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乡村振兴 打好“融合发展”这张牌

来源:东方头条 发布时间:2020-01-04 浏览量:14

图片说明:浦东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图为连民村水蜜桃基地。 朱泉春 摄

图片说明:“美丽庭院”建设成为浦东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浓彩重墨的一笔,也成为浦东乡村振兴的有力切入点。 朱泉春 摄

图片说明:浦东民宿近年已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缩影。 朱泉春 摄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耕文明深厚的农业大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在城市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大城市有没有发展农业的必要、如有必要又该如何发展,成为考验各级政府和农民的重大课题。

可喜的是,浦东在“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标杆”的同时,正积极探索一条现代都市乡村振兴之路,多领域、高质量地推动融合发展。这不仅是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在实践中得到的落实和提升,也为大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一个良好案例。

城乡平等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成绩斐然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面对全球都市农业出现功能多元化、生产生态化等新趋势,浦东在更高层次上审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更具竞争力,成绩斐然。

首先,科技农业进一步发展,并得到推广。

舒尔茨“传统农业改造理论”认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引进关键因素——技术变化。近一年来,浦东在以下两方面加强了农业技术创新和运用:一是加快种源农业技术创新。例如,位于浦东的上海富农种业有限公司培育的小番茄新品种,于2019年成为浦东继水稻、生猪种源后的农业新亮点。二是大力推广新型农机技术、有机农业种植方式。继2017年高效无人植保机和侧身施肥机等新技术得以应用后,浦东还加快引进有机农业种植方式,并得到良好反响。例如,绕过畜禽养殖这一环节后,采用有机农业方式种植的农庄,土壤质地和结构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板结状况大幅度降低,土壤团粒结构逐渐改变,土壤PH趋于中性,有机质由原来的1.8增加到2.3,氮磷钾及其他微量元素的含量也都达到各种蔬菜的生产要求。

其次,民宿农业快速发展。

孙桥现代农业园区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除此之外,浦东民宿近年也已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缩影。始于2016年的浦东民宿,经过3年打造,在品牌、品质、品位方面都取得显著进展。例如,川沙新镇有“宿予”“馨庐”“谧舍”,大团镇有“大团乡居”。2018年,浦东获评首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和首批“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城乡关系从农村附属于城市调整为城乡平等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城乡一体发展规划最大的不同点之一。这种发展理念的转变,从根本上转变了农业农村发展模式,标志着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开始走上内生性发展之路,也成为推动浦东都市农业现代化的又一动力。

依据2003年国际都市农业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定义,都市农业是指位于城市内部和周边地区的农业,是一种包括从生产(或养殖)、加工、运输、消费到为城市提供农产品和服务的完整经济过程,它与乡村农业的重要区别在于其是城市经济和城市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根据这个定义,都市农业依托于城市并为城市需求提供服务和产品。浦东对照中央、上海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把乡村视作超大城市的稀缺资源,算综合账、长远账,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浦东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例如,《浦东新区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绿色田园”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指出,使“绿色田园”成为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浦东的底色,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先行者和示范点。

有意思的是,得益于中国都市农业发展的大实践,现有部分研究对都市农业有重新定义:发展于城市中或城乡边界地区,为城镇居民提供日常农副产品以及良好生态环境的多功能农业业态,涉及了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增值服务(如观光、购物、娱乐、文化等休闲活动)在内的农业全产业链,嵌入了都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大都市城乡平等发展同样获得业界认可。

“美丽庭院”全覆盖 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

生态宜居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乡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早在2015年,浦东在全市率先完成村庄改造建设,之后就开始探索如何激发乡村振兴的自发、内生动力。2018年开始,浦东把美丽庭院建设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工作载体。从最初31个村67个队组参与首批试点,到如今的全覆盖,美丽庭院形成了浦东经验。2019年4月,浦东新区的21个镇341个村全面完成美丽庭院“达标型”创建,2019年9月,浦东已全面完成“提升型”美丽庭院验收工作。

