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措施

来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18

1、深入基层调研。发改委领导结合分工,对重点工作深入调研。每年到各县(市)区调研不少于1次,撰写调研文章每人不少于1篇。市发改委每年集中组织1至2次调研活动,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到基层调研考察轻车简从,不收受礼品,不接受宴请,如需住宿一律安排在政府招待所或政府采购指定宾馆。

2、严控各项活动。统筹安排发改委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一律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一般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讲短话、实话,力戒空话、套话。要求县(市)区发改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毛巾等,不发放笔和记录本等文具,不安排宴请和纪念品,就餐安排工作餐,住宿一律安排在定点接待场所。严格控制各项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未经批准,委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出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庆典、论坛、纪念、联谊等活动。

3、提高办事效能。对上级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必须按期落实;对发改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决定的事项,建立专项督查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为基层排忧解难,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精减文件资料。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精简发文内容,凡能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的,一律不发纸质文件。精减委发简报,合并同类简报资料,机关内部的文件、通知、简报等,一律无纸化内网发布。

5、开展“三联三交”。委领导要认真开展“三下三联三交”活动,按照分工范围参加各自活动。全年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其中蹲点调研不少于3天,努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6、推动沟通协调。委主要领导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至少谈心一次,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谈心两次以上,处室内部相互开展谈心活动,努力实现互学互帮、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7、严格执行纪律。委机关全体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服务对象举办的高消费娱乐和旅游活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领导干部一律不得超标准配备车辆、办公用房、办公用品,不得占(租)用企业和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住房、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用品。

8、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各业务处室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任务落实。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