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长三角区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优金融司法保障,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三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杭州举行。
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小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及部分金融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开幕式上致辞。上海金融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论坛上交流经验,总结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共商金融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结合点、着力点。
据介绍,2021年11月,沪、苏、浙、皖四地五家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围绕金融司法协作、新类型案件研商、专业法官培训交流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3年多来,四地金融司法协作不断深化,在共同打造金融司法工作示范标准的过程中积累了丰硕的实践经验。此次论坛,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纵深推进过程中、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召开的金融司法论坛,旨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强化合作成效,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经济社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杭州法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杭州法院实际,做优‘三庭一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主动融入金融治理格局,金融司法效能不断提升。”杭州中院院长陈志君表示。