如果说发展都市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那么,美丽庭院建设则迈出了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一步。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乡村全面振兴”,要改善农村面貌,且不是一个点、一些人;它要推动乡村治理模式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实现全面振兴。无疑,“美丽庭院”建设成为浦东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浓彩重墨的一笔,也成为浦东乡村振兴的有力切入点。

对乡村发展实行规划先行、顶层设计是上海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大亮点。《浦东新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相继推出34项配套政策,涉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15分钟服务圈”等多个方面。

这些配套措施确保浦东农业现代化推进的同时,浦东农村现代化也得以稳步推进。例如,2019年浦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达4万元左右[1],增幅和绝对值继续位于全国和全市前列。其中,除了工资性收入是主要增长动力,转移性净收入拉动增收作用也很显著。

资料显示,2019年上海市深化农村综合帮扶资金不少于50亿元,浦东新区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1.4万元左右,差不多是中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规模[2]。分析发现,深化农村综合帮扶是上海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六大行动计划之一,转移性净收入持续增长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果之一,可谓是真正落实了以城带乡的发展要求。另外,2019年农村财产性收入也成为部分农民收入的一大来源。如连民村村民,2019年除年就业收入82万元外,获得的年租金收入超400万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他们带来真切的获得感。

以人力资本为核心要素 走上“和合发展”之路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中的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中的先行者,浦东在探索“五个中心”融合发展的实践中积极谋划、推动科技、资本、人力等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例如,浦东农业科技一直处于全面领先水平。

但乡村振兴战略并不局限于产业兴旺,它还承载了中国人的乡土记忆。一年来,浦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文化传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乡村文化作为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从而走向“和合”发展之路。

“和合发展”是“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深度融合。

融合发展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总是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迁相伴出现的,早期的融合形式主要以资本为核心要素,如19世纪上半叶的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随着信息化、互联网发展,以技术为核心的融合发展成为主流。例如,浦东农业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就是通过技术推动产业发展。但融合内涵和绩效的最大化,必然是利益主体间的深度融合,实现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融合。浦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民、乡村文化的重视,无疑已超越了资本和技术的融合,主体更加多元化,将形成一个具有自主适应性、自组织机制的复杂系统。一旦形成,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将出现更多的新理念、新要素、新业态、新功能、新平台和新模式,如农产品销售新渠道、新业态以及新的农业经营模式等。

“和合发展”的本质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以人为本,让农民真正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就感、幸福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根本目标,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浦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构建包括职业农民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给农村农业发展带来了更多机会和活力。

资料显示,在浦东诸如南德农庄、御郊农民专业合作社、淼洋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以年轻人为主的管理团队。回归土地的“农二代”有增加的趋势,他们的回乡不仅让浦东拥有新型职业农民,也让浦东现代都市农业得到较好发展,推动农民成为懂技术、有知识、有担当、有情怀、有尊严的新兴职业。

目前,浦东全区50%的粮田实现由家庭农场经营,农民合作社数量约占全市30%左右,初步形成“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镇农投公司+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发展模式。

“和合发展”体现的是一种文化氛围。

保留农业底色,但不排斥外来先进文化和观念,不排斥按法治规则办事的社会氛围。

一年来,浦东乡村振兴,始终坚持多元和合的价值取向,扬长避短、顺应潮流,探索具有浦东特色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之路。目前,浦东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3],低于全国人均农作物播种面积4.4亩[4],更远低于国外农业规模化经营人均50-100亩的经验标准数据。这无疑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也难以发展设施农业。对此,浦东通过技术、制度、文化等各方面相结合,推进绿色都市农业发展,不仅实现管理专业化、产品标准化,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生产规模化、设施机械化。截至2019年11月,验收通过51家“绿色田园”示范园、19个示范村、1个示范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注:

[1] 作者测算。依据如下:近年来,浦东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全市最高,比全市平均水平高约20%。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007元(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2] 《农村绿皮书(2018-2019)》显示,2019年中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加到1.6万元,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将突破6500元。

[3] 根据《浦东统计年鉴》(2018)农村人口、耕地面积计算而得。

[4]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农村人口、农作物播种面积计算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