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常态担当新使命—2015年市人大工作回眸

来源:中国常州网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18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依靠全体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开启立法新篇章
  修改后的立法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抓住机遇,相继完成立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报批、专业人员配备、省人大调研评估等前期工作,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5年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后,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组建了由35位专家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在全市范围首批确定15个镇、街道、村和企事业单位作为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后,向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发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函,共征集立法建议项目93件,经过调研论证,形成了2016年度立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常委会把制定《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作为立法工作的首项任务。法规起草小组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形成条例(草案)。2015年10月26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报省人大审查通过,同时在《常州日报》、“常州人大网”全文刊载,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12月10日,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同意将该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表决。
  
助推转型促发展
  常委会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政府年度重点目标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围绕推动市委“重大项目深化年”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专题视察列入省、市重点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5年度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报告,对我市“十三五”时期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关键举措及重点任务等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市人大依法设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专门增设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加强了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力量;依法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确立了预决算审查“三审制”。为充分发挥人代会预算审查职能,常委会确定从今年人代会起,在向代表提供预算报告、预算草案的同时,还将提交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意见和财政部门对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的报告。
  
聚焦民生解民忧
  常委会认真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关注养老事业发展,把“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列为2015年“一号议案”,专题听取和审议议案处理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发展目标,完善体制机制,综合利用资源,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形成发展模式多样、社会参与广泛、适度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养老体系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及运营监管和兜底保障等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常委会高度关注公共安全,连续两年对“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代表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市政府将“安心饮水”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重点实施了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和饮用水深度处理工程,有效提升了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组织对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执法检查,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常委会随即组织名城保护专题视察活动,提出要加快实施立法保护,通过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品质的意见建议。
  
代表为民鼓与呼
  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吸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代表参加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成立各代表小组参与、共26名代表组成的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队伍,参与本级预算草案预审、列席财经委员会预算审查会议。邀请各代表小组组长参加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审议,充分发挥了代表对立法、预算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组织在常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有效促进了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为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专门制定《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流程》,刚性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坚持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的制度,引导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做好对代表议案建议收集汇总和质量把关工作。常委会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71件建议,在及时交办的基础上,选择“加强空气质量监管”“城市应急管理”“优化公交线路”等7件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去年8月,集中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常委会还专门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目前,171件代表建议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自身建设新提升
  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常委会加强人大立法、监督机构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健全工作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研究县乡(街道)人大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较好地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配备结构,发挥人才专长,加强岗位锻炼和培养选拔,为我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人大职能作用”等重点课题,常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常委会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着力提升信访接处能力,较好畅通了民意渠道,促进了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