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徽牛担”融资担保产品方案》组织落实。支持县、区政府利用专项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一批符合要求的路、水、电、气、网、舍等基础设施齐备的肉牛养殖小区,以“交钥匙”工程形式租给企业或专业养殖户发展肉牛产业,政府通过回收租金实现收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用地保障。各县、区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肉牛产业发展用地。坚持挖掘存量与用好增量并重,鼓励利用闲置的养殖场、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等用于肉牛养殖、加工、销售等全链条产业用地需求。同时,要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23〕3号)精神,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展肉牛养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规模养殖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帮扶指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按照《安徽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小规模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技支撑。依托高等院校、农民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重点面向高素质养殖技术人员、家庭牧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繁改员、防疫员、经纪人等开展定向委托培养,传授肉牛养殖实用技术。支持科研院所与肉牛养殖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培育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饲料、防疫、配种、养殖技术、产品销售等一系列服务,解决养殖场户的后顾之忧。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推进“秸秆变肉”相关工作。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组建肉牛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将“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单位: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包保责任制。坚持以企为本、主动服务的原则,大兴调研之风,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大项目包保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企一策”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县、区人民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秸秆变肉”、肉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秸秆变肉”和发展肉牛产业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各县、区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附件

 

各县、区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单位:万头

地  区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饲养量

其中:

出栏

饲养量

其中:

出栏

饲养量

其中:

出栏

饲养量

其中:

出栏

枞阳县

0.46

0.17

0.52

0.19

0.58

0.20

0.65

0.25

铜官区

0.01


0.02

0.01

0.02

0.01

0.02

0.01

义安区

0.03

0.01

0.05

0.02

0.05

0.02

0.06

0.03

郊  区

0.09

0.03

0.10

0.04

0.12

0.06

0.13

0.06

总  计

0.59

0.21

0.69

0.26

0.77

0.29

0.86

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