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着力“一进三促”提升环保工作质量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20

赣榆环保局以服务基层为载体,力促生态县创建、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源达标排放等工作有序开展,极大地推动了全县环保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放下身段”进基层。以“环保服务进基层”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行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一线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局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并对可以争取上级部门环保补助资金和扶持政策的项目进行汇总,建立起详细的管理台帐。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解决基层反映的项目环保审批时限过长等问题,争取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获得批复。三是强化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优质化管理,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以及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好事快办”;在项目环保审批、“三同时”落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都派专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全程服务,将“企业找我”变成“我找企业”。对列入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的企业,实行优先支持,在项目审批、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二是“齐心协力”促创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结合省级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把生态赣榆建设工作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全面组织实施。与各相关科室签定环保责任状,同时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实施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三级联创。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通过省环保厅技术评估;建成国家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镇实现全覆盖;建成国家级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村16个、市级生态村351个;建成国际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6所、市级绿色学校54所、市级绿色社区14个。生态建设位居全市第一,走在了苏北各县的前列。

三是“巧施妙手”促减排。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巧用减排项目和总量审批关“两只手”,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划定城市“禁燃区”,发布锅炉禁燃垃圾的通告,关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锅炉。对PM2.5、PM10等大气污染源实时监测,调查掌握大气污染规律。全年秸秆综禁保持“零火点”,创成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5%、3%。二是完成“两河两厂”综合整治,完善污水厂和管网建设体系,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10个村级污水处理厂,柘汪镇西棘荡村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和石桥镇东温庄村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厂已通过验收投入运行,班庄镇古城村、金山镇三个村(赵湖村、河北村、石埠村)、厉庄镇坝西村、赣马镇黑坡村、海头镇马庄村、赵沙村等8各村均已建成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厂,新建石桥、沙河污水处理厂2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达到9个。改建沙河张庄等水厂,解决12.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3% 。三是投入建设资金300余万元,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28台,对监测站实验室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现已具备水、气、噪声、生物、土壤等五大类九十四项的监测能力,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站验收。四是合理分配总量,严把总量审批关,坚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污染防治能力、不符合规划、不能确保稳定达标的项目一律不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对符合规定的新建项目确认审批完排放总量后,实行总量分配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我县总量分配情况。

四是“挺直腰杆”促达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勇于对违法企业说“不”,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一是采取重点监察方式,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案件,坚持对重点企业每月监察三次以上,一般企业每月监察两次以上,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节假日、夜间、雨天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重点企业从产污到排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察,建立《环境监察手册》,详细记录企业原料、产品、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等资料。二是采取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方式,依照环评审批意见,深入现场逐一察看项目“三同时”落实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共检查企业15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7家次,拆除土小企业14家,办理“12369”和“12345”民生热线等反映事项6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