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40年风雨兼程,40年砥砺前行,40年硕果累累。
回顾光辉历史,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依法履职行权,为促进南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
弘扬法治蹄疾步稳
“要紧紧抓住质量这个关键,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圆满完成立法任务,为我市贡献地方立法的法治保障力量。”上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立法正式项目集中启动座谈会,《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三个立法项目启动。这意味着南通在通向良法善治的道路上正阔步前行。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0年12月至1981年1月召开的南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和27名组成人员,标志着我市地方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至2017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共历经9届。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原则,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立法。立法过程中,党组发挥立法中重大事项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人大主导立法计划制定、主导法规起草审议工作。通过在本地媒体、网络、论坛刊载和发布法规征求意见公告,向各机关组织、管理相对人、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市政协以及全体市人大代表发送法规草案及其修改稿,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开门立法奠定坚实民意基础。瞄准可行管用有特色,把牢地方立法“小而精”的功能定位,提高地方立法精准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破解“垃圾围城”难题,以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捍卫一方蓝天白云,以水利工程管理立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城市绿化管理立法助力生态绿化勇夺国字号名片……至今,我市已制定颁布《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共8部地方性法规,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供给。
厉行法治,重在法之必行。4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法检“两院”工作情况报告,实地调研公检法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去年4月、5月市人大常委会采用上下联动的方式,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累计召开20次座谈会,随机抽查45个单位和项目,形成涵盖10个方面的27条问题清单,并交各地各部门迅速整改,相关工作经验获省人大肯定。
履职行权铿锵有力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发出动员令,党组成员第一时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市场保供的督查督导,第一时间动员机关干部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和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了重要贡献。
审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地方财政预算、围绕改革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在南通40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中,随处可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的身影。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聚焦重大部署和重点领域,深入研判经济发展形势,依法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突出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高施策发力精准度、抓牢项目建设“牛鼻子”、抓实抓牢民生实事工程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议活动,汇聚人大代表和各方智慧,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新动能,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倾力作为。
围绕省、市委重大工作部署,依法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就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共作出决议、决定300 多项,有力支持了南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范,共依法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3248人次,为南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1996年6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评议市教委工作大会,第一次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2013年11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采取专题询问的方式,围绕安置房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这些是我市人大监督工作助推发展、增进民生的生动记录。
40年来,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视察、组织集中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从2014年至2019年,市十四届、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评议政府部门65(个)次。先后就安置房建设、水环境整治、“菜篮子”工程、“5·23南通企业家日”、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集中评议等内容开展8次专题询问,以监督“组合拳”助推“三大攻坚战”,坚持开展跟踪问效,真正让监督长出“牙齿”。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长江行”系列活动,省委办公厅《信息专报》专刊刊发我市发挥人大力量为“共抓大保护”守好关的做法,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肯定。此外,我市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对政府部门实施“全覆盖”评议等创新做法在省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并得到了省人大领导肯定。
心系人民不负重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4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守住民生福祉“底线”,做到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在群众“最盼”上察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想”上促改进,把推动解决惠及全市人民的重大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40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10多项,其中民生议题408项。
搭建联系载体、畅通表达渠道。持续深化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服务、支持、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同时,加强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建议办成率、落实率不断提高。先后开展“万名代表小康行”“代表高质量履职 助推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和引导全市10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面小康建设主战场,从制度层面保证各级代表履职尽责,助力小康,服务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建小康的新合力。去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高质量履职 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以市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重点围绕助推“六个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集中调研、持证视察等方式,深入一线,倾听民意,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各市(县)区人大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主题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底,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就通州湾开发建设情况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省人大《代表之声》专题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就关于加快通州湾开发建设的调研报告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办理落实,为我市大通州湾建设按下了“快进键”。
“市人大常委会要保持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推动地方工作法治化,增强争当先锋的使命感,在新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以一线姿态干出一流业绩。”在上月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徐惠民提出要求、指明方向。
铿锵四十年,再写新华章。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从走过的奋斗历程中激发前行动力,从取得的成功经验中汲取丰厚滋养,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造性地履职行权,努力以一线姿态干出一流业绩,为深入落实“三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